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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海南樓市情報站一澤平

    關於買房子要怎麼跟開發商簽訂認購書,有以下幾點建議;

    第一、先檢視開發商的“五證”是否齊全!也就是《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五證缺一不可!

    第二、看清楚“定金”還是“訂金”雖然這兩個詞讀音相似,但是作用天差地別;“定金”一般不可退,而“訂金”可以;避免後期因為銀行貸款審批不透過而不能買房,造成的“錢房兩空”!

    第三、看認購書是否正規,格式是否正確!一般網路上都有相對應的模板,可以事先列印一份或者儲存在手機中,籤合同時詳細比對!

    第四、仔細閱讀認購書中的條款,對於不完善或者說法模糊以及不合理的,可以要求修改!確定認購書上的戶型,樓層,價格,裝修標準等是否和前期談好的一致!

  • 2 # 物業閱讀室

    一個合法正規的房地產開發商,必須具備齊全的“五證”、“二書”。所謂“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叫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也是法律對銷售方的基本要求。 但在實踐中,有些開發商(售樓人員)為了掩蓋虛假情況,經常找藉口不出示這些檔案的原件,要麼說正拿著相關檔案在報批某項手續,要麼就說文字放在離售樓處很遠的公司本部。售樓人員往往會先要求客戶簽訂認購書或合同,而客戶一旦交完定金或購房款,再有什麼問題,開發商(售樓人員)便會即刻變臉,客戶再也見不到售樓人員在推銷房屋時那充滿春意的笑臉。 合同條款陷阱 客戶決定購房了,得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售樓人員)會遞給客戶一份擬好的合同,合同會有許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雙方確定後注入相關內容的,而有些選擇性填寫處可能還空著。這時,購房者往往以為該說的都已註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這些空白處為開發商日後作弊提供了條件。比如,標準合同第十五條“遲延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每日按購房全款的萬分之三計算”,但您一不留神,開發商(售樓人員)便將此條款設計成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前不久我們從報上看到過這樣的案例:遲延辦證一年多,只賠付96元。或者在不能按時辦理好時,乾脆讓購房人退房。還有的合同中寫明的違約條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實際不公平。例如:約定任何一方解除購房合同都要支付總房款40%的違約金。這實際上只是限制購房人,開發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將賣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賣。 特別提醒您: 為避免購房人吃虧上當,建議您防止陷阱的對策如下: 第一,要有強烈的法律意識。對於購房人來說,挑選所購房屋的位置和壓低價格固然重要,但我們認為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尚不規範的房地產市場中,陷阱無處不在。因此,學習瞭解有關法律、法規,向專業人士(特別是專業律師)諮詢、瞭解有關購房方面的法規、知識是十分必要的,唯此,才有可能較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次,要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在交易過程中始終堅持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平等交易是一個法律原則。目前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開發商(售樓人員)處在強勢地位,與購房者之間資訊極不對稱,存在開發商(售樓人員)做霸王買賣的現象。為此,消費者要擺正心態,購房時要把問題搞清、搞細,對合同條款有異議、約定不明確、不滿意的,就堅決不籤,堅決不買;該堅持的原則就一定要堅持,不要圖一時之快,隨便妥協,從而給自己帶來無窮的煩惱和巨大經濟損失。 再次,要認真簽約,保留好證據。在購房過程中,不要輕信一些開發商(售樓人員)的花言巧語。在簽署合同時一定要認真審查每一個條款,把相關問題問清楚、搞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諾,和雙方業已形成的協議內容,務必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以免日後空口無憑。收樓時和入住後,一旦發現問題,應儲存好各種證據,必要時對相關事實可以透過辦理公證的方式保留證據,以證明侵權事實的存在。 最後,要學會依靠專業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房屋買賣不同於一般消費,涉及工程、質量、合同、物業管理等多個領域,有關法律法規比較複雜。購房人即使經多方考察,一般也很難透過個人的努力搞清問題的癥結所在。因此,如果發生了對您不利的事情,或者您預料到風險可能到來時,為有效地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就應及時和該領域專業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機構、維權組織取得聯絡,以求得幫助。 買房首先從位置和距離來講,要先確定好自己的目標。同時要合理評估自己的經濟能力。這跟總房款有關。不要太過前瞻,要考慮到現在與未來的資金承受能力,從自己的經濟實力出發來考慮買房。而在買房時也要看開發商專案證件是否具備了銷售條件。注意整個專案的開發計劃工程進度,這關係到買房者的入住時間以及其他工程的施工干擾等情況。 要看清楚整個專案的規劃設計和配套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是否符合生活上的便利以及居住的舒適度。現在精裝修房比較多,要注意前期樣板間的裝潢和後期房的裝潢是否統一。而對於毛坯房來講,一定要注意房屋內部的格局合理性,包括真正的使用面積到底有多少等。因為塔樓、板樓的分攤面積都不一樣。 目前很多投訴熱點都在期房上。

  • 3 # 廣州打拼的90後小夥子

    房產認購書的內容有哪一些呢?

    1、開發商、銷售方及認購書的基本情況;

    2、所認購房產的基本情況(戶型、建築面積、單位價格、幣種、房產的總價);

    3、定金數額、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銀行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

    4、付款時間(主要針對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地點、帳戶等;

    5、簽訂正式條約的時間(一般為認購後的一週以內)。

    以上5條就涵蓋了認購書的基本內容,第2條是核心,戶型面積等條款要看清楚,一旦簽訂認購書,這一部分內容直接掛鉤於購房合同中的戶型面積等。其次要注意定金的數額,按照法律規定,定金不能超過購房款的20%,超過部分是不受法律支援的。

  • 4 # 小碼頭探房記

    房產認購書的內容有哪一些呢?

    1、開發商、銷售方及認購書的基本情況;

    2、所認購房產的基本情況(戶型、建築面積、單位價格、幣種、房產的總價);

    3、定金數額、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銀行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組合貸款);

    4、付款時間(主要針對分期付款方式)、付款地點、帳戶等;

    5、簽訂正式條約的時間(一般為認購後的一週以內)。

    以上5條就涵蓋了認購書的基本內容,第2條是核心,戶型面積等條款要看清楚,一旦簽訂認購書,這一部分內容直接掛鉤於購房合同中的戶型面積等。其次要注意定金的數額,按照法律規定,定金不能超過購房款的20%,超過部分是不受法律支援的。

  • 5 # 任凱凱

    實踐中大多數開發商在房子買賣合同簽訂前,會要求買房人簽訂《房屋認購協議書》(簡稱認購書或意向書)。這簽訂認購書要注意什麼?買房人簽了房屋認購書,事後不想買了又該怎麼辦?

    一、簽訂認購協議書特別要注意哪些事項

    1、審查開發商是否具備商品房銷售條件

    購房者在簽訂《房屋認購書》之前,要確定開發商已經拿到預售許可證。因為沒有預售許可證資質的專案,就算和開發商簽訂了認購協議書,也不會受法律保護。有的開發商故意隱瞞沒有預售許可證的事實,就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退還購房者交付的定金、利息。

    2、規避受牽制條款

    購房者簽訂認購協議書時,一定要注意認購書裡是否有受牽制條款,例如:購房者在規定期限內未簽訂合同的,開發商所收定金不予退還。此條款沒有區分不同情況下的過錯方,直接認定為購房者的錯誤並且不退還定金,這是不合理的。所以,最好用市建委制定的認購協議書示範文字,或者和開發商在協議裡明確雙方在什麼情況下購房者有權要求終止協議。

    3、不使用模糊概念

    在簽訂認購協議書時,購房者一般都已經和置業顧問談好價格、戶型等資訊,如果認購書上對價格條款方面的規定使用的是”均價“、”優惠價“、”折扣價“等模糊字眼,一定要讓開發商將協議內容更改為具體單價、明確數額。

    4、格式條款進行認真審查

    購房者應認真審查認購協議書的格式條款,並提出具體的補充條件,尤其是關於定金的約定要特別注意。另外,最重要的是別把《認購協議書》和《房屋買賣合同》等同,這兩者的法律意義是不一樣的。

    5、注意認購協議書中權利義務的對等性

    原則上來說,認購協議書要保持對雙方平等互利的原則,但大部分情況下,購房者與開發商簽訂的認購協議書,都是由開發商單方面提供的,對購房者來說限制較多。例如,協議中“價格或者房號保留10天“,這句話應該是指開發商的單方保留,但有的開發商就會偷換概念,將這句的意思改為保留購房者10天內交錢購房的權利。

    二、買房人簽了房屋認購書,事後不想買了怎麼辦?

    1、開發商與買房人簽訂認購書的原因

    開發商之所以要與買房人簽訂認購書,主要原因在於:房屋一旦被買房人選中,開發商就必須向買房人預留該房屋,並願意就該房屋與買房人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買房人不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就會給開發商的銷售造成影響甚至是損失,買房人需要依照《房屋認購協議書》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能不能退定金或訂金

    訂金可退:具有預付款性質的“訂金”,只要當事人是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約定的,都應依法根據約定判斷是否退還。

    定金不退:買房人給付的定金在總額20%以內的,由於自己原因不想買房的,不能主張返還定金。而超過20%的部分,可以主張返還。

    因此,購房者在簽訂購房意向書的時候要注意協議書採取的是“定金”方式還是“訂金”方式,有沒有“另有約定”。

    3、簽了認購書怎麼要回定金

    上買房人與開發商之間簽訂的《房屋認購協議》中交付的定金明確了是定金的,且不超過法定比例20%的,是沒有理由主張返還的。但是實踐中,還有幾個補救的辦法可以嘗試:

    a、調查開發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如果開發商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發商在法律上沒有權利出售該房產,這個時候購房者可以和開發商協商退定金,協商不了可以投訴舉報。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雖然開發商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但是雙方簽訂的認購書還是是合法有效的。

    這就要進一步看協議中,是否有約定購房人需在簽訂認購書多少日內,到開發商處簽訂正式的網籤合同了。如果開發商在雙方約定簽訂正式是的網籤合同前,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仍是開發商違約,買房人可以據此主張返還定金。

    b、審查認購書是否有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

    如果認購書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條款,買房人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變更合同內容,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的,那也可以因為不能歸於購房者的責任,主張開發商返還定金。

  • 6 # 跑房地產全流程的腿

    我是做房地產開發的,一般簽訂認購書是開發商在沒有拿到房地產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以認購,入會等方式讓買房人提前繳納一定費用,這種行為本身是違法的。但大部分開發商都這麼做。

    如果要簽訂認購書

    1、首先看此樓盤的是否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有這四個證書,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就會在建築工程達到一定的投資比例後就能辦理。

    2、選好看準的樓號,戶號,戶型,作為認購書的一部分。

    3、確定開盤日期。

  • 7 # 龍華坂田村委花園樓

    個合法正規的房地產開發商,必須具備齊全的“五證”、“二書”。所謂“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也叫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也是法律對銷售方的基本要求。 但在實踐中,有些開發商(售樓人員)為了掩蓋虛假情況,經常找藉口不出示這些檔案的原件,要麼說正拿著相關檔案在報批某項手續,要麼就說文字放在離售樓處很遠的公司本部。售樓人員往往會先要求客戶簽訂認購書或合同,而客戶一旦交完定金或購房款,再有什麼問題,開發商(售樓人員)便會即刻變臉,客戶再也見不到售樓人員在推銷房屋時那充滿春意的笑臉。 合同條款陷阱 客戶決定購房了,得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售樓人員)會遞給客戶一份擬好的合同,合同會有許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雙方確定後注入相關內容的,而有些選擇性填寫處可能還空著。這時,購房者往往以為該說的都已註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這些空白處為開發商日後作弊提供了條件。比如,標準合同第十五條“遲延辦理產權證的,違約金每日按購房全款的萬分之三計算”,但您一不留神,開發商(售樓人員)便將此條款設計成按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前不久我們從報上看到過這樣的案例:遲延辦證一年多,只賠付96元。或者在不能按時辦理好時,乾脆讓購房人退房。還有的合同中寫明的違約條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實際不公平。例如:約定任何一方解除購房合同都要支付總房款40%的違約金。這實際上只是限制購房人,開發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將賣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賣。 特別提醒您: 為避免購房人吃虧上當,建議您防止陷阱的對策如下: 第一,要有強烈的法律意識。對於購房人來說,挑選所購房屋的位置和壓低價格固然重要,但我們認為更重要的是要看到在尚不規範的房地產市場中,陷阱無處不在。因此,學習瞭解有關法律、法規,向專業人士(特別是專業律師)諮詢、瞭解有關購房方面的法規、知識是十分必要的,唯此,才有可能較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次,要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在交易過程中始終堅持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平等交易是一個法律原則。目前在房地產交易過程中,開發商(售樓人員)處在強勢地位,與購房者之間資訊極不對稱,存在開發商(售樓人員)做霸王買賣的現象。為此,消費者要擺正心態,購房時要把問題搞清、搞細,對合同條款有異議、約定不明確、不滿意的,就堅決不籤,堅決不買;該堅持的原則就一定要堅持,不要圖一時之快,隨便妥協,從而給自己帶來無窮的煩惱和巨大經濟損失。 再次,要認真簽約,保留好證據。在購房過程中,不要輕信一些開發商(售樓人員)的花言巧語。在簽署合同時一定要認真審查每一個條款,把相關問題問清楚、搞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諾,和雙方業已形成的協議內容,務必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以免日後空口無憑。收樓時和入住後,一旦發現問題,應儲存好各種證據,必要時對相關事實可以透過辦理公證的方式保留證據,以證明侵權事實的存在。 最後,要學會依靠專業人士、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房屋買賣不同於一般消費,涉及工程、質量、合同、物業管理等多個領域,有關法律法規比較複雜。購房人即使經多方考察,一般也很難透過個人的努力搞清問題的癥結所在。因此,如果發生了對您不利的事情,或者您預料到風險可能到來時,為有效地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就應及時和該領域專業人士、法律界人士、中介機構、維權組織取得聯絡,以求得幫助。 買房首先從位置和距離來講,要先確定好自己的目標。同時要合理評估自己的經濟能力。這跟總房款有關。不要太過前瞻,要考慮到現在與未來的資金承受能力,從自己的經濟實力出發來考慮買房。而在買房時也要看開發商專案證件是否具備了銷售條件。注意整個專案的開發計劃工程進度,這關係到買房者的入住時間以及其他工程的施工干擾等情況。 要看清楚整個專案的規劃設計和配套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是否符合生活上的便利以及居住的舒適度。現在精裝修房比較多,要注意前期樣板間的裝潢和後期房的裝潢是否統一。而對於毛坯房來講,一定要注意房屋內部的格局合理性,包括真正的使用面積到底有多少等。因為塔樓、板樓的分攤面積都不一樣。 目前很多投訴熱點都在期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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