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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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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折扣大全
那你覺得不重要給他又何妨?說來說去,責任二字,其實你心裡也知道結婚和領證意味著什麼,愛情的保鮮期只有那麼久,我們都不是聖人,男的談個幾年戀愛沒問題,女的呢?容顏易老,當所有青春歲月該當如何?雖然現在社會女人沒有男人依然可以過的很好,但是她把最好的歲月花到你身上,如果到頭來換來一句我們不適合,各自安好吧,你覺得這種結果誰想要。戀愛可以談很多次,但是結婚一人一生中基本都是一次,而一場婚禮,一張結婚證,證明我愛你,我願意向所有很宣告,你是我的,一個標誌,一份尊重,畢竟到目前為止,談戀愛還是一種過程,一份經歷,而婚姻是最終的終點也是起點。有時候會覺得戀愛不可以嗎?可以,但是我們每個人都清楚,戀愛是不需要付任何責任,不管誰付出多還是少,當其中一個不愛了,就可以一拍兩散,誰也不會說誰,更不會有人說一些譴責的話。但是婚姻不一樣,婚姻是家庭的,是責任,是彼此為對方負責的一種體現,不會說說分手就分手,婚姻是謙讓,理解,包容,愛和溫暖的體現,家是責任的標誌。我們經常會聽到說他談了很多個女朋友,渣男,女的會被說她是綠茶啥的,這是戀愛。婚姻別人只是會說他們兩離婚了,卻不會出現那些刺眼的字眼,一旦結婚,你不會輕易說分手,會有更多的包容理解,所以結婚很重要,領證更重要,那是愛,也是將愛實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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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的創作就是你關心的
感謝誠邀。一開始談戀愛的我們只是為了去認識一個合適自己的人,談戀愛在如今社會隨時都在發生,兩個人性格合得來就在一起戀愛,合不來可能就一拍兩散,各自安好!我們每一個人談戀愛一開始都是想著在一起,也許大多數人沒有想過結婚,也許在一起久了,時間長了感情深了,兩個人生活在一起還不錯,所以才會選擇結婚。不是戀愛了就必須結婚,從戀愛到結婚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還需要經歷幾個不同的階段,才會考慮結婚的事,所以大家不要想的那麼簡單。
談戀愛和結婚是兩碼事。前者隨心所欲,沒有任何負擔;後者則意味著愛與責任,是甜蜜的負擔。如果把戀愛的目的看成是結婚,未免太功利了。之所以會認為戀愛一定要奔著結婚去的人,在於缺乏體驗戀愛的勇氣,害怕失去,害怕費盡心思去愛一個人,最後卻要不要一個結局。
我們要分清楚戀愛和結婚的意義。戀愛是奮力投身一段感情,不問過去未來,珍惜當下的快樂,擁有無所畏懼的勇氣,也收穫了成長。而婚姻的意義是戀愛的昇華,兩個人足夠合適,精神上門當戶對,能力上勢均力敵,渴望創造共同的未來,便攜手步入婚姻的殿堂。如果固執地認為“戀愛了就必須結婚”,那我們不僅忽略了過程的享受,同時也容易使一段婚姻陷入迷茫,理智的離散總好過盲目的結合。
婚姻是人生大事,怎可以如此輕易做決定,難道只是談了戀愛就必須要結婚,這太不理智了,畢竟有些人只適合戀愛,不適合結婚。
結婚證就像是一個杯子,婚姻是杯子裡的水,如果杯子碎了,水還能存在嗎?所以我覺得徵婚證很重要,以前我還沒結婚之前我覺得結婚就是一個形式,而領了結婚證時,一瞬間,你就會覺得他就是我生命裡最重要的人,有了這本證書,我們是合法的親人。
結婚證是一種以法律的手段官方地宣告你們在一起的形式,讓這段愛情有名有份。於我而言,結婚證能讓我有安全感,因為這樣能夠對外宣稱“我是有主的人”、“他也是有主的人”。“結婚證”,雖然很微不足道,但它是婚姻必不可少的,因為,只有有了它,你才能讓自己的婚姻得到保障,婚姻才會維繫的更加長久,也更加幸福!
我覺得“戀愛了就必須要結婚”這個觀點不準確,應該改為戀愛是為了結婚做好準備。那些不曾在戀愛裡,為兩個人共同的未來真正努力的人,最終兩個人沒能走到一起,走到婚姻殿堂,這就說明他們沒有準備好。好的戀愛是以結婚為目的,是一種必然,因為愛上一個人,內心一定是想要與對方一生相守的。但是這份相守需要勇氣、信任、彼此磨合碰撞,經歷過種種挫折,最後還是握緊彼此的手不放開。唯有經歷時間與現實的考驗,一段轟轟烈烈的愛情,才能穩固堅定地步入平穩,在細水長流中共度一生。
很多人都聽過一句話“一切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其實一開始的我們並不能確定會不會和那個戀愛中的TA結婚,我們一開始只是想著戀愛交朋友,認識一下,只是後來兩個人發展的不錯,兩個人堅持下來了,才會結婚的。並不是一開始戀愛了幾天幾個月就結婚,這樣做太草率啦,畢竟結婚是一輩子的大事。
戀愛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怦然心動的瞬間、分開時的想念、奮力奔跑的熱烈,都是屬於彼此最珍貴的禮物。豐子愷說的那句話很好:“不亂於心,不困於情。不畏將來,不念過往。如此,安好。”
結語:我們應該分清楚戀愛和結婚的區別,如果愛就好好愛下去,如果不愛了就和平分手這也沒什麼大不了的,至於結婚證我覺得這是法律對彼此兩個人婚姻的保證,所以是很重要的東西。其實很多時候我們不應該隨隨便便地指責,“戀愛”其實是很美好的,並不是所有的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就是耍流氓,不給就是耍流氓,我們應該理性一點,樂觀一點,畢竟生活還是很美好的,“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這是很正常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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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夢雲帆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不以結婚為目的戀愛是耍流氓,因為戀愛的終點就是婚姻。對於少數人來說他們可能更希望更久的享受戀愛的過程,比如徐靜蕾和黃立行。
那麼我們就來分析一下為什麼人們會有不同的選擇。
為什麼有人選擇只戀愛不結婚覺得婚姻是愛情的墳墓,認為戀愛就應該是純粹的。如果可以一輩子享受這種甜蜜的感覺那麼就談一輩子。我想題主可能就是有這種想法的人。害怕失去自由。婚姻可能讓男人失去了很多跟狐朋狗友喝酒蹦迪的機會,讓女人失去了很多跟閨蜜吃飯逛街的機會。那一紙證書就對雙方有了約束,可能連自己獨處的自由也沒有了。害怕承擔責任。走入婚姻就要養家、生子、孝敬老人。這些都是在婚姻裡需要承擔的責任。而選擇不婚的人害怕或者不願意去承擔這些責任。害怕平淡的婚姻生活磨滅了自己對生活對理想的追求。這種想法不能說是自私,只能說他們的理想或者追求高於婚姻。為什麼有人選擇走入婚姻情感需求。人尤其是身體不舒服的時候人的情感也最脆弱,這個時候也更需要有人陪有人安慰有人照顧。你也可以說你還有父母還有朋友,但是父母已經年邁、朋友都已成家你真的張的開嘴?所以陪伴和被關心被照顧,有人相互扶持,共同創造幸福生活這是很多人選擇結婚的原因。繁衍後代。這是一個自然行為,據說中國純正的丁克家庭在六七十萬(不包括哪些不能生育的)可見大多數人還是很自然的覺得要生養孩子。而養育後代也補全了自己的情感,如果你是丁克你都無法享受這種天倫之樂。這一條還包括性的合法化,就不單獨論述了。證明了歸屬。這一紙證書說明了你們相互屬於對方。也許有人會說談戀愛時候就證明了這一點,不,那是口頭的結婚證才是法律上的。男女朋友隨時可以分手,婚不是隨便就能離的。因為你歸屬於這個家庭,不能隨意離去。寫在最後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自由,婚結與不結只要你自己願意只要你物件同意怎樣做都無所謂。只要你專一不濫情,那麼你就是愛情最好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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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日新木子
戀愛了就必須結婚,結婚證真的很重要。不給對方就是一種流氓行為。
一、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我們每個人在每個年齡就應該去做這個年齡應該去做的事情,去承擔這個年齡應該有的義務。比如說當我們還小的時候,我們就負責吃負責玩就好了。當我們長大一點,我們開始上學,那麼應該我們去做的事情就是去好好的學習。當我們畢業了,我們就應該去出找工作,工作穩定了我們就應該考慮找自己的另一半了,然後就是結婚生子,孝敬父母。
二、當我們到了可以談婚論嫁的年齡我們就應該去做我們這個年齡應該去做事情,如果我們在應該做的年齡裡沒有去做,或者是在這個年齡應該去做這個事情,但是我們去做了另外的事情,那麼就是錯誤的,只要是我們犯下的錯誤我們就應該為我們的錯誤行為去承擔應有的後果。比如我們在學生時代我們應該做的就是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但是如果我們沒有,我們去談戀愛了,我們就會為我們的錯誤承擔代價。這種代價就是我們考不上好的學校,找不到好的工作,混跡在社會的最底層。如果我們想有所改變的話,我們就要付出比當年十倍、二十倍、甚至是三十倍的努力。
既然我們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我們就是要做這個年齡要做事情,出找女朋友,談戀愛,然後結婚生孩子,如果不這樣那我們的戀愛就是一種流氓行為。你說是你和一個女孩子談戀愛談了都兩三年了,到了結婚的年齡,也到了結婚的時候,如果沒有什麼意外的情況我們就是要和人家結婚的,給人家一個女孩一個交待。如果到這個時候了你說是我只戀愛不結婚,那你這不是一種流氓行為嗎?你既然不想結婚,那麼你早點時候去做什麼了,你不想結婚,你和我談這麼多年戀愛你是逗我開心呢?
三、結婚不光是對自己和對自己另一半負責任,更是對我們的父母負責任,我可以這麼大膽的說,如果我們到了結婚的年齡我們還沒有結婚,比我們還要著急的一定是我們的父母。如果你也去過西安的革命公園,你看過相親角的老人們就知道了,真是可憐天下父母親。我們在結婚的年齡裡結婚更是對我們父母的一種孝順。
最後重申一下:戀愛了就必須結婚,結婚證真的很重要。不給對方就是一種流氓行為。
當然這個世界無奇不有,有一種說法叫作:存在即合理的說法。那些彼此都心甘情願的不結婚,只戀愛的。那我們也沒有任何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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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二觀點
難道戀愛了就必須結婚,結婚證真的那麼重要?不給對方就是流氓行為嗎?
這個問題在法律上沒有明確的規定,至少這樣的行為是不違反的,但是在約定俗成的風俗裡面,你這樣的言論是不被支援的。
但我認為重不重要,耍不耍流氓取決於雙方當事者人的觀點是否一致。
中國的法律規定,男女雙方結婚領了結婚證,才受到法律保護。
但是法律沒有規定戀愛的雙方一定必須要結婚,法律上對於公民的婚姻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可以結婚,也可以不結婚。
不領結婚證在一起生活屬於同居行為,同居的行為不受法律保護。
但是在世俗的觀念裡面,戀愛就是要以結婚為目的,以不結婚為目的戀愛就是耍流氓;
不想結婚就不要談戀愛,這是大多數人都支援的普遍的觀點。
題主提到男女雙方,只戀愛,不結婚,那麼題主想要什麼呢?
一、想要同居生活嗎?
如果題主只想同居,把結婚看作是一種形式主義,覺得兩個人沒有必要用結婚的形式或者結婚證來約束婚姻。
那麼我覺得婚姻不是形式主義,因為:
1、婚姻首先是一種儀式感,昭告天下的同時也是在提醒你們雙方伴侶,你們的愛情是非常重要的。
2、婚姻是被大家祝福的愛情,會少了很多阻礙,會讓你們的愛情更美好。
3、領結婚證,這是受到法律保護,這是對愛情的負責,對於你們今後的生活負責。
你如果只想同居,是怕結婚麻煩,也是怕承擔責任,怕婚姻中的責任會影響兩個人的愛情。但是任何事情都有兩面性,同居行為,也是很不穩定的,那就看你更看重什麼了!
二、不要婚姻,也不同居,要來去自由的戀愛模式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你們之間都相當於單身生活,愛情不過是變成了附屬物。這樣沒有任何約束的感情,只靠感覺,我不確定你們的愛情能維持多久。也許很短,也許會很久。
總之,我認為,是不是必須結婚?是不是必須領證?關鍵在於伴侶雙方的觀點是否一致,如果觀念一致,那麼同居也好,戀愛一輩子也好,兩個人願意就行了。
另外即使兩個人同意,兩個人還要有能力說服雙方的父母的認同,這個也很重要。不然實現你們理想就會困難重重!
回覆列表
我們暫且不去武斷地下結論。兩人相知相戀,都想讓愛情維持的長久,只是如何讓這段感情長久保持下去,如何給感情一個歸宿呢。是結婚還是以別的方式繼續,這是現代社會下,每對戀人可能會遇到的問題抉擇。
社會越來越注重個人的自由意志,對男女之間的相處也出現了不同的形式,結婚已不再是感情的唯一歸宿了。不管是結婚還是別的方式,只要是合理合情合法,只要男女雙方都認可,就不是流氓行為,而不被雙方認可,卻強制執行的方式才是流氓行為。
第一種方式是結婚,因為我愛你,願意給你法律賦予的各種保障一般來說,戀愛的最終目的是在一起共同生活,互相不再分開。而我們結婚其實就是一種公開的承諾,領取了結婚證就是接受了法律所賦予的各種保障。這其實是在我們相愛的基礎上,給我們的親密關係的牢固進行了加持。
人的生活是情感與現實的結合,需要一個承諾,更需要一個保障。如果僅僅是口頭上的言語表達,人的行為是很難得到有效約束的。多數時候,我們相愛不是為了金錢,不是為了名利,但卻需要有效的承諾和實質的給予。
所以我們相愛,去選擇由法律來監督相互的行為執行。這種願意接受婚姻約束的心願也是一種愛的表現。這也是現在主流的維持親密關係的方式。只要是雙方認可的方式,不是強娶強嫁,就不是流氓行為。
第二種方式是我們相愛,不需要任何形式的約束,讓愛做主。這聽起來真的很美,很純。愛是我們兩個人的事,為什麼要一張可笑的紙來見證,為什麼要一種所謂的婚姻法來保護,我不愛你了你能強求於我嗎?這可能就是不婚族的認知根源。
在他們看來,任何情感以外的形式的約束,都會被認為在情感中摻雜了雜質,讓情感變的不再純潔。他們認為情感的好壞只應該由愛做主,而不是因為現實條件來約束。如果你是因為利益而和我在一起,那就是對情感的褻瀆。
這種愛的繼續方式是依靠愛情本身來繼續保持,這看起來很純,他們的安全感來自於愛的忠貞。選擇這種方式來維持親密關係,需要較大的自信和勇氣來面對愛的易變和不穩。
著名影星才女徐靜蕾和黃立行的愛情故事就是說好的不結婚,讓愛做主已經九年。她曾經在採訪中說過,自己覺得現在非常好,沒有結婚的計劃,而她的這種不婚主義就是典型的讓愛做主。她說結不結婚不重要,只要幸福就好。
只是這種方式還不屬於主流方式,不被多數人接受和認可,因此,當男女雙方中的一方不認同的時候,就可能會產生矛盾,被認為是耍流氓。
無論選擇什麼方式,一定是雙方都認可的方式我們由相愛開始到走進婚姻,這是被大眾所認可的戀愛歷程,不僅有了愛情的初始,更有了現實意義上的保障和約束,這無疑是非常有利於社會和家庭穩定的一種結合方式。結婚也就成了我們預設的一種愛的歸宿。
當然,也存在有一部分人選擇只戀愛不結婚,他們更看重愛情的純粹性,認為被現實約束的愛情不是真愛。我們不能強權的認為他們就是錯的,因為這畢竟是個人行為,只要是戀愛的雙方都認可,別人自然也無可厚非。
然而要注意的是,這種所謂的不婚主義很容易成為一些“濫情”之人的遮羞布,他們並不是真的尊重愛情,而是為自己的不負責任找一個理由,他們心裡根本沒有長久的愛情。這樣的人的行為,就真的是耍流氓了。
總而言之,戀愛了是不是必須結婚,認為結婚證重不重要,決定於戀愛雙方的共識。只要雙方都真的認可,就談不上是流氓行為。那些雙方沒有形成共識,卻強迫一方服從,或者是以欺瞞的方式,騙取一方的感情,這就真的稱為流氓行為了。(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