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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和Au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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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ostprophets
沒有什麼不好解答的,只是這其中有一方無法自圓其說而已。1.交警是全程電話指揮,並沒有在高速上面看到實際車輛已多少的速度狂奔。直到下了高速交警才看到已經停止的車,讓其去檢修車主不同意,說自己檢修就可以了。然後開著故障車去糖水會開會去了。2.過收費站的影片大家應該有看過的,時速能有六七十就不錯了。3.車輛到現在為止沒有提供出檢修報告,這裡麵包括專業第三方檢測。完全沒有。今天是3月20日,距離事發日已經過去將近一週了。4.車主微博發了一片文章立馬刪除,然後又發了另一片文章而且還改名叫賓士神車手。5關於車載記錄儀部分我不說話,只讓你們看圖 其實我倒是願意相信他是媒體的犧牲者,因為他的車是剛買的,可能是因為某種他個人的疏忽原因讓他自己感覺巡航不好用了。求助以後發現又好用了,但是媒體用“巡航失控,時速120狂奔一小時”等這樣的詞語宣傳導致這件事傳播太迅速,到達了一種無法收場的地步,只好硬著頭皮熬。對於賓士來說,這種車的購買群體都是中高階次產階級,對車輛事故的敏感度很細膩,而且如果真件事是真的,的確是車輛問題也只是偶發事件,不會影響大局,而賓士迅速介入處理然後迅速的查明原因然後公佈的話也會得到消費者的好評。以現在的媒體力量如果賓士隱瞞謊報對他們的品牌是沒有好處的。角色切換到前消費者身上,車輛發生事故特別是新車肯定想著去還車我、退車或者賠償。但是現在車主表現的正好相反,既不願意提供證據也不願意提供車輛。表現出一種想息事寧人的感覺。如果真是車主下不了,我還是建議私下跟賓士溝通,利用他們的處理方案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你車主你也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但如果真是車的問題,那就儘快拿出車的檢驗報告,還有行車記錄儀來索賠去吧,已經過快一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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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譚131751361
這事其實很簡單,第一行車電腦有記錄,第二自己的行車記錄儀有記錄,是不是均速120就清楚了。遮遮掩掩必有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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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wuji7128228
首先,應當驗證當事車主薛先生說沒說謊,很顯然車主在停車的問題上說謊了,停車後又對交警田某說謊了,同時還對賓士方要求進行車檢的事說謊了;其次,應當要求或責令車主交出行車記錄儀中的影片及錄音資料,並交由第三方進行分析,以便得出正確結論;第三,應當調取涉事路段的監控影像資料進行分折,以證實車主對失控車輛的描述是否真實;第四,用專業科學的方法論證車輛巡航系統癱瘓對剎車,啟停,以及其它問題的關聯性等;如果是裝置問題當然由廠商善後,反之當對說謊之人進行處罰並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總之,不管從什麼角度講,都不該讓這件事情不了了知或矇混過關,要以正視聽,告白天下,淨化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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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哥三哥哥三哥哥哥
原因:1,電腦真的宕機了。這個可以讓車主公佈行車記錄儀影片,就可以知道真假。2,車主想出名了(看圍脖名就知道為啥炒作自己了),故意炒作,報假警。3,廠家和車主合夥炒作這個車型。當然了,只要公佈影片,就知道事實了。大家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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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枝梨花wjh3000
我對該事深表懷疑,但找不出車主的真正動機是什麼。現在我反倒是認為,有可能是記者在報道此新聞時,有些方面進行了誇大。比如,省界收費口有百餘輛車排隊,這就直接給人造成這種印象,高速上車很多!而如果高速上車並不多,而是很少,這120公里定速的可能性就增大。而且現在有一種說法,連霍高速是雙向8車道,也就是單向有四股車道,外加還有應急車道,這就又增加了定速120公里的可能性。
其實,就這件事而言,絕非賓士公司作檢測就能搞清事實真相的。相關細節,記者應該作更全面和細仔的報道。比如,薛先生與賓士銷售公司聯絡時,該公司員工到底向他推薦了哪幾種解除定速的方式?比如,河南或陝西交警,應當公佈收費口統計的車流量到底有多大?再比如,薛先生對剛買1個月的賓士車的各種按鍵是否真的熟悉?還比如,連霍高速是否在河南全境都是雙向8車道?或是隻有其中某一段是雙向8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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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開心每一天76081188
有一點賓士公司也許沒做到~定巡取消不了 踩下剎車 汽車以為上坡導致加大發動機功率 也就是說 踩著剎車加油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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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佐羅
高速上到處都是高畫質攝像頭現在,車主不公開行車記錄儀,難道沿途所有的高畫質攝像頭也宕機了?其實要解開疑團很簡單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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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風瀟雨霖
我的推測是定速巡航的確解除不了,剎車也還能用,但是踩剎車開始一段時間只能減速至60,然後定速巡航會加油門提升車速80或者90或者某個車速,松剎車會回到設定的定速巡航120,但是車主不敢長時間踩剎車,會過熱導致失靈,只能以點剎方式一路狂奔。個人見解,歡迎來討論,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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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Amin44183840
不管是人的問題還是車的問題,這些都應該交給相關機構去鑑定而不是大家在這裡瞎猜;但就整個事件到現在的處理過程,交警方面應該是有執法疏忽的。事件發生當時,不管是人的問題還是車的問題,第一時間開啟綠色通道,保證“事故車”(我們暫且這麼認為)安全透過;但車輛停車後,必須強制扣車扣人檢查;這應該也是一個流程:因為車輛全場超速、闖關的過程已經涉及違法,車主必須配合調查,除非車主最後有證據證明是車的問題,否則就是危險駕駛;所以,車主拒絕檢查車輛,拒絕提供行車記錄的行為應該屬於“干擾執法”。以上是基本的生活常識,不信你去警署報個案試試,雖然你是受害人,但也必須認認真真錄個口供,籤個字,留個底,配合調查;這個執法過程閉環不知道為什麼這次事件中警方是如何操作的。
大家知道是什麼原因嗎?
2018年3月14日晚,在河南通往陝西的連霍高速上再次上演。定速巡航深夜失靈,時速120公里的賓士在高速路上狂奔近一個小時,豫陝交警全力營救,最後透過賓士售後後臺遠端操作,結束了這驚魂的一幕。車主熬過了近1小時的生死考驗後,賓士終於結束“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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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沒有什麼難解的疑團,事情從出現到現在平息,事件本身的真實性是無需懷疑的,畢竟在救援過程中,高速交警全程指揮救援,如果說有些媒體被公關配合作假,人民警察不會作假。
這次賓士定速巡航事件也是偶發性的,目前看也不是大範圍的安全隱患,廠家給出車主合理的賠償也就平息了。兩方達成協議,車主自然也不會出來說什麼了。
至於那批賓士c200L,廠家也應該會責成各地經銷商4s對車輛進行檢測排查,最後是會得到合理解釋的。題主是賓士車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