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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4月8日訊(通訊員,秦公軒,黃月,記者,陳勇)平時用心經營餐廳的周老闆怎麼也沒有想到,自己只是遲發了幾天工資,竟然就被員工放火燒店,好在白鷺洲派出所的民警和消防官兵救援及時,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目前,涉嫌縱火的員工已被秦淮警方予以逮捕,相關工作還在進一步開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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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蘇北農村老王

    首先不支援員工的行為,不僅僅是行為過激,而且觸犯了法律。

    再說,僅僅是因為老闆遲幾天發工資這麼點屁大的事,競然做出瞭如此傷失理智的事情,害人害已,一定要嚴懲。

  • 2 # 李朝民5

    首先每人先打五十大板,因為老闆你知道要發工資了,為什麼不先把工資單做好呢,到時發給工人就可以了,其次,打工小哥,在打工其間不好好做事,影響其它同事休息,老闆說你,你又不服,老闆晚發幾天工資你就想其它的了,你認為你的對嗎,應該讓國家教育一下也是好的

  • 3 # 星期二資訊

    一邊支援被捕的員工說明現在的員工被私人老闆剝削的太厲害了,而被捕的員工做了一些他們想做而又不敢做的事情罷了。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

    不過這位員工做的事情有點太極端了,不能因為這點小事情就縱火,如果沒有及時被發現,那麼將會導致更大的損失,嚴重的甚至會導致人員傷亡。最後只能把牢底坐穿。

  • 4 # 大學專業深一度

    縱火人就是不服管理,又害怕老闆不給工資

    縱火的員工月工資在5000元左右,吃住都在店裡。但他有個不良習慣,下班之後喜歡出去上網打遊戲,經常在凌晨三四點的時候才回宿舍,影響了其他人的休息和管理。老闆就罵了員工,這是一個誘因。老闆因放假延遲工資發放,員工與老闆又起了衝突,員工害怕領不到工資,於是放火。

    放火後小夥逃走,竟然又去找了工作,可見智商極低。

    幹著基礎的服務工作,就好好工作,學到技能自然有能力領高薪資

    很多的服務員工,不甘心領著3000多的工資,幹著10幾個小時的工作,但在目前只能這樣,人多,儘管員工難找,但也沒有單位因為找不到人而倒閉的。

    用心的工作,掌握技能,提升自己,才有資本和資本家談薪資,也沒有資本家敢欠薪。

    有欠薪及時找勞動部門,畢竟法治社會,還是有作用的。

  • 5 # 李阿冰

    真的只是遲發幾天工資就導致員工放火燒餐廳嗎?恐怕老闆平時做事也不厚道,當然放火廚師也真是個二愣子。

    一般看到這樣的提問,我都會把新聞來龍去脈過一遍。

    而新聞上有兩點,都是站在老闆角度說的:一是放火廚師來到餐廳後,經常玩遊戲,凌晨三四點才回來,影響室友休息,老闆找他談過幾次話,他懷恨在心;二是老闆因週末會計也不在,宣佈遲發工資,放火廚師卻故意在人多的時候向他多次討要,老闆直接拒絕,於是放火廚師直接說“我不幹了”,回到宿舍生悶氣。

    看起來,這位廚師確實是有錯在先,錯的也很明顯,但我們分析問題不可能從單方面看待,有因必有果,廚師為什麼鬧這麼大氣,肯定與老闆平時的做派也脫不開關係。

    廚師是2017年12月,來到南京秦淮區這家音樂餐廳的,月薪5000加提成吧,本來每個月18號發放上個月的工資,而2018年3月20號老闆告知大家遲發幾天,廚師年輕氣盛,賭氣不幹了,又擔心老闆不給他結算上個月到現在的將近8000元工資,便心生報復。

    於是就出現了這麼一幕,回自己宿舍拿被子,澆燃料,點燃被子,離開。離開後廚師回到安徽老家重新找了份工作。

    幸好火勢被及時控制,沒造成人員傷亡,否則後果真的不可想象。這裡面牽扯到老闆和其他員工的命呢。

    目前警方已經抓獲縱火的廚師。

    這件事給我們的教訓也是血淋淋的,老闆做生意不容易,員工打工也不容易,不拖欠工資,平時對員工平等對待,不耍小心機,還會出現這樣的事情嗎,老闆理應反思自己。人與人的交往都是相互的,真心對員工好的老闆很少有員工會反咬,反之亦然。

    而放火廚師的問題就是罔顧法律,施以報復,說起來也是年輕氣盛,縱火罪造成嚴重後果後可是比故意殺人更嚴重的罪行,有什麼事需要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去報復,顯然不值。我相信這次被抓對他也是好事。

  • 6 # 老龔說勢

    比較忙,但是看到這種問答標題,我還是覺得應該負責任的談一談,以免全部被帶偏。

    這個故事根本就不是工資的問題:

    大家在同一個店裡面,由於特殊原因工資推遲幾天,只要是正常人都會理解的,沒有人會因為兩天時間就做縱火案,我覺得這個一個沉溺於網路遊戲的傢伙,幹出來的一單不計後果的事情。

    這個習慣是不是特別不好:

    趙陽(化名)2017年12月來到周老闆的音樂餐廳做廚師,月工資在5000元左右。但他有個不良習慣,下班之後喜歡出去上網打遊戲,經常在凌晨三四點的時候才回宿舍,影響了他人的休息和管理。

    周老闆的這個做法貌似並無錯誤之處,請的是廚師,不是爺爺嘛:

    周老闆和趙陽溝通,希望他按時作息服從管理,可趙陽收斂了一段時間後仍舊沉迷於熬夜打遊戲,白天的工作無精打采,氣急了的周老闆就罵了他幾句,趙陽在捱罵後也沒有多說什麼,但是在心裡面種下了種子。

    這個事情應該算故意找事作對吧,正常人會選擇在客多的時候給老闆難堪嗎:

    3月18號週末,會計不上班,於是周老闆對大家說會延遲幾天發工資,聽完這話,趙陽故意頻繁的在客多的時候找周老闆預支工資。3月20日,當趙陽又一次故技重演時,周老闆想到過年還特意發了趙陽300元的紅包,現在他卻這樣對待自己,於是周老闆兇了他一句:“沒有,你一天問幾次呀,煩不煩!”然後就不再理會他。

    這才是放火燒店的真實原因:

    聽到這話,趙陽直接就衝著周老闆大喊:“老子不幹了!”,然後回到宿舍生悶氣。趙陽突然想起如果自己就這麼走的話,辛苦這一個多月八千多元的工資是不是就拿不到了呢?

    4天,估計雙方都沒有溝通,事情就僵在這裡了,於是走了極端:

    24日早上六點多,趙陽醒來後就將自己的生活必需品裝好,然後拿了一床被子放到一樓的調音臺上,又跑到廚房找了點燃料澆到被子上,然後才拿出打火機將被子點著,起火後迅速從後門逃跑。

    被抓了,這下子完了:

    趙陽當天就直接坐車逃到了安徽,又找了一份新工作,但在警方的努力下,目前趙陽因涉嫌縱火已被秦淮警方予以逮捕。

    第二,現在很多店主有個毛病,一旦員工喊出來“老子不幹了”,於是結算工資就往往麻煩了,理由是:你自己要走的,耽誤了我們事情。其實像這種事情應該有更好的辦法:不是員工丟下手中的活想不幹就不幹的,這樣會耽誤整個生意。建議以後這樣處理:要走必須同意,但是在沒有找到替手之前,不上班就是曠工,工作懈怠造成損失必須由員工負責。找到替手以後,給足工資,禮送出店,皆大歡喜。

    第三,對於耍脾氣,動不動就撂蹄子的傢伙,需要有足夠的耐心去對付他,像這種幾天都不理睬人家,老闆的架子怎麼就這麼大呢?自己在氣頭上不去,也得找人去叫他把錢發給他。該處罰就處罰,該給錢就給錢,兩碼事。

    第四,關於趙陽的毛病我就不多說了,年紀輕輕就沉溺於網路遊戲,上班不專心,好的老闆才會罵你,給機會給你繼續工作。如果碰到某些人,笑眯眯的找你過來,遞給你一個信封,裡面是你的工資,告訴你明天就不要上班了,你也沒辦法。

    總結:

    現在的老闆不好做,必須就事論事,首先讓自己按照規矩做好。就算是週末,財務加個班發一下工資也不會死人。

  • 7 # 小羅敘說

    對於老闆拖欠工資,大多數人都是怒不敢言,而這位小夥做出了反抗(雖然這種方式很極端,不恰當,不可取),但是做出了大家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所以大家都把他當做“英雄”了,不奇怪。

    打工者辛辛苦苦掙幾個錢不容易,遇到黑心的老闆,遲遲拖著你的工資不發,你作何感想?

    事件分析:

    1.這件事情當中,小夥子沉迷網路遊戲,半夜三更才回宿舍影響他人休息。老闆一怒之下罵了小夥子,讓他心存恨意。

    2.本來說好的時間發工資,以前都是按時發放的。恰好這個月並沒有按時發工資,老闆說推遲幾天,可過了幾天去找他還是沒有。

    3.小夥子聽同事說,之前老闆也有拖欠其他員工的工資,心想自己七八千塊錢拿不到,心情很沮喪,越想越氣,最後做出了燒店鋪這個衝動的決定。

    從整個事件來看,小夥子本身也有不對的地方,每天晚上那麼晚回宿舍睡覺,肯定會影響其他人。討要工資是合理的,火燒店鋪是有點不妥,也是出於無奈。

    老闆本身也有不對的地方。年輕人要面子,當著那麼多人罵他,肯定心裡很憋屈。之前都按時發工資,你為什麼這個月要拖幾天工資呢?是因為他每天晚上那麼晚回來睡覺,是你採取的報復行為嗎?

    做老闆的,你罵罵員工都無所謂,千萬不要去拖欠員工任何一分錢。

  • 8 # 自心了悟

    這個員工也是太著急了吧!遲幾天發工資餓不死吧!現在很多廠沒有準時發工資的趕貨或者其它原因推遲發工資我們情有可願的,但是這位員工放火燒了老闆的餐廳那是你不對了就算沒有準時發工資你可以向勞動部門反映情況,你放火了那就變成了犯罪不但拿不到工資還要賠償損失費而且要坐牢真是害人害己阿!有什麼事情不能解決可以向政府機關求助千萬不能衝動,我說這位員工必須嚴懲處罰。

  • 9 # 忘不掉的是過去一

    就因為遲發幾天工資,一個好端端的飯店就被員工一把火給燒了,大可惜了…

    我認為這個員工法律意識淡薄,也可以說,他就是法盲。有什麼事情不能解決的,至於這麼做嗎?這樣的做結果,就是把他推上了犯罪的道路,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審判。

    這些年,國家三令五申,高度重視。地方政府也積極出臺措施,為保障打工者的合法權益,做出了不懈的努力。

    如果當初,這個員工走法律途徑,合法的解決欠薪問題,也不會導致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的局面。

    什麼事情都要一分為二來看。這個老闆難道沒有責任嗎?

    如果這個老闆,平常做人厚道,和員工關係比較融洽。因為資金週轉困難,和員工提前協商好。晚發幾天工資,不會是這個結局的。

    這件事情給人們的教訓是悲痛的。也希望人們能引以為戒,透過合法的途徑,來解決自己合理的訴求。

    既然兩方面都有責任的。我認為,員工應該與老闆協商解決損失的問題。老闆欠錢在先,他不對。你燒了人家的店鋪更不應該。該道歉的道歉,該賠償的賠償。

    事情是先有因後有果的。既然沒有造成重大的事故,建議政府的執法機關,對該名員工嚴肅教育,從輕處罰為好。

    這樣既警示了當事人和社會,又維護了法律的公平、正義,也體現了政府以人為本的理念。

    讓大家緊密團結起來,共同打造一個和諧的社會。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 10 # 溫君幽默會客廳

    我到覺得,這把火燒的好,好就好在,可以讓一些人清醒,也可以讓一些人反思。現在在我們這個世界上,不會反省和反思的人越來越多,所以稀奇古怪的事兒也越來越多,多得讓我們每天都能看到以解大跌眼鏡的事兒。

    老闆說了,自己就是遲發了的幾天工資,結果就讓自己的員工把店給燒了。你說這話誰信?反正我有點不太相信!

    如果事情真的是這樣,那就只有一種可能性,放火的員工精神不正常,不是普通的不正常是極度的不正常。所以說,這種員工燒了老闆的店,按常理應該是白燒。精神病人麼,是不應該負什麼刑事法律責任。

    員工如此任性,背後一定有原因,這原因是啥?通常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莫衷一是!不過,現在說再多的也沒有用。有用的是兩件事兒。一是老闆的店被燒了,肯定是很大的損失,這種損失是他做夢都想不到的,也從來不敢想的!二是放火的員工,不管有再多的理由,已經觸犯法律,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也就是說,不管有再多的人同情他,都沒有多大的用!

    這個時候,我到是建議,被員工放火燒了店的老闆應該好好反思一下,是什麼原因讓員工做出如此無禮的舉動。是你自己不講道德,不講信譽,還是不要員工當做人看,反正肯定不是什麼雞毛蒜皮的小事兒。電腦看是錯的員工也該好反思一下,衝動是魔鬼,你這一衝動,不僅該要的工資要不回來,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怎麼算也是得不償失。

    人要學會反思容易,但要學會經常反思不太容易,這就好比壞習慣養成容易,好習慣養成不太容易一樣,但是不管怎麼樣,學會反思總歸不是件壞事兒,時時反省自己則善莫大焉,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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