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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博物館的狐狸

    這個問題,好比“美國、蘇聯為何能在1945年吊打德國、日本?”

    秦始皇統一天下,是一個量變到質變的過程,也就是史書所講的“奮六世之餘烈”。到秦始皇爺爺那輩,秦國統一的大局已經基本奠定了,除非六國能誕生一個逆天的天才。

    秦始皇即位的時候,秦國有多強呢?已經完全佔據了陝西、四川以及湖北、山西的大部,還有河南、河北的一部。

    六國呢?

    魏國、南韓的疆土已經支離破碎,僅有首都一帶能保持一些國力。

    趙國、楚國則是遭到秦國的大片蠶食,西邊的近半疆土都被吃掉,楚國更是早早丟掉了老家湖北。

    燕國、齊國雖然沒有遭秦國直接攻擊,但卻遭到趙國的蠶食,大片疆土被趙國吃掉了,而且這兩國的國君都是昏庸無能。

    所以說,秦國面對的敵人真的是弱到家了。唯一對秦國造成阻礙的,只有趙國和楚國的幾位名將,比如李牧、龐暖、廉頗、項燕等等。其他四國完全派不上用場。

    即使是趙國、楚國這幾位名將,也做不到給本國逆天改命,尤其是趙國這幾位全都遭到自家人的陷害。其實即使是不陷害自己人,趙國的國力也不行了,幾次十萬人級別的被殲滅,都是無法回血的。即使是李牧這種天才名將,戰線也不得不離首都越來越近,最後真是苟延殘喘。

  • 2 # 照鑑歷史

    秦國能滅六國,我始終認為沒有半點運氣的成份,雖然電視劇有很多關於秦國時期的作品,但藝術畢竟是藝術,是藝術就需要加工,所以會讓世人誤解很多歷史,電視劇很多部分是歸功於六國的無能,完成秦國在很大運氣的成份滅掉六國,我是不認同的,我認為有以下兩點是主要的:

    1.遠攻近交的政治手腕

    當時所有國家都有一個野心,統一全國,正好當時戰國晚期最有政治眼光的范雎在秦昭王這裡做宰相,他為秦昭王定了一個統一全國的策略,那就是遠交近攻。

    遠交近攻的好處就是秦國把最近的土地打下一寸來,這一寸就能劃入到秦國的版圖,打下一尺來就能把一尺地劃入秦國的版圖中。

    總之就是不斷的蠶食六國,讓自己一步步做大做強。

    無疑,這也是最可行的策略,所以,這一策略就被秦國的歷代君王給傳承了下來。

    2.擁有高階“核”武器

    “核”武器之一弓弩,這個弓弩是專家在秦始皇陵出土的,出土時很多專家都覺得這太先進了,這個弓弩不僅射程很遠,一般的剪就只能射一百米左右,這個弓弩卻能射兩百多米,而且還有個倒刺一般射到人身上會造成很大的傷害,要是徒手拔出還會造成二次傷害。秦國不只弓弩殺傷力大,而且工人制造弓弩箭的技術也很好,速度也很快,能夠大批次的供給前線計程車兵。

    另一個“核”科技是鋒利青銅劍,這個劍是和上面的弓弩一起出土的,這個製造青銅劍的技術和弓弩箭的技術在當時外國都沒有的,只有秦國獨自掌握的,這種青銅劍是用鹽氧化使它變得更鋒利和堅固的,外華人也是在一九三幾年才能造出來的,秦國又是怎麼製造出來的我們很多專家都沒有研究出來的,或許是哪個智商超高的古人發明出來的。

    所以擁有高效的外交政策和核心高階武器,秦國必然滅掉六國!

  • 3 # 放大鏡下的史書

    首先秦國從秦孝公開始,重用商鞅,實行變法圖強,秦國的軍事、經濟實力迅速提升。秦國的土地逐漸實行私有制,可以自由買賣,而秦國也在七個國家裡率先實行土地賦稅制,把土地從‘王有’,變為‘國有’。實際上秦國的商鞅變法,已經開始從生產關係上使秦國從奴隸制社會向封建社會的過渡轉型。

    秦國很好的利用六國之間的矛盾,抓住各國內亂之時,趁機而入亂而取之。例如:公元前236年,燕、趙爆發戰爭,秦國以就燕為名聯合燕夾擊趙國。而在公元前222年時卻又大舉進攻燕國,滅亡燕國。公元前226年,南韓都城發生叛亂,秦國藉口平叛亂攻入南韓都城俘虜韓王,標誌南韓滅亡,公元前230年韓王被處死。六國的下場就是被逐一各個擊破。

    實行郡縣制,是在消滅六國長達十年戰爭中,使秦國有穩定的統治基石。公元前234年,趙國半臂江山丟掉,秦在佔領地設雁門郡和雲中郡;公元前226年攻佔南韓,設立潁川郡;公元前229年,趙國滅亡,秦在趙首都設立邯鄲郡,諸如此類不再列舉。郡縣制就是在高度皇帝中央集權制下封土建國,這就是封建社會來臨的前夕。

    最後強調一點,秦國所在領地,是農作物和人口最密集地區。中國古代經濟最發達地區就是現在陝西、河南地區,四季分明有水源,有大片平原適合小麥等農作物生長,人丁興旺;宋朝以後遊牧民族崛起,首都逐漸遷到北京一帶。

    所以,綜合上述各種原因條件,秦國一統六國,開創了一個新時代推動了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

  • 4 # 十點說史

    原因如下:

    1、秦的統一,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起決定作用的當然是廣大勞動人民

    但有一點也不容忽視,秦國和東方六國相比,它在統一的準備和進行過程中,確是發揮了較大的主觀能動作用。這一點在秦律中有著充分的體現。

    當時的地主階級正處於上升時期,因此秦律的內容也還含有一種朝氣蓬勃、富於進取的革新精神。耕戰政策,是秦的基本國策。“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商君書·農戰》)。

    從商鞅到秦始皇,秦國始終堅持了這一政策。廣大勞動人民在這種政策下,努力從事耕戰,從而使秦國國富兵強,為秦始皇的統一準備了雄厚的物質基礎。秦簡中保留了不少有關重農政策的法律條文。

    例如《田律》規定:地方官在時雨之後,或連受旱、澇、蟲、風等自然災害時,必須及時向上級報告得益和受災面積,以便上級掌握農業生產情況,採取相應措施。

    《廄苑律》《牛羊課》規定:如飼養耕牛好的,獎田嗇夫一壺酒、十條幹肉,賜牛長三十日勞績,免除飼養人一期(三十天)更役;飼養不好的,田嗇夫要受斥責,並罰飼養人服徭役兩個月;如果牛減膘,則笞打主事者(牛長)。這些規定,對農牧業的發展也能起到促進作用。

    由於當時戰爭頻繁,為了保證有足夠的農業生產勞動力,《戍律》規定:“同居毋並行”即一戶不得有兩人同時戍邊。縣嗇夫、尉及士吏徵發戍役時,如果違反這一規定,要罰二甲。

    《司空律》還規定:以勞役抵償罰金的人在農忙季節可以“歸田農,種時(蒔)、治苗,時各二旬”。《倉律》在秦律中佔了相當大的篇幅,從糧食的收藏到加工、使用都制定了詳細的法令。

    例如糧食入倉,“輒為廥籍”,即登記石數,並註明倉嗇夫、佐、史、廩人等倉庫管理人員的姓名,共同加以封印。糧食出倉,也要經過同樣手續。

    如果出現虧空,隱匿不報,或者移贏補虧,與盜竊同罪。如因保管不善使糧食損壞而無法食用,不滿百石以下,斥責官嗇夫;百石以上到千石,罰官嗇夫一甲;過千石以上,罰官嗇夫二甲,令官嗇夫、冗吏共同補償腐敗禾粟(《效律》)。不但大量糧食虧損要受到懲罰,即使少量耗損也不行。

    如果倉庫裡有三個以上老鼠洞,就要罰一盾(《法律答問》)。嚴密的倉庫保管制度減少了糧食儲藏過程中的貪汙和損耗現象。

    封建國家有沒有足夠的糧食,不僅關係到農業經濟的發展,而且也影響到地主階級政權的鞏固,《倉律》正是從這一個側面反映了秦統治者的重農思想。

    另外,在《金布律》、《效律》等律文中,對統一貨幣、統一度量衡、限制商人的投機倒把活動等也作了若干規定,這些規定對加速封建經濟的發展也起了重要的作用。史稱:“關中之地,於天下三分之一……然量其富,什居其六。”(《史記·貨殖列傳》)

    秦自商鞅變法以來就實行軍功爵制度,用重賞鼓勵人民在戰爭中殺敵立功。“能得甲首一者,賞爵一級,益田一頃,益宅九畝”(《商君書·境內》)。《封診式》中有“奪首”、“爭首”兩個案例,生動地反映了秦執行軍爵制度的情況。

    秦簡中的《軍爵律》規定“從軍當以勞論及賜”,即按功勞行賞。《秦律雜抄》也規定戰死者有賞,“論其後”,即把死者的爵位賞給他的後人。如果臨陣逃亡,則罰“以為隸臣”。

    由於實行了這種嚴格的賞罰制度,因而秦國之民遇有戰事,“父遺其子,兄遺其弟,妻遺其夫,皆曰:‘不得無返。’是以三軍之眾,從令如流,死而不旋踵”(《商君書·畫策》)。這樣就使秦國的軍隊在七國之中成為戰鬥力最強的部隊。

    秦律對軍隊訓練和武器裝備也非常重視。如《秦律雜抄》規定:發弩嗇夫射不中目標,罰二甲,免除其職務。駕騶被任命四年,不能駕御,要補償四年的徭戍,並罰教者一盾,免除其教練職務。

    發給士卒的兵器不完善,罰丞、庫嗇夫、吏二甲,撤銷其職務,永不敘用。秦律對於違反各種法令和制度的人往往罰以“貲”若干甲或盾,這也和統一戰爭需要大量武器裝備有關。

    另外,律文還規定:凡是騎兵都是先賦馬,然後再選拔從軍者。參軍之後,還要進行課試,如果馬被評為下等,令、丞、司馬都要受罰。有了這樣嚴格的考核制度,自然會收到兵強馬壯的效果。

    2、秦律能不能有效地發揮它的作用,秦的耕戰政策能不能貫徹執行,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各級官吏能不能忠實地執行

    秦簡《為吏之道》列舉了吏有“五善”、“五失”,《語書》更明確提出了“良吏”與“惡吏”的問題。所謂“良吏”,就是“明法律令”,有辦事能力,廉潔忠實而“好佐上”,出於“公心”,能團結下屬,正身守法,不喜爭功的人。

    “惡吏”則與之相反,《語書》不但給他們勾畫了一副弄虛作假、招搖撞騙的醜惡臉譜,而且提出嚴重警告,“如此者不可不為罰”;對其中作惡多端的人,還要“志千里使有籍書之”,即記錄在案,通報全國各地,作為“惡吏”的典型。

    在秦律中儲存了大量的有關官吏的任免、升遷和賞罰的條文,這些條文都貫串著一個基本精神,即以是否通曉和能否執行法律作為考核官吏的主要標準。

    秦律十分強調法治,並首先要求各級官吏必須知法、依法、執法,不得違法。例如《法律答問》專門有一條解釋什麼叫“犯令”、“廢令”的問題:“律所謂者,令曰勿為而為之,是謂犯令;令曰為之,弗為,是謂法(廢)令h(也)。”凡是犯令或廢令的官吏都要依法懲辦。

    《除吏律》還對那些陽奉陰違、拒不執行中央政權各項政策法令的官吏,嚴加懲辦。《行書律》甚至規定凡是“命書”和急件,必須立即執行;不是急件,也要當天處理完畢,不得拖延,拖延者依法論處。

    秦律非常重視各級官吏的選擇和任用。例如《置吏律》規定:任用“吏尉”等官吏,如果任用了不該任用的人,未經上級審批,擅自讓其到職視事或加以派遣,就要依法論處。

    《除吏律》《內史雜》更明確規定:“任法(廢)官者為吏,貲二甲。”“侯(候)、司寇及群下吏毋敢為官府佐、史及禁苑憲盜”。禁止任用這些人為吏或擔任禁苑的治安保衛工作,對於鞏固封建地主階級政權有重大的意義。

    為了提高官府的行政效率,嚴防官吏違法亂紀,秦律還十分強調官吏的責任制和實行對官吏的考核制度。《效律》規定:官吏各有自己的職責,如果失職,就要受處分。

    《為吏之道》列舉了當時縣級政權機構的職責範圍,它們不但要執行最高統治者所頒佈的各種命令和詔書,徵發賦稅、徭役和兵役;而且要管理農田水利、官府手工業、倉庫、苑囿等事,總共不下二三十項。

    每一項都有專人負責,並且制訂有專門的制度和法律。如果官吏翫忽職守,消極怠工,就要按法律治罪;已造成的損失,還要依情節輕重勒令其賠償。對於欺騙上級、作奸犯科的官吏,更是嚴懲不貸。

    《法律答問》規定,官吏弄虛作假,其罪在罰盾以上,不僅要依法論處,而且要撤職永不敘用。另外,秦律對於官吏濫用權勢、假公濟私、偽造命令、盜用官印、私自挪用公款以及破壞耕戰等等,也都分別列有懲治的條例。

    總之,從秦律可以看出,封建國家力圖透過法律的保證,使各級官吏成為地主階級政權得心應手的工具。

    因為只有秦的各級官吏都能忠實地履行自己的職責,地主階級的國家機器才有可能發揮它應有的作用。

    荀況曾周遊列國,以後入秦,秦丞相範睢問他:“入秦何所見?”他回答:“其百吏肅然,莫不恭儉敦敬,忠信而不楛……觀其士大夫,出於其門,入於公門,出於公門,歸於其家,無有私事也,不比周,不朋黨,倜然莫不明通而公也……觀其朝廷,其朝閒,聽決百事不留,恬然如無治者……故四世有勝,非幸也,數也。”(《荀子·強國》)

    認為秦國是當時列國中治理得最好的諸侯國,已接近“治之至也”的境界,並希望秦國再接再厲,以期“令行於天下”。果然不出荀況所料,秦始皇即位以後,只用了10年時間,就滅掉六國,完成了統一中國的大業。

    3、秦的統一戰爭也不是一帆風順的,中間還有一個曲折的過程

    秦簡《編年記》記載了從秦昭王元年(前306)到秦始皇二十三年(前224)80多年間秦對三晉和齊、楚的一系列戰爭。

    可以看出,秦昭王三十八年以前,由於在穰侯魏冉遠攻近交的錯誤政策指導下,雖然戰爭頻繁,但秦的實際得益甚小。秦昭王三十九年以後,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

    由於採用了範睢的遠交近攻的正確政策,把戰爭的目標集中到鄰近的三晉,而於三晉之中又以韓為首攻的物件,所以沒有幾年,就先後攻佔了魏的懷、邢丘和韓的少曲、高平、野王。

    這幾次戰役對削弱韓、魏,加強秦的勢力,創造隨時可以出擊的態勢,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特別是秦昭王四十七年(公元前260年)著名的長平之戰的勝利,殲滅了趙的有生力量,從此三晉再也無力和秦國對抗了。

    公元前231年秦始皇親政以後,繼續推行遠交近攻政策,預計程序是先滅韓,次滅趙、魏及楚、燕,最後滅齊。在統一戰爭期間,六國的封建割據勢力越是臨近末日,越是要作垂死的掙扎,統一與分裂的鬥爭達到了空前激烈的程度。

    《編年記》對這個情況也有一定的反映。如秦始皇十九年(前228)“南郡備敬(警)”,“廿年,韓王居□山”,“廿一年,韓王死”,這些都不見於史籍記載。

    按秦始皇十九年,為滅韓的第三年,剛剛開啟統一戰爭的局面。南郡原是楚的故都郢所在地,秦昭王二十九年取郢以為南郡,南郡的北境緊靠故南韓的南境。

    《史記·秦始皇本紀》:“二十一年新鄭反。”新鄭為韓都,故韓亦稱新鄭。這條記載和秦簡《編年記》十九年、二十年、二十一年記事聯絡起來看,就可以看出,南韓滅亡以後,南韓的貴族並不甘心失敗,仍在企圖復辟,並發動叛亂。

    而秦國也在時刻警備南韓貴族的復辟叛亂活動。“新鄭反”和“韓王死”發生在同一年,不是偶然的,說明這次南韓貴族一旦發動叛亂,迅即遭到秦的鎮壓並陷於失敗,而韓王也落了個身首異處的下場。

    《編年記》又記:“廿三年,興,攻荊,□□守陽□死。四月,昌文君死。”這條記載則又和秦鎮壓楚的反撲有關。

    《史記·秦始皇本記》載二十三年“楚將項燕立昌平君為荊王,反秦於淮(一作“江”)南”。二十四年“王翦、蒙武攻荊,破荊軍,昌平君死,項燕遂自殺”。這兩條記載為同一件事,昌平君應為秦簡中昌文君之訛,簡中另一個死者或即項燕。

    秦始皇在統一六國之後也曾提到此事:“荊王獻青陽(今長沙)以西,已而畔約,擊我南郡,故發兵誅,得其王,遂定荊地。”這次以項燕、昌文君為首的楚國貴族公然在江南打出反秦的旗幟,但結果也不過一年,就遭到全軍覆沒的命運,昌文君死,項燕自殺。

    以上記載,都說明秦的統一,到這時已成為不可抗拒的歷史潮流。再過兩年,即公元前221年,秦滅齊,中國的歷史終於出現一個大統一的局面。

  • 5 # 侯公子

    奮六世之餘烈,振長策而於宇內,吞二週而亡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執敲撲而鞭踏天下,威震四海。秦始皇的成功源於秦國先輩的代代努力,國力的提升。再者,秦國合縱連橫,而六國是一盤散沙,秦國得以一國之力逐個消滅,進而越發強大。

  • 6 # 錦繡史官

    秦王掃六合,虎視何雄哉。揮劍決浮雲,諸侯盡西來。大詩人李白的一首詩,雄渾大氣慷慨激昂,描述了中國歷史上一個重大事件。這就是秦始皇掃平六國,一統天下,戰亂紛爭數百年的華夏大地,曾在割據混戰中痛苦掙扎,在秦始皇的強大武力以及統治之下,最終統一了全國。

    從統治者角度來看,秦王嬴政年輕有為,少時一直處在漩渦詭譎般的成長環境中,這造就了他善於把握時機,狠辣果決,明悉形勢的性格特點。因此他能除嫪毐,除呂不韋,在風起雲湧的大亂之世佔據上風,大放異彩。再看看其他的六國君主,楚國連出昏君,屈原身為忠直之臣,慘遭猜忌放逐;南韓有韓非此等人才而不用,反而用他來討好秦國,其目光短淺者若此;趙王親近奸臣,猜疑戰神李牧不用他,是多麼的愚鈍啊;齊王建不思進取,在國家馬上就要滅亡的時候做著與秦國修好就可以萬事大吉的美夢,是那麼的懦弱;如此看來,嬴政怎麼可能不勝出呢?

    當然,像商鞅變法、呂不韋的出謀劃策、秦國前世多位統治者的積累這些因素不可排除,除了這些千篇一律的理由外,還有一個理由:武器精良。 兵馬俑大家都非常熟悉,在兵馬俑坑中除了兵馬俑還有很多文物,其中就有一種武器:秦弩。 當時並不是最強國的秦國注意到了這一點,秦國花重金,耗費巨大的人力研製,改進這一武器。弩,在秦國弩實行了機械化流水線的製作,而且還是國家統一督造,對弩在細節上進行了人性化的改善。

    所以說秦國的統一不是沒有原因的,在2000多年前,他們就能想到這樣的方式,真的是太了不起了,值得我們現在的人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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