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管理崗位的基本條件:
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級以上管理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級以上管理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級管理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1)三級、五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四級、六級職員崗位上工作2年以上。
(2)四級、六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五級、七級職員崗位上工作3年以上。
(3)七級、八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八級、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3年以上。
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試行辦法 》第四條 管理崗位設定
事業單位中原按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和辦事員管理的管理崗位,依次分別對應三級到十級職員崗位。
擴充套件資料
《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中
第三、崗位等級設定
(一)管理崗位等級設定
8. 管理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根據事業單位的規格、規模、隸屬關係,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和許可權確定。
9. 事業單位現行的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一到十級職員崗位。
10. 根據事業單位的規格、規模和隸屬關係,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設定事業單位各等級管理崗位的職員數量。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設定
11. 專業技術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按照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隸屬關係和專業技術水平等因素,根據現行專業技術職務管理有關規定和行業指導意見確定。
12. 專業技術高階崗位分7個等級,即一至七級。高階專業技術職務正高階的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高階的崗位包括五至七級;中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八至十級;初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十一至十三級,其中十三級是員級崗位。
第四、崗位基本條件
(一)各類崗位的基本條件
21.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基本條件,主要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確定。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管理崗位基本條件
22. 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級以上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級以上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3. 各等級職員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1)三級、五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四級、六級職員崗位上工作兩年以上;
(2)四級、六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五級、七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級、八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八級、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任職管理崗位的基本條件:
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級以上管理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級以上管理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各等級管理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1)三級、五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四級、六級職員崗位上工作2年以上。
(2)四級、六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五級、七級職員崗位上工作3年以上。
(3)七級、八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八級、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3年以上。
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試行辦法 》第四條 管理崗位設定
事業單位中原按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和辦事員管理的管理崗位,依次分別對應三級到十級職員崗位。
擴充套件資料
《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試行辦法》實施意見中
第三、崗位等級設定
(一)管理崗位等級設定
8. 管理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根據事業單位的規格、規模、隸屬關係,按照幹部人事管理有關規定和許可權確定。
9. 事業單位現行的部級正職、部級副職、廳級正職、廳級副職、處級正職、處級副職、科級正職、科級副職、科員、辦事員依次分別對應管理崗位一到十級職員崗位。
10. 根據事業單位的規格、規模和隸屬關係,按照幹部人事管理許可權設定事業單位各等級管理崗位的職員數量。
(二)專業技術崗位等級設定
11. 專業技術崗位的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按照事業單位的功能、規格、隸屬關係和專業技術水平等因素,根據現行專業技術職務管理有關規定和行業指導意見確定。
12. 專業技術高階崗位分7個等級,即一至七級。高階專業技術職務正高階的崗位包括一至四級,副高階的崗位包括五至七級;中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八至十級;初級崗位分3個等級,即十一至十三級,其中十三級是員級崗位。
第四、崗位基本條件
(一)各類崗位的基本條件
21. 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專業技術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的基本條件,主要根據崗位的職責任務和任職條件確定。事業單位三類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或技能條件;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管理崗位基本條件
22. 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中專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級以上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級以上職員崗位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3. 各等級職員崗位的基本任職條件:
(1)三級、五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四級、六級職員崗位上工作兩年以上;
(2)四級、六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五級、七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3)七級、八級職員崗位,須分別在八級、九級職員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