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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明辨是非123

    題主你這是要篡改歷史不成?真可謂用心險惡,居心叵測。請問何來郭德綱“獨霸”德雲社之說?本來就是郭德綱一家出資創辦的。德雲社前身是“北京相聲大會”成立之初也只有三個人:郭德綱、張文順、李菁,連個戲班子都稱不上,最多算個個體戶,打一槍換一個地方,有上頓沒下頓,吃飽飯都成問題。李菁當時根不指望說相聲賺錢,當時純屬愛好,身份(員工)跟著幹有錢一起賺的角色。張文順可以說與郭德綱是忘年之交,退休後加入郭德綱三人小組,不求名不圖利,意在推動傳統相聲發展,大力扶持郭德綱願他日一鳴驚人。李菁與張文順甚至有時不計報酬(因連場地費都不夠),賺了就多分一點,賠了郭德綱一人承擔(場地費用),什麼時候變成了合夥人機制了?

    徐德亮人家當時在上大學,業餘時間參演一下。王玥波人家一直有穩定工作(說評書),注意:王玥波並非是何雲偉口中的退出,因為王玥波從來沒加入過(一直是幫忙或串場)。從相聲大會三人創立之初郭德綱就沒賺到什麼錢,後來隊伍壯大了從1997年到2000年基本是虧損狀態。郭德綱妻子就從孃家拿錢補貼,最後連唯一的夏利車也賣了,給郭德綱度過難關所用。張文順老爺子更是傾囊相助,這讓郭德綱深受感動(不是投資,只是幫助),郭德綱表示:無論如何不能收,您老用錢的地方比我多。郭德綱當時自己都很迷茫,哪有出資的合夥人啊?就算有郭德綱也不願意牽連別人,都是自己承擔。但德雲社能有今日張文順李菁確實功不可沒,但絕不存在郭德綱“獨霸”德雲社這麼一說法:

    當年三人演出,張文順先說單口相聲一個小時,然後郭德綱再來一個小時的單口相聲,再與李菁和說一個小時。觀眾也不多,除了場地費所剩無幾,在這種情況下郭德綱也不可能接受張老先生的錢(幾乎就是打水漂),就算接受日後也必定還清。至今郭德綱也從不仇恨李菁的離開,而李菁也從不詆譭郭德綱,因為他知道郭德綱創業之初有多難。離開德雲社後,李菁對媒體評價郭德綱總是兩個詞:勤奮、執著。張文順先生對郭德綱來說是“貴人相助”,09年臨終前張文順將老伴、閨女、外孫託付於郭德綱,郭德綱讓老爺子放心:一切有我呢!至今張文順女婿女兒等親屬都在德雲社任職。可以這麼說:張文順老先生與郭德綱的關係情同父子,將一身本領授予郭德綱,同年2月16日與世長辭。期間張老爺子完全是大力扶持郭德綱,不存在合夥人與投資人的關係,郭德綱一直是核心人物。其實嚴格意義上來說:郭德綱也是德雲社的藝人,因董事長與投資人另有其人。

    德雲社董事長大股東王惠(郭德綱妻子),股東王俁欽(小舅子)總監。由於李菁張文順不是投資人,所以也沒有股份。只是最早一批與郭德綱一同創業者,沒有投資關係,也就不存在誰“獨霸”之說(誰出錢誰說了算),恐怕當年兩位和郭德綱的創業者聽到“獨霸”也都很莫名其妙吧。因為如果按著題主所說,請問曹雲金是如何“獨霸”聽雲軒的?何雲偉李菁是如何“獨霸”星夜相聲會館的?苗阜又是如何“獨霸”青曲社的呢?按著題主所說他們都是合夥機制,也稱為:“獨霸”你覺得合適嗎?所以筆者認為:題主是居心叵測。不知大家是如何看的?

  • 2 # 日照大漠孤煙直

    也不是獨霸,如果沒有郭德綱,他們那幾位你認為能火?賣的就是郭德綱,李菁也好,曹雲金則罷,不都是郭德綱捧起來的?日常開銷不都是郭德綱負責?不賺錢時候不不說,賠了郭德綱往裡搭錢,賺了給大家分錢也不說少拿一分,最後德雲社火了,大家一看郭德綱賺多了,不和他們平分錢,開始眼紅說是合夥人了~~阿里巴巴馬雲是頭,騰訊馬化騰是頭,京東劉強東是頭,和他們建立公司最早那批人沒一個跳出來說我們是合夥人的,最多是上市了他們股份比別人多,位置重要而已,到了德雲社就成了合夥人了,

  • 3 # 壹號股權

    創業艱辛,能存活下來的都是幸運兒,從創業企業角度講,團隊的磨合和聚散也正常。

    首先宣告:我對郭老師很尊重,也喜歡聽他的相聲,感謝這些能給我們帶來歡樂的人。記得老梁有一次在老梁故事匯中評價郭老師,提了一個問題,說為什麼郭老師拍《祖宗十九代》等片子,會有那麼多的娛樂圈明星低片酬,甚至零片酬來幫忙出演,老梁說道,那真是因為那麼明星也都是聽郭老師的相聲長大的,或者郭老師的相聲給他們帶去了很多的歡樂和快樂,所以他們喜歡郭老師,願意去幫忙,最後老梁說到,我們要儘量做一個有趣的人,能給人帶來快樂的人,這樣別人才願意和你相處。

    我是做股權和投資的,今天來回答這個問題了,是因為我們面對最多的就是創業企業和團隊,我想從這個角度來聊聊我們傳統的組織形態(其實相聲等曲藝團體歷史悠久,在沒有企業概念的時候其實也相當於是個有盈利目的的“企業組織”)。

    德雲社的歷史各位相聲愛好的朋友都很清楚,始於1995年,原名叫“北京相聲大會”,最初由張文順、郭德綱、 李菁於草創於1995年,1998年後又加入了李文山,邢文昭,高峰,何雲偉,曹雲金,劉雲天,欒雲平,孔雲龍等人,那麼開始的團隊結構應該是這樣的:

    發起創始人:郭德綱;

    聯合創始人:張文順、李菁;

    核心骨幹:李文山,邢文昭,高峰,何雲偉,曹雲金,劉雲天,欒雲平,孔雲龍;

    我們知道在一個創始團隊中,發起創始人最重要,他是這個團隊的方向,能力未必是最強,但是意志最為堅定,參考西遊記中的唐僧,降妖除魔不如徒弟,但是一心往西天取經的信念比誰都強,三個徒弟都萌生過退出團隊的思潮,能力最強的孫悟空就幹過好幾次。不管團隊中出現什麼樣的矛盾,唐僧都能堅定用團隊的目標把大家凝聚在一起,這是創始人的初心,郭德綱不僅是團隊信念最強的人,也是業務水平最強的人,那個時候的團隊可能是這樣子的:

    發起創始人:出錢又出力,自己上臺演出賺錢養團隊,又得負責公關(和各路大神周旋協調),還得負責後勤開支(據說當時是郭老師愛人王惠老師全力負責,對一個沒錢、沒名氣的草創團隊,這個工作不好做,那麼多張嘴要吃飯,最困難的時候,王惠把嫁妝都賣了),最後還得負責教學生(這點,後面詳細講,因為這是和現代企業最大的區別)。

    聯合創始人:出力是必然,可能出點錢,賺的錢不夠的情況下可能優先用來養活團隊的骨幹。

    核心骨幹:出錢談不上,都是來跟你混飯吃的,讓人出錢早跑了,出力了,也談不上出太多力,因為畢竟很多人業務能力不夠,是奔著拜師來的,也就能幹點打雜的活。

    上面三種情況,可能是當時的現實情況,1995年成立,真正出名開始賺錢是10年以後的事情,在一個創業團隊10年不賺錢,又沒有什麼雄厚的資金支援,過的生活創過業的都知道,沒有融資,光靠自有資金,業務沒有起色,兩年就能把自己耗死。為了能給團隊發工資,什麼事情都願意幹,馬雲還擺過地攤。

    在一個正常的創始團隊中,是有“資金股”和“人力股”兩種分配方式,這是現在創業的團隊必須提前考慮的,但是回到那個時間節點,當時的環境,遠遠沒有這種意識,即便有也很難達成,都沒錢,只能出力,邊出力邊養活團隊,馬雲創業當老大,除了自身是發起人,能力強之外,他還出了50萬的啟動資金。

    曲藝團隊和公司最大的不同在於團隊成員的能力的來源不同,這也導致他們的管理方式不同,在曲藝界,1、學習時間長,大多從小就開始學,而且是在一位老師手裡學習;2、必須老師言傳身教,老師就無法透過大規模招生來攤薄成本;3、圈子小,講究出身,你師父是誰,大家都要排輩。這些都導致了老師教徒弟的成本十分的高昂,時間成本和精力成本,時間和精力就是金錢啊,所以相聲界有句話叫做“徒弟防師父三年,師父防徒弟三年”,徒弟要考察師父是否夠資格,師父要觀察學生是否有天賦和感恩的心,這些都增加了師傅的教學成本。

    而一家企業的員工,首先經過學校的教育,而學校又分為很多個階段,即便是在同一個年級,上課的老師也是同時教育很多班,所以那才叫桃李滿天下,每個學生都只是老師千萬個學生中的一個,都只是彼此人生中的一個過客;老師教育學生的成本很低。畢業後進入到公司,做為一名員工,是在工作中逐步成長的,一遍解決問題一邊成長,雖然可以有老員工帶,或者公司有培訓,但是主要還是依靠自己,沒有任何一個老員工有義務會手把手把業務都教給你,老闆更沒有這個時間,況且人的流動性又高,所以公司能給與員工的也少,相比曲藝界,他們可以更理性的看待雙發的勞資關係。員工為公司出售勞力,公司支付報酬,一買一賣,雙方的邊界非常清晰。

    但是在曲藝界很難做到如此清晰,因為師父教給了徒弟吃飯的本事,花費的心血是難以估量的,很難貨幣化,當然在古代,老人也聰明,找到了解決的辦法,那就是出師後,要免費為師父服務三年,算是還了之前的拜師費,只有,是走是留,全憑自由。留下來,再重新談合約,來約定雙方的利益分配,走,那就簡單了,相忘於江湖,道一聲保重,但是禮儀不能廢。

    所以根源在於傳統曲藝的授徒成本太高,所以有了比公司對員工更強的約束,要解除這種約束,那就得把之前的成本還上。

    其實曲藝界傳統的合約方式來約定雙方的責任和義務是多年的經驗摸索出來的,在那個環境下比較合理,在現代公司制度下,仍然難以改變授徒成本高的現實,所以完全套用企業制度去分配也不合適,可能適得其反。

    現在做的最有名的兩個團隊,一個是趙本山老師的本山傳媒,一個郭德綱老師的德雲社,名氣最大,運作時間最成熟,也都經歷過一些內部的矛盾,現在穩定下來還能蒸蒸日上,肯定是摸索出一套合理的合約分配和管理模式,這應該是值得同行借鑑和學習的,甚至對企業管理的研究都有幫助。具體情況不清楚,有知道的朋友歡迎在評論去留言討論,僅僅為了研究交流。

  • 4 # 好男人是什麼東東TT

    阿里巴巴當初也是合夥的,為什麼最後馬雲是董事長,是首富?不管是什麼企業,人來人去很正常,有些人受不了創業的苦走了,有些人死了,有些人翅膀硬了重起爐灶……不要說什麼獨霸之類的!

  • 5 # 股加加

    合夥人的決裂

    根據資料顯示,曹雲金2002年拜郭德綱為師,加入德雲社。彼時,德雲社處於初創階段,大家出錢出力,搭班演戲,利益平攤。

    隨著德雲社的發展壯大,合夥人之間出現利益分配不均,接連退出。

    2008年徐德亮和王文林退出。據資料稱:徐德亮和王文林認為德雲社應該以元老的待遇對他們進行分賬。但郭德綱將其作為員工,認為徐德亮開價太高而拒絕。

    隨著兩大元老的退出,接著李菁、何雲偉、王玥波、曹雲金的相繼離開,昔日如日中天的德雲社,瀕臨倒閉。

    在企業創業初期,大家願景一致,目標一致,雖利益分配少,但差距不大,所以矛盾沒有爆發。隨著企業的發展壯大,合夥人之間因利益分配不均而導致分道揚鑣的例子比比皆是。針對德雲社這種師徒式的合夥關係,如何建立合適的模式,避免因利益分配不均導致的散夥?

    1、芬尼克茲裂變式創業操作模式

    第一階段:創業大賽專案選拔。選拔出優秀人才和團隊。

    第二階段:裂變。專案銷售額突破2000萬元,可以裂變新公司。創業團隊持股15%,母公司持股50%。分紅:按照本年度業績,50%的稅後利潤按照股權結構強制分紅;30%稅後利潤留作發展資金;20%的稅後利潤,創業團隊優先分紅。

    芬尼克茲及關聯子公司的總經理透過競選產生,最多連任一屆,任期為五年一屆,即最多擔任10年。

    此種模式綁定了高管和公司的利益,解決了高管流失問題,同時給想創業的高管創造條件,激勵方式以利潤共享為原則,促使管理層與企業擁有者的利益高度統一。

    2、萬科的跟投制度

    參與專案跟投是萬科員工近年來獲得收益的一個重要方式,即員工參與萬科地產專案的投資,結算後獲得相應分紅。

    2014年初,跟投制度形成,專案所在一線公司管理層和專案管理人員必須跟投,其他員工可以自願參投。所有員工初始跟投份額不超過專案資金峰值的5%,另外5%的份額由萬科進行跟投。

    2015年初,萬科重新修訂方案,擴大跟投人員範圍。萬科員工跟投的資金從專案資金峰值的5%追加到8%,加上萬科跟投的5%,意味跟投資金達到一個專案峰值的13%。

    2016年,萬科取消了2015年追加的跟投份額數,規定跟投總額不超過專案資金峰值10%,且公司不再對跟投人員提供借款、擔保或任何融資便利。意味著過去跟投員工可以受讓萬科股份結束,跟投人員必須自己籌集資金。此次修改再次細化了門檻收益率,只有當內部收益率大於或等於10%時,跟投人員與萬科才能按照出資比例分配收益。

    3、完美世界的孵化機制

    • 第一階段:員工向公司提交簡歷,加入完美世界北京、上海的開發團隊。公司負責全部開發、引擎和美術支援,負責運營產品。主要激勵制度:行業薪資+部門獎金+專案提成。

    • 第二階段:參與員工升級到工作室階段員工,參與物件將新產品和老產品資料交給部管委會,進行稽核是否透過考核。公司提供一定資源,研發收益在扣除成本後利潤的30%用於研發團隊分紅。

    • 第三階段:參與物件允許拆分子公司,獨立進行核算。研發團隊至多持股49%,最少持股30%。工作室需要有連續3個產品營收超過3000萬,才有條件提交進階申請。研發團隊成立的獨立子公司,自行制定薪金、獎金體系和開發方向,母公司不再幹涉具體業務,子公司完全獨立。

    • 第四個階段:對於成功開發4個產品且年利潤大於2億元的子公司,可以和母公司開展不同形式的資本運作,比如融資、上市、退股等。

    以上模式不僅滿足了員工想要創業的心態,同時將創業子公司利益和母公司利益綁在一起,保證了母公司控制權,而且激發創業物件積極性,創造更多利潤。若德雲社採用這種更開放的治理模式,現在的德雲社是不是全然不同的結局?

  • 6 # 於小小

    題主這個問題,讓我忍不住想說兩句。

    德雲社是合夥人制度嗎?

    在我的印象裡,德雲社從來都不是合夥人制度,雖說在大家的印象裡,德雲社有三大創始人,但是張文順、李菁、郭德綱這三個人,真正出錢的就只有郭德綱一人,德雲社的場地,演出事宜,演員安排都是郭德綱一個人在操心。

    三大創始人的說法是根據德雲社成立之初就只有郭德綱他們三個演員來說的,那時候的德雲社,還叫相聲大會,他們在天橋的一個茶館演出,整場演出也就他們三個演員輪番到,很不容易。有收入了大家就一起分,賠了錢就算郭德綱一個人的。後來郭德綱在相聲裡還會經常講到那一段時光,雖然艱苦,但很快樂!

    隨著邢文昭老先生以及王玥波等人的加入,德雲社多少算是有點起色,2003年,郭德綱又把相聲大會正式改名德雲社,這個時候德雲社的演員已經有了十多個人,其中不乏郭德綱的兒徒們。但是,人多並不代表生意好,德雲社依然在賠錢經營!

    網路流傳最多的段子就是郭德綱的妻子王惠女士,為了給德雲社演員發工資,把自己的首飾、小轎車全部變賣,把自己唱大鼓時掙的錢也全部貼了進去。後來郭德綱拜師侯耀文,侯耀文很支援郭德綱和德雲社,曾經數次給郭德綱送錢,讓他好好經營德雲社,好好說相聲!

    所以說從始至終,德雲社就是郭德綱一個人的買賣,和其他人無關,所以何來合夥人之說呢?

    李菁的離開和股份有關係嗎?

    李菁離開德雲社的原因成為了相聲界最大的謎團,有人說因為股份,有人說受不了德雲社成名後自己和郭德綱名氣相差太遠,受不了這樣的心理落差等等,但是我個人更偏向於後者。

    德雲社在2005年迅速走紅,首當其衝的收益者就是郭德綱,一夜之間,郭德綱成了全民偶像,後臺到處都是等待採訪的記者,郭德綱每到一處都會被大量的粉絲追捧著;而同樣經歷過創業艱難,並和郭德綱一塊兒支撐下來的李菁,卻沒有這樣的待遇,就像一部電視劇,大家一塊兒努力拍下來,說好的大家都是主角,但是硬被觀眾給分成了男一和男二,而男二偏偏認為自己比男一的實力是不相上下的,他能平衡嗎!

    在某些人的蠱惑下,創始人李菁離開了德雲社,離開了這個付出太多心血的相聲團體,但這個離開,絕對不是因為股份!

    所以說,成立德雲社的主意是郭德綱出的,德雲社經營的所有費用、所有閒雜事都是郭德綱一個人管理的,德雲社理應歸郭德綱所有,何來“獨霸”之說呢?

  • 7 # cb120514

    你先去查查公司法,瞭解清楚什麼是合夥人制,需要承擔什麼樣的權責義務,看看什麼是合夥企業,什麼是公司,公司分幾種,然後再來提這種居心叵測的問題吧。

  • 8 # 使用者6001322861

    一個外表憨厚內心可低估的怪、壞、刁、鑽、演、裝、奸、騙、攏、詐、狠、滑、一一一的人才!從他的長相二婚能把一個稍有名氣的女人搞到手就不一般!那幾個小毛蟲的徒弟就是說的真的也搞不過郭大師騙粉絲和媒體的功夫!

  • 9 # 北京老李3

    關鍵是誰出錢,沒有出錢,只能當員工。老郭現在還是員工了,在德雲社的發展期間,輿論只知道,老郭和他媳婦出錢。

  • 10 # 唱晚10

    目前相聲的話語權不在這些個所謂的主流,這些個主流不該反思嗎?噢,忘了,他們只恨別人有不想自己無,反思高看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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