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潘律師說家事
-
2 # 珞珈社
一個尚未成年的少年,觸碰的卻是法律,他這種自甘墮落的做法,只能毀了自己的未來,害了自己,更對不起養育自己的父母,俗話說,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確實這個孩子的墮落離不開父母的教育錯誤,讓他已經從心理變得墮落,或許還有機會,只要父母不要過於溺愛,他還是有機會改正好的。
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墮落,乃至於未成年觸碰法律事件頻發,讓人深思這些事件背後教育的不足,這些行為對於一個未成年人來說,確實令人難以接受,他們的將來呢?確實如果一步錯,那將是步步錯,到頭來他們會毀了自己。
或許他們還未成年,不會被法律審判,可是他們的未成年能有幾年?將來呢?父母再也不能永遠替這些孩子打掩護,替他們擺平他們的過錯,這種放縱,只能縱容他們越來越偏離人生的方向。
可是當這個十四歲少年被抓後,他的話裡話外並不是悔改,而是麻木,還能偷四百多天,是,那這四百天後呢?他們面臨的就不是教育了,而是要為他的犯罪負法律責任,這個孩子給人反應出來的就是對法律意識的淡薄,根本就不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一個人犯錯不要緊,如果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或許會改變,可是他們的改變真的需要父母好好規劃教育的方式方法。
-
3 # 逮貓De耗子
用善良的角度說,這東西毀了,以後也絕對不是啥好玩意。歸根結底,上樑不正,國家也不管未成年,這種東西長大,也是禍害(對不起,沒有人性教育的,至少在我看來不配稱人)
處罰是讓人在損失的情況下,對錯誤有懼怕感,上個世紀人闖紅燈,罰款那是他好幾天的收入,所以他怕。可現代呢,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罰幾十,沒人在乎,如果沒有道德與輿論,一般收入的人都能交個包月錢。
綜上所述,未成年人保護,初衷是好,但是得有未成年人家庭的繼續管教。要是有人生,沒人養,國家也不管,這種東西一輩子就毀了。
-
4 # 陳武鵬律師
每每看到這類新聞,我都不禁感嘆道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迫在眉睫啊!
據報道,1月15日,來安警方僅用一天時間,速破一起手機店被盜案。兩名嫌疑人被抓獲。經查,1月13日夜,犯罪嫌疑人石某(男,14歲,明光市人)和孫某(男,14歲,盱眙市人)竄至來安縣新安鎮建陽南路某手機店內,撬開卷閘門入室盜取了店裡各種手機共計25部,價值4萬餘元。入室盜竊的多部手機的犯罪嫌疑人,竟是兩名年僅14歲的毛頭小子,真是讓人不勝唏噓。
隨著警方的調查深入,更多事實浮現出來,讓人感到不寒而慄。嫌疑人石某、孫某兩人長期無人管教,流竄於浙江、湖北、江蘇、安徽蕪湖、滁州、全椒、明光等地入室盜竊,贓款用於高檔場所揮霍,曾被多地警方抓獲,但均因年齡不滿16週歲被釋放。更讓人大跌眼鏡的是,被警方抓獲以後,犯罪嫌疑人石某、孫某不僅沒有絲毫悔意,反而還有恃無恐地叫囂道:“就算被你們抓了也會沒事的,到16歲之前我們還能再偷400多天。”小小年紀就知道規避法律漏洞,實在是讓人感到背脊發麻。
每每看到這類新聞,我都感到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迫在眉睫。畢竟現在的小孩子身心發育的速度很快,大都在八九歲時就有了比較成熟的心智水平了,基本上已經能夠明辨是非了。就像在本案中的石某、孫某兩人,他們不但知道盜竊是違法的,也知道未滿16歲不用對盜竊罪承擔刑事責任,更知道在這400多天裡繼續盜竊也會安然無恙。以至於有人感慨道:未成年人保護法,已經淪為了未成年人xx保護法。
驚聞菲律賓已經將刑事責任年齡降低到9歲,他們認為現在9歲的小孩子已經能夠分清對錯了。我們也該與時俱進,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了。
-
5 # 夜雨如書
降低入刑年齡勢在必行! 那些工讀學校還是很有必要存在的。
我有朋友就是警察,他說,現在青少年犯罪現象很令人頭疼,批評教育?他們講起道理來比你還清楚。 抓了還得放,因為不夠入刑年齡,甚至其中一些都是派出所的常客了。他們中不乏明知故犯,心知年齡不夠判刑而故意為之的人。
而且,這種多次被抓又沒有遭受什麼處罰的情況,讓其中一些青少年愈發膽大妄為。之前有媒體報道一個犯罪團伙專門招募那些早早輟學混社會的未成年人,讓他們參與打砸偷盜等犯罪,因為抓到了不用判刑,甚至還讓其中一些人專門為成年同夥頂罪。拿起案件最終被破獲,是因為其中有幾個未成年人去學校追打學生,被監控拍攝了下來,這才引起了重視。
近日,媒體報道的一個案例再次引發大家熱議。事件源於安徽警方破獲的一起盜竊案,兩名14歲少年被抓。他們曾在多地作案40餘起,涉案金額20多萬元。如此瘋狂作案的背後是他們因不滿16週歲,無需承擔刑事責任,雖然被各地警方多次抓獲但最終只能釋放。更囂張的是,他們對警方說:“我們還能再偷400天。”
▲看這人高馬大的,雖然年齡不夠16週歲,但早已具備了犯罪能力。
雖然他們說的話很氣人,但我那位警察朋友稱,對於這種未成年人明知故犯的行為,我們還真不能拿他們怎樣。老實說,就目前來講,還真沒什麼有效的懲戒措施。以前還有工讀類學校來收容管教這些問題少年,可是現在很多地方沒有了工讀學校,只能對他們批評教育然後放回社會。
於是乎,12歲男孩殘忍弒母雖然引起輿論集體譴責,但最終也只能尊重法律。以至於大家對於那種半大不小的未成年人犯罪心生怯意,他們已經具備了犯罪的能力卻無需承擔犯罪的後果,猶如不受約束的惡魔,細思極恐!
-
6 # 使用者8584443667558
國家保護未成年小孩是真的好嗎?是他媽的在給他們提共犯罪!提供法律草案的人是他媽的在危害社會!現在哪個未成年小孩不知道,殺人不嘗命,打人不犯法!提供未成年保護法的這些人難不成眼睛都瞎了嗎?難不成你兒孫眼.睛也瞎了嗎?你們家家眼睛都瞎了看不到現實,應該能聽到吧!
-
7 # 平淡人生一帆順
年齡不滿十四歲,少年膽大專做賊。跑遍東南與西北,踏實幹事不知累,手機就竊廿五部,金銀財物一大堆。
被抓氣壯還頂嘴,我還不滿十四歲,還可再偷四百天,之前不算是犯罪。我也打算偷到滿,金盆洗手就隱退。
民警聽得張大嘴,一時不知咋話回。如此少年真是腿,強詞奪理沒有誰,趕緊送進少管所,給他一個下馬威。否則成年不得了,定會膽大更非為。
-
8 # 大實話
近日網上看到的一個影片,兩個14歲男孩因為盜竊被抓,兩人在當地作案40餘起,偷得手機價值加在一起大概20多萬元,兩人也曾被抓過,但是因為不鬧16週歲就被無罪釋放了,兩個人還透過網路查了查未成年保護法,不滿16週歲盜竊等相關法律後,還和警察說:“我們還能再偷400天”,這話也是讓人很生氣了。
雖然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在法律上兩人未滿16週歲,盜竊等罪確實夠不上違法,但是這也不能成為他們有恃無恐故意偷竊的藉口和倚仗,保護法的初衷是為了保護他們,給他們提供更穩定的環境讓他們能夠學好,成為未來社會接班人,而他們不僅沒有做任何貢獻,反而還不學好,仗著法律拿他們沒辦法而一錯再錯,不知悔改。
而道德上,兩人的品行也是很惡劣,小小年紀就有這種不勞而獲的思想,根本不懂什麼是所有權,隨意偷取別人東西,侵犯他人的財產安全,只為了滿足自己自私的慾望,最可怕的是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錯了,一點愧疚和悔改之意都沒有,反而還想著重操舊業,這思想不糾正,不知道有多少人還得遭殃,被他們偷走手機了,而且一旦這種思想和習慣根深蒂固,長大後肯定會往更歪的路上走,成為危害社會的人。
從教育上來看,子不教父之過,孩子沒學好,父母是有責任的,十幾歲的年紀都有這麼可怕的行為,還不止一次,父母是不是太失責了,對孩子的關心和教育不夠,才間接導致了他們無人管教後的學壞。
既然法律管不了,總有人的懲治一下他們,尤其是父母,也會一定要多加教育,免得再出來禍害別人,更毀了自己,這樣下去,兩個少年的未來可想而知,14歲的年紀,雖然年輕,但也不是真的什麼都不懂,最起碼的對錯應該有,每一個人不能因為年齡而去任性,年紀小並不能成為他們被原諒的藉口。
-
9 # 公司法江湖
當刑事責任年齡被有心之徒利用,那麼法律在犯罪分子的面前是多麼的蒼白無力!兩名少年年僅14歲,也知道自己的年齡只能偷到16歲,到達年齡之後就不在偷盜。這句話不僅不能顯示出法律的寬容,反而凸顯出當下刑事責任年齡的改革勢在必行,否則一旦被人利用,那麼只會愈加凸顯出法律的無力。
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勢在必行必須說明的一點,民法總則已經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下調,由此可見至少目前對於未成年人的認知能力,大家都是認可相較於以往,現在未成年人對於社會和自身行為的認知已經提升,如果一味的恪守14則為、16週歲作為刑事責任劃分的年齡,那麼這樣的案例還會再次發生。
當初出臺刑事責任年齡的目的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而不是鼓勵未成年人在刑事責任年齡前肆意妄為,顯然透過這個案例就足以證明目前刑事責任年齡已經被有心之徒開始利用,透過這樣的“漏洞”達到其個人的不法行為免於處罰的目的!
同時該案當中也應當側重於對於這兩名未成年人家屬的教育,家庭的放任、未成年人的別有用心才是讓這兩名14週歲少年對法律缺乏敬畏之心的根本!
因此我建議降低刑事責任年齡的標準!否則這樣的案件不會減少只會越來越多,而今後當未成年人成年之後,誰又能夠保證其能夠改過自新而不是變本加厲?
-
10 # 碧翰烽
如何看待14歲少年偷25部手機,被抓竟稱:我還能偷400多天?
兩名14歲男孩流竄多地入室盜竊,被抓後卻稱“自己還能偷400多天,到16歲就不偷了。”
看到這條新聞,我一點也不覺得詫異,只是覺得悲哀。
去年有位中學校長和我聊天,說起校園安全的事情,憂心忡忡。說是曾有一夥年輕混混糾集到他們學校打架鬥毆,有人因此受傷。起因是學校兩名學生髮生矛盾,於是有學生請社會混混鬥狠,對學校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響。
學校迅即報警,警方立即立案偵查,抓獲了一批違法犯罪嫌疑人。結果真正超過18週歲的並不多,有一部分還不到14週歲。
據這位校長介紹,當時警方在調查兩名年輕人時,其中就有一位說道,“你們為什麼抓我?憑什麼抓我?我還不到14歲,抓了我還不得馬上放了我。”
這話讓警方有些無奈,的確是沒有辦法,真的也只能立即放了他們。對此,校方以及學生家長們感到非常不滿,覺得這樣如何讓學校安寧、如何讓學生安全。可是警方愛莫能助,只能表示加大防範力度。
如今,越來越多的孩子有了更多的知識,是朝著好的方面,還是朝著壞的方面,一旦缺乏了法律的底線、道德的底線,就如脫僵之Mustang,難以收拾。尤其是孩子知道如何利用法律去作惡、犯罪,那就值得深思了。
兩名14歲男孩流竄多地入室盜竊,被抓後卻稱“自己還能偷400多天,到16歲就不偷了。”1月15日,來安警方僅用一天時間,速破一起手機店被盜案。兩名嫌疑人被抓獲。
據民警瞭解,嫌疑人石某、孫某兩人長期無人管教,流竄於浙江、湖北、江蘇、安徽蕪湖、滁州、全椒、明光等地入室盜竊,贓款用於高檔場所揮霍,曾被多地警方抓獲,但均因年齡不滿16週歲被釋放。
回覆列表
又來那句話了,一等人眼教,二等人話教 ,三等人棍教。他就是自甘下賤,不拿自己當人,專門去做踩踏法律底線的事,你還真沒有辦法。
曾經有朋友在反扒大隊幹活,每天便衣墨鏡穿梭在公交、商場、商業街抓小偷。有的團伙專門操縱十多歲的小孩子去偷,成年人站在不遠的地方等著接應,這些小孩,你抓住了也沒轍,教育一頓放了,他出去繼續幹,一天能抓到好幾遍。
中國刑法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就是說,不滿16週歲的人,只對上述8大類嚴重的刑事犯罪負刑事責任,小偷小摸是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抓到退了東西拉倒,抓不到偷多少賺多少。
普法教育把這些兔崽子教育得這麼懂法,這麼懂得利用法律保護自己作惡還不用受懲罰,不能說不是法律的尷尬。有漏洞就應當補,孩子偷摸,主要責任是大人。每抓到一次,把他們的監護人找來教育教育,法律也不禁止。
這裡面最主要的還不是盜竊這事的本身,而是,這些未成年人無底線無廉恥的品行,令人憂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