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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實現一個曉目標

    既然敢收費,必然是有相應的手續。只要手續完備,就是合法的。

    老小區通常建設年代久遠,無論是綠地還是公共區域都比較狹窄。隨著時間,有汽車的人越來越多,空間壓力也會越來越大。車位不夠是個通病。為了保證小區內部的秩序,當然要遮蔽無證車輛。否則你沒證都能隨便進隨便停。對於花錢租車位的業主,就太不公平了。

    車位對於業主來說是狼多肉少。你有在這裡廢話的工夫,還不趕緊去搶個車位。否則你只能停在馬路邊,不怕被交警貼罰單?

  • 2 # 手機使用者69596019205

    不給沒有停車位的車進入小區顯然是不合理,因為其可能是進入下客御貨,或者是停入自己的卻是掛名另一輛車的車位。物業加強亂停亂放的管理,如對亂停亂放車輛鎖車拖車,才是正確的。

  • 3 # 南北極11760819

    你是業主更應該珍惜維護自己的小區秩序,你沒有車位,進了小區準備停哪裡,堵住消防通道嗎?為了自己一時方便,置其他人的生死於不顧嗎?你才是違法者。不讓你進大快人心,一說業主就有無限的權利嗎?

  • 4 # 使用者8747538034029

    小區的車位是否屬於公共面積?如果屬於公共面積,小區物業即使劃了車位,應該屬於該小區業主共有和共享。因為劃車位的目的是使進入小區的車輛停放井然有序,規範車輛管理的硬體措施之一。除非經過絕大多數業主同意,將車位出租給個人,並將所得費用抵消物業相關費用,否則,憑什麼有的業主可以享受,有的則不能,或者物業根據什麼將屬於業主的收入據為己有?

  • 5 # 享受生活148480246

    物業不聰明,我們小區物業設定了十幾輛臨時停車位,無車位或訪客都可以進,收費而已,這樣有車位的業主說不出什麼,無車位業主還高興,訪客業主收高價,業主之間經常吵,物業收錢開心。

  • 6 # 開心一笑165301186

    不讓進不合法,但進入小區影響其它業主通行也不合法。物業有代管權,不合法的事就得管,但要靈活些,不死搬就行。

  • 7 # 大山34181

    所為有車位的人,是物業公司利用業主不團結,其實業主小區,物業公司沒有權利買賣公共場地做車位,小區所有公共場地都是所有業主共有財產

  • 8 # zjhus6

    老小區停車難的問題是不能以畫車位出租解決的,大家都在同一小區,在出錢就能各個業主都能拿到車位的情況下你這麼說可以,但物業做不到的話,有車沒位也願意出錢的你怎麼處理,怎麼做到公平公正,這不是滋生物業職業人員的以權謀私和搞人情關係,老小區幾十年來先到先停也沒天天打架啊,真要涉及安全,那就市政府解決,附近開放下班後免費停車場和停車位,再不小區拆掉幾棟樓停車。

  • 9 # 公益愛心志願者

    首先是要規劃合理,有的物業明明可以停放車輛的地方,不影響消防和日常出入,他規劃成不允許停放,所以必須合理規劃,再就是計程車位收入款項必須納入小區業主統一收益,在這兩個前提下,可以服從物業統一管理

  • 10 # 曉柒112

    問題是現在就算是你買的房子,你也的服從管理,不是你想咋就咋,還是農村好。我自己的家不需要什麼物業費,回個家還要看別人的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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