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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野史之謎

    1870年夏天,直隸總督曾國藩派人押送兩名犯人來到北京,送到刑部聽候審訊。可是,在刑部尚書鄭敦謹的授意下,刑部直隸司郎中拒絕接收這兩名犯人。

    原因是,這兩名犯人不簡單。他們一個是天津府知府張光藻,一個是天津縣知縣劉傑。曾國藩為什麼要將他們押送到刑部呢?他們犯了什麼法?

    這事還得從頭說起。

    就在這一年的初夏,天津發生了一場影響深遠的教案。法國駐天津領事豐大業,在與天津民眾發生衝突之際,首先開槍打傷了天津縣知縣的遠房侄子劉七,引發了眾怒。憤怒的天津民眾打死了豐大業和他的秘書西門,殺死了10名修女、2名神父、2名法國領事館人員、2名法國僑民、3名俄國僑民,又放火焚燒了望海樓天主堂、仁慈堂和法國領事館。

    這就是著名的天津教案。

    天津教案發生後,直隸總督曾國藩奉命前往天津辦理此案。7月23日,法國駐華公使羅叔亞來見曾國藩,提出處決天津道員、知府、知縣3名地方官員,為豐大業抵命,並以戰爭相威脅。曾國藩義正辭嚴地拒絕了羅叔亞的無理要求。

    曾國藩隨即奏報朝廷,稱:“本案兇犯已拿獲九名,惟羅叔亞意欲三員議抵,斷難允求。府、縣本無大過,送交刑部已屬情輕法重。”

    當然,曾國藩也知道,不處理一兩個地方官員,顯然無法在法國方面作一個交代。於是,他不得不免除了天津道周家勳的職務,將天津府知府張光藻、天津縣知縣劉傑送到刑部,聽候發落。

    對曾國藩而言,這是無奈之舉。對於張光藻、劉傑兩人來說,他們也很冤枉。

    一方面,他們兩人在任期間,兢兢業業,非常稱職,官聲很好;另一方面,他們在天津教案裡,並沒有犯錯,反而敢於堅決維護津民利益,據理力爭,秉公辦事。

    曾國藩將張光藻、劉傑撤去職務,解交刑部治罪,受到朝廷內外的一致指責。如果刑部真的將他們兩人治罪,豈不是正好將自己變成靶子,引得清議攻擊?刑部尚書鄭敦謹是一個歷經道光、咸豐、同治3朝的元老,做了幾十年官,怎麼不知道這件事情的利害呢?所以,在鄭敦謹的授意下,刑部直隸司郎中直接拒絕接收張光藻、劉傑。

    緊接著,軍機承旨發了一道上諭:“羅叔亞無理要挾,所請府縣抵償一節,萬無允准之理。傳諭錢鼎銘將張光藻等解赴天津,並令曾國藩等,取具該府縣等親供,以期迅速了結。”張光藻、劉傑又被送回了天津。

    這樣是不是很尷尬?

    曾國藩當然很清楚,這是刑部在推卸責任。可是,他不但沒有什麼不快,反而覺得很欣慰——因為他一直對處理張光藻、劉傑兩人心懷愧疚,認為“二人俱無大過,張守(張光藻)尤洽民望”。張光藻、劉傑也是聰明人,他們見朝廷和曾國藩都無嚴懲自己的意思,便提出請病假。曾國藩自然照準。

    ​於是,張光藻、劉傑離開了天津,到外縣“避風頭”去了。

    不過,法國駐華公使羅叔亞對張光藻、劉傑的“失蹤”很生氣,一定要找曾國藩的麻煩。在各方壓力下,曾國藩不得不將張光藻、劉傑召回來。經刑部審理,雙雙流放黑龍江。兩年後,他們才被放回來。

    其實,天津教案對曾國藩的打擊最大。他陷入深深的自責中:“吾此舉內負疚於神明,外得罪於清議,遠近皆將唾罵,而大局仍未必能曲全,日內當再有波瀾。”“餘才衰思枯,心力不勁,心膽俱裂,不料老年竟無善策,惟臨難不苟免,此則雖耄不改耳。”

    一年多後,曾國藩黯然辭世。

  • 2 # 劍雄品評文史經濟

    按滿清官制慣例,直隸總督,屬全國9個最高階的封疆大吏之首,駐所保定。此職任上,劉鏞、李衛、琦善、曾國藩、李鴻章、榮祿、袁世凱個個皆是名揚四海、世所公知之人。

    這麼說來,刑部之舉動,就更令人匪夷所思了。

    曾國藩押送到刑部的2名人犯,都是犯官。一個是天津知府張光藻、另一個天津知縣劉傑。而這兩個官員,皆與“天津教案”有關。

    “天津教案”發生後,因駐天津的三口通商大臣崇厚,推卸責任的緣故,直隸總督曾國藩,被朝廷強令處理此案。

    說句老實話,重病中的曾國藩,頗有官場“老司機”的嗅覺。本想以病推託,卻因英名已立於朝野,被慈禧認為處理棘手洋務之高手,而強令驅策,當然,這是明話。

    從其未至天津之前,給兒子曾紀澤、曾紀鴻所寫之家書,便可得窺內情之一二。

    “餘即日前赴天津,查辦毆斃洋官、焚燬教堂一案。外國性情兇悍,津民習氣浮囂,俱難和協。將來構怨興兵,恐致激成大變。餘此行反覆籌思,殊無良策。餘自咸豐三年募勇以來,即自誓效命疆場,今老年病驅,危難之際,斷不肯吝於一死,以自負其初心。餘若長逝,靈柩自以由運河搬回江南歸湘為便”。 ”

    觀此信,行文凝重瑣碎,心緒哀極惶恐,其暮氣夕息、有去無歸之哀鳴,鋪陳於滿幅信箋,直同於遺書?!

    從信中,還可看出曾國藩將趨天津前,已具先籌之定見,謂此案雙方“俱難和協”、“雖反覆籌,殊無良策”之斷論,及勉力一搏,或不可善終之糾結,躍然紙上,也為曾氏在此案打擊下,最終以身死國,埋下伏筆。

    素稱晚清官場第一“忍者”的曾國藩,以一介書生建湘軍、滅太平天國,挽狂瀾於既倒,縱橫於洋務運動,當屬同治中興中能力、謀略俱佳之幹臣。

    遇此區區一域,涉外之“天津教案”,竟說出這種喪氣話,可見此案之兇險幽深,應為其殘生中,所遇之罕見難關,自慮斷難跨越。

    為什麼?不就區區一域洋務案麼,以曾氏歷經風雨之洋務之才,雖沉痾在身,竟會自慮殉職此案,令人疑惑不解。

    所謂“天津教案”,發生於同治9年(1870年),天津民眾先是發現大量死嬰,斷肢殘目,橫陳狼藉,曝現在亂葬岡上,而後發現這些死嬰,與教會(望海樓)及育嬰堂有關。

    與教會有關,這點沒錯。這批棄嬰本為所棄之病嬰,再因時疫流行而夭折,被教堂所葬;錯就錯在,當地民眾聽信所抓到人販子的虛言,認為教堂搞了一些見不得人之事。如將收購的棄嬰之眼珠、腦子等器官,用作藥引子。

    後查之,卻是人販子情急之下,誹謗教堂所為。在當時,各地均有不同程度的棄嬰、溺嬰之惡俗。西人教會出於慈善和培養未來教民之慮,收留這些送過來的棄嬰。

    後來,教會考慮到光收留民眾送過來的棄嬰,還是不行。有些棄嬰因家長怕麻煩,得不到及時地收留,被凍死、餓死,屢皆有之。遂透過金錢獎勵送嬰者,來促使應救之棄嬰,得以盡救。

    慈善,一旦與金錢掛鉤,就等於挑逗某些華人嗜利的神經。一旦被逐利之徒所乘,好事就變成了斷子絕孫的壞事。於是民眾之嬰兒被迷拐、搶奪之事,漸漸就多起來了。

    百姓本來對西人掠奪,而令生活無著,久已生憤;又對洋教不同於儒家文化,因無知而生懼;更因文化不高,對坊間所傳,洋人對棄嬰挖眼剖心,種種似有似無之恐怖傳言,是莫辨是非。

    結果,民眾對天主教會收嬰之舉,疑竇叢生、腹腓四起。這一次,抓住人販子武蘭珍,被民眾暴揍送官,人販子情急之下,便誣陷教會是透過教民王三,來收購她所拐來的嬰兒。

    顯然,武氏企圖利用官府懼洋,不敢細究之習,以求減輕罪責。在不明真相,又缺少思辨能力的第三者看來,情況確實也該如此呀。修女與人販子,不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一直在做“一手交孩,一手交錢”的生意麼。

    豈料天津知縣劉傑並不懼洋,徑直帶武氏,前往教堂查勘對質。一查,在教會里,哪知一無教民王三,二無武氏所供認之蓆棚、柵欄等物證。三,遍傳教堂眾人中,更無一人,能被武氏所指證。

    事實雖說如此,但為時已晚,群情激昂、眾口鑠金之下,終讓群體情緒,走向傳染的盲目和狂熱的盲從。最終一定要用突破的決口、肆虐的打砸,得以發洩民眾不滿的情緒。如此,津民聞訊,蝟集於教堂門外,開始拋磚攻毆、肆殺洋人。

    法國駐津領事豐大業,聞訊趕赴通商署衙,態度咄咄逼人,要求三口通商大臣崇厚出兵彈壓。並以派法軍將天津夷為焦土而相脅(俗話說,強龍不壓地頭蛇。某些洋人漂洋過海,還那麼驕橫,真是作死)。

    通商大臣完顏崇厚,鑲黃旗,金代皇室完顏氏後人。因皇室之緣,曾署理過直隸總督之職。“三口通商大臣”駐天津,管理牛莊、天津、登州三口通商事務。與“南洋通商大臣”對應。

    該職於崇厚去職後,同年被清廷裁撤。由直隸總督經管,直隸總督辦理洋務時,又稱又“北洋通商大臣”。該職裁撤後,似更與“南洋通商大臣”契合。

    完顏崇厚曾為僧格林沁專司過文案,襄理大沽口海防事務。這個人,本該是晚清外交史上,一個重要的人物。

    之所以不為眾所周知,是因為此人既是個膽大妄為、獨斷專橫、又是個膽小如鼠、推諉卸過,大節糊塗、自利精明之輩。與曾國藩、李鴻章、張之洞等忠君體國、精於洋務之專才相比,根本不可同日而語。

    光緒4年出使俄國,他膽大妄為,擅自賣國與俄簽訂《里瓦幾亞條約》。約成後,竟不等朝廷的批覆,未經奉旨,就自顧自地回國了。

    如此目無綱紀、視國事為兒戲之人,一時令朝野震動。被修撰王仁堪、洗馬張之洞等連續彈劾。光緒帝大怒,判崇厚斬監候。後經俄華人說情,仍著羈禁,終,崇厚交銀30萬兩勞軍,方予放歸。

    面對烏龍事件。被動之中的清廷,又派曾國藩之子曾紀澤,前往俄國更改崇厚原籤之約,費盡周折才勉強爭回伊犁南路、嘉峪關等地之主權。

    但仍失霍爾果斯河以西,及齋桑湖以東的地區。將中國7萬多平方公里的領土,白白地送給了俄國。

    此次“天津教案”,崇厚起先不循法國領事豐大業之請,是對的。這也體現了當時,無論是在滿清官場,還是在大清民間,對洋人久在中華之為所欲為,殊為不滿的國家情緒。

    但他任由其事態擴大,不積極籌措應對,則有違朝廷命官之責。可以說,“天津教案”之爆發,其部分主要的原因,是由崇厚失職所點燃的。如果其當時積極籌措應對,是不易引起民眾暴亂的。

    自洋人入侵至今,無論在政治、文化、經濟、外交等方面,國家之耐受力皆幾近極限。滿漢官場、市井坊間,對洋人、洋教,乃至洋務之不滿憤恨,瀰漫全國。此不爆,彼亦必爆,但只要此時不爆,則與崇厚無關。

    再說,法國領事豐大業又是驕橫之輩,鬧鬧嚷嚷從通商衙門裡出來,回教堂時,與知縣劉傑相遇理論,一言不合,怒而開槍,幸只擊傷了知縣侄子劉七。

    尾隨之民眾,一看洋人敢襲擊縣太爺(百姓怕官,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本來,大家就對洋人橫行不法、“殺嬰做藥”、教民胡為、宗教衝突就怒不可遏,官府又一昧不敢整肅彈壓,這下好了,抓到“開工”由頭了。便一擁而上,將豐大業及其秘書西蒙倆人,當街群毆致死。

    然後,乾脆一不做二不休,津民順勢攻擊法國天主教教堂。欲撥掉“殺嬰作藥”(坊間揣測)的據點。此舉造成10名修女、2名神父、幾名法領事館人員、僑民、及30多名中國教民被毆殺。

    再加上2名不明不白,被順路殺掉的俄國僑民。此外,還放火燒掉望海樓天主堂、仁慈堂及位於教堂旁邊的法國領事館,後波及至英美4座基督教教堂,可見民情洶湧之可怕,崇厚失職之可恨。

    騷亂後,法教會請求法國政府動用武力。在中華大地上,又將上演了一套慣常的訛詐劇目。法軍艦急吼吼地駛近天津,七國公使群起向總理衙門,遞交抗議摺子。

    法國政府強求清政府,一定要處死仇洋、反教最甚,驍勇善戰的天津提督陳國瑞、以及天津知府張光藻和知縣劉傑。

    此時,崇厚雖然麻木,也知闖下滔天大禍。開始由膽大妄為、獨斷專橫的戲路,轉向膽小如鼠、推諉卸過的表演。

    遂上書總理衙門推卸責任。說自己雖為三口通商大臣,但用兵權、行政權皆在直隸總督、道臺、知府、知縣那裡;推說自己獨有署理洋務之責,卻無維護治安之任。

    巧言令色,極盡奸佞。

    獨不言此為涉外事件,通商大臣有主事協調之責,並有其處置不當、垂拱而觀之行。

    嚴重失職,無從寬宥!

    然而,因朝中有靠山恭親王之接應、朝庭昏庸且偏袒於滿人,這個責任竟給他卸下了。朝庭拿著“大黑鍋”,到處看哪個漢官之頭大小合適,就給扣他的頭上。

    崇厚奏請朝廷後,朝廷令駐節保定之直隸總督曾國藩,赴津處理爛攤子。同時崇厚在奏摺中,還反咬天津府、縣漢官,並唆使曾國藩將天津府、縣官員交刑部議處,以平洋人之氣。

    其中,其還貌似為曾氏和天津官員貼心籌謀般指出,“且謂交部,則輕重尚可自主”,乍一聽,還真特麼的有道理。

    可惡,大清官場怎麼有這等奸佞狐狡之貨色?

    曾國藩拘於來津前,不瞭解詳情,不清楚崇厚為人(到光緒年間,大家才看清他是個敢於甩個人、民族、國家之黑鍋,是個極端自利、無家、無族、無國、無底線之“四無”人才),曾經對崇厚寄予不切實際的幻想,去信中,有云“有禍同當,有謗同分”的會辦之意。

    哪知崇厚為擇清自己,早佈局不惜亂甩鍋、栽贓他人,並想一跑了之。最後,連曾國藩也被甩中“大黑鍋”,終日自感“外慚清議,內疚神明”,一年後憂憤積鬱,臨死前,還不知是死於崇厚之大甩鍋。

    向來有忠君體國、中興名臣之譽的曾國藩,被慈禧強令中止養病,拖著患有眩暈症之病體(床若旋轉,腳若朝天,首若墜水,如是者四次,不能起坐),赴津善後此案事宜。

    一到天津,便釋出《曉諭天津士民告示》,對天津民眾頗多指摘,誡其勿再啟事端。大清“百姓怕官,官怕洋人,洋人怕百姓”的怪象,又一次活脫脫地得以呈現。

    經過2次鴉片戰爭的摧殘,滿清政府深知“洋槍洋炮”的厲害。遂命曾國藩以“不與開釁”為最高準則。哪怕在其他方面吃點虧,也都可以。這個,我們都見識過國力衰弱的晚晴政府奴顏婢膝之嘴臉。無需多言。

    而曾國藩既是滿清政府的官吏,又是“漢文化”的衛道士,除保證滿清王朝皇室的利益外,自然而然還會追求儒家“平允中和”之道,以平華人對資本主義國家欺壓大清國的憤怒。

    曾國藩所面臨的局面,這樣看來,確是複雜兇險。一邊是朝廷“不與開釁”之旨,一邊是儒家“力求平允”之道,一邊是洋人槍炮機械之脅,一邊是自身病體冗沉之弱。

    怪不得自利又有小聰明之崇厚想跑,換上任何無洋務專才之人,都頓生“跑路”之意。口頭上的愛國,有個鍵盤就可以,作態義憤填膺或痛哭流涕,自由又瀟灑;而真正的愛國,卻是要大智慧、行大作為的。

    口號山響、手低眼高,朝廷、洋人、民眾終皆會BS你的。

    由此可知,風燭殘年之曾國藩,顫顫巍巍走在四顧深淵、雷池之上,實在是送人頭、損名聲之舉。

    扯遠了,回來。曾國藩聽信崇厚讒議,所幸還不太昏庸,在除去提督陳國瑞之責後,遂將倆無辜官員即行革職、送交刑部。

    刑部又不是傻狍子,透過密切關注“天津教案”之態勢發展,又得與朝庭中樞較近,有先天轉奏、下諭之優勢。豈不知該案所蘊之風險利弊。

    早知該案是“坑官”之深潭,又自問扛不動。當然利索地以冠冕堂皇的方式,將球踢還給直隸地方當局,如此,曾國藩死國之日近矣!

    終於,在膽戰心驚、誠惶誠恐地處理完此事後,曾國藩發現,辦此案之效應,給外界的觀感、效果,卻是令人意外的差(謗譏紛紛,舉國欲殺),直被視為畏洋如虎、諂媚曲腰之人。

    由此還引起大清官場和百姓強烈的不滿(自京師及各省皆斥為謬論,堅不肯信)。也使曾國藩積攢的一世之名,付諸東流(積年清望,幾於掃地以盡矣)。連湖南家鄉,也以他為恥。有人將曾國藩手書“湖南會館”之牌匾砸爛,以曾氏擁三湘之籍為恥。

    再說幾句題外話。“天津教案”中某些一致對外的情景,是腐朽落後、以民為壑的晚清政治生態中,一次極為難得的官民同忿、朝野同欲的場景表達,這裡不作詳析,估計一分析,應有精彩深入之情景表達,下次再寫。

    只能說,這種本應視為正能量的表達。在當時政府整體畏洋如虎、割地賠款的習慣中,又顯得又是那麼蹊蹺和突兀,與30年後的“庚子之變”,忽悠義和拳,以匪代軍,參與攻擊洋人,並對11國宣戰,最終先兵敗西狩,次又割地賠款,有著異曲同工之妙。

    也許這次戮洋焚屋,真的是”庚子之變”的預演。

    而曾國藩呢,章太炎曾評之“譽之則為聖相,讞之則為元兇”。對曾氏之此一評價,“劍雄品評”認為,這是迄今看到的,對“同治中興”名臣曾國藩之一生最為全面的評價了。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孩子幾何不太好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