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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七七談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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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許願的泥菩
古代皇帝如何保證官員的清廉?
各個朝代對待貪官的無非就兩點:一個是嚴格的懲罰措施;另外一個是檢查措施。
先說說比較嚴的懲罰措施吧。在古代,基本上貪官一經發現,不外乎這麼幾條懲罰:
第一個,免官或者是降級;第二個,處死,這個有掌斃、腰斬等等,在明朝的時候出現了剝皮充草;第三個,流放,基本都是流放到荒蠻之地,這個可能好點,因為可能去荒蠻之地還是當官;第四個,家人也會受罰的,家人可能會成為奴役,也可能就是流放了,而且幾代之內不能做官的。
再說說監察制度:
檢查在古代不外乎幾種:第一個,朝廷的監管部門,像御史言官;第二個,就是舉報,但是呢,這個不是那麼好進行的;尤其是在宋朝之前,下級舉報,即使是事實,你也要受罰。
關於貪官有個分水嶺,那就是宋朝。宋朝之前,感覺貪官特別少,因為之前對一個朝廷掌控力更大的是士族或者勳貴,一個家族當中做什麼的都有,而且傳承較長,貪汙得來的收入還不如家族收入的多,而且因此敗壞名聲,不值得。他們追求的是家族的源遠流長,通過當官其他的操作,助其家族的發展,才是最主要的。
再有,整體教育問題,宋朝之後,讀書的初衷變了,從宋真宗趙恆的勸學篇就可以看出來“富家不用買良田,書中自有千鍾粟;安居不可架高堂,書中自有黃金屋;娶妻莫恨無良媒,書中有女顏如玉。出門莫恨無人隨,書中車馬多如簇。男兒欲遂平生志,五經勸向窗前讀。”我們對比一下唐朝顏真卿的勸學詩“三更燈火五更雞,正是男兒讀書時。黑髮不知勤學早,白首方悔讀書遲。”再早點的荀子的勸學就不用說了,讀書的目的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最後,縱觀古代,不管那個朝代,官員做到一定層次,真不是貪汙就可以定罪的。因為是人治,皇帝更擔心的是忠誠問題,只要不威脅其地位,然後皇帝也需要,貪汙再多都沒有問題。比如明朝的嚴嵩、清朝的和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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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史海尋蹤
官員貪腐,是古今皆有的一大難題。貪汙源於慾望,而慾望又伴隨著權力滋生。
先秦時有首詩歌:碩鼠碩鼠,無食我黍。那些正襟危坐於朝堂的腐敗分子,要比大老鼠可惡千倍萬倍。他們不僅謀財,還害命,擾亂國家行政管理的正常秩序。古代的皇帝們也意識到不法官員的危害性,對打擊貪汙還是採取過一些措施的:
設立監督機構秦漢時期的御史府,唐宋時期的御史臺,明清時期的都察院等。
當然了,懲治貪腐只是這些部院職能之一,相比那些謀逆、造反這些危害帝王和國家安全的惡劣行為,官員貪汙只是小兒科,順帶著控制打擊一下。
各朝對於官員不檢點的打擊力度也大不相同最為嚴厲的當屬民初朱元璋,出身窮苦的朱元璋對於那些貪官汙吏深惡痛絕,不惜祭出嚴刑厲法強力打擊。
洪武年間,貪汙超過60兩銀的官員一律處死。甚至研發出“剝皮實草”這一極具震撼力的刑罰。將人剝皮後,填充稻草以示眾。這記大招一出,意圖不軌的官員自可掂量掂量。據好事者計算,明朝一兩銀換算為如今的200元,60兩銀即12000元,這就是生死線。
朱元璋在位31年,處死貪官達15萬,即使在死亡面前,仍有大量心存僥倖之人前赴後繼,財富的力量可見一斑。
但是到了明後期,法度已荒廢,懲治的力度也大有不如,造成貪腐成風的局面。
對於預防貪汙,皇帝們也是煞費苦心貪官似乎殺不光,殺光了誰又給朕辦差呢?於是到了清朝,開創性的搞出了“高薪養廉”。即使到了現代,這一說法有段時期也甚囂塵上。那麼高薪真能養廉嗎?
清朝的地方大員們的養廉銀子大約是俸祿的十倍到一百倍。這下銀子總夠用了吧,可以清廉為官了。理論很美好,事實很殘酷,沒這麼簡單。
地方官員的“養廉銀”大多來自於賦稅,這裡就成了“聚寶盆”。繳稅可以交糧食,可以繳銀兩或銅錢。好了,現在進入重點。
收糧時按次糧收,上交時按優質糧交。如果收上來的是銅錢,折成銀兩自然是銅錢賤而銀價貴,如果交上來的是銀子,那就藉口銀子成色不足。另外碎銀融為大錠官銀時,要計算損耗,即“火耗”。火耗的比例又由地方官任意新增,大斗進小鬥交。手裡有權,發財的路子千萬條。
即使如此,仍然貪腐之風盛行,一方面撈到的銀錢要供於揮霍。另外還有個大頭,地方官們在地方上是大員,進到京城是孫子,因此想坐穩位子,想升遷,就需要有靠山,要“朝中有人”。如此,大筆的孝敬是少不了的。這銀子流水般花將出去,貪來的銀子還真不太夠。
如此,“高薪養廉”也告以失敗。
相比官員們的忠心,貪汙點銀子又算得了什麼呢?皇帝們對於官員的貪汙,多數時候也是睜隻眼閉隻眼的。皇帝最重視的是臣屬忠心,江山永固。只要世道太平,拿點就拿點吧!
如和珅家財億萬,執掌中堂多年,大筆銀子收進來,乾隆不可能一點風聲都不知道。只是這個奴才用起來順手,頗知朕意,又夠忠心,還真離不開他。
在古代官場那種不貪就融不進圈子,不貪就沒人帶你玩,不貪就沒錢孝敬的氛圍下,做一位“舉世皆貪我獨清”的官員,是真難啊!靠那點俸銀,搞不好,連日常用度都捉襟見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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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鄧海春
官員腐敗是每個古代封建王朝都存在的問題,歷朝歷代都會有一些大貪官,像唐朝的元載、宋朝的蔡京、明朝的嚴嵩、清朝的和珅,可以說每個朝代都不缺席。那些貪腐的官員瞞上欺下,收取賄賂、搜刮財富,不僅搶佔國家的資源,更引發百姓的嚴重不滿。因此古代那些勵精圖治的皇帝對貪腐可以說都是深惡痛絕的,因此他們也想出來不少的方法來打擊貪腐,今天筆者就為大家總結出古代皇帝反腐的一些方法。
第一種方法就是重刑反腐,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明太祖朱元璋了。朱元璋出身貧寒,因此對貪官汙吏深惡痛絕,在明朝建立後他發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反腐肅貪運動。他首先下令編訂《大明律》和《大誥》,親自主持了《大明律》中《受髒》一篇的刑法編寫。同時朱元璋鼓勵民間反腐,百姓可以把貪官汙吏綁送南京,中途的路費由國家承擔,誰敢阻攔就將其梟首示眾。
朱元璋對那些被抓的貪官更是毫不留情,他下令:為惜民命,犯官吏貪贓滿六十兩者,一律處死,決不寬貸。官員貪汙滿六十兩,就判死刑,而且死刑的方式可謂花樣百出,最著名的就是剝皮了。朱元璋將貪官活活剝皮再填入稻草,以此警戒後來的官員。明朝終朱元璋一代,僅僅空印案、郭桓案就殺了四萬餘人,其中大部分都是官員。朱元璋反貪的決心之大、力度之猛在歷朝歷代中都算是極為罕見的,在這種高壓反腐下,貪腐得到了極為有效的遏制,但這種反腐只能算是階段性的,隨著朱元璋的逝世,他的反腐政策也就人亡政息了。
第二種方法,是高薪養廉加制度完善,以宋真宗趙恆為代表,宋真宗也因此被稱為古代皇帝反腐倡廉第一人。宋朝可以說是中國古代經濟最為繁榮的一個朝代,從北宋畫家的《清明上河圖》中,我們可以一瞥當時社會的繁榮和經濟的昌盛。由於經濟發達,所以在所有封建王朝中,宋朝的官員可以說是過的最舒服的了。
宋真宗在位時期,北宋與遼國的戰事已經平息,為了穩固統治,他大幅度提高了手下官員的待遇,使得官員不用貪腐也能過上優渥的生活。同時釋出了告誡百官的《文武七條》,還設立了提刑糾察司專門調查官員腐敗的問題。在選官時,宋真宗同樣重視廉潔,新官員需要老官員保舉,而如果被保舉人貪腐,那麼保舉人也會受到牽連,這就使得老官員對新官員的德行更加重視,對於大部分貪腐的官員,宋真宗雖然不至於將他們處死,但刺配充軍還是非常正常的,在宋真宗的一系列反腐手段下,當時吏治一片清明。但宋真宗死後,宋朝皇帝對貪腐的懲治手段卻大大下滑,貪腐成本大大降低,貪官汙吏又捲土重來。
第三種方法,中央巡查制,罷官、抄家,以雍正為代表。康熙皇帝雖然開創了康乾盛世,但在其晚年,尤其是儲君之爭開始後,便無暇顧及朝堂,疏遠了朝政,使得國家滋生出了一大批貪腐的官員,雍正即位之後,大清已經積弊頗深,國庫僅有幾百萬兩銀子。在這些積弊中,最嚴重的就是貪腐問題了。雍正即位後,連下十三道旨意,嚴禁各地官員貪腐,同時派遣親信去各個地方查賬,又讓怡親王組建了審查機構,這樣一來就杜絕了官官相護的問題,讓雍正能夠準確的掌握各地官員貪腐的情況。
對於那些被查出貪腐的官員,立刻罷免官職,同時抄他們的家來彌補空缺,甚至有的官員死了,還要他的子孫後代來賠償。也就是說,官員貪腐,若是被查出來了不但自己要承擔責任,還要連累兒孫。在雍正雷厲風行的手段之下,官員貪腐風氣剎住了車,雍正也為大清帝國度過了這一次危機。可惜的是,雍正死後,他的改革成果很快就被乾隆揮霍一空。
以上就是筆者介紹的三種古代皇帝的反腐措施,是皇帝們根據不同情況制定的方案,雖然都存在一些問題,但是都是古人對解決貪腐問題的探索,具有很大的進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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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歷史守望者
古代皇帝為了避免官員腐敗問題,一般採取三種措施:以德養廉、以法養廉、以銀養廉。
清朝·吳敬梓長篇小說《儒林外史》第八回“王觀察窮途逢世好 婁公子故里遇貧交”寫道: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這句話被後人用來形容封建社會官僚體制腐敗的寫照,其實腐敗的問題無論是奴隸分封制或是封建社會都是普遍存在的,不僅老百姓深惡痛絕,連帝王都對此厭惡至極。
封建社會為了避免官員的腐敗問題,採取過許多措施,雖然取得過明顯的成效,但都沒能從根本上杜絕。
以德養廉封建社會皇帝最為普遍的杜絕腐敗發生就是採取“以德養廉”的措施,最主要的原因是成本低,可操作性方便。
“以德養廉”主要就是依靠儒家修身治學齊家治國平天下的一套理論體系,來加強對讀書人的精神薰陶。
讀書人要想入世做官,最直接有效的辦法就是“科舉”,科舉就要讀書。讀什麼書呢,必然是讀聖賢書,特別是以孔孟為代表的儒家經典。
《論語·為政篇》提到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共之。儒家本身就是將道德擺在為人處世的最高標準,清潔廉政必然是道德修養的重要組成部分。讀書人要想成為合格的文人,就要在入世科舉以前把自身的道德水準提高。
《周禮》是這樣說的 “以聽官府之六計,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六廉”就成為知識分子做官的行為準則。
以法養廉封建社會2000多年的歷程中,以法養廉力度最大的莫過於明太祖在位時期震驚歷史的“胡惟庸案”。
雖然“胡惟庸案”歷史疑點頗多,後世學者各持己見,最起碼擺在面上的直接原因是由於貪腐引起的。
明太祖朱元璋應該是最痛恨貪腐的帝王沒有之一,自己本身就是窮苦人出身,父母兄長都是死於封建社會腐敗的剝削和壓迫,等到朱元璋登基為帝以後,就誕生了歷史上最有名的反腐大案。
朱元璋的制定一條法律,凡是貪汙受賄超過60兩白銀的,一律格殺勿論。
當時的詔令內容如下:“奉天承運,為惜民命,凡官吏貪贓滿六十兩者,一律處死,決不寬待。”
單單胡惟庸案,就誅殺各級官員3萬餘人,使得胡惟庸案位居明初四大按之首,在人類文明程序中如此力度的反腐也是非常罕見的。
以銀養廉養廉銀是清朝雍正皇帝發明的防腐制度,通俗點講就是用高額的退休金來防止官員在位期間腐敗,只要在位好好幹,退休以後就可以領到比俸祿高10至100倍不等的退休金。
清朝·戶部和內務府的《清全典事例》有著詳細的記載:
總督年俸祿180兩,養廉銀13,000至20,000兩
巡撫年俸祿155兩,養廉銀10,000至15,000兩
像我們大家熟知的臺灣首任巡撫劉銘傳,年俸祿155兩,退休的養廉銀就能達到10000多兩,是以百倍計算。
人類社會從誕生貨幣交易一刻起,透過權力變現的腐敗方式就一直伴隨歷史程序,歷朝歷代的帝王都會想盡一切辦法保證自己的官員清廉,雖然有很多種方式,但是都沒有徹底根除,因為對金錢的渴望是人類最為原始的低階慾望,越是低階的慾望越是難以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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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莫十四
這個沒有辦法保證,只能儘量去抑制貪官的誕生。如果能夠保證所有的官員都是廉潔愛民的,那自古以來,也就不會有那麼多大貪官的出現了。我們常常會說,官場都是黑暗的,充滿著汙垢。這就是因為大部分的官員,都有著貪婪的惡習。其實不僅是官員,只要是人類,大部分人的內心就會有著貪這種慾念。只是當了官以後,因為手上握有的權力更大,這種慾念也就變得更大。 抑制貪官的出現,這是每一位皇帝都渴望實現的目標,因為這些貪官們從百姓身上貪得了銀子,百姓們就會記恨他,同時,對於朝廷也會漸漸喪失信心。若哪一天,無數百姓都對這個王朝沒了信心之後,那麼他的滅亡也就不遠了。既然如此,來看看古代皇帝曾經想出過什麼法子,以此來讓官員們抑制住了貪心呢? 方法一,對於大貪官,抄家滅滿門。這就是用法律來抑制住貪官的野心,古代的人們都注重孝道,注重親情,對於自己的生死,他可能還會置之度外,但是對於家人的生死,很少有人能做到漠不關心。利用人心的這一點軟弱,朝廷頒佈了嚴厲的法令,只要一個人貪得太嚴重了,那麼不僅他自己會受到責罰,他的家人也會因此備受牽連。為了家人考慮,有些官員還是能夠抑制住貪婪的心。 方法二,建立起巡視的制度。從先秦開始,這個制度的雛形就已經出現,但是是到了隋唐宋這些時期,這個制度才算是完善了起來。這種制度說的就是讓天子去各地巡查,這種巡查分為微服私訪和直接出行,目的就是為了考察各地的官員們是不是做得好,有沒有為百姓服務?這兩種出行方式,微服私訪要更加能找到漏洞一點。但直接出行也並不是毫無收穫,有些官員們雖然會在皇帝面前做面子工作,但背地裡的工作卻不見得處理的好,只要有問題,就容易露出馬腳,那自然就能被皇帝發現。 方法三,讓官員們彼此監督。御史大夫一職大家應該都聽過,他們的職責是什麼呢?那就是監督各位官員,將有問題的人,上報給皇帝。而除了他們以外,明朝設立起來的錦衣衛也有這種職責,會監督下面的官員,將他們的一些小動作,都一一詳細的告訴帝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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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官員也是個高危行業,哪天不小心惹皇上生氣了,輕則除去官位,重則人頭落地。這麼一份高危行業照理說工資應該很高,但事實上古代官員的薪資都不怎麼高,還要靠貪汙。
各朝各代也有各種方法防止官員腐敗。
明朝最嚴格,貪汙超過80兩就絞死朱元璋小時候的生活是非常悲慘的,父母都是因為元朝的貪官汙吏而死的。所以朱元璋當上皇帝之後十分仇視貪汙的官員,於是規定,官員貪汙八十貫錢(每貫一千文錢,約折銀一兩)的便絞死示眾。死後還要將人皮割下來在裡面填滿稻草,掛在衙門門口警示官員。
剛開始時這種方法確實有效,官員迫於朱元璋的威嚴都不敢貪汙,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管理的越來越不規範,貪汙風氣再次興起。
最後證明這只是朱元璋的一廂情願,明朝的官員腐敗問題依舊很嚴重,明末起義軍從明朝官員家中搜出的白銀達到數千兩之巨,這也是朱元璋萬萬沒有想到的吧。
清朝養廉銀製度這是清朝特有的薪給制度,設立的初衷就是為了保證官員的清廉。我給你可以,但是你不要去偷,這就是清政府態度。
養廉銀主要來自地方火耗或稅賦火耗,火耗是地方官徵收錢稅時,會以耗損為由,多徵錢銀。通常來說養廉銀是普通俸祿的10到100倍。臺灣巡撫劉銘傳的年薪為155兩銀子,養廉銀則高達10,000兩銀子。
這種制度對於大部分官員都是受用的,生活過得去就不用冒著生命危險去貪汙了,但是人的慾望是無止境的,你給他再多他還是不滿足,這種人就只好斬首示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