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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AI康養

    羅伯斯庇爾,全名“馬克西米連·佛朗索瓦·馬裡·伊西多·德·羅伯斯庇爾”,1758年6月出生於法國北部加來海峽省阿拉斯市,父親、祖父和曾祖父都是當地律師。

    受此影響,羅伯斯庇爾1778年他進入巴黎大學學法律。

    大學期間他閱讀了大量啟蒙思想家的著作,尤愛讀盧梭的著作,他十分信仰盧梭的學說。

    1781年,羅伯斯庇爾大學畢業後回到故鄉。在巴黎,參加了雅各賓俱樂部,從此走上了革命道路,並從此走上了政治舞臺。

    他很快成為雅各賓派的領導人物。在制憲會議中,他進行了反對國王、貴族和大資產階級的鬥爭,取消了工人和城市貧民的統治。

    1792年8月起義後,被選入巴黎市政府和國民公會,他堅決主張處死國王路易十六和抗擊普魯士、奧地利的干涉軍。

    1793年5月起義後,他領導雅各賓派政府,頒佈1793年憲法、摧毀封建土地所有制,平息吉倫特派叛亂,粉碎歐洲各君主國家的干涉,在保衛和推動法國資產階級革命向前發展中起了很大作用。

    1794年6月4日,國民公會全體代表一致推舉羅伯斯庇爾為主席,6月8日,他主持了慶祝新信仰的最高主宰儀式,當他出現在群眾面前時,群眾高唱讚美歌,熱烈地向他祝賀。

    羅伯斯庇爾的威望空前高漲。但是他的政治綱領和社會治理手段觸動了大資產者和大革命過程中發了橫財的“新富人”的利益,他們聯合起來在7月27日,發動了反革命"熱月政變",羅伯斯庇爾被逮捕,第二天被送上斷頭臺,死時只有36歲。

    雖然他的生命很短暫,尤其政治生命但是他對法國曆史的影響和意義卻非常巨大。

    他名垂青史,他依然被稱為法國偉大的革命家、政治家。至今仍然受到很多民眾的熱愛。他開創了一個屬於人民的法國時代。

  • 2 # SN北郭

    問題:從律師到政治家,羅伯斯庇爾是如何實現的?

    答題:

    背景:法國大革命時期的社會現狀與期待改變,羅伯斯庇爾產生信念,自己要努力實現從律師到政治家的轉變。他認識到,律師,只能代辯個案,政治家可以改變社會現狀,建設一個他所理想的社會。

    經歷:

    世家律師之家。

    1758年6月出生於法國阿拉師市,其父丶祖父丶曾祖父都是律師職業的家庭。

    他認識到,律師受託代辯個案原告是非黑白,對社會秩序現狀感覺茫然。

    考入大學。

    1778年,羅伯斯庇爾考入巴黎大學法學系。

    他閱讀大量啟蒙思想家的著作,尤愛讀盧梭著作。

    成了盧梭最堅定的信徒,一個熱衷改造人類社會的理想主義者。

    他設計一個“”理想社會”。

    轉身:

    他認識到,繼續當律師,律師力所能及的只能改變個案。如,轉身當政治家,政治權力可以改變的是社會。

    他於1781年大學畢業。

    之後,在巴黎,參加雅各賓俱樂部,很快成為雅各賓派領導人物。

    1792年,被選入巴黎市政府和國民公會。

    1793年5月起義後,他領導雅各賓派政府。

    1794年,國民公會代表一致推選他為主席。

    羅伯斯庇爾是法國大革命的領袖,是雅各賓派政府首腦之一。

    執政之後,不遣餘力地實施他所設計的一個理想社會圖。

  • 3 # 月夜羽夕

    對於這位始終被形容為“不可腐蝕者”或“恐怖化身”的政治人物來說,“法學家”並不是羅伯斯庇爾通常給人留下的第一印象。但是,從司法史的角度而言,探討羅伯斯庇爾作為法學家的一面,將其所作所為置於當時的文化背景(從1780年代直到法國大革命時期的法律層面)有助於更好地理解這一形象。當然,自古典文化中所傳承的雄辯傳統不是法學家的特權,而是涉及所有接受高等教育、出入學院的人們。法律文化並不能解釋所有的一切:正如對言論(言語)的控制權不僅屬於法律,也屬於宗教一樣。但是,這一點能夠幫助我們理解,羅伯斯庇爾究竟成為了什麼樣的政治人物。

    1. “文人律師”

    1780年代的羅伯斯庇爾,作為法學生而言,屬於一個嶄新的型別。他並不是那種滿足於為自己的客戶進行諮詢與辯護的“純粹”型律師,也不若麥爾蘭·德·杜埃一樣,成為經司法宮和法理學家雙雙認可、又著有重要法律著作的知名人物。他更接近於朗古埃與德拉克洛瓦(非19世紀那個德拉克洛瓦)——一個作為“文人”的律師,熱衷於學院式辯論與推動社會進步理論的法學學者。

    在妹妹夏洛特的回憶中,1780年代的羅伯斯庇爾無疑已是一個準律師,但作派卻是與眾不同的,許多他的同代人都認為此人行事古怪而陌生。這種“陌生感”的首要原因出自羅伯斯庇爾作為法學家引起公眾關注的訴訟案例(其中有12件訴訟已經公之於眾),這些著名的司法案例一般涉及為社會利益所辯護的問題:如為遭受不公待遇者、被法律無端懷疑者要求賠償的問題(1784年),通告廢除高利貸問題(1786年),譴責因債務監禁外華人的問題(1786年),駁回密詔問題(1789年)等,透過上述案件,這位青年律師的行為令一些作風傳統的同時代人感到無法接受。此外,他的辯護方式和寫作風格也令人感到陌生,羅伯斯庇爾少年時期在巴黎路易大帝中學接受教育,隨後又在首都的法學院進行學習。在求學期間,他頻繁出入司法宮,閱讀案件宗卷,也將這些巴黎作派帶入了阿拉斯,其充滿激情、諷刺與尖銳異常的辯詞時常令人震驚。

    確實,羅伯斯庇爾不僅是一位法學家,也是一位文人,他時常參與學院式競賽,如在梅茨舉行的、題目涉及“刑罰是否應該是個人的”(即刑罰只涉及犯罪者而排除旁人)之哲學與司法問題(他在此次競賽中獲獎),或是在亞眠舉行的詩人頌歌賽等。羅伯斯庇爾是阿拉斯學院的成員,也是其領導者之一。他時常關注社會問題:刑罰應該是個人的嗎?應當接受女性進入學院嗎?社會是否應當賦予私生子更多的權利?

    法律與正義,對於羅伯斯庇爾來說,如同一所授人知識的學校:一所教授人修辭、雄辯之技術,同時也是一所與之對抗的學校。法學院也將他引向了政治之路,構成了總結其信念的關鍵詞:人應當首先反對偏見(即反對當時社會的謬見),同時,他也認為人擁有自由和幸福的權利。

    2. 在政治面前消亡的法學身份

    憑藉其律師與文人的雙重素養,羅伯斯庇爾得以在革命時期成為代表,並參與了許多愛國者活動。1789年,31歲的羅伯斯庇爾加入國民公會,當時的他是民主派身份,但與德穆蘭不同,他們承認“國家是由國王領導的”。1789年夏,羅伯斯庇爾發表了一番激烈捍衛人權宣言的言辭,他反對將公民分為“積極派”與“消極派”,認為這違反了人生來一律平等的原則;同時,他也反對將“奴隸”一詞用於法律、法條的撰寫中,因為奴隸制是即將消失的罪惡制度,而將它寫入法典無疑意味著將這一行為合法化……以上種種過程表明,羅伯斯庇爾並不是單純作為“法學家”的身份在活動的:他首先是一個政治家。他在國民公會中也不以法學家自居——一如那些填充制憲議會的委員代表們。儘管他並未加入其中任何一者的陣營,但羅伯斯庇爾的政治生涯中,仍有許多做法鮮明地反映出他作為律師身份的經驗。

    為了定義“公共美德”這一涉及公眾利益的概念,羅伯斯庇爾引用了羅馬雄辯家的說法(也是為當時的法學家所認可的說法):西塞羅對演說家的定義是富有美德、長於言辭的人(1793年1月),並援引了許多律師生涯中的經驗:他認為自己的職責是為“不幸的人們”服務,即為“人民”而效力。從中可以看出,羅伯斯庇爾的政治承諾是在法學家的承諾之基礎上,作為延伸而提出的。

    此外,不應忘記羅伯斯庇爾曾持續關注制憲議會下的司法改革,需要強調的是,這一興趣是基於他對曾經身為律師、法學家的職業之敬意而提出的,在1790年後,這種強烈的願望便消失了。他支援完全自由的辯護制度,也支援陪審團制——但陪審團候選應對所有公民開放。同時,羅伯斯庇爾也對當時的法庭濫用刑罰、蔑視被告人權的行為表示憤慨。他在一次反對處罰越獄者的演說中提到:“……當我們已承認一個人受到了不公正的迫害時,卻對這個悲慘的無辜者進行懲處,這是怎樣的教條!怎樣的道德準則!”最終,這番言論使得法庭接受了撤回指控的計劃(1791年)。然而此後不久,國民公會拒絕了對無辜被告、承受冤假錯案者進行賠償的提案,這一主張直到世紀末都是法律界學術辯論的核心。

    考慮到恐怖年代的背景,羅伯斯庇爾最令人困惑的一面,是他曾經希望廢除死刑的強烈願望(1791年5月)。他與佩蒂翁、阿德里安·杜波等人一起提出了徹底消滅死刑的主張——儘管擁護者寥寥。他要求“從法蘭西的法典中去除這些滴血的、允許在法律層面上進行謀殺的惡法”,認為一個社會沒有資格殺死其中哪怕一名成員,因為在“所有人的權利”面前,“個人的權利”是無法取勝的。那麼,怎樣證明“處死一個已經無行為能力的罪犯”這一行為的合法性?“一個虐殺俘虜的征服者會被稱為野蠻人,一個強大到能夠制服與懲罰為惡者、卻仍選擇屠戮他們的人,則是一個怪物。”在1793和1794年,羅伯斯庇爾還將面臨這個問題。

    3. 正義的恐怖

    在經歷了長期的反戰與捍衛1791年憲法歷程後,羅伯斯庇爾於1792年成為共和派,1793年7月,他加入了救國委員會,並從此開始扮演我們所熟知的那個引導戰爭、鎮壓內亂、排除異己、實行恐怖的形象。在這一被成為恐怖年代的過程中,我們還能從他身上看到法學家的身影嗎?

    答案要從一幅畫出發。1797年春天出現了一組內容驚人的畫作,題為《保護未來,過往之鏡》,十一幅銅版畫中有一幅描繪了死亡(死神)與革命者之間的相遇。與旁人不同,圖中的羅伯斯庇爾並沒有倚靠柺杖,而是手持死神的鐮刀。與其他革命者形象相比,羅伯斯庇爾顯然代表了恐怖的化身。另外兩個值得注意的象徵無疑也是與法律相連的:他的右手拿著一張紙,上書:“牧月22日與9月17日法令”。儘管他曾激烈支援過牧月22日的革命法庭改革(1794年6月10日),這一法令的撰寫者仍然是庫東而非羅伯斯庇爾本人;至於1793年9月17日針對“可疑分子”的法令,則是德·杜埃主張的。這一藝術形象無疑是熱月恐怖傳說所造成的印象留下的,其結果是把羅伯斯庇爾其人與恐怖年代的罪責直接聯絡在一起。從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對恐怖政策的宣告,恐怖一詞,不僅是阿那其暴力行為的爆炸式氾濫,同時,也是與權力息息相關的。

    對羅伯斯庇爾而言,恐怖又意味著什麼?以下僅列舉羅伯斯庇爾其人對“恐怖”一詞的兩種用法,而它們又與國民公會的兩個關鍵時刻(1793年夏與1794年2月)相對應。

    一、作為正義的恐怖。第一個關鍵時刻是在1793年9月5日,即國民會議透過實行恐怖政策決議前後的幾個星期,口號是:“讓恐怖被提上日程。”這是國民議會決定成立革命武裝的日子,但同時,也是審判法國王后與吉倫特黨人的日子。羅伯斯庇爾主持了議會,但他從未重複過有關“恐怖”的想法,卻自春天起便一直號召“採取革命措施”,要求建立革命政府——一個構建在正義之上的政府,儘管是一種特殊的正義。當羅伯斯庇爾談及“恐怖”時,他所談論的是“正義”:“……讓邪惡落於法律之劍下吧,願諸多無辜受害者的靈魂得到安息!願這些偉大的榜樣能驅除一切被祖國的敵人所煽動的叛亂!”(8月12日)對於他來說,政治正義所造成的“恐怖”正是反對敵人的武器。

    二、作為原則的恐怖。1794年初,羅伯斯庇爾對於“恐怖”一詞的使用發生了顯著的變化,這一時期是革命政府正在組建的時期,自1793年12月以來,共和派內部的兩股勢力(他稱之為埃貝爾派和姑息派)之間的衝突日益加劇,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羅伯斯庇爾撰寫了關於政治道德原則的報告,用於在共和國內部政體下指導國民公會,並於1794年2月5日提交。這無疑是羅伯斯庇爾最著名的言論之一,同時彙集了“美德”與“恐怖”兩個概念。一般情況下,人們在分析這兩者之間的親緣關係時,通常會將美德視為主張恐怖手段的證明,然而在現代的史學家看來,這個解釋卻必須加以糾正。

    實際上,羅伯斯庇爾2月5日關於革命政府定義的演講是基於孟德斯鳩的理論提出的(與卡米耶·德穆蘭一樣,二者都曾以孟德斯鳩的著作來闡釋自己的政治主張),我們在他的《憲法捍衛者》裡已經能看到這類理論的影子:“……孟德斯鳩說,美德是共和政體的原則,榮譽是君主制度的原則,而恐怖是專制主義的原則。”在這篇文字中,羅伯斯庇爾使用的是“恐怖”(而非“恐懼”)來定義專制主義,而在2月5日的著名演講中,他同樣提到了這個概念:

    “如果說在和平年代民眾政府的主宰者是美德,那麼,在革命時期的主宰就同時是美德與恐怖。(……)有人說,恐怖是專制政府的原則,那麼,您的那一個看起來像專制政府嗎?是的,捍衛自由的英雄手中也有利劍閃耀,正如暴政的主宰者以衛星武裝自己。專制政府以恐怖欺瞞愚民,作為僭主,他是對的。若您以恐怖為武器征服自由的敵人,如共和國的奠基人,您也是對的。革命政府是反抗暴政的專制主義。”

    羅伯斯庇爾所主張的,是革命還尚未徹底完成,最終組建的革命政府將是為了建立民主制。因此,這個政權必然建立在美德之上——因為它的本質是民主的,同時又必須仰仗於恐怖——因為它的專制是必要的。他夢想一種“自由的專制”,完全不同於孟德斯鳩所定義的三種專制主義。革命政府的恐怖政策並不是暴政的恐怖,這種暴政的主體已經被摧毀。他認為,這種恐怖是“迅速、嚴厲、不屈不撓的正義”,用以打擊共和國的敵人。羅伯斯庇爾因此將美德和恐怖轉化為了革命政權的政治原則。

    那麼,羅伯斯庇爾是“革命的法學家”嗎?或許如此,即使他沒有像同代人那樣專注地投入到專門的法律工作中去,但他的一言一行卻似乎被打下了鮮明的法學教育之印記,這種烙印更多地是學院式的。必須補充的是,羅伯斯庇爾及其同代人所接受的古典教育是學院的遺產,而非法學家所特有的——同樣,民主信念不是任何職業的特權,羅伯斯庇爾那決不妥協的氣質,也與其作為律師的法律事業並無關係。

  • 4 # 蘭臺令君

    羅伯斯庇爾是法國大革命期間的風雲人物,從名不見經傳到執天下之牛耳經歷了一段傳奇的人生,然而任何政治人物都不是聖人,更何況聖人也未必就是完美的。像羅伯斯庇爾這樣爭議比較大的人物,我們更應該用辯證的態度去了解他和評價他。看看他對歷史的發展到底起到了怎樣的作用?

    其實羅伯斯庇爾的出生是比較悲慘的,他的母親在他七歲的時候離開了人世,讓父親成為了他們唯一的依靠,可是屋漏偏逢連夜雨,父親在他年幼的時候就離奇失蹤。他們一家除了羅伯斯庇爾以外還有另外三個孩子,均有親戚撫養長大。可以說缺乏父母關愛這一點對他日後的性格養成影響很大。青年時代的他應該是一個積極上進,刻苦好學的人,他曾經獲得過巴黎路易學院的獎學金,畢業以後他在阿拉斯開始了自己的律師生涯。他的容貌絕對算不上英俊甚至可以說是醜陋,小時候得過天花所以留下了麻子,做事精幹是他最大的優點。在阿圖瓦省,他因為鼓吹改革,堅持推翻君主專制,博得了美名,成為當地的代表參加了三級議會。

    此後他在國民會議的兩年多間,共做了500次演講,坦白說,他的演講有些過於冗長而且算不上優雅,但卻因為足夠具有感染力而得到了底層民眾的支援。他反對宗教歧視,主張解放黑奴的思想贏得了民心。1790年初,羅伯斯庇爾只不過是少數黨的領導人,但是他抗議議會限制有產者的選舉權違背了《人權宣言》的精神,而且侮辱了幾度保全國民議會免遭國王軍隊鎮壓的無產階級,此舉得到了底層農民和市民的強烈響應,這迫使政府廢除了許多不合時宜的法令。

    6月20日巴黎民眾衝擊杜伊勒裡宮的時間讓以羅伯斯庇爾和馬拉為代表的雅各賓派對資產階級與君主政府徹底失望,他們拜託了資產階級的格調,轉而爭取了廣大民眾們(包括巴黎的工人階級)的同情,他們都支援雅各賓派主張的廢黜國王建立共和國的政策。路易十六被監禁後,君主立憲派也隨之倒臺,吉倫特派成為了掌控政權的主要力量。由於他們極為憎恨巴黎底層群眾給予國民公會的壓力,因此請求他們所在各省的中產階級選舉人營救他們免受暴民們的虐待。

    1793年5月26日,羅伯斯庇爾在雅各賓俱樂部發表演講,鼓動市民起義反抗政府的壓迫,他說到:“民眾被壓迫時,除了自己一無所有時,他不起來反抗,那他一定是一個真正的懦夫。”5月30日,5月30日,在人民心中威望極高的丹東加入了羅伯斯庇爾和馬拉的陣營;5月31日,激進派的領袖昂里奧率領國民自衛軍支援羅伯斯庇爾等人的革命,他們保護新的革命議會順利進入國民公會的大廳,吉倫特派的領袖被無套褲漢指控資產階級的力量被拘留在修道院的監獄裡,馬拉登上講臺大聲宣佈所要逮捕的吉倫特派成員,共有22人被軟禁在巴黎。用這時候開始一直到1794年7月26日大革命進入了勞動階級的獨裁時期。

    此後不久馬拉在自己家裡的浴室中被一位名叫科黛保王黨少女刺殺,而羅伯斯庇爾則在政治鬥爭中戰勝了公安委員會的首腦丹東,最終走上了權力的巔峰。其實法國大革命是一場自下而上的運動,羅伯斯庇爾對大勢的判斷還是比較準確的,他巧妙的贏得了底層勞動階級的支援成為了獨裁者。不過可惜的是,勞動階級的統治終究只是曇花一現,因為當時資產階級早已取代原先的貴族階層成為法國政治舞臺上最強大的力量,他們可能一時受挫,到終究會捲土重來,跟何況羅伯斯庇爾的恐怖統治也給了他們再度掌權的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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