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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是你的小公聚

    所謂胎死腹中是指胎兒出生前在內就已經死亡的狀況。導致胎死腹中的原因相當多,最常見的包括:

    1、母體的疾病: 糖尿病;高血壓,不論是懷孕之前就有高血壓,或是懷孕引起的妊娠高血壓綜合徵;敗血病,或是其他原因引起的休克。

    2、寶寶本身的問題: 染色體異常和先天性畸形;感染:病毒感染或是細菌感染;胎兒免疫溶血疾病;臍帶意外:臍帶脫出、臍帶扭結、期待栓塞;代謝異常。

    3、生產過程的問題: 胎兒窘迫或是胎兒窒息等等。

    4、胎盤因素: 胎盤早期剝離;胎盤功能不足;過期妊娠;前置胎盤;雙胞胎輸血綜合徵;母兒血型不和。

    5、環境的問題: 環境毒物;藥物等等。 通常在產檢的時候,可利用胎兒心跳監視器以及超聲波,檢測胎兒的心跳,在胎兒出生之前發現胎死腹中狀況。懷孕中期以後的胎死腹中,通常孕婦自己也會感覺到某種異狀。最明顯的感覺是胎動消失,完全感覺不到胎動。另外的徵兆包括不再隨著懷孕週數變大,體重沒有增加或減輕,但是這兩個徵兆比較不明顯,需要一段時間才會觀察出來。由於現在的產婦,大多有規定的產檢時間,所以大部分的胎死腹中,都是在產檢的過程被發現,另外有部分則是因為寶寶沒有胎動,到檢查時發現的。 胎死腹中的發生率大約是千分之六左右,80%以上是發生在足月之前,一半以上發生在28周以前。由於醫學的發達,在生產過程中胎兒死亡的情況現在比較少發生。 “胎死腹中”後的處理 通常確定胎死腹中以後,醫師就會進行適當的處理,通常會進行引產。大部分的胎死腹中,都可以經由自然生產,並不需要開刀。如果死胎留在內太久沒有處理,會對母體產生不利的影響。通常胎死腹中的時間超過四個星期以上,孕婦就會出現血液凝固功能受損的併發症。 胎死腹中的引產過程和自然產生差不多,但是因為胎兒較小,所以出血的情形會比足月生產小,恢復也會較快。所以如果沒有其他的問題,避孕3-6個月,就可以考慮再度懷孕。但是如果有異常的情形,例如高血壓或是糖尿病,可能需要經過一番調養以後,再考慮懷孕。 有些胎死腹中的發生,屬於偶發事件。但是也有部分則是有明確的病因,舉例來說,有些孕婦患有明顯型的糖尿病,如果沒有經過適當的治療就再度懷孕,則再發生胎死腹中的機率仍然相當高,例如胎盤早期剝離或是妊娠糖尿病,雖然無法預防其發生,但是經過小心的產檢以及及早處理,可以降低危險性。有一些胎死腹中的發生,則屬於意外的事件,如臍帶意外,這一類的問題既無法預防,也和下一胎會不會再度發生意外沒有關係。 如何預防“胎死腹中” 對於打算懷孕的婦女,雖然沒有辦法完全避免胎死腹中的情形發生,但是可以藉由你本身的努力,將胎死腹中的機率降到最低: 1、在打算懷孕的時候就開始補充葉酸: 根據大規模的醫學研究,從懷孕前三個月到懷孕三個月,每天補充0.4毫克的葉酸,可以使胎兒神經管缺陷(包括無腦症、腦膨出和脊柱裂)的機會降低40%-80%,這是少數可以預防的先天性畸形,包括胎死腹中的一個辦法。 2、治療母體的疾病: 許多母體的慢性疾病,例如高血壓、糖尿病或甲狀腺異常,都會增加胎死腹中的機會,所以在懷孕之前應該進行相關的檢查,如果發現這一類問題,應該先治療以後再懷孕。 3、避免環境中的毒物: 環境中的讀物都會增加胎兒死亡的機會,過去有一篇報告指出,美國每年由於孕婦抽菸,導致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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