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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格物資本

    美國流透過的貨幣分三大類:商品貨幣、金屬鑄幣、紙幣。

    一,商品貨幣。

    在歐洲殖民者踏上北美大陸之前,當地的土著人(印第安人)就已經在使用“商品貨幣”(以某一特定商品作為交易媒介),比如貝殼串珠、牲畜、木材、亞麻、菸草、獸皮毛、穀物、肉魚、彈藥等等。而且這些商品貨幣的使用帶有明顯的地域特徵,比如在東部沿海地區的馬薩諸塞,由於瀕臨海洋,容易獲得貝殼,當地土著人使用貝殼串珠作為交易媒介;再比如盛產菸草的弗吉尼亞和馬里蘭,就以菸草作為貨幣使用。

    歐洲殖民地登陸北美大陸後,一般會入鄉隨俗,使用當地土著人的商品貨幣(貝殼串珠、菸草、穀物等商品作交易媒介)。

    二,金屬鑄幣。

    歐洲殖民者在遷入北美大陸的過程中,也將歐洲的一些金屬鑄幣(金幣、銀幣、銅幣)帶入過去。進入18世紀後,北美殖民地的金屬鑄幣流入增多,一些東部沿海的商貿城市開始流行使用金屬鑄幣。金屬鑄幣價值穩定、易分割、易儲存,流通使用起來遠優於商品貨幣,金屬鑄幣後來逐漸取代了商品貨幣。

    1783年9月,英國正式承認美利堅合眾國獨立。美國獨立後,開始建立自己的貨幣體系。

    1792年4月,美國國會在採用漢密爾頓報告的基礎上,通過了《鑄幣法案》。該法案在美國貨幣史上具有開創性的奠基意義:它是美國建國獨立後最早的一部關於貨幣鑄造發行的法案,最早制定了美國的金屬鑄幣發行流通制度,並確立了金銀複本位的貨幣制度,它開創了美國的獨立貨幣體系,是美國貨幣史的真正開端。另外,該法案還確立了以“dollar”為美國基本貨幣單位, “美元”( US dollar)的概念正式誕生,此後,美國貨幣都稱之為:US dollar。

    下面是1792年後,美國自行鑄造流通的三種金屬鑄幣:Dollar銀幣、Eagle金幣、Cents銅幣。

    ▼圖:1795年鑄造的1 Dollar標準銀幣(Dollar是基本貨幣單位),正面是一名女性側身像,象徵自由女神,周邊銘文“LIBERTY”(自由)和五角星;背面是老鷹和月桂花,周邊銘文“UNITED STATES OF AMERICA”。圖片來源:wonderclub.com

    除了標準Dollar銀幣(“Dollar”也是基本貨幣單位),還有(1/2 )Half Dollars 和(1/4 )Quarter Dollars 銀幣,其重量和麵值等比例縮小。此外,還有更小面值的銀幣——Disme銀幣(1/10 Dollars)和Half Disme(1/20 Dollars)銀幣,其重量和麵值也等比例縮小。

    除了標準Eagle金幣(又名“鷹幣”,價值等於10枚Dollars銀幣,即1 Eagle=10 Dollars)。此外還有(1/2 )Half Eagles和(1/4 )Quarter Eagles金幣,其重量和麵值也等比例縮小。

    在金銀幣的基礎上,還增加了 “Cent”(1美分,1 /100 Dollars)銅幣 和“Half Cents”銅幣(半美分,1/200 Dollars),作為輔幣,輔助金銀幣流通。

    1834年6月28日,美國國會通過了兩項關於金幣的法案,合稱為《1834年鑄幣法案》(the coinage act of 1834)。該法案重新調整了“Eagle”金幣的重量標準,從原來(1792年制定)的270格令調整為258格令,純金含量從原來的247.5格令下調為232格令;(1/2)Half Eagles和(1/4 )Quarter Eagles金幣也等比例調整縮小。《1834年鑄幣法案》還規定,之前的金銀幣繼續流通,法案還對舊美國金幣和在美國境內流通的外國金銀幣做了具體的使用規定(和美國新Eagle金幣的兌換關係)。

    1849年3月,國會透過《1849年鑄幣法案》(Coinage Act of 1849)。該法案授權美國鑄幣廠鑄造面值為1dollar的Dollar金幣(此前都是1dollar銀幣)和Double Eagle金幣(面值為20 dollars),這也是1792年以來首次鑄造面值大於10 dollars(Eagle金幣)的鑄幣。Dollar金幣的重量是Eagle金幣的1/10,重量25.8格令,含純金量23.2格令。Double Eagle金幣重量是Eagle金幣的2倍,重量根據面值等比縮小或增大,成色保持不變,沿用1834年時的標準。

    ▼圖:1849年鑄造的1 dollar金幣。最早的一批1dollar金幣於1849年5月7日在費城鑄幣廠生產,此後又在其他地方分支鑄幣廠(北卡羅萊納州的夏洛特造幣廠、喬治亞州的達洛尼加造幣廠、路易斯安那州的新奧爾良造幣廠)投產,1854年加州的聖弗朗西斯科(舊金山)鑄幣廠成立,也開始生產1dollar金幣。圖片來源:coinauctionshelp.com

    在1850-1853年間,1dollar金幣的鑄造量非常大(得益於加州黃金開採),約2千萬枚,其中92%在費城鑄幣廠生產,1dollar金幣流通範圍也非常廣泛。大量的金幣發行有效緩解了因銀幣短缺而造成了貨幣供應不足的問題。

    同時,在1849-1853年期間,美國貨幣流通中以cent(美分)輔幣、1dollars金幣、(1/4)Quarter Eagles金幣為主,(1/2)Half Eagles金幣、Eagle金幣、Double Eagle金幣因面值大用得較少。為了解決銀幣短缺造成的“面值斷層問題”(流通中缺乏面值介於1 dollar和 cent之間的銀鑄幣),美國國會於1853年下調了小面值銀幣的重量標準,讓銀幣貶值,以讓銀幣重新迴歸流通領域。

    1853年2月,美國國會透過《1853年鑄幣法案》(Coinage Act of 1853)。該法案規定:Half Dollars銀幣的重量標準從208格令下調至192格令(下調約7.7%);Quarter Dollars銀幣、Disme銀幣和Half Disme銀幣的重量標準也跟隨下調7.7%。

    《1853年鑄幣法案》還限制了銀幣的自由鑄造,並限制了小面值銀幣的法償能力(新銀幣在交易支付時不得超過5美元),而且法案中未提及調整標準Dollar銀幣重量,也未提及新鑄Dollar銀幣,之後幾年裡(1853-1861年),流通中的銀幣基本都是面值小於1美元的輔幣,標準Dollar銀幣完全消失。該法案使得銀幣事實上淪為的輔幣,失去了本位幣的資格。

    1861年4月,美國南北內戰打響。人們對政府信心缺失,民眾迅速囤積私藏金屬鑄幣,包括小面值銀幣在內的金屬鑄幣大量從流通中消失,市面上充斥著各種紙幣、非官方的代用幣和偽幣。在內戰時期及戰後幾年裡,綠鈔和國民銀行券在流通貨幣中佔據著主導地位,而銀幣幾乎沒有。

    1873年2月,國會通過了一份全新的《鑄幣法案》(Coinage Act of 1873)。該法案重新全面修訂了美國鑄幣廠、鑑定局及鑄幣相關的法律。《1873年鑄幣法案》中沒有提及鑄造標準銀幣(但有要求鑄造專門用於國際貿易的“貿易銀幣”),這其實相當於預設廢除銀幣的本位幣地位。

    1900年3月,美國國會透過《金本位法案》,以法律形成最終確立了金本位。該法案確立黃金作為美元的唯一價值標準,金幣為標準貨幣,面值1美元金幣的重量標準為25.8格令,含23.22格令純金(沿用1849年時的重量和成色標準),即“23.22格令純金=1美元”,或“1金衡盎司純金(480格令)= 20.6718美元”,美國發行的一切貨幣都必須與這一標準保持一致)。

    1934年,美國國會透過《黃金儲備法案》,將黃金國有化,美國民眾不得持有作貨幣用途的黃金,黃金全部上繳美聯儲兌換成聯邦儲備券(美鈔),這實際上在美國國內廢除了金本位。此後,金幣從美國貨幣流通中消跡。

    三,紙幣。

    在美國獨立戰爭前,英屬北美殖民地為補充金屬鑄幣供應不足而發行過各類紙幣(當時英國本土已經有各種銀行券在流通,一些英國殖民者在北美殖民地上也效仿發行紙幣),統稱為“殖民券”(colonial bills)。這些殖民券最初發行時還可兌換成金銀,但隨著濫發而貶值,最終無法兌現。

    1690年,英屬北美殖民地馬薩諸塞發行的最早一批北美殖民地紙幣,當時主要用於向士兵支付軍餉。此後,其他殖民地紛紛效仿發行。

    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1775—1783年),北美殖民地的領導機構大陸會議為籌措軍費而發行“大陸紙幣”( Continental Currency)。大陸紙幣的發行沒有任何貴金屬做支撐,純粹憑藉大陸會議的立法批准強制流通。

    ▼圖:1775-1779年期間發行的各種版本的大陸紙幣,按面值有: 1dollar、3 dollars、5 dollars、 6dollars、7dollars、8 dollars 、35 dollars、50 dollars、55 dollars、65 dollars。圖片來源:trackofthewolf.com

    除了大陸紙幣,其他殖民地的自治政府也在發行各自的紙幣,基本也都是為籌集軍費。當時各種紙幣的濫發造成了貨幣流通嚴重混亂:各種紙幣都流通於市,且大都無法兌現為金屬鑄幣;金銀幣大都被私藏起來,退出流通;紙幣超發,惡性通脹。

    1791年,美國國會授權設立“第一合眾國銀行”(First Bank of the U.S.)。第一合眾國銀行成立後,很快就發行了自己的可兌現(可兌換為金銀幣)的銀行券,以解決當時金屬貨幣供應不足的問題,並且隨著該行在各主要城市設立分支機構(到1805年時,已設立6個分支行),該行的銀行券很快便在各州流通起來,成為一種全國性紙幣。

    1816年國會批准授權設立“第二合眾國銀行”(Second Bank of the U.S.)。第二合眾國銀行照搬了第一合眾國銀行的運營模式,也發行自己的銀行券,很快也成為了全國範圍內統一流通的紙幣。

    1836年,第二合眾國銀行的特許權到期,該行轉為了一家州立銀行(後在1841年破產)。從1837年起,美國開始推行起自由銀行制度(聯邦政府放棄了對銀行體系的集中管理,將銀行的審批和監管都交給各州自行負責,銀行設立門檻變得十分寬鬆),各州立銀行數量井噴式爆發,州立銀行券發行回到了“百花齊放、毫無約束”的局面,銀行券的流通陷入到長期混亂之中,一直持續到內戰時期。到1860年時,美國有超過1500家州立銀行在發行各自的銀行券,每個銀行都有好幾種不同面額的銀行券,而且,銀行券一直存在被偽造的現象,假券盛行。

    美國內戰(1861-1864年)是美國曆史的重要節點,也是美國貨幣史的重要節點。美國內戰時期誕生的兩類紙幣——綠鈔(Greenback)和國民銀行券(National Bank Note),是美國法定紙幣的歷史開端,也可以說是現代“美鈔(美元鈔票)”的起源。

    1861年,美國內戰爆發。為了籌集戰爭資金,美國國會1862年2月透過《法定貨幣法案》(Legal Tender Act),授權時任財政部長薩蒙·波特蘭·蔡斯(Salmon Portland Chase)發行1.5億美元的不可兌現(不能兌換成金銀)、純靠聯邦政府信用支撐的“綠鈔”( U.S. notes或Greenback)。1862-1864年間,為支付戰爭費用,林肯政府被迫三次發行綠鈔,總額達4.5億美元,數額非常大,幾乎佔到內戰時貨幣供給總量的一半。

    ▼圖:1862年時林肯政府財政部發行的U.S. notes,面值1美元,正面印有時任財政部長蔡斯的頭像;背面寫有“this note is a legal tender”(這張紙票是法定貨幣),由於這種紙幣的背面是綠色墨水印製的,因而也被稱為“綠鈔”或“綠背”(Greenback)。圖片來源:WIKI百科。

    “綠鈔”被賦予法定貨幣地位(強制流通、不得拒收),是美國最早的法定紙幣(內戰之前,被國會賦予法定貨幣的只有金屬鑄幣,各類銀行券均非法定貨幣)。另外,“綠鈔”也是繼“大陸幣”之後,第二個由政府官方發行的、單憑政府信用而流通的不可兌現紙幣。綠鈔自發行後,便長期成為了美國貨幣供給的一部分。

    到1862年底時,戰爭規模已經擴大化,林肯政府需要更多的戰款資金,而且當時美國的貨幣體系面臨著崩潰的危機。形勢危機之下,美國國會於1863年1月通過了《國民通貨法案》,目的是為解決貨幣危機,加強聯邦政府對銀行業的管理,並進一步籌集戰款。1864年6月,國會又通過了該法的修正案《國民通貨法案》,取代了1863年的法案版本。

    根據《國民通貨法案》,成立“國民銀行體系” (National Bank System)。該法案規定,在財政部內部成立一個專門負責管理全國貨幣發行與流通的機構——貨幣監理署(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貨幣監理署署長由財政部長提名,參議院批准,總統任命。貨幣監理署負責發放特許牌照,即“國民銀行” 牌照,獲得“國民銀行”牌照的銀行在其名稱中必須使用“national”或“NA(national association的縮寫)”,以表明自己屬於國民銀行體系。該法案授權每個國民銀行都可各自發行銀行券,這些國民銀行券(National bank notes)也都是美國的法定貨幣。

    ▼圖:紐約州布法羅市的Farmers and Mechanics National Bank 於1865年發行的面值1美元國民銀行券,上面有“national currency”的標記。圖片來源:antiquebanknotes.com

    《國民通貨法案》在美國建立了一個統一完整的銀行券發行、流通及管理體系,結束了建國以來各州立銀行隨意發行的混亂局面。該體系由財政部貨幣監理署負責統一監督管理,由分散在各地的眾多國民銀行形成全國性的發行網路。在該體系下,發行的銀行券有統一名稱“國民銀行券”,其以聯邦債券為發行基礎,可兌換金銀幣,且被賦予了法定貨幣地位,可在全國流通。

    從此,美國除了法定的金屬鑄幣外,還有兩種法定紙幣——綠鈔和國民銀行券,前者由聯邦政府直接發行,後者受聯邦政府間接管理。

    1913年12月,美國國會通過了《聯邦儲備法案》(Federal Reserve Act),在國民銀行體系的基礎上建立起了美國中央銀行體系——聯邦儲備體系。根據《聯邦儲備法案》,全國被劃分為12個聯邦儲備區,每個區設立一個聯邦儲備銀行,各個國民銀行必須成為聯邦儲備體系的會員銀行。

    從1914年11月開始,12家聯邦儲備銀行開始發行由美國財政部下屬機構“雕刻和印刷局”(Bureau of Engraving and Printing)統一印製的 “聯邦儲備券”(Federal Reserve Note),作為法定貨幣流通。

    ▼圖:1914年系列的聯邦儲備券,面值5美元,上面標有“Federal Reserve Note”以及“this note is legal tender for all debts, public and private”(這張紙票是法定貨幣,可用於所有私人或公共債務)。圖片來源:govmint.com

    聯邦儲備券的發行數量由聯邦儲備銀行控制。隨著聯邦儲備券的發行量擴大,以及其他紙幣(綠鈔、國民銀行券、黃金券、白銀券等)相繼停止發行並退出流通,聯邦儲備券漸漸成為了美國貨幣流通中的唯一法定紙幣。

    到目前為止,流通中的美國紙幣基本都是指1928年之後各版本的聯邦儲備券,也就是我們現在所用的美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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