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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歷史說天下

    縱觀古代歷史,和親是一種經常發生的現象。王每個王朝以公主或宗室女下嫁給蕃邦國王,以改善民族之間的關係。儘管這些和親有的出於無奈,有的出於自願,但和親作為一種處理民族關係的重要手段和策略,往往被統治者所使用,而唐朝的漢藏和同為一家,就是古代“和親”的典範之一。

    唐蕃和親,對於唐朝及周邊少數民族政權的政治策略有著極為重要的影響。唐太宗曾說:“北狄風俗,多出內政,亦即生子,則我外孫,不侵中國,斷可知矣,以此而言,邊境足得三十年來無事。”透過和親,達到穩定邊防的政治目的。

    唐蕃和親,給了雙方相互認識、相互學習的機會。隨著雙方經濟文化交流的加強,對後世產生了巨大影響。如文成公主入藏後,松贊干布下令臣民拜漢族的文士為師,學習漢族的文化和農技,種植穀物,學習演奏樂器,還派了一批又一批貴族子弟遠赴長安學習。文成公主協助松贊干布推行改革,吐蕃的經濟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成為大唐王朝西方的有力屏障。整整30年間,邊疆無事,漢藏和睦相處。文成公主死後,吐蕃人到處為她立廟設祠,至今藏族人仍把她視為神。這些祠廟和墳墓,成了漢藏民族友好的歷史紀念塔。

    唐蕃和親,對吐蕃的風俗習慣影響巨大。如吐蕃人原是“氈帳而居”,在文成公主的影響下,松贊干布帶頭改變生活習慣,改穿漢裝,效仿唐朝建築風格,派遣酋豪子弟入國子監學習詩書等。直到現在,西藏還保持了許多唐代漢族的生活方式和習俗。唐代詩人陳陶記載:“自從貴主和親後,一半胡風似漢家”,漢藏融合之深由此可見。

    唐朝與吐蕃的關係:

    吐蕃是藏族祖先建立的一個王朝。7世紀前期,松贊干布做了吐蕃的贊普,統一了青藏高原,定都邏些。為鞏固統治,他仿照唐朝的官制度,設定各級官府,建立了嚴密的軍事組織,制定了嚴酷的法律,還命人創制了吐蕃文字。

    貞觀時期,松贊干布多次遣使向唐求婚。唐太宗把文成公主嫁給他。文成公主入吐蕃,帶去了大批的手工藝品和多種生產技術、醫藥書籍,大大有利於吐蕃經濟、文化發展。唐蕃自此結為姻親之好,兩百年間,新贊普即位,必請唐天子“冊命”。

    8世紀初,金城公主嫁與吐蕃贊普。9世紀,吐蕃與唐會盟。盟約裡說:“患難相恤,暴掠不作。”史稱“長慶會盟”。

    總之,唐蕃和親所起的積極作用是不可否定的。著名歷史學家翦伯贊曾說“在我看來,和親政策比戰爭政策總要好得多。”和親有利於經濟的交流,文化的傳播,更為重要的是,它增強了各民族之間的聯絡,有利於維護民族團結,增進民族感情。今雖不搞“和親”,但“和為貴”仍是處理民族關係的原則。

  • 2 # 白髮布衣的藏地讀行

    首先必須說明一點,吐蕃王朝除了曾兩次迎娶唐朝公主外,還和周邊其他政權多次和親!

    本文可以和前作《唐朝公主和親的政治性考量》放在一起看,唐朝公主和親一篇,講述唐朝在和周邊異族通婚中的政治性選擇,而本文將分析,吐蕃王朝是如何使用這種政治工具的。

    很多人說起和親,都破口大罵朝廷闇弱兵勢不興,以至於讓一弱女子背井離鄉擔負國之重任。

    但如果告訴他們,周邊少數民族政權和親的頻次遠高於漢族政權,估計這些人又會頗不屑的說,“披髮左衽無論立綱常,不足為奇。”

    所以,厚此薄彼不過是所謂“華夷”思想在作祟,即便有些人堅決不承認自己有此思想,但我可以很客觀的說,絕大多數漢族人心裡都有大民族的傾向,只是多寡之別,這其中也包括我在內。

    不過,多看些史料,可以讓人看待事物更客觀、更公允,雖然談及公主和親時,我自己心裡也會有點牴觸,但至少我也清楚,政治工具就是政治工具,不以所有人的意志為轉移,即便是個君王也不列外。因為,人類政治遊戲的規則,亙古至今從未改變,誰都不能超脫於規矩之外。

    另外,所謂和親是因為力不能抗,完全是無稽之談,歷史上著名的和親案例前,幾乎都有勝仗作為鋪墊。

    換言之,如果一方有充分的把握滅其國,還用得著和親麼?直接衝進對方國都明搶,豈不是更簡單,也更喜聞樂見?!

    和親根本不是證明國力強弱的充分必要條件,我們就用吐蕃做例子來看看。

    吐蕃王朝曾和吐谷渾、象雄和親,均滅其國;曾和党項和親,役其族;曾和泥婆羅(尼泊爾)和親,王其國(吐蕃王室成員為王);曾和小勃律、南詔和親,臣其國。

    強弱立判無需多言,那如何到了李唐,便成打不過吐蕃的證據了呢?

    任何一個人,對自己本民族有自豪感本無大錯,但看問題要客觀,不能偏激,這點對漢、藏兩族皆是如此。

    和親是一種政權為達到特定目的,採用的低成本解決方案。

    作為一種政治工具,姻親關係不但在國與國之間長期使用,在君與臣間、臣與臣間、家族與家族間也廣泛使用,可以這麼說,只要人的家族屬性不消失,姻親的政治屬性,就永遠不會消失。

    好了,這篇文章的前述有點長,我們下面來仔細說說,吐蕃王朝的對外和親案例。

    一、吐蕃與象雄的和親

    很多人都知道,松贊干布娶了文成公主和赤尊公主。但其實,除了這兩位王妃外,他還另有三位王妃,分別是象雄公主李娣緬、蒙妃尺江、党項公主盧庸妃潔莫尊。

    也就是說,松贊干布一朝就與象雄、泥婆羅、党項和李唐有聯姻關係。在此四個外邦姻親中,象雄是最早和吐蕃進行聯姻的。

    這也難怪,當吐蕃從山南一隅崛起時,首先要拉攏的肯定不是李唐,因為中間還隔著雅魯藏布江北岸的蘇毗(孫波)。

    而史稱“東西千里,勝兵八九萬,辮髮氈裘,畜牧為業”的象雄,顯然是有必要拉攏盟友。

    因此,松贊干布四世祖赤聶松贊(《新唐書》作“揭利失若”)便娶了象雄大豪門沒盧氏的女兒——沒盧妃東江熱。

    到了,松贊干布父親囊日論贊時,又把女兒夏瑪噶嫁給可象雄王李迷夏。而松贊干布娶象雄公主李娣緬後,兩國形成了雙方王室互婚的姻親關係。正式憑藉這種關係,吐蕃第一次征伐吐谷渾時,象雄出兵相助。

    而後,隨著吐蕃的實力愈來愈強,兩國最終翻臉,吐蕃以公主夏瑪噶為臥底,滅亡了象雄。

    吐谷渾壁畫

    二、吐蕃與吐谷渾的和親

    當吐蕃相繼滅了蘇毗和象雄後,走下高原向外擴充套件是必由之路。

    很多人都想不通,為何吐蕃王朝能夠發展成東亞一霸,而之後的藏族政權各個呆若草雞。

    對於這個問題的答案,大多數的解釋都歸咎於宗教、氣候等因素,但大家有沒有想過,地緣上的影響?

    從某種程度上說,成就了吐蕃王朝的並不是雪域高原,而是包括青海、甘南、川西北、新疆在內的佔領區以及佔領區上的各族民眾。

    或者換句話說,當帝國有了第一塊擴張拼版後,就有可能有第二塊、第三塊、更多塊,而一旦失去了最初的一塊,就可能面臨的是不斷的被征服,就像之後藏族建立的地方政權,帕木竹巴、藏巴汗、噶丹頗章,不過幾千蒙古人,就能讓上百萬藏族瑟瑟發抖。

    有時候,帝國之間的較量,除了政治軍事軟硬實力之外,還有一種叫“國運”的東西存在。

    而吐蕃王朝的“國運”,便是它的第一塊拼版——吐谷渾。

    從雪域高原向外擴充套件,能夠選擇的路線不外三條:

    西路取阿里,經勃律,越蔥嶺,染指西域;

    東路跨橫斷山脈,出劍南,殺奔四川;

    北路翻巴顏喀拉山,攻吐谷渾,進襲河隴。

    在這三個戰略方向上,東西兩路都是高山阻隔,只有草原連綿的北路,對吐蕃戰爭後勤的壓力最小。

    因此,吐谷渾必然是帝國進取路上的,第一塊踏腳石。

    唐貞觀十二年(638年),吐蕃第一次走下高原,便揮兵北上攻擊吐谷渾,迫使吐谷渾王室退至青海湖之北,順勢收服了周邊的党項和白蘭羌。

    雖然之後,唐蕃兩國在松州打成平手,在唐朝的要求下,蕃軍退出了青海高原,但其影響力卻留在了吐谷渾地區。

    松贊干布娶党項公主潔莫尊,而其子貢松貢贊則娶吐谷渾公主芒潔墀嘎為妻,與吐谷渾結為“舅甥之國”。

    與此同時,吐蕃也在悉心經營吐谷渾國內的反唐勢力。

    松贊干布去世後,吐蕃王朝第二次走下高原,刀鋒所向依舊是吐谷渾。高宗顯慶五年(660年),祿東贊再次揮師北上攻伐吐谷渾,戰爭持續了三年之久,最終便是在吐谷渾大臣素和貴的幫助下,才趕走了諾易缽可汗。

    為確保吐谷渾的穩定,吐蕃保留了吐谷渾王室,並於公元689年,將墀邦公主下嫁吐谷渾新可汗。

    由此,在蕃渾之間更形成累世互婚的關係。墀邦公主所生之子,吐蕃賦予“外甥吐谷渾王”的頭銜,為吐蕃王朝轄下的藩國國王,在吐蕃地位居於王室與群臣之間,地位崇高。

    另外,敦煌藏文文獻中,多次記載三位分別叫達延莽布傑、坌達延墀松、坌達延贊松的大臣。此三人出自一個家族,且地位崇高,排序均在大相之前,應具有“小王”的資格。

    而此時,吐谷渾故地尚有一位莫賀可汗(又稱“阿豺王”)存在,估計上述三位大臣,極有可能是娶了吐蕃公主的吐谷渾大家族。

    因此,吐蕃對吐谷渾的和親拉攏,應不僅限於王室,還包括了其他大族。

    正是憑藉政治、軍事、和親多種手段的共同作用,吐蕃才能成功拼合吐谷渾這塊拼版,並從此獲得了東進河隴,西進西域的十字路口。

    三、吐蕃與西域諸邦國,西突厥、突騎施、小勃律的和親

    高宗龍朔三年(663年),祿東贊滅吐谷渾,掌控青海高原以後。吐蕃首先採取了東進,向唐朝控制的河湟地區拓展的方略。

    但這種努力並未很快收到成效,吐蕃在河湟地區受阻後,轉頭向西,在唐朝控制能力更弱的西域開始經營,這便與西域部落邦國間發生了政治聯絡。

    這種聯絡首先表現在,政治、軍事聯盟以共同對付唐朝,但內裡卻是以聯姻為手段,配合武力,積極進取。

    唐玄宗開元二年(714年),吐蕃在武街驛慘敗後,轉而全力以赴經營西域。試圖打通由帕米爾高原通往新疆南疆的通道,而小勃律恰在此路的咽喉之處,號稱“唐之西門”。

    隨後,兩國在小勃律展開了反覆爭奪。

    公元714年(開元二年),吐蕃進攻小勃律,《新唐書》載:“開元初,(小勃律)國迫吐蕃,數為所困。吐蕃曰:我非謀爾國,假道攻四鎮爾,久之,吐蕃奪其九城。”

    722年(開元十年)8月,蕃軍復來,遭唐、小勃律聯軍痛擊。但吐蕃並未放棄,於737年(開元二十五年)攻破小勃律王都。

    為牢固控制小勃律,吐蕃於740年將贊普姐墀瑪絡下嫁小勃律王。憑此姻親關係,周邊諸國皆臣服於吐蕃。

    《資治通鑑》載:“吐蕃以女妻小勃律王,及其旁二十餘國,皆附吐蕃,貢獻不入。前後節度使討之,皆不能克。”

    為扭轉這種被動的局面,747年(天寶六載)高仙芝率軍千里奔襲,飛奪連雲堡,生擒小勃律王及吐蕃公主。

    吐蕃試圖取道帕米爾高原,開啟進入南疆的通道,還有兩個重要的勢力需要顧及,這便是生活在帕米爾高原以西的西突厥和突騎施。

    唐史所載,吐蕃與突騎施的聯盟始於717年(開元五年),雙方聯軍“謀取四鎮,圍缽換及大石城”。727年九月,吐蕃贊普與突騎施蘇祿可汗兵圍安西城。

    很多人都把突騎施認為是唐朝的盟友,但其實國與國之間根本不存在鐵打的盟友,降而復叛,叛而復降的例子屢見不鮮,西域的突騎施便是個典型的例子。

    唐曾冊封阿史那懷道之女為金河公主,嫁給蘇祿可汗為妻,並冊封其為忠順可汗,但其同樣娶了突厥公主和吐蕃贊普的姐姐卓瑪蕾為妻,三位公主併為“可敦”。

    對此,《資治通鑑》裡有詳細的記載:“突騎施可汗蘇祿……既尚唐公主,又潛通突厥及吐蕃,突厥、吐蕃各以女妻之。蘇祿以三國女為可敦。”

    同樣的例子也發生在西突厥身上,敦煌藏文文獻中記載,公元708年(唐中宗景龍二年)吐蕃為“贊蒙可敦”舉行了葬禮。

    需要注意的是,“可敦”的稱號專指北方遊牧民族可汗之妻,吐蕃贊普之妻則稱為“贊蒙”。這兩個稱謂間有明確的界定,在歷史文書中絕對不會混用。

    我們可以來看一個旁證,《冊府元龜》記載,719年(開元十七年),唐玄宗賜雜彩等物於吐蕃,其中提及以二百緞“賜可敦”。

    因此,敦煌文獻中在708年提及的贊普之妻“可敦”,很可能是西突厥嫁給吐蕃贊普赤都松讚的西突厥公主。

    隨後,唐史中又於710年及719年兩次提及“可敦”,則應該是赤德祖讚的西突厥妻子。

    可惜的是,吐蕃與西突厥間聯姻內容,漢藏史料均再無其他記載,但兩國間存在和親關係是毋庸置疑的。

    四、吐蕃與南詔的聯姻

    南詔國在唐蕃兩國間的地位非常重要,這個砝碼倒向誰,誰便能在西洱地區佔據主動。因此,唐蕃兩國對其的拉攏從未停止,這也導致南詔國的態度反覆遊移。

    隋末唐初,洱海地區小國林立,六個實力較強的小國,稱為“六詔”,南詔國因在諸詔之南,故稱“南詔”。

    其後,南詔借唐朝之助力,連續吞併其他五詔,成了西洱地區的強國。

    738年(開元二十六年),南詔王皮邏閣入朝,受封“雲南王”,成了唐朝在西南地區最重要的盟友。

    但隨著天寶年間,楊國忠、章仇兼瓊、鮮于仲通、李睿等人舉措失當,唐和南詔間爆發著名的“天寶戰爭”,導致吐蕃勢力趁虛而入,於次年(天寶十年,751年)轉投吐蕃。

    但必須要承認,吐蕃對西洱地區的經營由來已久,遠不是天寶年間才發其端。

    《資治通鑑》記載,680年(唐高宗永隆元年),吐蕃攻陷安戎城(今四川茂縣西番界),西洱地區諸蠻皆降於吐蕃。而後,704年(武周,長安四年),赤都松贊徵南詔死於軍中。

    733年(開元二十一年),南詔王皮邏閣親赴拉薩拜見吐蕃贊普。換句話說,南詔在入長安朝覲之前,以先入拉薩致敬。可見雙方的關係,絕非一朝一夕之功。

    另外,在藏文史料《西藏王統記》中記載,赤德祖贊娶南詔公主尺尊為妃,並生有一子名為“蔣詫拉本”。

    雖然此條記載並無其他旁證,敦煌文獻只記載“745年,為尺尊王妃舉行葬禮”,並未言及來自南詔國。

    但從南詔脫離唐朝藩屬後,迅速便和吐蕃形成緊密聯盟,受封吐蕃“贊普鍾”(贊普之弟),號“東帝”分析,兩國間應早有良好的關係。

    《南詔德化碑》:“屬贊普仁明,重酬我勳效。遂命宰相倚祥葉樂持金冠、飾袍、金寶帶、金帳、狀安扛傘鞍銀獸及器皿坷具珠毯衣服驛馬牛鞍等,賜為‘兄弟之國’。天寶十一年(752)正月一日,於鄧川冊詔為贊普鍾南國大詔。”

    吐蕃另一個和親大國便是唐朝,文成、金城兩位公主入藏和親,大家都很熟悉了。其緣由和意義,我在《充滿面子意味的松州之戰》和《漢藏史料裡的金城公主》兩篇裡,有詳細的分析,不再贅述。

    五、唐蕃兩國和親問題上的驚人巧合上面兩張是唐、吐蕃和親一覽表,我們注意一下和親最頻繁的時間週期。

    唐朝的表格中共有19位公主成功和親,如果以時間劃分,李世民時期6位公主出嫁,佔比31.6%;中宗李顯時期1位,就是金城公主;玄宗李隆基時期有8位參與和親,佔比42.1%;肅宗、代宗、德宗、穆宗時期則各有1位。

    換言之,初唐、盛唐和親公主15位,佔比高達79%,而到了內憂外患的中唐、晚唐,只有4位公主和親,佔比只有21%。(詳細內容見拙作《唐朝公主和親的政治性選擇》)

    而吐蕃的表格中,出現了極其類似的情況。

    吐蕃王朝的早期(松贊干布、貢松貢贊、芒松芒贊、赤都松贊、赤德祖贊)和親頻率遠高於晚期,出現大量嫁娶外族公主的案例。

    兩國不謀而合的根本原因在於,和親作為一種政治工具,在帝國擴張和拓展過程中意義重大,而當版圖基本恆定後,其工具價值便不再特別明顯。

    另外,終唐一世始終都是出嫁公主從不外娶,而吐蕃王朝在達到巔峰後,也開始不再外娶異族公主。

    從赤松德贊開始,吐蕃後五位贊普所娶王妃全部來自內部大氏族,這說明,此時吐蕃疆域已相對固定,政治矛盾的主軸已轉向內部,吐蕃王室無須再對藩屬國和佔領區出嫁公主。

    同時,姻親關係這一工具,主要被用來平衡國內地方勢力,形成穩固的執政基礎。

    綜上所述,和親是一種指向性、功能性,都非常鮮明的政治工具。

    既然作為一種工具存在,其存在的價值在於,帝國可以用一種相對低成本的方式來施加影響,因此“和親是雙方能夠達成妥協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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