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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商用軍用民用

    朱元璋手下猛將眾多,為他平定天下立下汗馬功勞。朱元璋登基後的姿態做的也非常好,功臣論功行賞,封侯封爵的也不少,令一幫功臣喜不自勝。今天說說被朱元璋封為永嘉侯的朱亮祖同志,這位同志無意間開創了一個新的記錄,他是第一個被朱元璋當廷活活鞭死的人。

    朱亮祖說起明朝的猛將,大多數人都會想起常遇春,這位不怕死的猛將,為明朝的建立立下汗馬功勞,殊不知,這位朱亮祖更猛,連常遇春都曾經是他的手下敗將。元朝末年,各地起義不斷,百姓飽受侵擾,朱亮祖組織相鄰訓練成兵自保。因為他戰績出眾,被元朝朝廷授為義兵元帥。駐守寧國府。後來朱元璋攻克寧國府,他被俘後歸降朱元璋,朱元璋看他驍勇善戰,便命他繼續駐守此地。可是,他歸降之後幾個月就又重新迴歸了元廷,把老朱趕了出去,自己繼續佔據寧國府。估計老朱當時是一口老血鬱悶的要吐。朱元璋當時正忙著要在金陵爭地盤,自然無暇顧及他。不過,老朱也是挺擅長秋後算賬的。在第二年,就命令徐達率兵討伐他。可是,沒想到,這朱亮祖真是一個生猛的傢伙。他就像是上了發條的鬧鐘,勇猛異常,連常遇春都被他刺傷,更是先後擊敗郭英,張德勝,趙德勝,耿炳文,楊璟,唐勝宗,陸仲亨七員虎將,嚇的將領沒有人敢近他身前。最後,還是朱元璋親自上前督戰,這才生擒了他。可是,朱亮祖被擒後氣勢絲毫不減,對朱元璋說:“要殺便殺,如果您不殺我,我以後為您效死力。”他這次說到做到了,追隨朱元璋以後,他英勇善戰,立下無數功勞,他參與攻打陳友諒,張士誠,方國珍等割據勢力的征討,後來又隨軍隊平定廣東,廣西,四川等地。

    朱元璋登基後加封功臣三十四位,朱亮祖名列第二十七位,被封永嘉侯,並賜免死鐵券,子孫世襲。可是,朱元璋不但擅長秋後算賬,更有選擇性健忘的優點。這免死鐵券他說有用就有用,他說沒用就沒用。

    朱亮祖奉命出鎮廣東,去擴建廣東北城。張亮祖出身武夫,行事霸道,並且和當地的一些惡霸勾結到了一起,和當地生性耿直,執法甚嚴的番禺知縣道同矛盾重重。他於是上書朱元璋,說道同目無上級,屢屢挑釁他,朱元璋信以為真,下旨賜死了道同。道同同樣上書參了張亮祖一本,控訴了他的惡行,只是他終究慢了一步,等到朱元璋瞭解事情真相後去追之前賜死道同的詔書時已經晚了,這位生性耿直受百姓愛戴的知縣終究冤死。朱元璋怒不可解,命令大理寺把朱亮祖連同他的長子朱暹一起押解回京。老朱看到害他錯殺清官的朱亮祖,充分發揮了其動手能力,上來就是一鞭子,下面侍衛看到皇上親自動手,士氣大振,一擁而上。可憐朱亮祖這一猛將,硬是被當廷活活鞭死,他的兒子更慘,被剝皮示眾。

    朱元璋是那種代入感極低的皇帝,那種越瞭解,越讓人絕望的人。

    按大一統王朝算,中國能被稱為開國皇帝就是秦始皇,邦哥,劉秀,司馬炎,楊堅,李淵,忽必烈,朱元璋,順治?

    不算晉朝,其他王朝加起來有1413年,從秦朝的公元前221算到今天也就2241年。

    而在這1413裡也只有九個開國皇帝(算司馬炎了),平均157年才會出一個極品皇帝。

    現在明白了你面對的是什麼了吧!擱在小說裡那就是那是百年難得一見的天才基因變異的那種。

    除此之外朱元璋還成功拿到了江湖上最值錢的稱號,太祖高皇帝,那是開山祖師兼當世第一高手的意思,除了他也只有劉邦拿到了這個稱號。

    但不同的是劉邦頭裡還站著更猛韓信和項羽,而朱元璋頭裡沒有任何人,因為朱元璋才是開國第一名將,什麼湯和,徐達,李文忠,常遇春,馮勝,他才是最能打那個,也是功高震主的那位,而且成功的把小明王給震死了。

    所謂“冤殺”,顧名思義,就是以虛假、不真實的罪名將犯人處死,至於犯人有沒有其他罪行,又該不該死,那是另外的問題了。

    而明初這些功臣的被殺罪名,也都各不相同,下面抄點書:

    德慶侯廖永忠,洪武八年三月被殺,當時的罪名是“僭用龍鳳不法等事”(劉辰《國初事蹟》,俞本《紀事錄》亦載“德慶侯廖永忠,臥床、器用、鞍轡韂鐙僭擬御用。”)洪武二十九年寧王朱權奉敕編《通鑑博論》,罪名又加了一條殺害小明王:“是廖永忠沉韓林兒於瓜步。大明惡永忠之不義,後賜死。”

    永嘉侯朱亮祖,洪武十三年九月,因為“鎮守嶺南,作為擅專,貪取尤重,歸責不服”,被朱元璋“怒而鞭之,父子俱亡”。十年後的洪武二十三年,因為清理胡黨運動,朱亮祖又被拉出來批判一番,被追論為胡黨,以死除爵。

    豫章侯胡美,洪武十七年,因為入亂宮禁,“賜以自盡,殺身亡家”。(朱元璋《庚午詔書》稱其“本人二次入亂宮禁,初被閹人賺入,明知不可,次又復入。且本人未入之先,閹人已將其小婿並二子宮中暗行二年餘。”)洪武二十五年八月,江夏侯周德興以“帷薄不修”被殺,也是類似的罪名。

    除開這些以各自罪名分別被殺的功臣之外,洪武朝兩次集中誅殺功臣的事件被概稱為胡藍黨案,即洪武二十三年胡黨案,洪武二十六年藍玉案,而這兩次事件中被殺之人的罪名都是謀反。

    洪武二十三年五月,胡黨案大爆發,《太祖實錄》記載南韓公李善長及延安、吉安、平涼、南雄四侯都以和胡惟庸勾結謀反的罪名被殺,而實際被追論罪名的公侯共有二十二家;洪武二十六年二月,涼國公藍玉被告發謀反被殺,“其公侯都督皆系胡、陳舊黨,有等愚昧不才者,一聞陰謀,欣然而從”,同時牽連了大批公侯將官,“凡列名《逆臣錄》者,一公、十三侯、二伯。”

    分析一下以上諸公侯的罪名,所謂“僭用”、“專擅”、“貪取”等等,或許有之,也和朱元璋屢次告誡諸公侯要“居安不忘警戒,盈滿常懼驕縱,兢兢業業,日慎一日,故能始終相保,不失富貴”的言論相符;而“淫亂宮禁”之罪,屬於宮闈秘事,難以深究,但朱元璋敢於曝光“家醜”,似乎也沒有作偽的必要,估且信之。而諸公侯結黨謀反一事,因為罪名過重,牽連過廣,雖然朱元璋公佈了胡、藍兩案的審訊檔案《昭示奸黨錄》和《逆臣錄》,官書實錄也言之鑿鑿,但記載彼此矛盾,錯漏不一,難免引起後世史家的懷疑,如吳晗的《胡惟庸黨案考》和呂景琳的《藍玉黨案考》都考證認為是朱元璋為屠殺功臣而製造的冤案。

    而實際上在李善長被殺的次年,就有人為其平反上言:

    臣聞君親無將春秋誅,意臣子事嫌於不軌,固天下之所共誅,幽冥之所同憤者也。然於事嫌不軌之中,辯析幾微之際,此禍機之所不測,骨肉之所難言者,惟明主能察焉。竊見太師李善長與陛下同一心,出萬死以得天下,為勳臣第一,生封公,死封王,男尚公主,親戚皆被寵榮,此人臣之分極矣,志願亦已足矣,天下之富貴無以復加矣。若謂其自圖不軌尚未可知,而今謂其欲佐胡惟庸者,揆事之理大謬不然矣。人情之愛其子,必甚於愛其兄弟之子;安享萬全之富貴者,豈肯僥倖萬全之富貴哉?雖至病狂亦不為矣。善長於胡惟庸,則侄之親耳,於陛下則子之親也,豈肯舍其子而從其侄哉?使善長佐胡惟庸成事,亦不過勳臣第一而已矣,太師國公封王而已矣,尚主納妃而已矣,豈復有加於今日之富貴者乎?具善長豈不知天命之不可幸求,取天下於百戰而難危也哉?當元之季,欲為此者何恨,莫不身為虀粉,世絕宮汙僅保守領者幾人哉?此善長之所熟見也。且人之年邁摧頹,精神意慮鼓舞倦矣,偷安苟容,則善長有之,曾謂有血氣之強暴動惑其中也哉?又其子事陛下,託骨肉至親,無纖芥之嫌,何得忽有深讎急變,大不得已之謀哉,凡為此者,必有深讎急變大不得已,而後父子之間或至挾以求脫禍圖全耳,未有平居晏然都 無形跡而忽起此謀者也,此理之所必無也。若謂天象告變,大臣當災,則殺人以應天象,夫豈上天之所欲哉?今不幸以失刑,而臣懇惻為明之,猶願陛下作戒於將來也。天下孰不曰:功如李善長又如何哉?臣恐四方之解體也。且臣至疏,賤非不知言出而禍必隨之,然恥立於聖明之朝,而無諫諍之士,始者,側聽私室引耳朝端,意謂群臣豈無忠智,左右侍近必有為陛下言者,公卿大臣必有為陛下言者,臺諫御史必有為陛下言之者。臣所以忘其疏,賤冀陛下言者感悟,臣甘就鼎钁,無所復恨矣。(《明文衡·代虞部郎中王國用論南韓公寃事狀》)

    而朱元璋“得書,竟亦不罪也”,似乎也態度微妙。之後200多年後的崇禎二年七月,又有自稱南韓公十世孫的李世選上奏,獻出家藏的“高皇帝遺旨,許以復封”,大學士韓爌經過討論,認為遺旨為假,但同時也表示“竊見韓國公李善長佐命元勛,以黨逆連坐,當時已有訟其冤者。又公主之後,子孫越在草莽,誠有可念”。安宗繼位後,崇禎十七年九月,“追贈開國功臣、武熹忠諫諸臣封諡”,李善長被追諡為襄愍(同時獲得追諡的還有傅友德、馮勝等人),那麼至少最終在明朝官方層面上,李善長之死確實被認為是冤案,並獲得了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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