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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元公主劉樂(?-前187年)漢高祖劉邦和皇后呂雉的長女。嫁趙王張敖為妻,生女張嫣後來成為漢惠帝劉盈的皇后。《史記正義》中提到魯元公主墓在咸陽縣西北二十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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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魯元公主劉樂(?-前187年)漢高祖劉邦和皇后呂雉的長女。嫁趙王張敖為妻,生女張嫣後來成為漢惠帝劉盈的皇后。《史記正義》中提到魯元公主墓在咸陽縣西北二十五里。

    魯元公主者,劉邦與呂雉之女也,名失考,後世多以魯元公主稱之。“魯元”何解?古來有二說。

    其一,稱號也。東漢服虔曰:“元,長也。食邑於魯。”以“元公主”為“長公主”之別稱也。

    其二,諡號也。西晉韋昭曰:“元,諡也。”

    唐顏師古曰:“公主,惠帝之姊也,以其最長,故號曰元。呂后謂高帝曰張王以魯元故不宜有謀,齊悼惠王尊魯元公主為太后,當時並已謂之元,不得為諡也。韋說失之。”故“魯”之“元公主”說大行其道也,人少異議。清梁玉繩雖以“元”為諡,然未加辨正。故餘略辨之。

    呂后言張王以魯元故不宜有謀,此語乃史遷轉述,非呂后親口之語之實錄,故師古之論不足為據。

    《史記·呂太后本紀第九》雲:“(高後元年四月)魯元公主薨,賜諡為魯元太后。子偃為魯王。魯王父,宣平侯張敖也。”又云:“(高後七年)宣平侯張敖卒,以子偃為魯王,敖賜諡為魯元王。”張敖者,趙王張耳之子也,魯元公主之夫。

    西漢之世,乃母系政治與父系政治可分庭抗禮之世。侯之妻,侯之母可繼為侯,皇子公主可著母姓以稱之,若“竇太主”、“衛太子”云云。且漢承秦制,乃有尚主之儀、尚主之制,東漢荀爽於延熹九年對策陳,力陳其弊。其侄荀悅作《申鑑》乃申之。

    魯元公主乃帝后親女,且得太后之號於齊王,女張氏為其弟惠帝劉盈皇后,其貴當世無可匹敵。故魯元公主當可以王太后之位得諡於前,呂后之勢也。

    張敖從妻諡亦為“元”,較之春秋時期夫人多從諸侯之諡,大略如荀爽叔侄所云以妻制夫,以卑臨尊,違乾坤之道也。雖諡“魯元太后”之例非屬之於尚主之儀、尚主之制,然“元”為諡號亦明矣。然呂后崩,諸呂誅,大臣乃使呂后之諡號從於高祖,曰“高後”,故張敖從妻諡之例,當世無二。梁玉繩已論之,其要言曰:“敖死,始從公主之諡,追封魯元王、不使子繼父而繼母,不使婦從夫而從婦,悖於三綱甚矣。”

    世人何不敢輕從諡號之說?其因多也,或在《史記》。《史記》不知何故,屢稱魯元公主與宣平侯張敖之子張偃為“魯元王”,實乃大怪。

    《史記》以“魯元王”稱張偃者有三:

    一、《史記·呂太后本紀第九》:高後為外孫魯元王偃年少,蚤失父母,孤弱,乃封張敖前姬兩子,侈為新都侯,壽為樂昌侯,以輔魯元王偃。及封中大謁者張釋為建陵侯,呂榮為祝茲侯。諸中宦者令丞皆為關內侯,食邑五百戶。……當是時,濟川王太、淮陽王武、常山王朝名為少帝弟,及魯元王呂后外孫,皆年少未之國,居長安。

    二、《張耳陳餘列傳第二十九》:張敖,高後六年薨。子偃為魯元王。以母呂后女故,呂后封為魯元王。元王弱,兄弟少,乃封張敖他姬子二人:壽為樂昌侯,侈為信都侯。高後崩,諸呂無道,大臣誅之,而廢魯元王及樂昌侯、信諸侯。孝文帝即位,復封故魯元王偃為南宮侯,續張氏。

    三、《漢興以來諸侯王年表第五》:(漢惠帝)七年初置魯國,(高後元年)四月,元王張偃元年。梁玉繩雲:“‘元王’當作‘初王’”。

    《史記》數稱張偃為魯元王,然其子何敢用其父其母之諡號耶?大惑讀書人之智,故不敢輕從“魯元公主”諡號之說。

    然漢孝文帝即位,張偃廢為南宮侯,乃以此爵終老,《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雲,張偃薨後諡“共”,是為“南宮共侯”,何以稱“魯元王”?

    《漢書·張耳陳餘傳第二》:後六年,宣平侯敖薨。呂太后立敖子偃為魯王,以母為太后故也。又憐其年少孤弱,乃封敖前婦子二人;壽為樂昌侯,侈為信都侯。高後崩,大臣誅諸呂,廢魯王及二侯。孝文即位,復封故魯王偃為南宮侯。

    《史記》作“魯元王”之處《漢書》皆作“魯王”,且不記張敖賜諡為魯元王之事。何故?班固依《史記》擅行刪改乎?餘不敢妄斷。梁玉繩每見《史記》中言張偃為“魯元王”之處,輒曰“衍文”,不足以服人也。

    《張家山漢墓竹簡·二年律令·津關令》雲:

    廿二、丞相上魯御史書言,魯侯居長安,請得買馬關中。·丞相、御史以聞,制曰:可。520

    ·丞相上魯御史書,請魯中大夫謁者得私買馬關中,魯御史為書告津關,它如令。丞相、御史以聞,制曰:可。521

    ·丞相上魯御史書,請魯郎中自給馬騎,得馬關中,魯御史為傳,它如令。丞相、御史以聞,制曰:可。522

    二年律令之年,學者多論,然其下限在呂后二年,當屬不易也。

    漢初尚有別家稱“魯侯”,奚涓也。涓隨劉邦起事,侯四千八百戶,死事,高祖六年封其母疵代為魯侯,《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疵”作“底”,且改封重平侯,故治在山東陵縣東北。高後五年疵薨、國除。母疵何年改封重平侯,不知。蓋因魯元公主得湯沐而改封。其地,據《地理志》即春秋魯國、秦時薛郡之地。然高祖時薛郡之地屬楚國,魯元公主之湯沐邑乃為薛郡之魯縣,今之曲阜,當奪之於母疵之舊領。呂后未嘗奪楚國之薛郡以封張偃,張偃之魯國當以齊王所獻城陽郡為本,全祖望以為城陽郡,古莒國之地。

    《二年律令》所稱之魯侯,居於長安,可享買馬關中之特權,母疵貴不及於此也。且《呂太后本紀》雲:“當是時,濟川王太、淮陽王武、常山王朝名為少帝弟,及魯元王呂后外孫,皆年少未之國,居長安。”故《二年律令》所稱之魯侯,必為張偃無疑。《津關令》中不稱“魯王”而稱“魯侯”,可知呂后二年張偃未得封王也。《史記》(高後元年)“四月,太后欲侯諸呂,乃先封高祖之功臣郎中令無擇為博城侯。魯元公主薨,賜諡為魯元太后。子偃為魯王。魯王父,宣平侯張敖也。”至於“張買為南宮侯。”段,梁玉繩雲:“博城侯下忽插入公主之薨,張偃之王,劉章之侯。更覺不倫。史公敘事,何若是之倒亂哉?餘謂‘魯元公主薨’二十六字當在‘南宮侯’句下,蓋偃與孝惠子同王也。”梁玉繩察張偃封王語次之失,甚是,然其未見《二年律令》,張偃當與高祖功臣同列為侯也。

    傳本《史記》未記張偃於母薨之時僅為魯侯,其父死時尚升為魯王之事實,徑稱張偃為“魯元王”,此大謬,絕不可信。

    《張耳陳餘傳》說張敖死在高後六年,《呂后本紀》言張敖死在高後七年,此又有異論也。《史記》注集解雲,張敖諡武侯。先諡宣平武侯,後追諡魯元王乎?

    愚以為張敖死當在高後六年,《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雲:“(張敖)九年封(宣平侯),十七年薨”在公元前182年,亦為高後六年。時其子尚為魯侯,故張敖以己爵享“武”諡。高後七年,張偃升魯王,其父追贈“魯元王”則可解之。

    《呂太后本紀》蓋誤張敖追贈“魯元王”之年為其薨年,其誤一;《張耳陳餘列傳》以張敖薨後張偃方立為魯王,其誤二;數稱張偃為魯元王,則誤三矣,《史記》之言可棄之。

    以是觀之,其事本末如下:

    高祖六年,魯侯奚涓薨,封其母疵代為魯侯。其後魯元公主得湯沐邑於魯。蓋因此而轉封母疵為重平侯。

    惠帝二年,齊悼惠王獻城陽郡,尊魯元公主為王太后,以媚呂后。魯元公主稱太后之始。

    惠帝四年冬十月壬寅,惠帝立魯元公主與張敖之女張氏為皇后。

    高後元年四月,魯元公主薨,諡為“元”,是為“魯元太后”。其子張偃承母之湯沐邑,建魯國,稱魯侯。高後五年,重平侯母疵薨,國除。

    高後六年,宣平侯張敖卒,以其侯爵乃諡“武”,是為“宣平武侯”。

    高後七年,魯侯張偃升為魯王,且立樂昌侯張壽、信都侯張侈輔之,其父張敖以妻以子之故,追贈諡為“魯元王”。

    文帝元年,張偃廢為南宮侯,以是爵終老,諡“共”,是為“南宮共侯”。生前死後斷不得稱“魯元王”。

    《史記》以張偃為“魯元王”,或為《史記》傳抄之誤,或為司馬遷本人之誤,不可從。

    故“魯元公主”之“元”當為魯元公主之諡號。《逸周書·諡法解》雲:能思辯眾曰元,行義說民曰元,始建國都曰元,主義行德曰元。蓋魯元公主薨日建國,故諡曰“元”也。

    蓋後世男權思想以為女子不當先夫君而有諡,故不敢認“元”為諡也。今略辨之,知其牽連甚多也。

    東晉筆記小說《漢宮春色·漢孝惠張皇后外傳》載:

    魯元公主者,高帝之長女也。母呂后,生一女一男,女即公主,男為孝惠皇帝。高帝為亭長時,家貧,呂后攻苦食淡。公主年七歲,即能代母操作,抱哺幼弟,呂后甚賴其力。或盛夏治田,母女皆跣足蓬首,汗流浹面,不知其悴。一日呂后與公主居田中耨,置惠帝坐田畔,有一老父過求飲,相呂后曰:“夫人天下貴人,所以貴者,乃此男也。”又相公主曰:“此女圓準故多財,豐下故多後福,廣顙故不久當大貴,豈長困於隴畝者哉!”呂后頗心異之,及高帝起兵,為沛公,旋封漢王,其家屬皆居沛。漢二年四月,敗於彭城,高帝使人收家室,太公呂后已為楚所虜,道逢惠帝及公主,載之以行,馬疲,追者在後,帝蹶兩兒欲棄之,夏侯嬰常下收載之。既登車,嬰以面向兩兒,使各抱其頸而立,乃馳,卒得脫於下邑之間。是時惠帝年六歲,公主年十三矣。公主頗知避嫌,以布蒙面,既而往道旁溲溺。追者將至,高帝怒又欲棄之,嬰固請載之,竟免於難。六月漢都櫟陽,立惠帝為太子。令諸侯子為宿衛,並冊封公主,傅姆贊禮,諸妃嬪觀之。曰:“公主德性窈窕,周旋進退,亦頗楚楚可觀,惟素居鄉野,不慣為容飾耳。”既而高帝出關,與楚相持,諸姬皆從去。呂后又在楚未歸,宮中無主。公主專攝宮中事,端詳慎默,曲有條理,以時護調太子,飲食寒暖,皆不使失節,高帝以為賢。三年正月,帝由滎陽馳入關,選諸侯子尚公主,召年少貌美者三十人,入內廷聽選。張耳之子敖,年方二十一,神清如冰玉,狀貌雅麗,儀度翩翩。帝見之曰:“美哉!古之子都徐公,不能過也。”屆期,諸侯子入內殿,設鵠射之,帝召公主垂簾觀焉,用秦制也。公主羞畏不肯出,高帝罵之,乃出。坐於簾內,默然俯首,未嘗仰視。張敖連射皆中的,其餘中者四人。帝先以問公主,皆不答。帝指張敖曰:“此真佳公子矣。”公主不覺舉眸一望,若微解頤者。戚夫人曰:“公主已心許之矣。”帝乃以敖尚公主,公主體修頎面,如滿月。其色微似紫棠,澤以紛黛,彌形端潔,性溫愨,有淑行。漢沿秦制,凡公主下降,必選宮人年老者傅之,謂之家令。尚公主者,雖欲入房侍公主,家令不許,不敢擅入也。敖尚公主,惟合巹之夕,得侍寢榻,既而數月不得入。一夕伺家令入宮,敖竊侍公主。公主遂有娠,明日家令知之,對公主詬誶張敖,公主為之泣下。其後公主受制於家令,口欲言而忸怩,終不敢留敖宿也。明年三月三日,公主生一女。張敖之母朱氏趨往視之。朱氏者,外黃富人之女也。有國色,少時誤嫁庸奴,不相得,遂去之。其父之客為擇婿,使嫁張耳,生子敖,年已三十有六,尚如二八麗人。謂公主曰:“餘昨夢天上諸神仙送女,儀仗甚盛。一美人冠服莊嚴,端坐輿中,降於餘家。此女殆天上謫仙人也,自往摩其頂,女忽對之嫣然一笑。朱氏驚呼,公主視之,因名之曰“嫣”,左右皆謂女貌酷似祖母,朱氏亦以其類己也,愛之如掌上珍。其秋九月,楚歸呂后於漢,公主入宮省母。呂后詢知家令隔絕張敖,雅憐公主,因怒家令,言於高帝罷去之,著為令。自後公主與敖伉儷日篤。敖侍公主亦甚謹,公主有微疾,敖為按摩肢體,親抱公主登廁,公主雖辭之,而敖不倦也。留侯子張不疑謂敖曰:“子之事妻,無乃太勞。”敖曰:“天家貴女,一喜一怒,家之興廢系之,且公主甚賢,其姿貌雖非絕麗,而舉止大方,氣象溫雅,靚如秋雲之吐華月,藹如春風之拂名花,實世所罕覯也。”於是高帝呂侯皆寵敖甚厚。立敖父張耳為趙王,時人為之語曰:“不願封侯十萬戶,但願身侍長公主。”明年七月,趙景王張耳薨。敖嗣為趙王都襄國,尊母朱氏為王太后,公主為王后。高帝六年十二月,帝自邯鄲過趙,趙王執子婿禮甚恭,上箕踞慢罵之。公主抱其女出見,上撫玩良久,呼為玉女雲。公主尚無子,乃謂敖曰:“妾惟有一女,王當為似續計,”盍置侍姬。敖固辭,公主飾美姬二人使侍敖寢,遂連生二子。曰侈、曰壽。八年九月,高帝患匈奴強盛,劉敬說上曰:“陛下誠能以嫡長公主妻之,彼貪漢重幣,必以為閼氏,生子必為太子,因使辯士諷諭以禮節,冒頓在,固為子婿。死則外孫為單于,可無戰以漸臣也。若陛下不能遣長公主,而令宗室女詐稱公主,彼亦知之,不肯貴近,無益也。”高帝曰:“善遣使徵公主於趙。”公主時年十九,與趙王日夜對泣,遷延未行。呂后亦泣曰:“妾惟太子與一女,奈何棄之匈奴中。”帝不得已,先使劉敬往結和親約。其冬十二月趙相貫高等謀反,事覺,逮捕張敖,至長安繫獄。詔有司錄送敖家屬,別遣宦者先迎公主。公主顧念其女年幼,又見其姑朱氏丰神美豔,恐為吏卒所侵辱,欲與姑女偕行,有司不許。公主乃厚賞吏卒,灑泣而別。吏卒羈送張敖家屬,每止傳舍。敖母朱氏與諸姬妾及敖女嫣同處一室。從吏或夢明月出於室中,夜起望之。其上常有云氣,為五彩龍鳳形。一卒或從室外窺之,見敖母方去冠理髮,豐麗端豔,儼若神仙,不覺心動,欲乘夜犯之,將入戶,則見敖女寢榻前,紅光滿室,如是數四,驚怖而止,既至長安,獄吏議夷張敖三族,自公主而外,皆當從坐。公主入宮泣訴張敖無罪。呂后見高帝,數言張王,以公主故,不宜有此。帝怒曰:“使張敖踞天下,豈少而女乎?”會貫高等力白張敖不反。九年春正月,赦趙王敖,廢為宣平侯,是月公主適生子偃。帝欲奪公主嫁匈奴。呂后諫曰:“中國不能自強,專恃薦女以為得計,恐貽笑於天下。”帝乃使敖尚公主如故。匈奴屢寇,邊索公主,漢使者或紿單于,曰:“公主有一女甚美,他日年長,可代母遠行。”單于信之,始不為寇。十一年九月,酈侯呂臺娶婦,魯元公主往賀,宴於內室,公卿列侯宴堂上,酒酣樂作,忽見一美公子立屏後,面目秀麗,舉止端嚴。公卿鹹視宣平侯曰:“此必足下令子,”競起視之,問年幾何?婢答雲八歲。饋以果餌,不受,或欲執其手,驚走入內。既復詢之,宣平侯曰:“此敖長女也,以素愛之故,飾以男子之服,然其性純愨而畏人,而於男女之辨尤嚴,故亟走耳。”公卿皆嘖嘖歎羨。頃之,公主傳呼將歸第,宣平侯倉猝離席而去。明年四月,高帝崩,公主率女嫣入哭甚哀,送葬長陵。五月惠帝即位。冬十月,齊悼惠王來朝,恐太后害之,謀所以自全者,乃獻城陽一郡,為長公主湯沐邑,尊公主為王太后,太后大悅。惠帝二年,匈奴為?書遺太后,太后大怒。召樊噲議擊之,季布諫而止,乃遣宦者張澤奉書,遜辭報之。單于謂使者曰:“吾欲索長公主以踐前約。”使者對曰:“長公主早嫁張敖,高帝時猶可奪之,今天子乃公主之弟,豈有奪己嫁之姊,以予單于者哉。”單于曰:“然則公主之女,可來代之。”使者歸報,太后憐愛外孫女,不忍遣。三年春,以宗室女為公主,嫁匈奴,而聘女嫣以配惠帝所以杜匈奴之望也。公主廣市長安大梁美婢百人,以媵皇后,會稽仙人朱仲詣闕,獻大珠徑三寸。太后用為聘禮,公主復以黃金七百斤購之。仲不受金復獻大珠徑四寸,光明如月,公主用飾皇后禮冠。冬十月,惠帝立皇后張氏,時公主年二十六。惠帝年十九,皇后年十二,公主既以後母,益貴寵而彌自謙抑,當世以為賢后。立四年,惠帝崩。太后憐後幼弱嫠居,召公主入椒房,與皇后同臥起,後寢至夜深,必起坐溺器,颼?有聲,公主左右窺見後睡容初醒,如春日海棠,素衫素?,首不加冠,而盤髻如旋螺,額可鑑人,端豔之色,與燭光相照耀,後微咳數聲。公主呼後曰:“吾兒得無冒寒乎?”後既登床。母子絮絮對語。公主私問曰:“汝配先帝數年,果獲一侍枕蓆乎?”後不答,固問之。後嬌音若泣者良久,乃曰:“自我入宮,彼已多病矣。”公主曰:“以汝如此身貌,而終身為處子,吾每念之,肝腸如割。”又問曰:“汝糞溺有芳馨何也?”後曰:“我初入宮,即飲花露,想以此獲效,然初不自覺也。”公主愛後如嬰兒,調護其眠食。居半年,公主始歸第,私謂後曰:“吾聞闢陽侯為人邪僻,今方以右丞相居宮中。汝宜謹自守身,戒侍女勿妄出入。”後如其教,人罕得見其面者。呂后元年夏四月,公主薨。太后命孝惠皇后歸臨母喪成服。後年十七,哭盡哀,居喪次兩旬,送葬還宮。又六年,宣平侯張敖卒,賜諡曰魯元王,諡公主曰魯元太后,封公主子張偃為魯王。其後太后以魯王偃年少孤弱,封其兄侈為新都侯,壽為樂昌侯,以輔魯王。呂太后崩。大臣誅諸呂,廢魯王偃,遂廢孝惠皇后,幽之北宮。文帝元年,乃封張偃為南宮侯,續張氏。二年,釋孝惠皇后,出自幽室,復以後禮供養。魯元公主冢,在惠帝安陵東三十里,次東有張敖冢,與公主同域雲。

    評曰:魯元固千古賢公主,此文用筆奇麗,亦千古妙文,與孝惠皇后傳雖分兩篇,而事蹟自相貫穿,作者姓氏不可知,合而觀之,其妙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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