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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風11606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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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羅成Jd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林子大了自然什麼鳥兒都有!所以說,一個小區裡有守約交費的業主,亦會有不交費也想佔利的業主,相信你一定能找到許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不過到時誰佔誰的便宜,那就不好說了。
不交物業管理費一定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理由,最大的理由是物業服務不到位,所謂物非所值,也就是雖然付了費,但是對應的服務卻得不到,那不交物業管理費的理由就很充分了。但是,如果你想佐證自己的正確,就必須要先收集到對自己的觀點有利的證據!否則,物業公司只要一上訴,關於物業管理費方面的訴訟,贏的一方都數在物業公司。所以,不交,一定要有不交的理由(一個可以勝訴的證據)。
所以,我不支援業主用不交物業費的作法來維權;除非你是單一物業的業主,而你也不需要用什麼物業公司來為你這幢樓來服務,自己玩就行了,這個時候,你可以想怎麼玩就怎麼玩。
不繳物業費的業主在任何小區都存在,只不過所佔的比例不同而已。
對於住宅類物業管理行業來說,收費難是普遍的難題,小區越老,收費率越低;
多數小區的物業費收繳率在80%以下,個別的甚至在60—70%之間徘徊;
為何如此低的收費率,多數物業不願主動撤出呢?
主要是其能透過停車費、配套房屋的租金、廣告費等等公共收益來“貼補”。
你支援不繳物業費嗎?
《物業管理條例》明文規定,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是業主需要履行的義務。
當然,不交物業費的業主都有各自不同的理由。
關鍵就看你的理由是否能在法理上站住腳,即便對簿公堂你也能得到法院的支援。
那你就不繳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