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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詩詞書院

    首先,先說一個問題,唐代詩人寫格律詩是否依平仄格律而寫。

    答案是否定的,唐人寫格律詩依的是四聲韻律。平仄格律只是後人用不完歸納法,總結唐詩句子,併為方便理解,將聲調作了二元簡化,以平仄格式標示其規律,謂之格律。

    因此正確的說法應是,格律詩是否必須依格律而寫?

    格律運用和意象運用一樣都屬於格律詩的創作方法,也是格律詩的基本特徵。假若我們寫詩不依格律,並無不可,但就不能將其稱之為格律詩了。就正如,寫一首七言四句的詩,依七絕格律寫的,你可將其定格為七絕。不依格律寫的可將其稱作七言,七古等。

    詩,講究的是聲情。因此不論什麼詩都是要講究聲律的,只不過在如古體詩和自由詩這些文體當中,並沒有就此定出硬性的標準。但也並不代表這些詩體就不需要講究聲律。

    有時,我甚覺得因為格律詩提供了格律的模板,反而省卻了自己探索的麻煩。這也是很多人認為,詩詞創作應由格律詩寫起的原因。

    最後我想說的是,如果得法,學習詩詞格律並不是一件很難的事,有興趣的,可關注下我,我會發很多相關的文字,稍後也會啟動一組免費課程。

  • 2 # 雲卷飛山

    問題:格律詩必須按平仄填寫嗎?

    這個問題等於在問:打金戒指必須用足金嗎?摻點黃銅行不行?織絲綢衣服必須用蠶絲嗎?用棉麻化纖行不行?

    怎麼回答呢?

    其實也好答,打金戒指用了足金,你就標24k金戒指;摻點黃銅,就標18K金戒指;完全用黃銅,或用不鏽鋼,外面鎏層金,就標鎏金金戒指。這樣貨真價實,誰也說不了什麼,都能找到買主。

    你用棉麻或化纖織的衣服,就說棉麻或化纖衣服,一樣美觀,一樣實用。

    如果你硬要將鎏金戒指說成是足金戒指,或硬要將棉麻衣服、化纖衣服說成是絲綢衣服,那就完蛋了,本來一件上好的鎏金藝術品,一件上好的棉麻化纖衣服倒成假冒偽劣產品了,本來有很好價值的東西反成一錢不值的偽貨了,得不償失了!

    詩也一樣,有很多種類,都有其喜愛的固定人群,只要你抓住了詩的本質,體現出了詩的內在美,能憾人心扉,引人共鳴,那就是好詩了!至於屬哪種詩,應該不是最重要的。你嚴格按哪種詩的要求做的,就掛哪種標籤,切莫亂附風雅,把本來很有價值的東東,弄成了掛羊頭賣狗肉的水貨!

    這麼簡單的道理,應該不用多說了吧!

    飄飄雲水間,

    一葉打漁船。

    何必窮相問,

    逍遙不羨仙。

  • 3 # 老街味道

    問題:格律詩必須按平仄填寫嗎?

    .....

    前言

    格律詩必須依照平仄,這是最基本的要求,不按照平仄的規則寫就不是格律詩。

    格律詩有四個要求:平仄、押韻、對仗、和黏連,如果有一處不符合,都不算是標準的格律詩,但是在初盛唐格律詩的發展期,確實有不符合要求也被稱之為格律詩的現象。

    一、 不符合平仄要求的格律詩

    最有名的是崔顥的黃鶴樓,這首詩被稱為半古半律:

    昔人已乘黃鶴去,此地空餘黃鶴樓。黃鶴一去不復返,白雲千載空悠悠。晴川歷歷漢陽樹,芳草萋萋鸚鵡洲。日暮鄉關何處是?煙波江上使人愁。

    上半首完全是古體詩,第一句就是古體:昔人已乘、 仄平仄平;第二句是律體句式,沒有問題;第三句:黃鶴一去、平仄仄仄,又是古體;第四句;空悠悠、平平平,又是古體詩的三平調句式。

    這首詩下半首是律體,和此詩相同的是李白的鸚鵡洲。

    二、李白的半古半律鸚鵡來過吳江水,江上洲傳鸚鵡名。鸚鵡西飛隴山去,芳洲之樹何青青。煙開蘭葉香風暖,岸夾桃花錦浪生。遷客此時徒極目,長洲孤月向誰明。

    李白這首詩也很有名,第一句:鸚鵡來過,平仄平仄,過是平仄兩用字,如果算平聲也不對,”來過吳江水“成了平平平平仄,還是古體句式;第二句是律句;第三句又是古體:西飛隴山去、平平平平仄;第四句:何青青、平平平,又是古體詩的三平調句式。

    人們常說是李白模仿的崔顥,其實不然,他們兩個人都是模仿的沈佺期。

    三、沈佺期的半古半律《龍池篇》:

    初唐大詩人沈佺期,他的《獨不見》成為初唐唯一一首被收錄在《唐詩三百首》的七言律詩 ,不過歸入了樂府目錄裡。看一下崔顥《黃鶴樓》所模仿的這首《龍池篇》:

    龍池躍龍龍已飛,龍德先天天不違。池開天漢分黃道,龍向天門入紫微。 邸第樓臺多氣色,君王鳧雁有光輝。為報寰中百川水,來朝此地莫東歸。

    第一句是古體,龍池躍龍、平平平平;沈佺期的這首其實比起李白崔顥來說規矩得多,只有第一句用古體句式,6、7句失黏。

    四、平仄變換的拗體格律詩

    有些格律詩會有拗體和救拗的現象,這種救拗的詩算是格律詩。例如:

    《江南春》作者 杜牧 (唐)

    千里鶯啼綠映紅,水村山郭酒旗風。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臺煙雨中。

    南朝四百【八十】寺,平平仄仄仄仄仄,八十(古韻的仄聲字)這兩個字應該是平聲,結果是仄聲,救拗方式是對句第五個是必須平:多少樓臺【煙】雨中

    關於拗體可以看看《 老街詩詞閒話11-格律詩怎麼救拗? 2018-02-11 09:27:02》

    結束語

    關於對仗、黏連有問題的格律詩這裡就不多說了,有興趣的可以看看這篇文章:《2、老街詩詞閒話60-唐詩三百首格律淺析下篇律詩與絕句 必讀2018-04-01 07:42》、《老街詩詞詩詞閒話81-藏在《唐詩三百首》裡的12種奇怪的律詩2018-05-04 07:09》

    大家不要把《唐詩三百首》中稱為五律、七律的詩當作完全標準的格律詩,並因此就認為格律詩不必遵守格律規則,這些不合標準的格律詩大多數是格律詩發展過程中的一種現象。

  • 4 # 碧水青松隨筆

    格律詩必須按平仄填寫嗎?

    上下句平仄相反,詩家稱之為“對”;上聯第二句與下聯第一句平仄相同,詩家稱之為“粘”。粘對是格律詩與古體詩的區別點,不按平仄要求填寫,就不是格律詩,而是古體詩。

    格律詩句中漢字平仄在正格平仄基礎上,各句中的“一三五”字在有效規避孤平、孤仄、三平尾、三仄尾等理想平仄要求下,可以“不論”;離句尾字越近,平仄要求越嚴格;越遠,平仄要求越寬。各句中的“二四六”字,必須“分明”,不能隨意變動,否則會產生孤平格律硬傷或改變句型類別,導致嚴重影響粘對;失粘失對的詩不是格律詩,而是古體詩。例如五言律絕,首句“仄起不入韻”的句型類別,其基本平仄格式是“仄仄平平仄”,可按平仄粘對規則和押韻要求推出如下正格格式:

    仄仄平平仄①

    平平仄仄平②(押韻)

    平仄仄平平④(押韻)

    (平)平平仄仄

    (仄)仄仄平平

    這樣的平仄格式叫做“變格”,是相對正格而言的“寬格”句式,是被古人律絕和律詩允許的。

    如果①句離句末尾字較近的第三字平改為仄了,即:

    “仄仄(仄)平仄”就犯“孤平”,也是失替的變格,不是格律詩,而是古體詩了!

    而①句中的第二字平仄一定不能隨便改動,否則就不是“仄起”型別的起句了,而是“平起”型別的句式了,即:

    “仄(平)平平仄”,並且違背了格律詩句“兩兩平仄交替”的基本平仄原理,詩家稱之為平仄“失替”。平仄失替的詩不是格律詩,而是古體詩。

    如果①句改動離句末尾字更近的第四字,即:

    “仄仄平(仄)仄”,就造成“兩仄夾一平”,啟功先生在《詩文聲律論稿》中稱之為“孤平”,是詩家公認的格律“硬傷”,是寫格律詩的大忌!

    從上述分析比較,可知格律詩必須按“兩兩平仄交替”原理和平仄粘對規則要求來填寫。否則就不是在寫格律詩,而是在寫沒有平仄要求的古體詩了!

    寫格律詩不自覺嚴格遵守平仄規則,把平仄失替的叫做“拗救體”,把平仄失對的叫做“偷春體”,把平仄失粘的叫做“折腰體”……“沒有規矩”了就“不成方圓”了,一切就都亂套了!格律詩與古體詩,甚至與其他體裁也混在一起,就沒有區分作品體裁形式的必要了,還叫做什麼律絕或律詩呢?連小孩子下象棋都知道自覺遵守象棋遊戲規則,兵不能後退,馬不能走直線,難道我們寫格律詩的成人還不如小孩子嗎?

  • 5 # 吟雪莊主

                格律詩重在格律!

      每每看到一些關於格律詩的提問及回答,總是讓人心裡生出一種癢癢的卻又撓不到的感覺。:一方面提問者問得莫名其妙,另一方面回答者則又答得辭不達意、甚至答非所問。作為一個古詩愛好者,思考再三,終於決定還是站出來為關心這個問題的人作一次徹底而透徹的解答,希望有心人收藏一下,以後若再看到有人又提出格律詩方面的類似問題,就把我的解答轉發給Ta即可。

      要談“詩”,就必須先弄清楚什麼是“詩”。其實“詩”是與“文”區別而存在的,主要區別有二:一是格式不同;二是句法不同。格式不同乃是外觀上的區別,一目瞭然,因而可以說是最明顯的區別。但句法不同卻是最本質的區別:“文”通常用“文句”來寫,例如本文;而“詩”則必須用“詩句”來寫,例如“小橋,流水,人家”這一詩句。如果從作文角度來看,這個詩句就是三個片語,完全不能認為是句子;但從“詩”的角度來看,這就是“詩句”,不僅完全沒有問題,而且還是佳句。那麼文句和詩句究竟是怎樣的不同呢?一言以蔽之,就是:文句的重點在於“語法”,故必須結構正確、語意通順;而詩句的重點則在於“意象”,故即便只是透過羅列幾個片語來達到轉換或渲染場景的效果,也能成立。例如同樣的場景,若用“文句”來描述的話,則可能會是這樣:“一座小橋映入眼簾,橋下的河水在緩緩流淌,橋頭卻有一戶人家。”(原本對詩句和文句的概念不太清楚的,請參照此例仔細體味兩者的不同)

      弄清了“詩句”與“文句”的區別,就會明白:詩有詩的規則,文有文的規則。提起詩的規則,一般很容易會想到“格律詩”。但經過上述說明,相信大家應該都已經能夠意識到,“格律”不過是詩的規則的一種表現形式,實際上其涵義、範圍還要深刻、廣泛得多:

      第一,如前所述,一篇文字要能被稱為“詩”必須具有某類詩的形式並用詩句寫成。

      第二,根據有無更多特別的附加規則,詩的種類可以粗分為“自由詩”和“規格詩”(——這是我為歸納、敘述方便而創造的一個名稱)。

      第三,“規格詩”顧名思義,就是指對其形式有特別規定的一類詩。具體而言,有規定字數的,如:三言詩、四言詩、五言詩、七言詩,日本的俳句也屬於此類;有規定行數的,如:格律詩、詞、曲,歐洲的十四行詩和日本的俳句也可歸入此類;有規定句數的,如:格律詩、詞、曲,還有日本的俳句;有規定段數的,如:詞、曲;有規定押韻的,如:古詩、詞、曲,還有歐洲的十四行詩;有對音調(平仄或輕重音)有要求的,如:古詩、詞、曲,還有歐洲的十四行詩;有規定詞性的,如:格律詩中的對仗;有規定句式的,如:格律詩、詞、曲;有規定格式的,如:格律詩、詞、曲,還有日本的俳句;有風格規定的,如:詞(例如:《滿江紅》宜表達慷慨激昂之情,《雨霖鈴》則宜表現纏綿哀怨之情)。

      由此可見,不論古今中外,只要是“詩”,或多或少,或寬或嚴,都是有規則要求的。即便是貌似沒有規則的“自由詩”,也必須滿足“具有某類詩的形式”和“用詩句寫成”這兩條基本規則,否則便不能成為“詩”。與“自由詩”相比,對字數、行數、句數、押韻、音調、詞性、句式、格式等幾乎各個方面都有要求的“格律詩”不過是規則多了一些而已,但在有規則這一條上並無本質的不同——即兩者的差別乃是“量變”而非“質變”。

      古人云:“不以規矩,不成方圓”。所以,想要寫詩,首先就要先明白一件事:即便是所謂“自由詩”,也是有其自身的“格律”——規則的,而“格律詩”不過是其格律比“自由詩”更嚴苛而已。所以,選擇什麼形式,各按喜好決定可也。喜歡寫格律詩的就寫格律詩,喜歡寫自由詩的就寫自由詩;會寫格律詩的就寫格律詩,不會寫格律詩卻又想寫詩的就寫自由詩。一切都可以自由選擇,何必僅僅因為不會寫或寫不好格律詩就去質疑甚至反對格律詩呢?

      有人用“格律詩是戴著鐐銬跳舞”這個比喻來批評、反對格律詩,完全是無稽之談。讓我們來設想一場“舞林爭霸賽”的決賽場景:假定爭奪冠亞軍的兩人得到了相同的得分而比賽規則又規定不能有並列冠軍,那必定需要增加一場“PK賽”來決出最後的勝負。這時其中的一人提出:與競賽對手跳同一個舞,但自己則會戴上鐐銬去跳。如果兩人最後還是得到了相同的評分,那你難道不認為冠軍寶座理應屬於那個帶著鐐銬跳舞的人嗎?因為其難度要遠遠大於對手,而且Ta儘管帶著鐐銬,卻並未降低自己的跳舞水準——即鐐銬不但沒有成為阻礙,反而會成為加分因素。

      所以,把格律說成是“鐐銬”,並宣稱格律會妨礙內容表達的人應該明白自己的謬誤了:對不擅長格律者來說,格律或許會成為妨礙內容表達的鐐銬;而對擅長格律者來說,格律則是在內容之外,更進一步透過格式、音樂、節奏等增添視覺和聽覺上的美感的精美包裝。否則,為什麼“帶著鐐銬跳舞”的古代詩人能為後世留下成千上萬首千古名篇,而沒有了格律束縛的眾多當代自由詩人,卻至今寫不出一首堪比古人的上佳之作呢?

      總之,儘管對文學作品而言,內容是很重要,但格律詩卻是一個例外。格律詩既然以“格律”命名,格律就是核心,格律就是重點,格律就是根本。在格律詩這裡,格律高於一切。格律不符,可以宣稱是“詩”,但千萬不要妄稱“格律詩”而褻瀆格律詩之名。

      最後,為更好地幫助大家理解,特將上述主要內容簡明扼要地歸納、濃縮為如下一表,以供參考:

  • 6 # 萬里雲漢

    三論平仄

    詩的平仄安排,貌似使詩讀起床有聲音的高高低低的抑或揚的規律性變化,但這種讀音的高低變化並不好聽,毫無增加詩的聲美效果,它跟音樂是兩回事 ,根本沒有配上美妙音樂時的好聽作用,只是聲音強度的有 規則變化,沒有樂的效果,說是有規則變化,實是反覆重複的聲音強度的迴圈變化,使人聽得枯燥無味。中央人民廣播電臺播音員那聲情並茂的詩朗誦,使人完全沉浸在詩的美妙意境中,這種效果,是靠播音員的詩朗誦水平,與詩的平仄安排沒有關係。所以,詩的平仄安排,沒有起到使詩朗誦的聲美作用,它只起壞作用,那就是妨礙寫詩時自由選擇字、字組的作用,從而妨礙詩的意境美髮揮。所以,寫詩要平仄,完全是無厘頭的庸人自擾!毫無有益作用!是古人的錯誤設計。

  • 7 # 梧桐樹邊羽

    這個題目問得……有些無從答起的感覺。

    什麼是格律詩?

    格律詩,顧名思義,格是指格式,律是指韻律。

    格式包括字數、句數這些明顯可見的規則,也包括句式、文法這些內在的內容。韻律則包括押韻的規律,以及每個字的平仄音調。

    這兩方面結合起來,形成一套規矩,就是我們說的格律體。

    而嚴格遵守格律體規矩的詩就是格律詩,包括絕句、律詩、排律三種。

    這就好比是把規矩畫在這裡,你按這些規則寫出來就可以稱為格律詩,如果不按這個規矩寫,就是古風。這中間只有非左即右的區別方式。

    那按照平仄寫出來的詩就是格律詩,不按照平仄寫出來的文言詩就是古風,白話詩就是現代詩,各有各的身份區別,根本就談不上不按平仄寫的格律詩。

    有朋友肯定會說,為什麼在唐朝會有那麼多平仄不嚴合的詩也歸入了絕句,律詩?因為平仄一說是在則天皇帝時期提出來的,近體格律詩的規則也是在這以後慢慢嚴格、規範化。而平水韻是在宋朝時期根據唐韻整理而成,雖然一脈相承,但是發生發音平仄變化也正常。

    最主要的原因還是格律體的規範問題。初唐、盛唐之時,本身格律體也在歸納進化之中,出現不符合平仄格律的詩是極為正常的。而近體詩就是在詩歌大發展時期精中選優出來的發音規則下的詩體,所以,唐宋之間有各種各樣的類格律體出現。不過後人在整理之時,對這些半律半古的詩都另外總結命名。

    如一二句,三四句相對,但是二三句失黏,這個就好像腰斷了,就命名為“折腰體”。如首句用韻寬鬆,可以竄韻,就叫“孤雁出群格”。

    這種方法,是歸納總結,並不鼓勵後來者這麼做,這是前人在格律未成熟的情況下的各種實驗之作,在格律體成熟之後,“折腰體”這種現象基本上就不會發生了。本身我們將它劃到古體詩中也沒有問題。如王維的《送元二使安西》:

    渭城朝雨浥輕塵,客舍青青柳色新。

    勸君更盡一杯酒,西出陽關無故人。

    這是好詩嗎?當然。可第二句“客舍青青柳色新”平仄關鍵位置是“仄平仄”,按照格律詩要求,第三句平仄要相黏,但是“勸君更盡一杯酒”,二四六位置是“平仄平”,是相對的,這其實就是出律,古人稱“折腰體”即是。

    其實我們要簡單些看的話,這就是一首七言古絕,不算格律體。

    但這會影響這首詩在中國詩詞史上的崇高地位嗎?絕對不會。

    所以,前人不敘。我們今天如果寫格律詩,不存在有不按平仄的格律詩一說。要麼是按平仄來的近體詩,要麼就是不按平仄來的古體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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