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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慢慢地讀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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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2552385511373
杜媽和許媽雖然說都為孩子付出了,但是杜媽生的是病孩子,推給許媽扶養小康家庭硬拖成了貧困生活,杜媽給郭威的也只是一般的,也沒能讓孩子上個好大學,也沒有給孩子房產,我分析杜媽應該給許媽姚策的看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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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到渠生
如果是錯換,當時醫院應該給雙方父母給與一定的精神補賞費,雙方各自善養自己的父母。如果是偷換,犯罪一方不但得不到應有的補賞和要求被養育的子女承擔善養義務。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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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霞光碧波
應該不用給。養姚策的費用連給他看病和許媽給姚策買婚房的費用比養郭威的費用大的多,且目前還沒確定是錯換還是偷換,醫院賠償的100萬杜媽全貪用了,所以杜還應該給許媽補償。郭威不欠她。她欠許媽。郭威如果再給她沒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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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981727
如果杜家要求郭威支付撫養費,那麼,杜家是否要首先還給許家的房子和50多萬醫藥費。然後,繼續清許家撫養姚策的費用。
人死不能債亡!
杜家好意思討要郭威的撫養費?!簡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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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紅俊
如果是無意錯換,雙方父母都對子女有養育之恩,生母有生身之恩,養母有養育之恩,雖然雙方互養,不管付出金錢精力多少,多不對等,都是親生兒對待,一個窮苦,一個王子,但都是命運,誰也不欠誰,28年的感情不是說割捨,就割捨的,如果是偷換,故意為之,就另說,那就不相欠了,是仇沒有恩了,是遺棄和剝奪了,剝奪一個孩子在親生父母身邊的權力,就算是國王也不能搶別人的孩子,錯換是恩,偷換是仇,誰會供養自己的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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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清心145460743
如果偷換成立,不可能支付撫養費,如果是錯換,杜心知應該去找醫院賠償,也不應該讓郭威來承擔責任,郭威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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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善仁卜信邪
從法律的角度看,郭威不應該給杜鵑鳥夫婦支付撫養費!因為,他們不構成養父母和養子之間的法律關係!只是個意外的撫養關係。他們不具備構成法律認可的三個必要條件。一,父母對孩子的現狀知情,心甘情願的樂意付出,樂意撫養。二,與孩子的親生父母比較,更利於孩子的生存、成長。三,有合法的抱養手續。如果郭威和姚策是偷換,郭威有權向杜鵑鳥夫婦清算!一,郭威屬於拐賣。二,吃母乳的權力被剝奪。三,剝奪了親生母親的姓名權。四,姚策屬於遺棄。對姚策所有的付出,郭威有權和母親一道向杜鵑鳥夫婦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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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2249054683174
有誰證明他們是養父母子女關係呢?領養證明有嗎?偷盜嬰兒還有理了?盜竊犯偷了你家的錢,還要為盜賊養老送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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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稜角208
如果確定是偷換,養育之說就不存在,換言之杜就是仇人了,親父母的奪子之恨。郭威沒有追究杜鵑的奪母和改掉人生之仇也就算了,你還想他去養杜鵑??再說許媽也養育了姚策28年,重病孩子花的金錢和撫養費遠遠要比杜鵑養郭威要多的多,你覺得還需要給嗎?真需要給的話,那叫杜鵑鳥先把許敏給姚策治病的錢和28年撫養費先付清,然後再來談郭威。恐怕杜鵑養兩個郭威的錢,也抵不過許敏姚一個病孩子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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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錯換,醫院應該負全部責任!如果是偷換,杜新枝應該是咎由自取!總之,應該負責的是過錯方!不敢最終是什麼真相,郭威和許敏夫婦都是受害者,他們一家人有權利相認,團團圓圓過好自己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