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萬卷縱橫眼欲枯
-
2 # 125878215蜂獾
感謝悟空邀請。因為漢武帝要發動戰爭,需要銀子,西漢酷吏王溫舒為何受到重用,平步青雲就靠以惡制惡,從虎嘴裡奪食,就需要打虎英雄,由於漢武帝發動戰爭需要銀子,文景之治時期積累的財富消耗殆盡,一有天災,各地饑民遍地,到處乞討,後來又聚外搶劫,殺害地方長官,擄掠鄉里,直接威脅到朝廷的長治久安,亂世必須要用重典,必須予以堅決鎮壓,必須要用慘酷的手段鎮壓暴亂分子,漢武帝制定《沉命法》,就是嚴刑峻法,凡是有盜賊而沒有發現,發現沒有全部捕獲的,從小守到小吏,負責人都要殺頭,王溫舒管理廣平郡內,堅決執行漢武帝嚴刑峻法,堅決執行沉命法,殺伐決斷,廣平郡內夜不閉戶,路不拾遺,封建皇權專制社會,皇權至上,朕就是國家,皇帝必須使用酷吏,控制國家機器,王溫舒又調任河內郡,河內郡宗族勢力強大,稱霸地方,不守法度,王溫舒50匹好馬,另建一套驛站,快速傳達京師和河內往返文書,又挑選亡命徒任郡吏,逮捕郡中宗族豪強,快速透過新建驛站送達京師漢武帝,並提出懲罰方案,不到兩天漢武帝聖旨下達,地方宗族豪強措手不及,大規模屠殺開始了,上萬人被斬殺,屍橫遍野,血流成河,跑到其他郡內,王溫舒也將他們抓回,但是己經過了立秋,不能處決罪犯,急得王溫舒直頓足,後來王溫舒被提拔為廷尉,就是掌管刑獄全國最高司法長官,位列九卿之一,被他抓進監獄,慘遭嚴刑拷打,極少能從監獄生還,或者身死,家破人亡,族破,意在警告豪強大戶,有人告發王溫舒接受賄賂,按照漢朝法律應當滅九族,王溫舒自殺身亡,一般古代滅族,王溫舒被滅王族。當然嚴刑峻法,也達不到大治的局面,農民起義不斷,以殺立威的道路徹底破產,漢武帝酷吏政治也不可能達到長治久安。
-
3 # 遊弋歷史長河
誅滅五族。
王溫舒不止是個酷吏,還是個貪官。他與其他貪官相比,雖然在本質上並無二致,但其貪的手段確有不同。以酷行貪,以酷掩貪。
他文化水平很低,辦事不分青紅皂白,腦子也很糊塗,就是敢殺人。擔任中尉後,他很高興覺得可以施展抱負了。因為他熟悉關中習俗,瞭解當地豪強和兇惡的官吏,所以豪強和兇惡官吏都願意為他出力,為他出謀劃策。當地的盜賊和兇惡少年就用設檢舉箱的辦法,蒐集告發別人的情報,還設定特定官員督察違法犯罪的人和盜賊。王溫舒為人嘴還很甜,善於巴結有權勢的人。
和其他酷吏相比,郅都雖酷,但是尚有“法治”之理念,未見有上下其手之舉,後來者則每況愈下,幾乎都不顧程序正義,將法令只當作刑具的別名。嚴延年任河南太守,“其治務在摧折豪強”,流血數里,時人號為“屠伯”;寧成打擊豪強,步法郅都,人皆畏之,所謂“寧見乳虎,無直寧成之怒”;周陽由“所居郡,必夷其豪”,執法隨心所欲,“所愛者,撓法活之;所憎者,曲法誅滅之”;張湯,好揣摩帝意,所治即上所欲罪,所縱即上所欲釋,“所治即豪,必舞文巧詆”;王溫舒就更恐怖了,其為河內太守,捕郡中豪猾,相連坐千餘家。上書請大者至滅族,小者乃死,殺戮太重,流血十餘里。等到春天來了,還有犯人沒殺完,而暫不能再殺(漢代執行死刑只在秋冬兩季),溫舒竟捶胸頓足地說,要是冬天再長一月,我的事業就大成了!如此好殺,令人不寒而慄,漢武帝卻對之甚為推許,“以為能”。
西漢太初元年(前104年),西漢派兵徵大宛。漢武帝下詔徵發豪吏從軍,而王溫舒卻隱匿其吏華成,終被告發。隨後又有人告發他企圖謀反,而他“受員騎錢”及其他“好利事”也相繼被揭露。按漢朝法律,其罪當誅滅全族。王溫舒自殺後,。他的兩個弟弟和他們的岳丈家亦各以他罪共計五族被誅殺。
-
4 # 濤說精彩歷史
1、被告發受賄貪汙,王溫舒本人自殺,然後誅滅五族(本族+兩個弟弟+兩個姻親之家)。2、相關的正史記載有《史記》、《漢書》、《後漢書》、《資治通鑑》等。酷吏是個高危職業——談談漢武帝時期的酷吏結局
一、酷吏是個高危職業
有人統計,西漢的酷吏正史記載共17名:其中漢武帝時期任命的有8名(趙禹、張湯、義縱、王溫舒、尹齊、楊僕、減宣、杜周),前朝留下的有2名(寧成、周陽由),共10名。
進一步研究,這10人中,張湯、王溫舒、減宣3人自殺,寧成、周陽由、義縱3人被殺,趙禹、尹齊、楊僕、杜周4人病死。也就是,橫死者佔了60%,可見武帝的酷吏是個高危職業。
本題問的是王溫舒,我們先說說這個人。
二、王溫舒的“以酷濫法”、“以酷行貪”
漢武帝在位期間,“外儒內法”的治理國家,不僅獨尊儒術,還讓10名酷吏登上政治舞臺,加強鞏固中央集權。
王溫舒就是其中之一。他是陝西人士,年輕時以性格暴虐,好殺行威聞名鄉里。比方他遊手好閒,為了搶奪路人財物,常在月黑風高之夜以錘殺人,然後埋屍滅跡。後來機緣巧合當了小官,投身在著名的酷吏張湯手下。
(西漢酷吏王溫舒)
張湯執法嚴酷,但畢竟為人清廉;而他、以及漢武帝都走了眼,一手提拔的王溫舒,徇私枉法,把“酷法”當成了自己升官、邀功、甚至貪汙的工具。
2、1 溫舒好手段,囚犯去辦案
為了快速取得政績,王溫舒選擇郡中有隱秘案底的“豪敢”作為爪牙,督捕盜賊;如果結果滿意,此人有百種罪惡也不加懲治;如果有所迴避,就依據他過去所犯的罪行殺死他,甚至滅其家族。
因為如此,齊地和趙地的盜賊都不敢接近廣平郡,廣平郡居然有了“道不拾遺”的好名聲;不過這不影響王溫舒的“政績”,史書記載,透過無所不用其極的手段,王溫舒逮捕的廣平郡豪強姦猾、連坐犯罪,超過一千餘家;家中財產完全沒收,償還從前所得到的贓物。
看了這段,有沒有想起《長安十二時辰》中,死囚辦案的張小敬?可歷史上的王溫舒和李泌差了十萬八千里。
(《長安十二時辰》 死囚張小敬被啟用辦案)
漢武帝則完全看走了眼,以為王溫舒能力出眾,連連提拔,最高曾當上了漢代九卿之一的廷尉。
2、2 身居高位,“以酷行貪”,以及另一份面孔
王溫舒真不是好人,身居高位後有了兩幅面孔,對下以酷行貪,借執法名義發財致富;對上則諂媚阿諛(《史記·酷吏列傳》“溫舒多諂,善事有勢者。”),找尋保護傘。
這種情況下,不僅王溫舒開始發財,連他手下也變得有錢。
他們想要懲治誰,先千方百計地羅織罪名,然後開始抓捕,一旦落入手中,無不慘遭嚴刑拷打,“大抵盡靡爛獄中”(《史記·酷吏列傳》)。豪強富戶大抵得罪不起,當然要多多孝敬王溫舒。史記記載,不過數載,王溫舒手下的小吏都發財了,更不用提主人。
漢武帝一代雄主,自然不會讓王溫舒蹦躂太久。
劉徹征伐大宛,下詔徵發豪強官吏。王溫舒卻隱藏他手下的吏員華成,於是有人告發,還揭舉他收受正額騎士的贓款,以及數起貪汙事實。漢武帝大怒,王溫舒怕的要死,畏罪自殺。
等去王家抄家時候,發現他家中有千斤黃金,一併收繳國庫。
三、自殺之外,還有超出配置的“夷滅五族”
“一人犯法,全家拖累”,古代法律不健全,因此有“夷滅三族”、“夷滅九族”、“夷滅十族”(朱棣·“方孝孺”案)的說法。
按現在法律,王溫舒死不足惜;但《史記》中記載,不僅王家本族、連兩個弟弟家族,連兩個姻親之家都被滅族。這其中最後的兩族,非常無辜。
回到本文開頭觀點,“酷吏是個高危職業”,其不僅體現在酷吏生涯中,更體現在犯事之後的處理上。
武帝時期不得善終的6名酷吏,張湯、鹹宣、義縱、周陽由都罪不至死,最後卻罪加一等,死的冤枉;而對於王溫舒,最多最多是夷滅三族,最後卻被誅了五族。這不是偶然,而是漢武帝酷吏政治的必然選擇——酷吏活著是維持統治的工具,死了,也要是緩解矛盾衝突的工具。
-
5 # 歷史百家爭鳴
王溫舒是陽陵人,他年輕的時候就不是一個善茬,在年輕的時候曾經做過盜墓、強盜等,後來不知道透過什麼關係當了縣裡的亭長,沒有錯,當年的劉邦也當過這個官職,但是因為他做的並不好,所以屢次被免職,他後來又透過其他關係當了一個小官。這個小官是跟處理案件有關係,大概是捕頭一類的官職吧,史書中並沒有記載,但是他是因為善於處理案件才被升為廷史。
這還是他透過投靠張湯來得到的,善於處理案件,並不是像福爾摩斯那樣的神探,而是透過刑事逼供犯人而得到的結果,也就是說經常會打犯人板子,而且刑罰非常的嚴酷。此時的張湯看到王溫舒是一個“好材料”,因此升他為御史,當然這個御史並不是中央朝廷裡的御史,而是縣裡衙門的,他的職責是負責督查盜賊,他到任以後,透過使用酷刑逼供,破獲了多起案件,當然裡面有沒有冤案就無從得知了,那可定是少不了的。在這樣的“功勞”,還有張湯的加持以及漢武帝全面加強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情況下,王溫舒得到重用,很快被升為廣平郡都尉,負責郡的治安和軍事,相當於現在一省的公安局局長。
為了治理廣平郡的治安,他網羅了一批亡命之徒,這些亡命之徒都是心狠手辣之人,而且他們都有犯罪的證據在王溫舒的手裡,如果哪一個人不認真辦事,他就用這些證據抓捕他們,於是這群亡命之徒都拼命的做事情,一時間廣平郡的治安出奇的好,當然這其中也冤枉了大批好人,而且王溫舒也透過隨便安插罪名斂財,廣平郡的老百姓都敢怒不敢言,這才出現了“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情況,因為一旦被王溫舒抓到的話,不死也要扒一層皮,所以沒人願意以身犯險。
廣平郡出現路不拾遺夜逼夜不閉戶的景象,讓王溫舒的“名聲”大漲都傳到了漢武帝那裡,漢武帝知道後極為讚賞,立刻提拔他為河內郡的太守,成為一郡之最高的行政長官。
這還不是王溫舒的最高職位,到了河內郡之後,他依然採用了廣平郡的方法,網路了一批亡命之徒,開始抓捕大量的豪強,而且他對在廣平郡的做法進行了升級,他在河內郡和京師之間設立了驛站,抓捕豪強之後,他馬上建議上書漢武帝,對他們進行嚴厲的處罰,大的豪全族誅殺,小的豪強殺首惡,家產全部充入官府,以往這樣的奏報都會經過很長的時間,但是由於有了王溫舒設立的驛站,兩天就得到了漢武帝的准許的回覆,於是河內郡血流成河,也同時連累了很多無辜百姓,但是王溫舒這樣的做法得到了很好的效果,沒過三個月和內徑也跟廣平郡一樣,再無雞鳴狗盜之徒。
漢武帝看到王溫舒所做的“成績”之後大為讚賞,決定提拔他到京師來,因為當時京師的治安堪憂,於是王溫舒成為了京師的中尉,負責京師的治安。王溫舒到達京師之後故伎重演,依然使用在廣平郡和河內郡的方法,當然在京師中由於大佬太多,所以他不能為所欲為,王溫舒也是一個投機主義者,他也對於位高權重的人俯首帖耳,對於無權無勢的人則如狼似虎,酷虐非常,在他嚴苛的手段下,京師的治安變得好起來,於是他被提升為廷尉,成為掌管全國行運的最高司法長官,也是九卿之一。
但是我們都知道這樣的行為是長久不了的,在王溫舒這樣嚴酷刑罰下,他在京城樹敵頗多,最終被接連告發謀反以及包庇等罪,被漢武帝誅殺全族,就連他兩個弟弟及岳父家都遭到了誅殺,於是就有人感嘆說在古代有誅三族的,而王溫舒被誅殺五族。
回覆列表
王溫舒,西漢陽陵(今陝西咸陽東)人。從盜賊到高官,最後被滅族,王溫舒的一生大起大落,因殘酷和貪婪,最終落得個悲慘的下場。
少年時期,王溫舒就是個無賴子弟。他性情殘忍暴虐,不願意從事正當行業,白天遊手好閒,夜晚就成了盜賊,攔路搶劫,殺人越貨,可以說是無惡不作。
這樣一個人,竟然被地方官任命為亭長。但王溫舒連亭長沒能幹好,很快就丟掉了差使。後來,他在縣衙裡當了幾年小吏,提升為廷尉史。
在此期間,王溫舒投靠了張湯。張湯是當時著名的酷吏,看中了王溫舒暴虐的性格,用他做廷尉史,負責督察盜賊。在這個職位上,王溫舒的殘暴得到了用武之地。
當時漢武帝為了加強中央集權,喜歡任用一些以嚴酷的殺伐和刑罰著稱的官吏,因此王溫舒不久就升遷為廣平(今河北曲周縣北)都尉,負責郡裡的軍事和治安。
王溫舒上任後,從郡裡挑選了十幾個不怕死的亡命徒充當郡吏,作為自己的心腹,讓他們去抓捕盜賊。這些人本身就是盜賊,但只要他們抓捕盜賊有功,能讓王溫舒滿意,無論以前犯過多麼嚴重的罪行,他都不加追究;如果誰抓賊不力,甚至有意迴避或者加以庇護的話,那就殺掉這個人,並且殺盡他的全家。這樣,這些人就竭盡全力去抓賊,至於會不會濫殺無辜,王溫舒就不管了。在這種嚴酷的手段下,附近的盜賊都不敢接近廣平了。廣平郡因此就有了“路不拾遺”的美名,王溫舒也因此名聲大噪。
漢武帝知道後非常高興,馬上提拔他為河內郡(今河南武陟縣西南)太守。
廣平、河內兩郡相隔不遠,王溫舒早就知道河內的一些豪強地主不守法度,稱霸地方。他們憑藉強大宗族勢力,沆瀣一氣,官府毫無辦法。
王溫舒到河內上任後,發現當時官府的驛站傳送文書速度太慢,就另外準備了五十匹私馬,部署在河內到京師的路上,作為另一套驛站。凡有河內、京師的往返文書,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送達。
同時,他照搬了在廣平的辦法,再次挑選一批亡命徒充當郡吏,讓他們去抓捕那些郡中豪強。沒多久,他就以各種理由把郡中豪強大族基本上全部捕獲,然後嚴加審問,株連了一千多家人。
然後,王溫舒立刻上書漢武帝,提議對這些人進行嚴懲:案子重的滿門抄斬,案子輕的本人砍頭,而且無論案情大小,家產統統由官府沒收。如果是過去,這種案件,文書往反需要很長時間,那些豪族就可以去京城找關係。但這次,王溫舒使用私人驛馬傳遞,不到兩天,漢武帝的詔書已經到達了。被關押的豪強地主措手不及,上萬人成了刀下之鬼,《史記》裡記載:“流血十餘里。”那些橫行鄉里的豪強是咎由自取,但被殺大多數人卻是一些無辜被牽連的平民。
這一番大殺下來,河內郡安寧了,人們全都沉侵在恐怖之中,連腳步也不敢亂邁,眼睛也不敢亂看了。個別逃跑的人,王溫舒也不放過,派人前往追捕。這些人被抓回到河內郡,已經是第二年年春天了。按漢朝法律規定,秋冬行刑,春夏不準殺人。逮到的人要等到秋後才能處決,王溫舒急得搓手頓足:“哎呀,假使冬季再延長一個月,我就可以徹底地完成這個任務了。”
殺人上癮了,這似乎已經成了王溫舒的嗜好。憑著死者的累累屍骨,王溫舒再次得以升遷。
在河內的的這番作為,使得漢武帝認為王溫舒是個十分能幹之人,提升他為中尉,管理京師治安。
在京城,王溫舒仍然使用老辦法,選用一批心狠手毒的奸惡之徒作為自己的鷹犬,像在河內一樣,用殘酷殺戮來立威。
沒多久,王溫舒又被提拔為廷尉,成了掌管刑獄的全國最高司法長官,位列九卿之一。但王溫舒是匪徒出身,嗜殺成性,對國家法律一無所知,對一些大案、疑案更是沒法分辨,根本不適合擔任司法長官。所以時隔不久,接替王溫舒為中尉的尹齊被免官後,漢武帝就免去了王溫舒廷尉一職,讓他仍去擔任中尉,這正合了王溫舒的心意。
再次上任後,王溫舒繼續重用那些奸惡之徒。這些人想要懲治誰,就千方百計地給他羅織罪名,肆意抓捕,一旦落入他們手中,無不慘遭嚴刑拷打,“大抵盡靡爛獄中”(《史記·酷吏列傳》),極少能夠生還。因此,不論好人壞人,都大氣也不敢出了。京師,似乎得到了安寧。
王溫舒不僅是一個酷吏,還是個貪官。他的酷和貪是結合在一起的,以酷行貪,以酷掩貪。
在無權無勢的平民面前,或是不是身處權要之位的貴族豪強面前,他酷虐非常,殺起來豪不留情。但在有權有勢者面前,他就換了另一副面孔:“溫舒多諂,善事有勢者。”(《史記·酷吏列傳》)
能從一個小吏爬到九卿的高位,和他的“善事權貴”是分不開的。在有權有勢者面前,王溫舒俯首帖耳,完全沒有了平日的威嚴。那些有權有勢者即使犯了再大的罪,他不僅不敢動他們一根汗毛,而且會千方百計地庇護他們。
王溫舒極擅貪汙納賄。在廣平,在河內,在京師,他殺了幾萬人,被籍沒財產的人家數也數不清。這些籍沒入官的財產,有一部分進了他私人的腰包。
納賄的情況就更多了。在他的治下,一些豪強地主花錢買命自不必說,就是一些無辜的百姓為了免受株連,被迫行賄的也不在少數。更不用說那些在他的包庇下逍遙法外的權貴。歷史記載,王溫舒任中尉後,“治數歲,其吏多以權富”(《史記·酷吏列傳》)。他的爪牙都暴富了,他本人就更不用說了。
幾年後,王溫舒被人告發,其中的重要罪狀就是“受員騎錢”及其他“奸利事”。
當時,漢朝派兵征伐大宛。漢武帝下詔徵發豪吏從軍,而王溫舒卻把他手下的官吏華成藏了起來,對他不滿的官吏就向漢武帝告發了此事,接著又有人控告他企圖謀反。
按照漢朝法律,王溫舒的這些罪行應當誅滅九族。王溫舒知道難以脫罪,就自殺了。王溫舒死後,史載其“家累千金”。
這時,他的兩個弟弟以及兩個姻親之家,也都犯了罪被滅族。當時有人感嘆說:“古代有誅滅三族的事情,王溫舒竟然被同時夷滅了五族。”
靠殺人來立威,威風只能奏效於一時;靠殘酷來掩蓋貪汙,貪跡也不能隱藏長久。一旦威勢不再,貪跡敗露,王溫舒的下場也就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