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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報道,兩個月前,李雲15歲女兒張露從家裡出走後一直未歸,李雲開始了日夜不休的尋女之路。直到11月20日,李雲接到警方通知前往殯儀館辨認屍體並進行DNA檢測,她看到女兒面色發黑,幾乎認不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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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胡李小怪

    別拿未成年說事,這6個惡性殺人犯罪分子如此猖狂說明什麼!!如果這樣不判死刑,我很贊成正義的未成年人為民除害!!!

  • 2 # 夜飄零31055514

    未成年人渣有保護法的,這些立法的領導頭頭們,家裡小皇帝公主們橫行霸道慣了。是不會把未成年人渣保護法改成未成年人保護法的,鬼知道什麼時候他們孩子就犯事了

  • 3 # 潘進林159

    這些心術不正的魔鬼,國家總是以未成年人保護法來保護。其實大多數人的心性,從小就已經養成,如果善良的人他是不會做這種事情的。所以國家對於這點這類案應該重視打擊處罰,對這些人的行為應該進行跟蹤。

  • 4 # 律師獨角獸

    又一樁未成年人犯罪,真的不知道還需要多少慘案才能夠換來刑事責任年齡的下調。這個案子我從法律方面來分析一下。這個案子裡的幾個未成年既涉嫌強迫賣淫罪,又涉嫌故意殺人罪。既然被害人15歲,新聞裡也說了兇手是同齡人,那我們以兇手15歲來分析。我們國家的未成年刑事責任年齡有幾個重要的年齡~14歲、16歲和18歲。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對強迫賣淫罪不用承擔刑事責任,只需要對故意殺人罪承擔法律責任。先說18歲,我們國家的法律規定對未成年人不適用死刑,既不可以判決死刑立即執行也不可以判決死緩,對16歲和18歲之間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正常追究刑事責任,只是不能判處死刑。對14歲到16歲之間的犯罪嫌疑人,一般的犯罪不追究刑事責任,只對殺人綁架強姦等重罪追究刑事責任。所以本案中,因為行兇者15歲,所以他們不承擔強迫賣淫罪的刑事責任,只承擔故意殺人罪的刑事責任。對他們又不能判處死刑,所以最多是無期徒刑。強烈建議降低刑事責任追究年齡。類似的案例已有不少,14歲以下的罪犯,只能收容教養。如今的小孩智商和體力遠超前人,危害性也逐漸加大,所以強烈建議將追究刑事責任的年齡降到10歲。

  • 5 # 塵緣如夢132925502

    對,快、儘快、趕快修改未保法,這是人民群眾的呼聲,政法部門再不修改而是一拖再拖導致慘案不斷就是對人民犯罪了!

  • 6 # 無畢

    這能有什麼懲罰,未成年人嘛!可悲的是,《未成年人保護法》紮紮實實的成為了未成年人犯法的保護法!法律的可悲呀……

  • 7 # 合法公民典範

    未成年人的智商隨著社會的進步、網路平臺的普及比之前些年有很大提高,被稱之為“小大人”。而他們犯罪手法之多、之狠,已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因此,強烈要求人大常委會修改刑法中對未成年人的定義已刻不容緩。

  • 8 # 四阿哥214986089

    又是未成年放了,不用擔責!!!!!!!以後會還有更加利害的,都是有些所為的什麼專家或當權者之錯,還錯得好利害,害人害己,看到以後他們的子孫撞到他們就上心,不到肉他們是不知痛字點寫的。.

  • 9 # 一地雞毛996

    如果能取得被害人諒解,可能刑會輕點。緩行或者少年教育中心學習幾年吧!

    只是他們要想辦法取得被害人的諒解,比較那個女孩已經。。。

    最小的那個14歲的兇手可能交給家長“嚴加管教”。

    絕對不會出現死刑,死緩,無期

    鋼筋不要回復我。

  • 10 # 相對論8307

    懲罰就是批評教育,然後回家,因為“未成年人保護法”,這給犯罪一個啟示,用未成年人犯案,都沒事,這就是“未成年人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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