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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武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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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笠翁論道
雨果曾說過:信仰,是人們所必須的。什麼也不信的人,不會有幸福。
信仰對一個普通人來講意味著靈魂,也意味著是否幸福。
一個人如果沒有信仰,內心是空虛的,精神是萎靡的、痛苦的,形同行屍走肉。
有信仰的人是有敬畏和追求的人,思想充實,外表Sunny,積極向上,幸福感強。
所以,人不能沒有信仰。有信仰,才有夢想和希望,才賦於了生命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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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為君讀書
摘要:如果一個人信仰親情,那麼他回到家一定是放鬆,舒適,快樂的,因為在這裡都是愛自己,保護自己的人,就像帝王總有一群守夜的衛士一樣。
你在塵世有個家,你在靈魂深處也應該有一個家,這個家,就是信仰。
塵世的家,棲息著你的肉體;靈魂深處的家,棲息著你的靈魂。
雨果曾說過:信仰,是人們所必須的。什麼也不信的人,不會有幸福。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人們對於親情與家的信仰。
如果一個人信仰親情,那麼他回到家一定是放鬆,舒適,快樂的,因為在這裡都是愛自己,保護自己的人,就像帝王總有一群守夜的衛士一樣。
如果一個人不信仰親情,跟父母兄弟,妻子兒女關係不好,甚至相互猜忌,時有鬥爭,那麼回到家他不敢有所懈怠,靈魂再疲倦也要打起精神來提防他們,比如他們偷偷背自己幹什麼利益分贓的事了,妻子出軌了,孩子偷錢了,父母偷偷買保健品了。
這樣,家的意義甚至都不如掏錢入住的旅館。現實中,這樣的例子太多太多了。明明是親人,弄得連路人都如,見面就齜牙咧嘴,你說這樣家庭裡的人能幸福嗎?
一個人信仰什麼,便可以從什麼當中得到靈魂的安逸,舒服,一個人不信仰什麼,便要時時保持警惕,絲毫不敢放鬆,總是害怕誰會算計自己,就像你入住旅館,還要擔心有人偷拍,上街還要擔心扒手偷竊一樣。
我覺得,信仰十分可貴,我們可以對公司的同事,學校裡的同學保持警惕,這很合理,但是,回到家,務必請保持對家人的信任,對親情的信仰。否則你就真的沒有家了。
信任是相互的,人與人的關係,需要雙方共同經營,你不信任別人,別人也就提防你。
在家裡不要有這道圍牆, 在社會漂泊,我建議一定要有,人心難測。
信仰,也是一種冒險,我覺得,在家裡,這個險值得冒。這是人類最後的底線。如果親人都不能相互關愛,我們還指望誰能關愛我們,我們的靈魂又歸於何處?
沒有信仰的人,很難有幸福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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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不過為自己的靈魂保持聖潔,但是為自我的終身不斷完善直到不至於墮落而結束自己的生命終點。從而信仰的觀念也伴隨人的生命鬥爭的力量加深神的真理為生動的直觀性。中國有句名言 ,人非聖人豈能無過。卻不知道不良的動機一直在人的心中潛伏。不惜經過永恆的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