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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一身正氣212297152

    這個主管沒人性,應該支援這樣孝順的年輕人。在說請假是別人的事你不管別人是什麼原因請假。哪怕是休息呢你工作排程的開批准就可以了。

  • 2 # 使用者71595899341

    工作!跟孝順不掛勾,你的工作性質,是否充許請假?擅離職守,開除了也是沒有辦法,你自己去衡量,別人只能表示同情!

  • 3 # 小仙女與魚

    這個問題就要看公司對員工的人情關懷程度,祖母的關係遠,這絕對不存在的,每個人的童年,都會有祖母的身影,自己想要什麼玩具、食物祖母都會滿足自己,自己犯了錯誤,會被父母打罵,祖母也是自己最好的避風港,所以祖母是自己關係非常親近的人。而且公司本著員工人情關懷的原因是要批准員工請假的。而且一個有良知的人也不會把親人的死來開玩笑。所以企業的回答或處理不當也會刺痛員工,也會對其他的員工造成不好的影響,從而破壞企業整體的凝聚力。

  • 4 # 有緣人153832681

    小夥請假奔喪拜祖母,險些開除真不該。人間有大愛才顯真情在。

    有爹才有媽,有媽才有兒,祖母那能是遠親,純屬扯蛋。奔喪敬孝是對死人的一種悼念方式,也是文化傳承,怎麼能說一竿子打不著的遠親呢?就是鄰居,不相干的人,或遠親都能聞喪即吊,作為家中祖母去逝請兩天假實屬正常,主管不批,說什麼是遠親,這個主管也不是什麼好鳥,難道一點人情味都沒有,唯道主管是石頭縫裡蹦出來的,真是站著講話不腰痛。

    如果我在這個單位,找主管純屬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講不清。直接找上一層領導或老闆,總有一個說理的地方。何必和他費那麼多口舌,當然了,明人不說暗話,廠有廠紀,家有家規,國有國法,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事實情況和他們講清楚,他們不會做出絕情的判斷。網圖。

  • 5 # 莫忘初心242650426

    企業有企業的規章制度,同時又需要對於員工體現人性化的關懷,企業才能做大做強。

    員工因為給自己的祖母奔喪,主管認為祖母關係遠,險被開除。儘管開除員工沒有形成既定事實,但是出現這種現象,足見企業制度操作執行過程中,沒有體現人性化管理理念。

    從主管的所言可以感覺到,隨心所欲的想法遠遠大於企業的制度。員工依據請假制度請了兩天奔喪假在先,才有事後企業及其主管打算開除員工的做法,雖然有爭議,可以想像費了不少周折,才未能形成員工被開除的事實。

    由此可見企業管理不人性化,也不規範,主管怎麼可以出爾反爾的在員工請假奔喪之後,打算隨意開除員工呢?個人隨意性行為大於企業規章制度的現象和漏洞暴露無遺。

    管理規範化的現代化企業不允許發生這種事情。除非經營不正規,管理混亂的企業才可能發生這種問題。

  • 6 # 老鬼雜談

    雖然有種說法,叫做法不容情~但是對於企業和公司來說,規則顯然不是法,所以顯然這是不合理的。況且,如果老鬼沒有記錯,企業和公司應該有規定的特殊假期的,也就是婚喪假。

    結婚有幾天,家中有直系親屬過世有幾天,這都是勞動法裡面有特別規定的。

    至於這個公司的主管所謂的“長輩關係遠”,我只能說他毫無人情味,而且毫無常識。

    祖母也就是父親的媽媽,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奶奶”。如果這種長輩的關係都要算遠,那麼一個人的爸爸從哪裡來呢?

    奶奶生爸爸,爸爸生小夥。這樣的親屬關係,長輩關係算遠?

    這個主管的腦子秀逗了還是進水了?

  • 7 # 山頭16

    現在的勞動法不清楚,但以前的勞動法是直系親屬,簡單的說就是自己父母,爺爺奶奶,你是不享受待遇的,可以請事假,此小夥即以請假了,為什麼險些開除呢,不可思議,

  • 8 # 蔣山老徐

    首先為小夥感到欣慰,險些開除必競沒開除,小夥真算保住了個飯碗,為此提出三點看法,一,對我們旁觀者對實情不是瞭解的很清楚,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作為領導主觀與被領導小夥站在各自的角度覺得自已沒錯,細究雙方都有錯。二,大家傾向小夥批評主管,首先主管批准了小夥二天假,作為主管要對公司負責,按章辦章,誰站在這個位置都會這樣做。主管錯就錯在失言上,究競原話怎麼說,如果真講了祖母是遠親那就有點沒有人情味了。三,小夥是否有過錯,給他二天假是否按時赴崗,我想按時赴崗又沒超假,我想主管也不會說要開除小夥的,不問在那裡上班,都要服從本單位規章制度,有些特殊行業,特殊父母去世都不能回家送一陣,是終身的遺憾。

  • 9 # 澤仁德喜

    這樣的老闆,這些的企業,這樣的管理制度,總有一天會走向衰落。善惡有報,缺乏道德觀的人或事,都會有惡報的。所謂良禽擇木而棲,良將擇主而事。老闆用人在於品行,良將擇主在於善德。辭退了也好,換一個有修養道德的主而事,就可以意氣風發,志滿情懷。

  • 10 # 沃特艾窩

    我的看法是:如果公司彼時沒有處在一個專案的風口浪尖上,那麼這個小夥就是不受主管待見。僅此而已。

    就不要過度解讀什麼規章制度什麼法律法規了。這些東西都是表面上的,並非事實的本質,這些也是那個主管刻意錯誤引導的方向。

    我工作了15年,真的還沒看到哪個主管單純的因為員工請兩天假就要開除的。

    換句話說就是,這個員工請假是一個主管一直等待的恰當的契機,有貌似合理的理由辭退員工。

    1. 員工家裡有事請假,別說是家裡有大事,就算是突然不舒服或者狀態不好請兩天假,公司也不會揪住辮子窮追猛打。有必要嗎?扣除工資和獎金不就結束了嗎?把他開除了,公司真的能立馬安排另外一個人接手工作嗎?公司不擔心員工去勞動仲裁嗎?

    簡單說,就是公司完完全全沒有理由那麼小氣。

    2.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也許這個遠親對員工來說就是至親呢?感情是否深厚,怎麼能用簡單的直系非直系去判斷?

    所以一般的公司,也真的不會去揪住問題不放。換句話說,誰願意有事沒事去奔喪?又不是去吃喜糖。

    3. 即便是員工藉口休假,一般的主管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過去了。但凡沒有仇恨,主管也樂得做個好人。說破了天,還不就是耽誤兩天的工作嗎?

    結論是:估計主管盯著這個員工很久了。就一直在找機會開除他。

    這次找的理由是請假不合理,下次找的理由就是並加太多,在下次的理由就是考勤不合格。總之有無數個理由在等待這個可憐的員工。

    所以這次沒有被開除,這個員工需要做的是:

    1. 長點心,努力工作吧;

    2. 給自己找個退路吧。保不齊哪天又有一個天經地義的辭退理由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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