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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金陵城中最明亮的少年

    成也商鞅,敗也商鞅,此說法有所道理。

    一、只有強國之法,沒有治國之道。

    秦以之亡,人多謂以法戾,無聊生也,餘謂“成亦商,敗商鞅”。商鞅之法,使秦國鶴建立雞群,區區數年一躍為獨抗其強,凡人皆知變法之利矣。然,商鞅而以得罪太子而殺身,至秦只得強之法,而遺其一後之道,王在區區數年亦傾然崩矣。

    二、商鞅的三套方案。

    商鞅入秦時,實帶了三套治供王考者。商鞅雖被定為法家,而不先將法國之霸薦於王,而以五帝、周世之帝道、王道為選。帝道者百姓安,王者守禮治,謂階級矛盾緩,福增民頗有益。而秦王謂二套計而無興,僅以欠來應商之侃侃。第三覲時,商鞅始以春秋時之盛霸與法家之強國之術授之秦。此時之秦,非無無趣,更是連日夜皆載之談國政,竟力破群議令其為“大良造’,主天下之法及國。

    三、變法成為強國。

    實已昭著,秦成之法,峙於六之首,商鞅而為“車裂”,後刺其作法自斃。隨其見利之,秦後朝而變法之“通途”便不反矣,更無人及商鞅見秦王時首出之帝道、王道兩套方也。商君何不一來便向秦王舉變法之強霸!以其知變有利有弊,掌握不好,時有亡國之危險。

    四、變法帶來的危害。

    以商法治,益自不必言之矣,此但言其見之惡。須指,不意上我可服,事實上身皆有極之。為此,人皆須養、均身,而後之事。人如此,一國亦然,為時之生平,一國之力亦有限之。戰國時,國家尚可以擴張來補之兵中之所耗,若敵滅,或為之一,則為重也。

    故,商鞅變法如一興奮劑,以國家之力暫集一,起出無限陰,其所損以兵取。秦如虎狼,而六國而廄羊,羊皆畢矣,狼不改生策,終不可為自耗。久高則之事,不得有效補,民不堪命終,走險,致一夢想萬世之國,二世終,亦可原。

    金陵少年評曰:人多設秦可易苛之法,若扶蘇即位以紓階級隙,予以息至延之間。殊不知,今利前,如無鞅之經濟之才,與秦力挽狂瀾之心,變法難,不變法難。故曰:秦國興亦商,商鞅敗也,人本無下手處。

  • 2 # 舊事舊人歷史說

    這種說法猛一看是對的,其實毫無道理。

    人們都知道是商鞅變法,使得秦朝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法制制度。使得秦國迅速強大起來,成為了古代的法治國家。但是也有人認為正是因為商鞅的酷法才導致了後來秦朝二世而亡。這種說法,將秦朝滅亡的根本原因歸結於商鞅法治。這對嗎?

    我們先說商鞅他是生活在秦孝公時期的人,他就算再偉大再厲害也只能預料一個時代。商鞅所生活的那個時代就是需要法制,商鞅根據時代的需要而制定嚴刑峻法有錯嗎?至於後來秦朝滅亡,那已經是商鞅死後100多年了,商鞅不是神他可以預料幾十年,但他絕對不可能預料上百年!

    其實說秦國成也商鞅,敗也商鞅。就如同說,中國近代的衰落其實是秦始皇造成的一樣。假如秦始皇不建立一套完整的君主專制制度,清朝的君主們還能延續這個政策加強黃泉盲目自大嗎?

    其實這種說法雖然是追溯最根本的原因,其實是毫無意義的!如果這樣的話,不要說秦國的滅亡,就算是中國近代的衰落也可以算在商鞅身上,如果不是商鞅建立一套完整的中央集權制度和君主專制制度,實行重農抑商的政策,中國早就走上了資本主義道路了,這現實嗎?

    我想說的是,商鞅他是一個時代的人,他不可能預料到所有世紀,他也只能預料一個時代的事,完成一個時代的任務,在他那個時代實行嚴刑峻法重農抑商是正確的,只不過是後來的統治者沒有根據時代的變化而變化,保守成規,拘泥於現狀,才導致了另一個時代的悲劇。

  • 3 # 趣史雜談

    我認為這種說法很對。

    商鞅在變法前,為了取信於民,在國都的南門,放置一根木頭,但凡有人能從南門扛到北門,即賞十金,商鞅見百姓仍舊只是嘰嘰喳喳,便把賞金增加到五十金,一個非常普通的百姓,架不住鉅額獎金的誘惑,面對可能被戲耍被嘲笑的結果,把那根三丈長的木頭從南門扛到了城北門,果然得到了五十金。

    於是,人們也便開始相信,商鞅變法是動真格的,令行禁止,任何人都得遵從,沒得商量。

    自商鞅變法以後,秦國一下子就強大了,於是,教科書中的商鞅,也以偉大改革家的形象出現。

    但其實,商鞅並非什麼偉大的改革家,商鞅的變法,也並不是想讓百姓過上好日子,他只想透過變法,使自己獲得更好的社會地位。司馬遷雖然在《史記》中為商鞅做了傳記,而且置於列傳中比較靠前的位置,但司馬遷卻一點也不欣賞商鞅,他是這樣評價商鞅的:

    商君,其天資刻薄人也。跡其欲幹孝公以帝王術,挾持浮說,非其質矣。且所因由嬖臣,及得用,刑公子虔,欺魏將卬,不師趙良之言,亦足發明商君之少恩矣。餘嘗讀商君開塞耕戰書,與其人行事相類。卒受惡名於秦,有以也夫!

    在司馬遷看來,商鞅是本性刻薄之人,商鞅留下來的著作《商君書》也是刻薄之書;商鞅立木為信,但自己卻欺騙魏國公子卬,在重大利益面前,絲毫不講誠信。而商鞅的所學做為,也只是一門心思地升官發財罷了。

    為什麼司馬遷對商鞅的評價如此之低呢?因為商鞅的變法,本質上是與民爭利,讓民眾忙碌一生但又一事無成。

    在商鞅看來,國家和民眾,是對立的,是零和博弈,民富國便不強,國強民便不能富。在商鞅留下的著作《商君書》中留下了這樣的論點:

    民弱國強,國強民弱。故有道之國務在弱民。

    民貧則力富,力富則淫,淫則有蝨。

    民辱則貴爵,弱則尊官,貧則重賞。

    平心而論,商鞅這個論點,實在是把人性看得很透。

    人在窮困時,便想法設法使自己富裕起來,如何才能富裕呢?誠實勞動合法經營唄。

    可人一旦富裕起來,便飽暖思淫慾,不愁吃喝的情況下就開始琢磨些奇技淫巧了,再之後又開始追求起六蝨來了。

    什麼是六蝨呢?聽著名不好聽,但如果我給你解釋出來,你就會發現,六蝨就是把六種被商鞅汙名化的東西,即日禮樂、詩書、修善、孝弟、誠信、貞廉。

    看到這裡,你也一定明白了,商鞅自己不講誠信,沒毛病,因為誠信是六蝨之一,是該被禁止的。

    但是,如果民眾誠實勞動又沒有天災人禍,一定會富裕起來的,富裕起來必將追求六蝨啊,怎麼辦呢?商鞅提出的解決辦法便是,透過稅收槓桿,調節民眾的收入,讓民眾始終在貧困線上掙扎,讓民眾不得不經年累月地勞作。

    如果民眾受不了勞作,也好辦,帶他們出去打仗,凡是立戰功的,升官,給爵位。

    這麼操作下來,民眾必將踴躍參軍,必將在對外戰爭中勇猛獻身,所以秦軍也必將是戰無不勝攻無不克的。

    秦人原本就團結彪悍,商鞅的變法,大大地激發了秦人的侵略性。而秦最終一統天下,也是由商鞅的變法開始的,但秦的滅亡,也是在商鞅變法時就種下的,你想想,當天下已經無仗可打,民眾又整天掙扎在貧困線上,看不到希望,除了造反,還能怎樣?

  • 4 # 騎馬趕驢

    首先肯定的是,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

    一、商鞅變法的積極影響。商鞅吸取了李悝、吳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國實行變法的經驗,結合秦國的具體情況,對法家政策作了進一步發展,後來居上,變法取得了較大的成效。1.、經濟影響,他進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擴大了畝制,重農抑商,獎勵一家一戶男耕女織的生產,鼓勵墾荒,這就促進了秦國小農經濟的發展。2、政治影響,他普遍推行了縣制,制定了法律,統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權的君主政權。3、軍事影響,他禁止私鬥,獎勵軍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這有利於加強軍隊戰鬥力。4、法治影響,他打擊反對變法的舊貴族,並且"燔《詩》《書》而明法令",使變法令得以貫徹執行。由於這一切,秦國很快富強起來,奠定了此後秦統一全中國的基礎。正如漢代王充所說的:"商鞅相孝公,為秦開帝業。“

    商鞅變法是戰國時期一次較為徹底的封建化變法改革運動,順應了封建歷史發展的潮流,推動奴隸制社會向封建制社會轉型,符合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大大推動了社會進步和歷史的發展。透過改革,秦國廢除了舊的制度,創立了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新制度。改革推動了秦國社會的進步,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同時,壯大了國力,實現了富國強兵。為以後秦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對中國歷史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商鞅變法的消極影響。

    在中國的“偉大改革家“序列裡,商鞅及與他同時代的李悝、吳起等人,是祖師級的人物,是“推動歷史進步“的偉大人物。但實際上,其人不過是一個冷血的“國家主義“打手,是一箇中國曆史長河中從未消失過的恐怖幽靈。商鞅的變法理念有三:1、剷除“仁義和平善良孝悌“,國家才會強盛;2、人人互相監視互相告密,國家才會強盛;3、必須“弱民“、“愚民“,國家才能強盛。這三條,無論是放在今天,還是放在2000年前,都是歷史的反動。

    據《史記·商君列傳》,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有三:1、按軍功受爵;2、強制百姓互相告密,有“奸“不告者腰斬;3、百姓只許務農,從事其他職業者,以及懶惰而致貧困者,全家沒收為奴。這三大內容,正對應著商鞅的上述三大變法理念。

    總的來說,改革實現了富國強兵,為以後秦統一全國奠定了基礎,但也必然要觸及既得利益,必然會遭到方方面面的反對。歷史上任何一次變法維新,都不僅是一種治國方略的重新選擇,而且是一種利益關係的重新調整,這也便是改革會遭到阻力的真正原因。另外,商鞅變法中輕視教化,鼓吹輕罪重罰,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廣大人民所受的剝削與壓迫,在一定程度上給廣大人民帶來巨大的痛苦;並未與舊的制度、文化、習俗徹底劃清界限。"內行刀鋸,外用甲兵"、迷信暴力而輕視教化等思想,也有其明顯的歷史侷限。因此,秦國成也商鞅敗也商鞅,有一定道理的。

  • 5 # 北疆同心聊歷史

    秦國的確是“成也商鞅,敗也商鞅”!為什麼這樣講?主要有以下兩個原因!

    ①秦國的確是因為秦孝公啟用了商鞅,大膽進行改革,才得以轉變了落後於“國際”潮流的局面。

    “商鞅變法”也的確起到了促使秦國在軍事、政治以及農業生產方面的“大躍進”。使秦國的軍事力量空前壯大,使秦華人“勇於公戰,而怯於私鬥”,為了能以軍功晉爵,改變自身處境而亡命於疆場。

    "商鞅變法"更是用馭民之術,使得秦華人唯知以“耕、戰”為安身立命之本。因畏懼秦法而絲毫不敢稍有違抗——商鞅變法在實際上是將秦國及秦華人變成了一架“戰爭機器”,從而產生出無敵於天下的殺傷力和破壞力!

    ②秦朝的最後崩潰、滅亡也是因為拜“商鞅變法”之所賜。這是因為:秦法嚴苛,秦華人即使是心有不甘,也己經習慣了。可是如果把這些未根據新的形勢而做出改良的秦法,擴大套用到那些新佂服的原六國土地上,卻一定會受到反彈。

    在秦王嬴政時期,為了兼併六國、統一天下而利用嚴苛的秦法,對秦華人的民力進行了過渡透支!也導致了秦國自“商鞅變法”以來積累下來的國力,受到一定的不易察覺的損耗——秦始皇統一天下的功績,掩蓋了這一切。國力的損耗、民力的透支,便決定了單純依靠嚴刑峻法去維繫統治的作法,註定是難以長久的。

    在秦朝統一天下後,應該做的是:修正“商鞅變法”中積累下來的己經不合時宜的弊端,以及彌補其不足!然而無論是秦始皇,還是秦二世都沒有做到這一點——只有公子扶蘇意識到了“商鞅變法”的不足與危險,但他卻沒法去影響和改變秦始皇的頑固態度。

    最終,秦朝的短暫統治也因此而土崩瓦解,乃至於灰飛煙滅了!這就是所謂的秦國(秦朝):成也商鞅,敗也商鞅吧!

  • 6 # 史海尋蹤

    對於這個觀點,鄙人認為“法無萬世之法”。縱觀歷朝歷代統治階層也意識到這一點,法律、制度,都是因時而易、因情而易。用如今的眼光看,商鞅變法在當時的年代有其積極性,當然也存在違反發展規律的內容,商鞅的時代距今兩千多年,能夠制定一套令秦國迅速強大的法度,已是難能可貴。

    在戰國紛爭的時期,哪國糧草豐足,軍隊戰鬥力強,哪國就能取得優勢。商法也正是圍繞這一宗旨展開的。

    “廢除井田,土地私有,獎勵耕戰,加強集權,重農抑商,推行法治,廢除舊貴族特權等”。這些制度加上強有力的執行,使得秦國自孝公起,迅速崛起,實力凌駕於六國之上。

    秦以一國之力滅六國,是孝公後歷代秦王謹遵商法的共同成果,而非憑藉始皇帝一代之功。尤其是“獎勵耕戰”這一條,大大激發了農人生產和軍士作戰的積極性。這在七國爭鬥,生死存亡的時期,確實是適合的,秦滅六國也證實了這一點,無可否認。

    但到了秦統一六國後,基於大爭之世制定的商法顯得有些不合時宜了。為什麼呢?

    由“鼓勵耕戰”起,此法確實在戰爭時期發揮了很大作用。但到了和平時期,近乎無仗可打,如何根據殺敵數量施行獎勵呢?廢除舊貴族的特權,但是在歷年對六國的作戰中,大批立功的軍士將領得到國家豐厚的賞賜,這些人成為了“新貴族”。立功有商,不會只獎勵一個空頭爵位,還包括大量實物獎勵,比如封地,年俸,大量的國家資源分散於個人手中。而這些因功崛起的新貴,在和平時期會不會同化為以前的舊貴族,形成新的一股勢力,存在疑問。

    再比如重農抑商,打仗時最需要的物資是糧食,但到了和平時期,再行此法,反會阻礙商品的流通,阻礙生產力的發展。

    苛法律民。亂世用重典,來威懾限制民眾們的行為,沒錯。但已經不打仗了,再繼續輕罪重刑,嚴重時會激起民變,得不償失。如反秦正是因陳勝等人不能按時服徭役,自知必死而引發的。太平之世再用極重的律法,不利於與民休息。再行連坐,也不利於穩定民心。

    個人認為,秦國二世而亡,戰時秦法沒有在一統以後因時而異,確實有這方面的原因。但完全歸咎於此,有些過。秦亡有其特殊性,秦皇在位十年,沒出過什麼大亂子。而突發性的秦皇暴死後,國家權力落到趙高、胡亥手中,四年即亡。不論是什麼樣的制度、法律,不同的施政者執行的效果是天差地別的。

  • 7 # 凌煙閣論史

    我理解此問題中的“商鞅”代表法家。那這個問題就是秦國成功是因為法家,失敗也是因為法家,這個說法是成立的。

    下面凌煙閣展開分析這個結論。

    首先,法家的邏輯只適合多個實力相當的政治實體並立相爭的時候才成立,而當天下變成大一統之後,法家存在的前提消失了。

    春秋戰國時期,中國社會鐵器與牛耕的普及,使分封制的貴族社會逐漸瓦解,平民逐漸脫離貴族而獨立,分封制的社會關係已經不適應新的平民為主的社會。在此前提下開始了百家爭鳴。法家是適應社會轉變比較成功的一個政治學派。

    法家理論最主要的作用,就是能讓國君直接面向平民進行徵稅和徵兵,而國君原來只能向下級貴族徵兵徵稅。這種方式的改變有什麼意義呢?最大的意義在於,數量多得多的平民崛起,其背後的力量也要大得多。國君以前想打仗的時候,就向下級貴族要兵要糧,小規模的還行,要大規模用兵,下級貴族就不幹了,因為消耗的是他們的力量。下級貴族最終成了國君的掣肘。

    現在法家讓國君直接面對數量極大的平民,國君的力量因此得到大大加強。國君能收到更多的稅好理解,打仗是玩命的事情,平民為什麼願意去戰場上賣命呢?法家提出了軍功爵位制來解決這個問題。只要平民願意打仗,在戰場上殺敵越多,他所能得到的爵位就越高,好處就越多。軍功成了平民獲得更高的地位最主要甚至唯一的通道。所以,在國君的暴力驅動加利益引導情況下,平民的力量被徹底調動了起來。

    因此,法家把國君的力量大大加強了。在實力相當的眾多諸侯國之間,誰把法家這套邏輯執行的越徹底,誰就能取得力量優勢。而秦國無疑是最懂法信法的,所以最終一統天下的是秦國。

    但是,當天下大一統之後,法家的這套邏輯失去了用武之地。因為天下沒有國家可滅、沒有地方可以去征服了,平民也就失去可以立軍功的機會了。這對平民而言,沒有了奮鬥目標,人自然也就懈怠了。

    其次,法家政策執行範圍擴大,六國民眾不適應。

    秦國執行法家制度已經100多年了,國民很適應。但是當秦國統一天下之後,東方六國民眾不適應嚴格的秦法。這一套法家邏輯強力執行下來,就導致原來六國的人反抗意願強烈。

    第三,秦國法家在大一統之後沒有根據疆域擴大的情況同比例放大其制度,制度僵化最終激起反叛。

    比如秦國規定,戍卒從一個地方到邊境服役,從出發到抵達最長的期限是三個月。而且戍卒要自帶乾糧和武器,將來的後勤也是其自己家裡負責。但是在秦統一全國之後,這個政策竟然沒有任何改動!國土面積比原來的秦國放大了很多倍,對一些地區來講,從出發地到達邊境的距離也放大了很多倍,而規定還是原來那樣。這樣的制度不出問題才怪。

    比如陳勝吳廣的起義,他們要趕到今天北京密雲這個地方去戍守。但因為大雨耽誤了時間,他們到了也是誤期。而誤期就要被斬。這只是第一個嚴重後果。

    另外,即使他們到達目的地不被殺,他們又要面臨另一個嚴峻的問題,就是他們的後勤。秦法規定,戍卒的後勤要由他們自己家庭負責。從安徽到北京上千公里的距離,這種情況下長期維持後勤,哪是一個家庭所能承擔的呢?整個家庭最終都會被拖累死啊!因此,實際情況和嚴峻的秦法逼著他們不得不反叛。

    結語:體制僵化、制度失去彈性,最終導致天下紛亂。

    原來在秦國行之有效的秦法,到了一統天下之後,沒有進行相應的調整和改變,最終導致民變。

    秦國因為貫徹法家的政策而大獲成功,但最終也因為法家政策的僵化和嚴厲而失敗。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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