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空間規劃重點是“多規合一”,多規合一的重點是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的融合,涉及建設用地指標規模的確定主要是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因此我想先分析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建設用地規模確定的特點,再試著分析國土空間規劃中村莊建設用地規模(參考土地利用規劃村莊建設用地規模的確定)的確定方法。
一、城鄉規劃用地規模的確定:城鄉規劃中用地規模的確定主要是根據以現狀用地、規劃人口和允許的人均建設用地指標定建設用地規模。因此重點是規劃人口的確定。參見《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 GB50137-2011》。
二、國土空間規劃建設用地規模的確定方面,根據《自然資源部關於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 要求“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聯動、壓茬推進的原則,抓緊啟動編制全國、省級、市縣和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同時提出過渡時期“一致性處理不得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2020年建設用地和耕地保有量等約束性指標”,因此我們可以很明確的知道其建設用地指標是自上而下逐級下達的。這也就延續了土地利用規劃中用地指標逐級下達的方法。因此我們可以參照土地利用規劃中村寨建設用地規模的確定來作為參考。
三、土地利用規劃中村莊建設用地規模的確定:
1、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落實村莊建設用地的規模和範圍
根據《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在鄉鎮土地利用規劃中,要“依據上級規劃和相關規劃,圍繞新農村建設,落實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的規模和範圍,結合實際劃定村鎮建設用地規模和擴充套件邊界”,因此村莊建設用地規模其實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就已經明確了,在村莊規劃中應落實這一規模指標。
2.村莊土地利用規劃中村寨建設用地的確定
根據《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技術導則》國土資廳發[2017]26號,要求村莊規劃要落實鄉級規劃空間管控任務,對村域土地利用主要指標實施嚴格管控,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村莊建設用地規模、人均村莊建設用地、戶均宅基地面積、公共服務設施用地規模、基礎設施用地規模等。因此村莊建設用地規模重點是落實鄉級規劃的要求。
3.土地利用規劃中用農村居民點用地指標是分解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標分解技術規範》:農村居民點用地,主要依據農村個人建房用地水平,居民用地潛力和今後中心村建設的需要,按一定的權重測算用地指標,並考慮城鎮和園區建設發展佔用居民點用地的因素,進行適當調整後確定居民點用地指標的分解方案。
因此國土空間規劃中村寨建設用地規模的確定一是要落實上一級(鄉鎮)村莊用地指標,在指標分解中重點是要考慮(預測方法)農村個人建房用地水平,居民用地潛力和今後中心村建設的需要,按一定的權重測算用地指標,並考慮城鎮和園區建設發展佔用居民點用地的因素。在權重方面個人認為應該是要加入村寨發展型別也就是鄉村振興中明確的村寨型別,村莊發展需求,各類村莊加權計算,在行政村範圍內平衡上級指標。因此村寨規模的確定重點是如何對上級指標分解而這就要求考慮各村寨發展的需求,透過合理預測才能更好的分配指標。
國土空間規劃重點是“多規合一”,多規合一的重點是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的融合,涉及建設用地指標規模的確定主要是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因此我想先分析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建設用地規模確定的特點,再試著分析國土空間規劃中村莊建設用地規模(參考土地利用規劃村莊建設用地規模的確定)的確定方法。
一、城鄉規劃用地規模的確定:城鄉規劃中用地規模的確定主要是根據以現狀用地、規劃人口和允許的人均建設用地指標定建設用地規模。因此重點是規劃人口的確定。參見《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 GB50137-2011》。
二、國土空間規劃建設用地規模的確定方面,根據《自然資源部關於全面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 要求“按照自上而下、上下聯動、壓茬推進的原則,抓緊啟動編制全國、省級、市縣和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同時提出過渡時期“一致性處理不得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2020年建設用地和耕地保有量等約束性指標”,因此我們可以很明確的知道其建設用地指標是自上而下逐級下達的。這也就延續了土地利用規劃中用地指標逐級下達的方法。因此我們可以參照土地利用規劃中村寨建設用地規模的確定來作為參考。
三、土地利用規劃中村莊建設用地規模的確定:
1、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落實村莊建設用地的規模和範圍
根據《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規程》在鄉鎮土地利用規劃中,要“依據上級規劃和相關規劃,圍繞新農村建設,落實村莊和集鎮建設用地的規模和範圍,結合實際劃定村鎮建設用地規模和擴充套件邊界”,因此村莊建設用地規模其實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就已經明確了,在村莊規劃中應落實這一規模指標。
2.村莊土地利用規劃中村寨建設用地的確定
根據《村土地利用規劃編制技術導則》國土資廳發[2017]26號,要求村莊規劃要落實鄉級規劃空間管控任務,對村域土地利用主要指標實施嚴格管控,包括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保護面積、村莊建設用地規模、人均村莊建設用地、戶均宅基地面積、公共服務設施用地規模、基礎設施用地規模等。因此村莊建設用地規模重點是落實鄉級規劃的要求。
3.土地利用規劃中用農村居民點用地指標是分解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標分解技術規範》:農村居民點用地,主要依據農村個人建房用地水平,居民用地潛力和今後中心村建設的需要,按一定的權重測算用地指標,並考慮城鎮和園區建設發展佔用居民點用地的因素,進行適當調整後確定居民點用地指標的分解方案。
因此國土空間規劃中村寨建設用地規模的確定一是要落實上一級(鄉鎮)村莊用地指標,在指標分解中重點是要考慮(預測方法)農村個人建房用地水平,居民用地潛力和今後中心村建設的需要,按一定的權重測算用地指標,並考慮城鎮和園區建設發展佔用居民點用地的因素。在權重方面個人認為應該是要加入村寨發展型別也就是鄉村振興中明確的村寨型別,村莊發展需求,各類村莊加權計算,在行政村範圍內平衡上級指標。因此村寨規模的確定重點是如何對上級指標分解而這就要求考慮各村寨發展的需求,透過合理預測才能更好的分配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