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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丙戌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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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朗月行者
沒有,但是我有一個記憶深刻的同桌。是個男生,我們那邊為數不多的一個獨生子, 非常嬌生慣養, 最主要的是天天哭, 我一個女的沒怎麼咋治他就哭了。要命的是, 同桌了兩三年, 互相看對方不順眼。 後來到另外一個學校上學, 我們就假裝不認識,見面不說話。小學初中高中一直以來都在一個學校, 事情並沒有按照青梅竹馬的方向發展,而是向著老死不相往來的方向。 我們現在沒有任何聯絡方式, 甚至在一個校友群裡見到對方都會推出來。
這大概是一個橫跨了十年的很無聊很俗套的故事。
我和他同桌的時候,正是初一,很好的年紀。我記得那天Sunny很好,我坐在位子上,老師把他排到我旁邊。
於是他迎著Sunny走過來,笑起來很溫柔,風吹過窗簾,落下大片的光影。
你以為這是一篇言情小說嗎?
顯然不是的。
他坐下十分鐘後,我們倆就懟起來了。
真的很難想象那種一笑起來眼裡帶光的男孩子嘴巴那麼毒…
反正就是…非常明白怎麼樣能一句話把你氣炸。
那段時間真的是每天都處於被氣的說不出話的地步,偏偏他又生的好看,唇紅齒白,笑起來彷彿四月花開。
每次被氣的半死,他又頂著一臉的無辜過來道歉,黏黏糊糊的趴在你眼前說“我錯了你別生氣呀我開玩笑的。”
這誰能頂得住啊…
看在他臉的份上…我每次都忍不住原諒了。
一直過了幾個周,我們倆終於和平友好的相處了。
當他收起嘴毒的一面時,就是一個溫柔可愛的男孩子。
一起學怎麼轉筆,還研究過怎麼轉書。
一起等雨停後去花壇裡撿蝸牛。
他人緣很好,班裡的女生跟他關係大都不錯,男生下課經常勾肩搭背的來喊他出去玩。
學習也很好,天天吊兒郎當的和我一起上課搞小動作,還能永遠保持在重點初中的班級前十。
每次考試成績下來,都漫不經心的轉著筆看我的卷子:妹兒,你水平不行啊。
我:…
我特麼天天上課陪大爺玩,能行就怪了。
後來他上課會時不時的在老師講重點的時候戳戳我的頭喊我聽課。
下課把我不會的題圈出來重講。
幫我寫過作業。
也幫我做過弊(當然這個顯然不太提倡)。
生物課講到人體動脈靜脈的時候我們倆伸著手腕用筆畫動靜脈圖。
他說他想去德國看看。
我覺得德國很適合他,在我的想法裡德國應該是很嚴謹又很浪漫的地方。
他學習的時候就十分嚴謹,看起來…很吸引人。
發現我喜歡他大概是初二的時候,那時候正是情初竇開的年紀,班裡誰和誰親近一點兒都會被起鬨,我也是那個時候才發現,原來我喜歡他啊…
可惜的是,被起鬨的人是他,卻不是我。
女主角是另外一個女孩子。
一個小巧的、白皙的、說話溫溫柔柔成績又很好的女孩子。
其實我也覺得他倆站在一起好像很配,只是我不甘心認同而已。
初二的阿錦已經不是初一那會笑起來溫溫柔柔的模樣了,他開始不愛說笑,對誰都冷冷淡淡的,上課的時候會打斷我的話讓我聽老師講課。
如果我那會知道一些網路用詞的話,就該知道那會的阿錦,其實是可以被稱為“高冷男神”的。
轉變成高冷男神的阿錦一躍進了班級前三年級前十。
而我,開始無休止被他困擾的我依舊徘徊在班級三十幾名。
我是喜歡他的。
尤其是喜歡他對誰都意簡言賅,唯獨對我偶爾顯露出幾分初一神情的模樣。
在他開始丟掉話多這個標籤的時候,他依舊把僅剩不多的溫柔留給了我。
他的口袋裡依舊可以掏出不同的糖果。筆袋裡也裝著古怪的小玩意兒,在我偷懶不寫作業的時候一邊皺著眉頭威脅我一邊把作業丟過來。
錯題旁邊永遠都有他標好的重點。
他把他所有的特殊對待都留給了我,以至於我在自己的小心情裡越陷越深。
初二下學期的時候,我們終於被分開了。
他在視野最好的地方,而我,被丟在了原地。
搬桌子那天我難過的趴在桌子上不愛說話。
他把自己的書搬過去,把書包搬過去,把桌椅搬過去,把所有的關於我們的故事的一半都搬走了。
我也不知道趴了多久,周圍嘰嘰喳喳吵吵鬧鬧,我突然感覺有人靠了過來,然後我後知後覺的抬起頭,他正把手伸過來,看著我愣了愣,最後揉了揉我的頭髮說了一句:
“乖,沒有很遠。”
然後我就哇的一聲哭了。
那大概是是我幼小的年紀裡,面對懵懵懂懂的愛情,聽到的最溫柔的一句話了。
初三的時候他徹徹底底轉化成高冷男神,那會他已經經常拿到班級第一的名次,學習卻日加努力。
有時候盯著他的背影,我曾經懷疑初一那年那個笑起來溫柔而光明的男孩子究竟是否存在過。
但是他依舊對我來者不拒。甚至每晚把自己的做家庭聯絡本(記作業和教師評語的本子)丟到我這裡再回去寫作業。
每科老師都知道七班第一的男孩子的家庭聯絡本都是一個女孩子幫他寫的。
我一直以為我在他心裡,大概是最特殊的吧。
但是我還是很害怕,怕他和我的記憶也和別人擁有一次。
但是其實是不可能的,那個溫柔又愛笑、毒舌又無辜的男孩子早就消失在時光的洪荒裡,取而代之的是這個沉默寡言的學霸。他不可能再陪另外一個女孩子在雨後捉蝸牛,上課傳的小紙條塞滿了一個A4紙那麼大的盒子。
課業日益繁重,他不再來找我閒聊,晚上放學也沒空等我一起回家。
他開始把時間鋪天蓋地的耗費在一張張卷子上——刷題成了他那年的新愛好。
不知道是受了他的影響,還是隻是單純的想接近他一些,那年理化我考了全班第一和第三,總成績一躍進了前二十。
後來的日子我或許為許多人努力過,但再也沒有那麼一個人,能讓我甘願伏桌學習到前二十的。
這一場暗戀,除了當事人,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歡他。
然而好景不長,初四那年,我們終於分了文理。
他去了理科最好的班級,而我選擇了文科。
再後來…再後來那個兵荒馬亂的畢業季,他終於知道我長達三年的小心思。
然後,他再也沒主動跟我說過話,而我被戳破了心思,更是再也沒敢光明正大的路過他身邊。
“縱我不往,子寧不嗣音?”
“然。”
理科一班在樓下,文科三班在樓上,課間守在視窗的時候,偶爾可以看到他和朋友們結伴去廁所,有時候他朋友看到我,他也會望過來一眼,隨後冷冷淡淡的移開視線。
那會兒流行寫交換日記,我花了一年多的時間寫了厚厚的一本。
一整本兒女兒家細膩的感情,卻從來沒讓他看過一個字。
再後來就畢業了。
他考去了市重點,而我…哦我剛好去了我們市唯一的非重點。
離校的那天我終於又遇見他了,也不知道祈禱了多少次,才在某一次回頭的時候看到他走在我身後。
其實和同桌的時候差的很大了。
鬍子拉碴的,黑眼圈也很重。
但是看著看著,我就想起,這是我喜歡了三年的青春啊…
然後他問我,暑假出去玩嗎?
去哪?
泰山看日出?
還有誰嗎?
你。
他說,你,和我。去嗎?
去啊,一定去啊。
然而
最後我們並沒有去泰山看日出。
在這裡強烈譴責中國鐵路系統,我那排演了八百遍的旅行,最後以買不到票而告終。
從此之後我再也沒有試圖去泰山,那裡成了我心中的一片聖地,總想著等我找到我心悅的少年就帶他去祭拜山河,敬告天地萬物。
emmmmm
後來我們就各自上了高中,從同一張桌變成了同一個教室,又變成了同一個學校,最後變成了同一個市。
我們偶爾會發簡訊聊一下自己的近況,那時候我揣著一個諾基亞黑色小直板,200條簡訊的小信箱裡都是他發來的簡訊。
每次信箱滿了我都需要花一整晚的時間在這兩百條簡訊裡進行取捨。
再後來我換了智慧手機,終於可以存很多條簡訊還可以上QQ了。
寒暑假的時候他會從一桌子的卷子裡把自己刨出來收拾一下和我出去玩一天。
就是…我們明明在一個城市,但是卻半年見一天。
高中三年,我們見了六次。
去看過電影,去ktv唱過歌,一起去吃過各種餐廳,也去過鬼屋和遊樂場。課業太忙的時候也會跟著他去圖書館泡一天,他給我帶一杯奶茶,於是他看一天卷子,而我可以抱著奶茶看一天他,
最後一年我壓力太大,成績又不足夠好,有時候總覺得未來一點希望都沒有,晚上哭著給他打電話說不想讀書了想退學,於是他半夜蹲在走廊輕聲細語的安慰我,講完了道理又講情理,每個電話都能講出一篇萬字演講稿。
偶爾翻一翻我那本寫滿了他的日記本,倒覺得恍若隔世。
初四那年他斷絕了和我的所有聯絡,其實我是沒敢再想過…有一日那個遠在天邊的少年,連偷偷看一眼都很奢望的少年,會帶著我走街串巷,去各種各樣的地方,也會在深夜裡聽一個不懂事的小姑娘發脾氣。
但是時間太久了。
那個時候的我,已經忘記我為什麼會喜歡他了。
有時候走在路上他也會問我,說你現在還喜歡我嗎?
我想了一會,搖了搖頭。
再後來高中也畢業了。
大學的時候他留在了本省,而我頭也不回的去了南方。
我們還是保持著半年一見的頻率,生日的時候他會寄過來各種各樣的禮物。
去外地旅行的時候會給我帶伴手禮。
但是其實那些東西在我看來,還沒有他初中時給我改的滿滿當當的一張卷子重要。
我可能還是喜歡他吧,也可能只是還沒忘記時光裡的少年。
他跟我說,你等著我啊,等我畢業的時候去找你。
然後我等啊等啊…
他終究是沒有來。
後來他告訴我他有了一個喜歡的姑娘,空間的說說字裡行間都是柔情。
那個他曾經獨留給我一個人的,被他傾囊送於另一個人。
我閨蜜說那個女孩子長的有幾分像我,有一次和他閒聊起來,隨口提了提。
他拿著照片打量了很久,說是有一點像。
又笑著說就一點兒,你比她好看的。
我就也笑了。
可是你看,哪怕我們倆有一點兒像,哪怕你說我比她好看,哪怕我和你早認識許許多多年。
可是喜歡誰是不講道理的,你還是喜歡她,不喜歡我。
你看這個人真的是很過分啊…
再後來,我們大學也畢業了。
我把畢業旅行定在了蘇州,山清水秀的好地方。
回家的途中路過他的城市,就下去看了看。他跟以前沒什麼區別。
跟我記憶裡的少年還是很像,儘管這一年,距離我們第一次相遇,其實已經十年了。
高冷少年又變回了溫潤愛笑的樣子,從實習單位請了假帶我大街小巷的竄,我在公交車上睡著了,他就把手擋在我眼前遮去一窗格一窗格的Sunny。
他知道這件事後,從公司調了休回來,說是回來處理家裡的事情,卻每天早晚按時出現在駕校接我回家。
三天後那人消停了,他又匆匆忙忙的走了。
說句不好聽的,那個時間,我真的有在想,他為什麼不是我男朋友呢?他憑什麼不是我男朋友呢?
到底不是的。
再後來就沒有故事了。我也不是非要喜歡他,不喜歡別人的原因只不過是我再遇到的人,怎麼比較都不如最初的那個人好而已。
不如他皮囊好看。不如他溫柔風趣,不如他紳士可愛。
只是不如而已,很久以前就沒有再喜歡了。
也或許…“意難平”就是這樣的感覺吧?
只是你問我與他做同桌最浪漫的事是什麼,我把我們的故事從頭捋了一遍,最浪漫的事…難道不是和他做同桌這件事本身嗎?
遇見他呀,就已經是生命裡的難能可貴了。
唯一或許有些遺憾,我們認識了十年,我終究也沒有把這個很好很好的人帶回家去。
故事寫完啦!
等我想起來,哪天拍一頁我初中的日記本給你們看啊!
我來更新我的日記啦!下班回家翻箱倒櫃一頓找。
就真的…都是黑歷史。大家開心一下就好啦。
應該可以看出好幾種字型…我這個人吧…偶爾翻翻以前的故事,可能會順手吐槽一下過去傻不拉嘰的小姑娘(就是我ㅍ_ㅍ)。
那個時候寫的又酸又矯情的日記,現在看起來都要捂額頭…但是呢,那依舊是十幾歲的我認認真真的愛情。
你們不許笑話我。
最後,我畢業了,但是我依舊要去北大哈哈哈!
對啦突然想起一個很有趣的小細節,我們倆一開始同桌的時候,是排好隊按照高矮個一男一女排著坐的。
他後來跟我說,其實那會他本來不應該和我同桌的,但是我坐下後,他偷偷屈了一下腿,老師發現我本來的同桌後面居然有一個還要矮一點點男孩子就把他給拉出來丟給我做同桌了。
於是他和我成了同桌。
而我現在,早已完全記不清我原本應該的同桌是什麼模樣了。
我那會問他,我們又不熟,你為什麼要跟我做同桌啊?
他說,我就不告訴你,你猜啊。
後來過了好幾年,我再問的時候,他已經不記得這回事了。
願所有心中藏著一個人的小朋友都有修成正果的那天,如果不行,那就遇見另一個舉世無雙叭。
寫給後來的看客們:
我寫這個故事的時候其實是沒想會有這麼多人看的,因為太長了也太俗套。
非常感謝每一位點進來並且看到最後的小朋友,或許,很多人年少的時候都有那麼一段…哪怕未來千變萬化,偶爾回憶起來都會溫柔笑一笑的故事。
他就是這樣一個故事的主角。
但是那都是過去式了,喜歡和不喜歡都是曾經的故事,我們是要向前看的。
他固然好,但不是我的。
一個男孩子和一個女孩子的關係,不是隻有愛情的。
我覺得我們現在很好,依舊保持著半年一見的頻率,沒必要再改了。
現在是2019年一月份,我們第一次見面,是2007年9月1日,11年多了。
這11年,我們沒有一天是以情侶身份度過的,相反,這11年我也談過幾次戀愛,都是很好很好的男孩子,我們因為各種原因選擇了分開,分開後漸漸也不再聯絡。
唯有這一個人貫穿了我整個年少時光。
我朋友很少,自然也不會為了什麼“不甘心”“遺憾”這種隨意的負面情緒來失去他。
年紀小一點的時候,他剛交女朋友,我也剛得知女孩子與我有幾分相似,也想過:既然如此,為什麼不能是我呢?
那幾日我如同魔怔了一般,滿腦子都是這個問題,彷彿言情小說裡的惡毒女配。
但是有一天我看著他的頭像,突然想起一個問題:如果我搶不到他,我們倆的關係就此斷絕。
而如果我搶到他,從那個女孩子手裡搶到她心愛的少年,那這樣三心二意能被別人搶走的男人,我要了又有什麼用呢?
我已經過了最愛他的年紀了,自當收起自己那些齷齪的心思,把他交給更愛他的人手裡。
“再努力一次,大不了做不成朋友,至少不留遺憾”這種話不過是孩子意氣而已,須知,當一個人真正重要的時候,你是捨不得冒一點點失去他的風險的。
失去他的音訊就是最大的遺憾了。
更何況我早就不愛他了,我只是偶爾,想起他的時候會有一些遺憾罷了。
這些陳年往事,總要有個陰晴圓缺才顯得出人生百味。
“也許我愛的已不是你,而是對你付出的熱情。就像一座神廟,即使荒蕪,仍然是祭壇。一座雕像,即使坍塌,仍然是神。”
——萊蒙托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