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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琅琊英才

    門閥制度是東漢末年以來,皇權式微,世家大族把持地方權力,不斷切割皇權的歷史必然。自魏文帝曹丕接受陳群的建議實行九品中正制度,閥閱大族在制度上出現,到司馬炎篡魏後,司馬家族與諸門閥大族共享權力的體系自然形成!到永嘉之亂,衣冠南渡,司馬睿建立的東晉是門閥制度的極致時期,“王與馬,共天下”是那個時代最真實的寫照!隨著寒族諸姓南朝帝王的崛起,開始在制度上逐步削弱世家大族的權力。反觀北方,在拓跋魏結束五胡十六國亂世以後,到孝文帝漢化訂立新門閥大族,到高歡與宇文泰把持東西魏政權,北方的門閥主要是鮮卑族與漢族大家的矛盾,漢化與鮮卑化的鬥爭。到隋唐兩代,關隴貴族集團這一新門閥大族逐步打擊原先的關東世家,武則天則是反短暫其道行之。到安史之亂之後,北方連年戰亂,世家大族僅剩下虛偽的外表,隨著藩鎮割據日益嚴重,到五代十國的重新洗牌,北宋建立後門閥制度,世家大族就進真正成了昔日的榮光!

  • 2 # 河東來

    門閥制度實際上是變種的道家制度。

    因為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將君主的第一大敵道家從政教合一體系中驅趕出朝堂,朝廷啟用的是沒有任何豪強支援的平民儒家當政。

    地方豪強從骨子裡是瞧不起儒家的,因為儒家的起源應該是東夷的九黎部落因為炎黃“百姓”聯盟戰勝蚩尤“九黎”聯盟使“九黎”淪為最大的奴隸團體,周王朝為壯大“華人”隊伍,透過“制禮造樂”選拔合格“黎民”成為“華人”,避免其眼睛被琢瞎淪為奴隸的命運。

    地方豪強以前受道家的領導,現在突然沒有領導者了,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道家不能為他們代言利益了,門閥制度也就應運而生了,其目的,就是為他們的利益而抗爭。

    此時的閥主,相當於過去“道”人的角色,門閥,也可以稱為“準道家”或者“偽道家”,也類似於明朝透過太監特務機構發揮對行政權的有力制約或者監督作用。

  • 3 # 草莓愛唱歌

    魏晉南北朝雖處於長期分裂對峙狀態,但在政治經濟制度上多有建樹,在中國歷史上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九品中正制,士族制度、均田制是這一時期初創的政治、經濟制度。士族制度是三國兩晉南北朝時期特有的歷史現象,它的特點是按門第等級區別士族同庶族在政治、經濟、文化上的不同地位;從歷史上看,士族制度有一個萌芽、形成、充分發展(又稱鼎盛)、衰落和走向消亡的漫長過程;我們應本著歷史唯物主義的科學觀點,把士族制度放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進行實事求是、一分為二的分析和評價。運用發展的觀點認識士族制度的產生、發展、衰落消亡的過程和科舉制度產生的必然性。概念:士族——是以家族為基礎,以門第為標準,在社會上形成的地主階級中的特權階層(享有很高的政治、經濟特權的豪門大族)。世族又稱門閥土族,是地主階級中的一個特權階層庶族——是指士族以外的一般中小地主,也稱寒門。特點(特殊地位)(1)政治上:按門第高低分享特權,世代擔任很重要官職;(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的政治保障;)(2)經濟上:士族佔有大量土地和勞動力,建立起自給自足、實力雄厚的莊園經濟;(品官佔田蔭客製為士族制度提供經濟保障;)(3)社會生活:不與庶族通婚,甚至坐不同席;(4)文化上:崇尚清談,佔據高階文官職位。演變(1)萌芽(東漢)政治:自漢武帝以來崇尚儒術,官僚多以經術起家,至東漢 時逐漸形成了累世公卿的狀況。曹魏實行九品中正制,使得世族地主能夠憑藉家世出身參與政權。經濟:西漢中後期,土地兼併十分嚴重,逐步形成官僚、商人、地主三位一體的豪強地主勢力。東漢政權是在豪強地主支援下建立起來的,因此,豪強地主在東漢王朝享有政治上經濟上的特權。他們在政治上把持中央和地方政權,經濟上兼併土地,經營莊園,漸成割據,逐漸成為名門大族。士族地主(又稱世族、門閥地主)在東漢開始形成,為後來魏晉南北朝時期士族制度的確立提供了階級、經濟基礎。(2)形成(曹魏、西晉)士族制度的形成,是指統治階級頒行各項法令,從制度上維護士族地主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活等各方面的特權。曹魏政權實行的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形成的重要標誌。(2)鞏固(西晉)西晉建立後,司馬氏為取得世家大地生的支援,對他們繼續實行放縱和籠絡的政策,從而形成了典型的門閥政治。(3)鼎盛(東晉)東晉時士族制度得到充分發展,進入鼎盛階段。原因是東晉王朝依靠南北士族的支援才得以存在。東晉政權是司馬氏皇權和以王、庾、桓、謝諸大姓為代表的北方士族以及處於非主流地位的江南吳姓士族的聯合專政,這種政治格局一直延續到東晉末年,長達一個世紀之久。那時士族門閥的勢力足以與皇權並立,甚至超越皇權,皇帝都要依賴士族的支援,門閥政治達到鼎盛。這一時期,士族在政治上高官厚祿,壟斷政權,經濟上封錮山澤,佔有大片土地和勞動力,文化上崇尚清談。為維護這種制度,東晉南朝時,士族非常重視編撰家譜,講究士族世系源流,作為自己享有特權的憑證,於是譜學勃興,譜學專著成為吏部選官、維持士族特權地位的工具。這一時期土族政治上擁有特權,清官要職被士族壟斷;經濟上擁有田莊,佔有大量土地人口,還經常與官府爭奪勞動力人口;文化上家學傳承,佔據壟斷地位,還大興譜牒之學,崇尚清談玄學,擅長長書法、繪畫等藝術;社會上不與庶族通婚往來等。士族把持大權,卻不願涉身實務,在優容奢侈中腐朽衰落。(4)漸衰(南朝)東晉後期到南朝時期士族制度逐漸走向衰落。根本原因在於士族自身的腐朽,士族制度下的門閥士族特別是高階士族憑藉門第就可做官,世代控制高階官職。特殊的社會環境使許多士族不思進取,沉溺於清閒放蕩的生活,不屑於政務軍務。加之士族是近親聯姻,身體素質極差,因此東晉與前秦淝水之戰以後,一些庶族出身的將領脫穎而出,顯示出較高的政治、軍事才能,聲望與權力迅速上升,南朝宋、齊、梁、陳開國諸帝均為庶族將領。南朝帝王雖無法改變高階士族壟斷高官的局面,但卻引用庶族官吏委以品位不高卻握有實權的職務,在實際執政中分享了士族的特權。這一時期士族制度走向衰落的原因之二是受到農民起義的打擊;原因之三是士族在統治階級內部矛盾中受到打擊、削弱。上述三種原因相互作用,極大削弱了士族制度的階級、經濟基礎。到了南朝時期,由於門閥世族自身的腐朽。喪失了在政治上和軍事上的統治能力;社會階級矛盾的衝突和激化,農民起義此伏彼起,寒族地主乘機以軍功崛起,在鎮壓農民起義的同時,進而典掌機要,控制地方,統帥軍隊,以武功稱帝,如劉裕、蕭道成等,打破了門閥地主一統天下的局面。世族地主此時雖據高位,卻已無實權,走向必然的滅亡。後經候景之亂、隋滅陳等變化,門閥等級制已奄奄一息,庶族地主躍居政治舞臺的主要地位。至隋唐兩代,廢止九品中正制,實行科舉制,"取士不問家世,婚姻不問閥閱",終於使產生於魏,盛行於晉的門閥士族制度在政治、法律制度上最終消亡。(5)消亡(唐末)隋唐時期士族制度走向消亡。其原因一是隋唐科舉制的實施使門第不高的庶族地主透過考試參加到政權中來,摧垮了士族制度的政治基礎“九品中正制”;而均田制和租庸調製的推行使一部分無地少地的農民得到了一些土地,也保證了農民的生產時間,其禁止無限佔田和隨意買賣土地的規定,多少起到了抑制土地兼併和保護自耕農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士族制度的經濟基礎。二是唐朝統治階級內部爭權奪利的鬥爭。三是農民戰爭進一步摧垮了腐朽計程車族制度。從此,存續了六七百年計程車族制度最終在歷史舞臺上消失。形成原因(1)歷史根源:東漢以來的豪強地主勢力的發展。(2)政治原因:魏晉政權統治基礎是士族,皇帝依賴於士族的支援;(3)政治保障: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的政治保障。(成為世家大族培植私家勢力,維護政治特權的工具,)5、衰落原因(1)自身腐朽:腐朽奢華的生活、與身俱來的特權導致士族缺乏執掌政權的能力,甚至缺乏生存能力;(2)東晉、南朝統治集團內部鬥爭激烈,庶族乘機逐漸典掌機要;(3)侯景之亂的衝擊。晉朝南渡士族“寢略殆盡”;(4)隋唐科舉制的實行動搖了士族的政治基礎;(5)唐末農民起義的打擊。(徹底掃蕩結束士族制度)6、影響士族制度貫穿整個魏晉南北朝時期最突出的政治特點,也是西晉政治腐敗黑暗的表現,決定了這一時期政治、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官僚門閥特色,對後世影響深遠。消極作用:士族制度的政治、經濟特點,決定了魏晉南北朝時期階級矛盾、民族矛盾、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往往特別尖銳,導致南北長期分裂割據的政治局面。士族田莊經濟強化了封閉的自然經濟,阻礙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士族是地主階級中的腐朽集團,越到後期愈發腐朽,是一群社會寄生蟲。客觀上的積極作用:1.經濟上,士族田莊經濟是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士族佔有大量勞動力,強化了封建依附關係,在魏晉動盪的政治局勢下,編戶農民依附於世家大族,有較為保障的生產條件,這對封建經濟的發展顯然有利;而東晉南朝時期,南方相對安定,作為北方移民核心計程車族地主來南方立國創業,客觀形勢使得他們成為開發南方經濟的組織者,他們在南方建立的田莊、山墅,畢竟對江南荒丘山澤地區的開發起了推動作用。2.民族關係上,士族士大夫在推動北方各少數民族封建化程序中發揮了重要作用。3.思想、科技文化上,士族生活優裕,有條件從事文化事業,部分士族蔑視禮法,倡導個性自由,思想上富有想象和浪漫色彩,因而東晉南朝時期在哲學、文學、書法、繪畫、科學上有較多的成就,並且富有特色與士族對立的是庶族:南朝世家大族的社會地位,比起他們的政治和經濟地位來,更顯得優越。世族、寒門兩者身份高下不同,「服冕之家,流品之人,視寒素之子,輕若僕隸,易如草芥,曾不以之為伍」(《文苑英華》卷七百六十引《寒素論》)。因此,這兩個階層之間是不相往來的。寒人雖致位通顯,上升為貴戚近臣,倘不自量而往見世族,亦不為世族之所禮接,甚至會受到侮辱。如宋孝武帝母路太后兄路廢之孫路瓊之,和王僧達做鄰居,瓊之「嘗盛車服詣僧達,僧達將獵,已改服。瓊之就坐,僧達了不與語,謂曰: 身昔門下騶人路廢之者,是君何親」(《南史·王弘傳子僧達附傳》)。於是叫左右把路瓊之坐著的床燒掉,搞得路瓊之下不了臺。宋吳郡張敷為正員中書郎,中書舍人秋當、周赳以為與張敷是同僚,商量是否應該去拜訪他。周赳說:「他倘若不招待我們,我們會很難堪,我們還不如不去。」秋當說:「我們也已經有相當地位了,既是同事,隨便坐坐總可以。」這樣,他們兩人就決定去看張敷。張敷「先設二床,去壁三四尺。二客就席,敷呼左右曰: 移我遠客」(《南史·張邵傳子敷附傳》),表示不願意和寒人共坐。秋當、周赳二人感到很窘,只得退出。齊中書舍人紀僧真,曲掌機要,曾請求齊武帝蕭賾:「臣出身本系武吏,榮任高官,又替兒子娶得舊門荀昭光家的女兒作媳婦,現在我沒有其他要求了,只請求陛下允許臣列入士族!」齊武帝說:「由江斅、謝淪,我不得措此意,可自詣之。僧真承旨詣斅,登榻坐定,斅便命左右曰: 移吾休讓客。 僧真喪氣而退。告武帝曰: 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南史·江夷傳曾孫斅附傳》)。世家大族社會地位的優越與對當時官位身份的嚴格區別及世家大族之排斥寒流,即此敝端,已可概見了。世家大族為了要表示自己門第族望的特別優越,為了不使混淆所謂「士庶天隔」的界限,他們就必須不與寒門庶族通婚。所以世家大族對婚姻的選擇,特別重視門第,高門望族一定和高門望族結親,吳郡顧、陸、朱、張四姓也一定自擇素對,或者和會稽孔、魏、虞、謝四姓結親。一方面他們不以連姻素門出身的南朝帝室為殊榮;另一方面,他們也以「營事婚宦」,不得及其門流為恥。因為「婚宦失類」,就會受到本階層人士的排斥和非難,他們金字招牌的門第就會變得不光彩,他們以後的政治前途就會黯然失色的。然而南朝寒門出身的將帥,也有很多位至三公,任總方面。他們在政治上的勢力既是那麼大,所以有少數世家大族與這一批暴發戶結起親來,如琅邪王錫(王尊七世孫)以女妻沈廢之子沈文季,陳郡謝超宗(謝玄玄孫)「為子娶張敬兒女為婦」(《南史·謝靈運傳孫超宗附傳》),謝脁妻王「敬則女婚,像「東海王源(王朗七世孫)嫁女與富陽滿氏」滿璋之子滿鸞,滿氏「下錢五萬,以為聘禮」;南齊御史中丞沈約上表彈劾,以為王源曾祖位至尚書右僕射,王源本人及其父祖也都位列清顯,而滿璋之雖任王國侍郎,璋之子滿鸞任吳郡主簿,可是滿氏的「姓族,士庶莫辨」,「王、滿連姻,實駭物聽」,玷辱世族,莫此為甚,故請政府革去王源官職,剔出士族,「禁錮終身」(《昭明文選》卷四十沈約《奏彈王源》)。可見寒門、世族的界限,還是極嚴格的。社會上士庶的區分愈嚴,世家大族愈互相標榜門閥,「競以姓望所出,邑里相矜」(《史通·邑里篇》),郡望習慣上已經變成了他們的商標。自西晉末年中原世家大族開始播遷渡江,一個世家大族,在其原籍是人人知其為世家大族,用不著自行表祿,遷徙到其他地方以後,就不然了。琅邪王氏、太原王氏是世族,其他地方的王氏就不是;陳郡謝氏、濟陽江氏是世族,其他地方的謝氏或江氏就不是,一處地方,新遷來一家姓王或姓謝的,誰知道他是哪裡的王氏或哪裡的謝氏呢?如此,就不得不鄭重宣告,我是琅邪王氏或太原王氏而非別的王氏,是陳郡謝氏、濟陽江氏而非別的謝氏、江氏了。可見所以重視郡望,是講究門閥制度的必然結果。……由於重視門閥,於是譜牒百氏之學,遂成為專門的學問。平陽賈淵,祖弼之,父匪之,祖孫三代以譜學名家。弼之,晉太元中撰十八州士族譜。宋劉湛、齊王儉、梁王僧孺均撰定《百家譜》,俾便吏部詮敘之用。「有司選舉,必稽譜籍,而考其真偽」(唐人柳芳語),故宋、齊以下,不熟悉譜學的,即認為不能居吏部之職

  • 4 # 風吟者

    門閥,是門第和閥閱的合稱,指世代為官的名門望族,又稱門第、衣冠、世族、士族、勢族、世家、巨室等。

    歷史上做出巨大貢獻的大臣以及他們的後裔為了彰顯自己的業績,所以在大門兩側豎立兩根柱子,左邊的叫“閥”,右邊的叫“閱”。

    門閥制度是中國歷史上從兩漢到隋唐最為顯著的選拔官員的系統,其實際影響造成國家重要的官職往往被少數姓氏家族所壟斷,個人的出身背景對於其仕途的影響要遠遠大於其本身的才能特長。直到唐代,門閥制度才逐漸被以個人文化水平考試為依據的科舉制度所取代。

    魏晉南北朝雖處於長期分裂對峙狀態,但在政治經濟制度上多有建樹,在中國歷史上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其中,士族制度是這一時期特有的歷史現象,它的特點是按門第等級區別士族同庶族在政治、經濟、文化上的不同地位。

    魏晉南北朝時期社會的動盪、國家的分裂、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削弱以及地方割據勢力的混戰,是士族制度形成和發展的最基本的歷史背景。

    士族制度是世家豪族的政治勢力和經濟勢力高度發展的產物,在東漢時期已經開始萌芽。東晉時士族的社會地位已高得無人可比,他們編寫士族家譜、壟斷政治、排斥庶族寒門,出現了士族、庶族之間的嚴格區別,士族官位世襲制和政治、經濟上的特殊地位完全確立。

    政治上,梁武帝時,為了保證士族的社會政治地位,曾大量增設官位以安插求官計程車族地主,使得這些士族子弟憑藉父祖的資蔭,可以“平流進取,坐至公卿”。即使同為官吏,士族的升遷也快得驚人,不百日就能升至顯要官位,像王、謝那些一等大族的子弟,“生髮未燥,已拜列侯,身未離襁褓,業被冠帶”。

    經濟上,他們洩渡為地、封錮山澤。把持大量的土地人口,財富私有,且不用繳納賦稅,割裂國家財富。

    社會地位上,士族“視寒門之子輕若僕隸”,為了維護士族的特殊地位,他們不與庶族通婚,與庶族不同座、不同食、不同行,即使都是顯貴,士族和庶族之間也差之千里。

    從歷史上看,士族制度作為一個特定時期特有的歷史現象,經歷了萌芽、發展、興盛和衰落、消亡的漫長過程,對士族制度的評價也應該放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條件下進行實事求是、一分為二的分析和評價。

    士族制度的政治、經濟特點,決定了魏晉南北朝時期階級矛盾、民族矛盾、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往往特別尖銳,導致南北長期分裂割據的政治局面。士族田莊經濟強化了封閉的自然經濟,阻礙了商品經濟的發展。士族是地主階級中的腐朽集團,越到後期愈發腐朽。

    衰亡

    隨著皇權逐漸加強,科舉制度的興起,庶族寒門進入政治中樞,門閥制度不可避免的進入衰亡。

    到了隋唐時期,為了鞏固國家政權,當政者大力打擊門閥士族,為提拔寒門之士,而採用科舉制度,科舉的興起,導致門閥制度走向消亡。而唐末農民起義的爆發,徹底掃蕩並結束了門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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