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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澤億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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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肖6210
既然簽了合同,那就要看合同條款是怎麼約定的,如果沒有約定合同未到期的違約條款,好說的話你可以要求補一至二個月房租費的補償,不好說的話,你就租用到合同期滿,如果沒有文字合約,你也可以要求一定的補償,這是一個誠信的低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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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中飄零的雪花
不要動不動就想要求賠償賠償,房東賣了房子,你可以住到合同期滿,按時交租就可以了,原房東會跟新房東協商處理好租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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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呂律師民商
從民事法律上講,買賣不破租賃。你依然有權繼續承租該房屋。但具體的情況還要看當初租房時合同的約定。
因為在具體的租房合同中,很多房東都與房客約定了,如果需要賣房提前解約的相關情形。房地產市場本身就資金流動性較高,很多房主為了保證自己的房屋能夠在高價位時賣出,不受已經出租的影響,一般會在房屋出租時與租客進行明確的書面約定,如果在租期內出售房屋當如何處理。在這種情況下,只要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履行即可。大機率的都會退賠當月的租金,有些還會約定多退賠一至二個月,作為對於租客的相應補償。如果直接約定房東隨時有權賣房並解除房屋出租合同,不進行補償,那麼應該是租客在房屋租賃時沒有認真閱讀房屋出租合同,導致己方利益受損。一般這種情況比較少,因為租客都會提出異議進行調整。
當然也有些根本沒有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就按照法律規定的情形,也就是“買賣不破租賃”來處理。將出租合同給購房人看,告訴購房人自己的租賃合同尚未到期,需要繼續履行,按照原租房價格向新房主支付房租即可。這個時候,新房主是沒有權利強行要求租房人騰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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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下雨了放炮了
只要不和你解除租賃合同,你沒有賠償。只是房租支付給新房東。老房東要是和你解除租賃合同,可按照合同約定違約條款內容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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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腦門兒夢想家
看你們的合同咋寫的,按道理至少賠償一個月房租,但是如果你合同裡沒寫進去就沒辦法了。
順便提醒大家,租房的時候除了要看環境,房間狀況,還要了解房東的鄰里關係如何,房東家的狀況也要了解。
我們家因為孩子上學,租了離學校近的房子,一樓,結果呢,那個房東和鄰居關係很不好,搞得我們住進去了之後很煩,樓上的人一直把垃圾往樓下扔,多次交涉無果,後來裝攝像頭吵架各種,現在稍微好點,但是住著很不舒心。
前兩週又去看了房子,準備換。那家房子挺好,價格當然也好,鄰里關係也不錯,這些都去居委會打聽過。但是有個問題,那個房子的房產證上不是房東的名字,他家兄弟姐妹五六個,是遺產房,因為疫情國外的姐妹回不來,所以打算出租。兄弟姐妹間可能關係並不是那麼好,我們就怕租了沒多久他這又要賣掉,因為我們租房子房東的電器傢俱都不要的,自己全部買,所以就怕到時候再搬,也怕他們兄弟姐妹間有矛盾來房子裡吵,就算賠一個月也會造成很大的麻煩,後面就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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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三槐書屋
賠償什麼???他趕你走了????
房子是他的,他有買賣的權利,租住權是你的,你住你的。
他趕你走了,那麼按合約賠償……
他沒趕你走,合約到期自動結束,續租找新房東,新房東不願意,你就只能搬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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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雁過留聲150658264
簽了一年租房合同尚未到期,房東賣房。買賣不廢租賃,法律是有規定的,也是通行的慣例,你有權使用租賃住房至合同到期。至於尚未到期的房租歸誰,是買賣雙方的事,和你無關。如果房東要求你提前把房讓出來,那是可以要求房東退回多收的房租並支付違約金的。還有很重要的一條,房東賣房必須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應當在合理的期限內作出購買或放棄購買的選擇,在此期限內承租人未表示購買意願的,視同放棄購買;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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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吳律師說法
房東把房子賣了,根據法律規定,你仍可以在房子裡住,因為“買賣不破租賃”。所謂“買賣不破租賃”,就是房屋在租賃期間,房東(房屋所有權人)把房子賣給買受人(買房子的人)了,那麼買受人也不能把租客趕走,直到租賃期滿,租客也不用跟買受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對於在租賃期間,房東提前一個月賣房,你可以選擇繼續在房子裡住滿一個月。也可以根據租賃合同的相關約定選擇讓房東退還你的部分租金或要求賠償,具體要求應根據合同約定主張權利。
總之,事情也不大,儘量協商解決!
相關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 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佔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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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lw1796
這個很簡單啊!房東讓你搬走,你自己又不想買這房,按原租賃合同執行就是了。
自己想買這房,那就提出來,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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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無紡布工藝和裝置諮詢
垃圾人思維,什麼都想賠償,你老婆嫁你時漂亮過幾年醜了,估計你也會去法院告她,讓她賠償,人家房東肯定會讓你住到合同結束的,不過建議你這種陰暗的人最好回鄉下生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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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重慶五零後
如果簽有合同,你可以按合同住滿最後一個月後搬走,但如果以前繳有押金可以找原房東索回。
如果無法索回押金,可以商量用押金抵房租,住到押金抵完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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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老廉扯老空
首先,“買賣不破租賃”,即便房東把房子賣掉了,你同樣可以住在裡面,直至租期結束。
如果房東一定要你搬,你完全可以根據之前的租房合同,要求房東給予補償。
既然還有一個月房租就到期了,相信房東不會提前解約。事實上,即便房子賣掉了,這中間的手續都不止一個月,所以你就安心住著,同時儘快找新的場所。
回覆列表
當然可以,但是有前提:
一、租賃合同內需要註明,提前收房或退房的違約責任,一般是1-2個月的租金。
二、如果合同內未註明,從法律上也可以進行談判,要求房東給予賠償。
最後,給個建議,下次租房要注意寫明違約責任條款,如果沒寫,房東也不想賠償,你可以不搬家也不要主動,房東自己會做讓步,給出你希望的條件。
現在租房還是比較容易的,不用太擔心找不到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