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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2019年2月18日,韓國首爾,韓國前總統李明博在首爾高等法院出庭受審。李明博自證清白,朴槿惠讓歷史去證明自己的清白,誰的話可信度更高?他們倆有清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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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垂垂智庫

    其實不論是李明博自證清白,還是朴槿惠無聲抗議、用歷史證明清白,在文在寅政府的統領下,他倆個都不能洗脫罪名,不會得到所謂的清白。朴槿惠正是早早地看清了這一點,才放棄瞭解釋,任由文在寅給她施加各種罪名。

    而李明博之所以一直反抗,不停地解釋、嘗試拿出證據,也並不是因為他覺得自己可以勝訴,並不是因為他沒看清文在寅政治清算的意圖。而是出自一種不岔,一種被羞辱的憤怒。

    李明博所有的罪名都與貪汙受賄有關,他被判處的16項罪名,無論是收受賄賂、非法挪用資金還是濫用職權,都和金錢密切聯絡在一起。

    檢方指控,李明博受賄111億韓元,從DAS公司非法挪用350億韓元。

    但是在李明博眼中,自己一直痛恨腐敗,一直和金錢保持距離。他覺得文在寅政府給他的罪名簡直就是一種羞辱,因此他才會不停地反對、抗議、上訴、拒不承認審判結果。

    李明博不是為了自己可以無罪釋放,而是在捍衛自己的尊嚴。

    “步履蹣跚,參加審判的李明博”

    但就南韓當前的政治局勢來說,李明博可能不能如願以償,南韓人民也不可能得到真相,只有在漫長的時間之後,一切政治鬥爭來帶的迷霧才會散開。

    從這點來看,朴槿惠的選擇是正確的。

  • 2 # 適情雅趣

    李明博可以自證清白,是因為李明博卸任之後4年,在檢方和民眾都沒有提出質疑和反對的情況下,文在寅上臺搞清算積弊,把他逮捕問罪。李明博感到十分窩火和憤怒,所以他要據理抗爭。

    朴槿惠不是不能透過法律自證清白,而是在剛入獄庭審中,李在鎔和崔順實都沒有指證朴槿惠,而檢方非要認定貪腐受賄罪名不可。朴槿惠感到這是政治報復,透過法律是無法證明自已是清白的,所以辭退了所有律師團律師,再也不出席庭審和判決了。檢方指控李明博犯有貪汙、受賄和濫用職權等16項罪名,而法院僅認定7項罪名成立,相距太大。這一點來看,檢方是抱有極強的政治目的。正如李明博2018年9月6日出庭時說:“對我的大部分起訴都與錢有關,我無法容忍自已掉入這種陳詞濫調的陷井。我現在所有的財產就是一套防子,檢方所說的嫌疑,我一概不知。我最討厭的就是瀆職腐敗和官商勾結,給我冠上這樣的罪名,太恥辱了。”

    李明博透過自證清白,是對檢方無中生有、強加罪名、施展報復的抨擊。朴槿惠是經過民眾推動被彈劾下臺的,正所謂“民心所向”。朴槿惠明明知道自已被人陷害,只因自已太善良,卻吃了“啞巴虧”,只能採取無聲的抗爭。

    實際上,李明博自證清白、朴槿惠沉默不語,不失為一種恰當辦法。只要倆人不承認,且所有罪名證據不足,終有一天會被澄清事實。不能把李明博案和朴槿惠案獨立區分開來,在2012年總統競選時李明博幫助朴槿惠背書,才戰勝了文在寅。文在寅只有拿掉朴槿惠,才能當上總統,後再去拿下李明博。然而這正是文在寅的最大敗筆,因為文在寅一點後路都不留。

  • 3 # 英武

    這話說得不對吧?

    不論是李明博還是朴槿惠,要想在文在寅統治下,獲得無罪,簡直不可能。

    1.要說文在寅確實夠狠,利用積弊清算的機會,快將之前的總統都全部審一遍了,雖然沒有什麼功勞,卻讓所有人認識到這個人——夠狠!

    2.李明博下臺都4年了,還被拉出來“晾”出來,然後讓大家都認為除了他文在寅,前天總統都有貪腐,都有問題。李明博能夠有這個機會,自證清白,是因為李明博沒有跟文在寅正面槓!

    3.而朴槿惠是因為在當年總統競選直接將文在寅打敗,更因為朴槿惠當年還將文在寅引路人彈劾下去的主要功勞者......這些都讓大家看明白:朴槿惠是沒有機會的!尤其是當初對朴槿惠的指正,很多根本無法得到證據認證,尤其是沒有證人出證,結果就直接定罪了。面對這種被“運動風暴”挾裹,基本上沒有機會進行辯解,自然選擇沉默。

  • 4 # 老狼48440790

    朴槿惠不是不能透過法律自證清白,而是清醒著的明白。

    中國有個預言故事:一條小溪流過山間。一隻山羊在下游喝水,一隻狼想吃山羊,就對山羊說,你弄贓了我的溪水!羊說:“狼先生,您在上游,我在下游,我怎麼會弄贓溪水呢?狼說:“無需狡辯,說你弄贓了河水,你就弄贓了河水,無論如何,今天我都要吃掉你!"朴槿惠是中國通,她一定看過這個預言,深知其中的哲理。

    朴槿惠與文在寅本來井水不犯河水,可兩人卻出生在“既生瑜何生亮"的同一時代。偏偏文在寅又曾是總統競選朴槿惠的手下敗將,文在寅為證明自己比朴槿惠英明清正,將朴槿惠告上法庭打入牢房,這與中國的“狼與羊的故事"是何曾相似?在這種環境裡,你讓她到哪兒說理去?朴槿惠深諳其中道理,才“此時無聲勝有聲。“

    李明博則完全是另一種情況,李明博當總統時,公報私仇,害得文在寅的恩師、李明博的上屆總統盧武鉉跳崖身亡,文在寅逮著了出氣的機會,當然要新帳老帳一起算。而有些事與事實有出入,李明博不認帳很正常,人在囚中不自由,有何辦法?只有寄希望於法律辯護。

    朴槿惠的無聲抗議,還有一個因素在裡面,那就是:千錘百煉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閒,粉身碎骨渾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表現的是堅強的人格!

  • 5 # 文筆緣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和李明博兩位,現在成為南韓高層政客罪犯!無論是自證清白,還是讓歷史鑑證,但確在當下文在寅政府執政期以來,無法脫避現實罪名。在監獄好此為甘吧,免得暮年少受折騰,雪上加霜之寒。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

    南韓前總統李明博。

    為什麼李明博要為自己自證無罪,其實是李明博政治素質不高,自己為自己辨護,聰明人做的笨事,不知天高地厚。說白了,就是連自己善終後又被人撕出來都分不清楚。一審判刑15年不服還上訴,託人做證人,直到二審宣判還為自己自證,說的好一點是老糊塗了吧。怎麼做都逃避不過文在寅政府系統的追查,濫職受賄,貪汙的罪名己落身,就看二審加刑不加刑的問題。

    眾所周知,李明博的善終是朴槿惠執政未清算。後來撕出是碰上政敵對手,一是他的黨派與文在寅黨派不同,二是以前私怨未了,才落得沒想象到的現在悲劇,說不定監獄就是他李明博的終老地。〈快八十歲了別折騰自己就好了〉

    朴槿惠雖然是女流之輩,那跟李明博個人素養差別可大了!

    朴槿惠出身皇室家庭,從小心裡流入了父母政治魅力志向,父母傷害後人生從絕望歷練到希望,可以稱得上基本成熟人生境界。

    朴槿惠自努力步入政壇起,就擇選做一個(三無人),把自己嫁給自己的國家終身。當選總統不到四年,因涉嫌親信閨蜜《干政》而遭彈駭下臺,以及被捕受審。

    在拘留受審時期,接受了一百多次審理!可在要終審的60天期,因韓檢方取證不確鑿法院無法做宣判,就任意延長朴槿惠的羈押時間,在朴槿惠身上發生法律變化莫測,從此朴槿惠就不相信南韓法院法律了,再也不接受法庭審理,也不與外界人接觸,呆在首爾單間拘留所,看看書打出監獄時間。

    朴槿惠做為執政總統,不是不知道國家法律,而是法律對她在應變,你說朴槿惠能拿什麼樣的法律為自己而辨護。

    現在的朴槿惠,身負33年有期徒刑,還等待三審終判於4月初,後果究竟如何,且是一個未知數。從朴槿惠入獄起,估計朴槿惠在文在寅旗下沒有調和一天的自由日子吧

    說到底,沒有朴槿惠的彈駭下臺,那有文在寅的上臺今天。

  • 6 # 古姿觀察

    李明博和朴槿惠同屬南韓保守派政治集團,而南韓的保守派本身就是南韓的建制派,主要代表著南韓官僚和財閥等社會中上層的利益。南韓社會本身深受儒家思想影響,階層和特權觀念根深蒂固,家族門閥觀念深入人心。李明博雖出身貧苦,但是發跡於財閥,並且長期身居高位,而朴槿惠更是前總統朴正熙的女兒,出身不凡。兩個人這樣的背景,在總統權力的誘惑下,免疫力幾乎為零,想不犯錯誤都難。

    (李明博與朴槿惠)

    李明博為什麼要自證清白?

    其實這點也很好理解,南韓也講究禮義廉恥,非常好面子。自己堂堂前總統,被起訴多項罪名。這所產生心裡落差是非常大的。所以其在訴訟開始階段,除了收受情報院賄賂這一項罪名,自認為“不妥”以外,其餘概不認罪。相比他的前任盧武鉉用“物理落差結束心裡落差”的做法,李明博的辯駁更是凸顯其倔強的一面。然而他的反駁和倔強基本是徒勞的,南韓檢方其實在2008年其任內就已經對相關線索展開了調查,其中最為核心的案子就是有關DAS集團的窩案。李明博被檢方查明是DAS集團的實際擁有者。身為總統還不忘做生意,而且還以權謀私,收受賄賂,挪用公款,為企業經營行為便利。這些其實都不算什麼,關鍵李明博的不是他一個人在犯罪,而是全家老小和親信基本都未能倖免。其想給自己洗白,這難度可不是一般的大。

    (李明博在首爾地方檢察廳前宣讀宣告)

    朴槿惠為什麼選擇放棄自證清白?

    朴槿惠放棄主要是因為受到的打擊太大,身心俱疲,十分絕望。被百萬民眾,用燭光集會請下臺,這擱誰也受不了啊,更可況朴槿惠本身有著特殊的人生經歷。父母的雙亡讓她對政治鬥爭的殘酷性有著很深的認識。然而認識歸認識,從小在父親朴正熙的影響下,朴槿惠的心智與常人有很大不同。這主要表現在其對於權力有著極大的渴望,並且其將此視為其畢生之理想。她想透過競選總統,實現個人的政治抱負的同時,為自己的父親正名。然而當上總統之後,卻因為自身行為不夠檢點以及一個坑人的閨蜜,最終被人民所拋棄。朴槿惠所犯的罪行絕對不是無中生有,這些調查其實在其未卸任之前就已經開始了。可能朴槿惠認為,其所犯的罪行,根本就算不上什麼,因為在她的那個階層,那個圈子,這些違法的事情本身就是一件習以為常。

    (感覺很好)

    結語

    南韓社會相對比以前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原來的權貴階層醜惡越來越多的被暴露在公眾面前。經濟社會的環境,也在幾屆進步政府的清算和改革下變革更加公平。不過這種改變絕非一朝一夕就可以徹底改變的,有些醜惡和劣根性是根植於文化當中的,同樣也是建立在特殊的經濟基礎之上的。

    (兩位南韓前總統)

  • 7 # 毛開雲

    李明博可以自證清白,但李明博無法自證清白;朴槿惠不能透過法律自證清白,所以只能說讓歷史去證明自己的清白。嚴格說來,兩人都不夠清白。

    李明博當了幾年南韓唯一善終總統,並不是李明博真的清白,而是李明博的繼任者朴槿惠沒有對李明博進行政治清算,因為朴槿惠和李明博同屬一個黨派。不同黨派的文在寅上臺後,不僅清算朴槿惠,更要清算李明博——在李明博執政期間,文在寅的恩師、南韓前總統盧武鉉跳崖自殺。2018年10月5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李明博涉嫌貪汙受賄等罪名作出一審判決,判處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李明博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今年1月2日,李明博涉賄案二審開庭。

    李明博一直認為,南韓檢方對他和他家人的調查,都是政治迫害。但是客觀地說,李明博案中,肯定有政治迫害的成分——文在寅不可能不替恩師報仇;也肯定有法律的成分——南韓檢方以收受賄賂、貪汙、逃稅、濫用職權等16項指控起訴李明博,一審法院認定李明博16項指控中7項罪名成立,包括貪汙240億韓元、收受三星賄賂59億韓元、造成國有財產流失等,判決李明博15年有期徒刑。所以,李明博雖然極力自證清白,但始終無法自證清白。

    朴槿惠的情況與李明博不同。朴槿惠對南韓檢方的20多項指控全盤否定,對南韓法院的審判堅稱無罪。2017年10月,朴槿惠羈押期限到期,南韓法院不能作出一審判決,按照規定,朴槿惠應該被釋放,接受無拘留狀態的審判。由於南韓檢方提前提出申請,要求延長朴槿惠羈押期限,南韓法院居然同意了南韓檢方的申請,朴槿惠因此不再相信南韓法律,從此拒絕出庭。從2017年10月都現在一年多了,朴槿惠一直拒絕出庭。

    儘管如此,並不影響南韓法院對朴槿惠案進行審理和宣判。2018年4月6日,朴槿惠因“親信干政”案涉及的收受賄賂等16項罪名,被一審判處24年有期徒刑。同年8月24日,二審法院判處朴槿惠25年有期徒刑。同時,2018年6月20日,南韓法院對朴槿惠涉嫌收受國家情報院賄賂及違反選舉法兩案進行一審宣判,認定朴槿惠致國庫損失、違反公職選舉法罪名成立,分別判處朴槿惠6年和2年有期徒刑。目前,朴槿惠共獲刑33年。

    朴槿惠自從不相信南韓法律後,從來沒有自證清白,隨便南韓法院如何判決,朴槿惠置之不理。由於南韓檢方至今沒有朴槿惠的直接罪證,所以,無論法院做出什麼判決,都不能讓朴槿惠本人和公眾信服。因而,朴槿惠可以說,讓歷史去證明自己的清白。

    無論李明博還是朴槿惠案件中,都既有法律因素,也有政治因素,但兩者佔比多少,真不好作出判斷。但是,李明博和朴槿惠都無法自證清白,因為兩人本身並不清白。至於不清白到什麼程度,也許包括兩人都說不清楚,也沒有人說得清楚,因為政治這東西,本身就是不流血戰爭,又豈能用數字和比例量化?

  • 8 # 海之波濤3

    李明博和朴槿惠是一個戰壕的“戰友”,也都是文在寅的死敵,在朴槿惠和李明博相繼“落網”後,不管說與不說,都被判了重刑,所以,朴槿惠是“剛強”的,而李明博明顯不是“爺們兒”。其實,在朴槿惠剛剛被羈押,在被庭審時,幾乎一言不發,但在2018年1月,朴槿惠承認了自己是為文化屆立黑名單的共謀,這之後,朴槿惠除了表示“後悔”認識閨蜜李順實外,就再也不承認任何罪名,因為她知道,雖然自己被彈劾有點兒“冤”,但她心裡明白,自己在世越號沉沒時的懈怠,在慰安婦問題對日本的讓步,在薩德問題上的詭異表現,都讓南韓民眾傷了心,所以,不管是出於無奈,還是另有原因,朴槿惠已經不能自圓其說,因此,與其為自己辯護,還不如守口如瓶,畢竟只用政治迫害來為自己開脫,顯然沒有說服力,好在朴槿惠還擁有眾多粉絲,讓他們替自己喊冤,也能給文在寅政府施以一定的壓力。而李明博,在離任後,“人緣”明顯沒有朴槿惠好,從被南韓法院庭審,一直到一審判決時,他都不停的為自己辯護,他認為,南韓法院判處自己的貪腐和受賄罪,都是莫須有的罪名,並表示,自己被判重刑,都是文在寅的政治迫害,因為李明博認為,自己已經安全“著路”,自己可能是南韓歷屆前總統得到“善終”的第一人,而文在寅之所以把自己“繩之以法”,就是因為自己清算了文在寅的“恩師”盧武鉉,所以,李明博感覺自己比竇娥還“冤”,另外,我說過,李明博的人緣確實一般,在他被捕直到被判刑,並沒有得到民眾的聲援,因此,除了律師之外,李明博就不能不替自己喊冤。但無論如何,朴槿惠的沉默也好,李明博的申述也罷,這已經都不重要,在南韓政壇,成王敗寇已是一種習慣,欲加之罪何患無辭這個詞,用在南韓政壇,我感覺再貼切不過了,你說呢?

  • 9 # 瀚聽豐語

    我認為朴槿惠並不是不想自證清白,而是其自身也明白現在自己是跳進漢江也洗不清了。沉默對於她來說現在是最好的方法!而李明博想自證清白,只能說這也是一個偽命題,一個罪犯想證明自己無罪的偽命題!

    那麼既然兩位總統在在任期間都幹過這麼多不光彩的事情,為什麼朴槿惠默默無聲?而李明博卻要奮起反抗?請聽我慢慢分析。

    兩者控告時間點不同。李明博在其5年任期之內並沒有收到任何控告,至少也算是平穩落地。而李明博真正接受控告時間是在2017年12月7日,南韓檢察部門針對李明博涉嫌私設秘密基金一案,南韓大檢察廳、即最高檢察院成立特別調查組展開調查。發現其案件與DAS公司有關,狀告DAS公司幕後真正老闆就是李明博以及當年負責調查此案的特別委員會。他們指控李明博犯有貪汙、逃稅、藏匿犯罪所得以及翫忽職守罪。李明博在這其間有整整五年時間,他可以用來銷燬證據和彌補之前所犯下的錯誤。

    而對於朴槿惠來說就沒有那麼幸運了,前任南韓總統朴槿惠是連五年任期都沒做滿,直接因為親信干政、貪汙受賄等被彈劾下任。朴槿惠可真是被抓了個正著,其完全沒有機會來辯解,畢竟面對著血淋淋的事實,朴槿惠也只能選擇沉默地接受。

    現任文在寅作為彈劾朴槿惠的主要支持者,其自然不會站在朴槿惠這邊幫她說話。就算朴槿惠真的有逆轉局勢的鐵證,只要朴槿惠識點相,都不會在這個時候拿出來。

    “不在沉默中爆發,就在沉默中滅亡。”完美詮釋了朴槿惠現在處境。朴槿惠現在面臨著33年的刑期,若不奮勇抵抗,67歲的朴槿惠就要在監獄裡孤獨終老!對於李明博來說,現在處境還算不錯,不僅積極透過法律手段保護自己,而且也透過保釋申請能在家中進行活動。

    所以相較於李明博,現在朴槿惠的表現過於懦弱,也有可能“女人心海底針”,我們並不能猜中朴槿惠是不是還憋著什麼“大招”還沒有放,我們也可以共同期待一下。

  • 10 # 人間四月天806

    樸的問題還是比較複雜的,肯定還是犯了不少錯誤的,要不也不會在臺上,就被拉下總統的寶座,當然了肯定有很多問題都是誣陷樸,所以樸即不能自己有罪也不能承認自己無罪,可見樸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因此樸為自己辯護無罪是自討苦吃,反而保持沉默才是上策。而李就不同了,現任總統之所以誣陷樸,就是為了打倒李,李直接犯罪的證據並不多,所以李自證清白很必要,雙方勢力都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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