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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0後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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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響寶寶改二甲
實際上是沒有區別的
只是叫法問題
題主所謂的開放式戰鬥室和封閉式戰鬥室只是戰車在設計方面的不同,要知道自行火炮也分為封閉式和非封閉式兩種設計,但叫法還是自行火炮。
我們來看看自行反坦克炮的定義自行反坦克炮,為裝甲戰鬥車輛的一種。臺灣稱之為驅逐戰車,此名來自日語對英語的Tank destroyer的翻譯,日語將“destroy(er)”譯為“驅逐(艦/車)”。又稱坦克殲擊車、獵坦克,分別為對英語Tank destroyer和德語Jagdpanzer的中文直譯。而德語語境中則細分有輕裝甲的Panzerjäger(裝甲獵車),和重灌甲的Jagdpanzer(獵坦克),後者如Jagdpanther(獵豹)和Jagdtiger(獵虎);英語則將這兩者統一歸類為Tank destroyer。從上面可以看到,在英語中二者的定義是相同的,都是Tank destroyer,也就是常說的TD(縮寫)
我們再看看詳細的歷史
在反坦克火箭或反坦克導彈尚未開發的時候,面對重灌甲的坦克僅能依靠大口徑反坦克炮進行摧毀,但是拖曳式反坦克炮的運動性無法有效跟隨機械化部隊的作戰協調,因此武器工程師設法將大口徑反坦克炮搬上裝甲車輛上,使得反坦克炮也可以跟隨機械化部隊執行機動作戰,作戰主要目的是“專門對付敵方的坦克”,因而稱為“Tank destroyer”。
但是對於擊毀坦克的方式各國有著不同想法,必須在火力、裝甲和機動力三者上做出取捨,因此自行反坦克炮的設計出現了幾種不同的概念:
原始的主流概念源自德國自“閃電戰”發展出的“裝甲獵車”,應對在入侵法國戰役的進攻中遭遇的大量法國FT-17雷諾坦克。使用與坦克相同的底盤,犧牲裝甲以加強火力,而保持機動力使這類戰鬥車輛也可以跟隨機械化部隊執行機動作戰;同時除火炮與炮塔部分外,車體諸多的繁雜零件與對應的坦克相同,簡化了後勤的零件供應,駕駛相應坦克的車手也無需專門訓練很容易就能操作此類坦克殲擊車並進行簡單維修。美國利用M4雪曼坦克底盤的M10狼獾、M36坦克殲擊車,蘇聯利用T-34坦克底盤的SU-85、SU-100坦克殲擊車亦採用這種概念。這類戰鬥車輛為了承擔後座力以及加大戰鬥室以容納反坦克炮的複製機長度故多數使用無炮塔設計,這類設計亦普遍被二戰參戰國家(包含二戰末期的美國)所接受。除此之外因為撤銷了炮塔的設計因此在製造以及成本上也比普通坦克來的低廉,在二戰中也成為部分缺乏足夠坦克之國家的最佳代用品。實戰中跟隨坦克一同進攻,但位於戰線較後,利用其威力更大的火炮對沖鋒在前的坦克提供直接反坦克火力支援(對於反步兵和反工事的火力支援則發展出“突擊炮”)。
隨著戰事越來越激烈,德國必須要在轉入防禦中面對蘇聯的T-34鋼鐵洪流,演化出“獵坦克”,以正面對決為設計核心,加強火力和裝甲,犧牲機動力,因此設計了比同等坦克厚重的裝甲以及大口徑反坦克炮。這類戰鬥車輛因屬重型、超重型,造價高昂產量極為有限。並且大多因為厚重灌甲而使機動性降低,由於無炮塔設計因此射擊角度受限極大,相對適合防禦作戰而不適合攻勢作戰。
美國的“巡洋艦”式的自行反坦克炮在思想上則是被1930年代的步兵戰術給制約。由於一開始的目標選擇只限制在驅逐支援步兵作戰的坦克,所以增強機動力,犧牲火力和裝甲。美國裝甲兵軍官對自行反坦克炮的要求是重視搜尋以及速度,搜尋以提早取得敵人位置,以速度繞過坦克的厚重灌甲進而打擊其脆弱地區;這類需求制定直到美國參予二戰時仍未修改,因此美國自行反坦克炮的特點除了為了方便搜尋而設計的開放式炮塔外,其火力以及體積上有著中型坦克標準以上,但速度與裝甲卻有著輕型坦克的等級以達到高速迂迴作戰的作戰思想。原計劃脫離速度較慢的坦克部隊獨立作戰。由此開發出連底盤全新設計,被指揮官安德魯·戴維斯·布魯斯中校稱為“巡洋艦”風格,更確切地說頗具“牛仔”風格的M18地獄貓坦克殲擊車。指揮官雖然滿意這武器,但其76毫米M1坦克炮(藥室容量140立方寸為M 10狼獾使用的同口徑M7炮200立方寸的70%)無法對1944年西線的納粹重型坦克構成傷害,前線官兵希望有更大口徑的火炮,最終原本近9000輛的生產計劃縮水至2000餘輛。
隨著戰場實戰檢驗,遲至二戰後期,即便是正規的30噸M4、30噸的T34,與44噸的豹式直接交換比也僅約4:1(M4,T34承擔了更多的反步兵和反工事任務),為了對付德國齊格菲防線的堅固碉堡以及德軍重型坦克,美國才開始採用“裝甲獵車”概念,利用M4坦克底盤搭載76毫米甚至90毫米重炮,成為M10狼獾、M36坦克殲擊車(此時英國已絞盡腦汁終於將具有300立方寸藥室的76毫米QF-17磅炮塞進自行設計的炮塔,裝在M4底盤上成為“螢火蟲”坦克)。雖然這些倉促改裝的坦克殲擊車與全新設計的M18地獄貓相比各種機械故障頻發,但作為坦克部隊的直接反坦克火力支援被大量生產和使用,總產量近9000輛,用掉約1/6的M4坦克底盤。同時美國亦注意到重灌甲無炮塔的“獵坦克”理念,製造了T28超重型坦克計劃用於正面攻堅防線,最終因造價過高產量僅2輛,且開發過遲未投入戰場。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由於成型裝藥在無後座力炮的使用與反坦克導彈的出現,反坦克方式多樣化,不一定需要龐大的體積安裝重型火炮亦有擊毀坦克可能。所以戰後的自行反坦克炮大都走向美國風格小型化與高速化,裝載輕型與減壓反坦克炮成本便宜並可大量生產;與裝載反坦克導彈、無座力炮或重型後膛裝填迫擊炮的裝甲運兵車或步兵戰鬥車一度並存,最終這些多功能車輛以接近的裝甲、破甲能力和機動速度,逐漸取代專業自行反坦克炮的任務。
21世紀後各國現役的自行反坦克炮幾乎已絕跡,但仍有若干輪式裝甲車輛加裝減壓的上一代105mm反坦克主炮,形成一種輪式自行反坦克炮,例如半人馬裝甲車,可以算是自行反坦克炮概念的最後遺留。該類輪型戰鬥車輛因為本質是步兵裝甲車所以防護力較弱,一般僅需抵抗14.5mm穿甲彈;主炮雖無法與上一代坦克比擬,仍有對敵方中、輕裝甲車輛構成威脅的火力,形成與原始自行反坦克炮的戰術特性完全不同的新用途。
無論是開放式戰鬥室還是封閉式戰鬥室,有炮塔或是無炮塔的設計,只不過是自行反坦克炮的設計理念之間的差異罷了如果每種設計方案都有一個名字的話,前置戰鬥室,中置戰鬥室,後置戰鬥室豈不是每個都得取個名字?更別說不同國家設計的反坦克炮的設計方向都不太一樣。
要說區別,真正應該可以視作區別的應該是突擊炮和反坦克炮的區別
突擊炮(德語:Sturmgeschütz)是一種活躍於第二次世界大戰的裝甲戰鬥車輛,由德軍等首先發展出來,後來他國(主要是蘇聯)受到影響而發展出其他型號。
大部分突擊炮外觀和戰車相似但沒有炮塔,車身相對低矮且射角受限。不同於集中進行機動打擊的坦克部隊,和主要作反戰車任務的驅逐戰車,突擊炮是一種直射火力,主要用於支援步兵掃蕩和摧毀敵人的堅強陣地。
突擊炮在德軍中受炮兵指揮。德軍突擊炮最初是搭載短炮身的加農炮,但在德軍戰車數量不足時開始搭載長炮管的反戰車炮,肩負反戰車的任務。生產突擊炮比生產坦克便宜,因此德國大量生產突擊炮以填補坦克產量不足。德軍在戰爭中生產的突擊炮主要是三號突擊炮,共約有10,000多輛。德軍突擊炮原本應該裝備反坦克大隊,但二戰後期各裝甲團也裝備大量突擊炮,作為填補坦克數目不足的權宜之計。
蘇軍方面,受到三號突擊炮成功的影響,也先後開發出SU-122、SU-85、SU-152、SU-76等等的突擊炮,分別用作直接支援步兵,間接炮擊或反坦克作戰。二戰後期蘇軍每個坦克軍及機械化軍均裝備1個輕突擊炮團(SU-76)、1箇中型突擊炮團(SU-85)和1個重型突擊炮團(SU-152或ISU-152等)。
另外,雖然英美兩國對突擊炮並不熱衷,但英國的AVRE版丘吉爾坦克,和部分裝備105mm榴彈炮的M4謝爾曼坦克,也應被視為突擊炮(兩者均保留炮塔)。
當然突擊炮和自行反坦克炮之間還是有一定重合的,最典型的就是ISU-152這個例子了
例行一圖結尾 -
3 # 薺菜糰子
我也認為二者並無區別,只是同一類武器的不同叫法。這一類戰車當時還可以叫做驅逐坦克或驅逐戰車。甚至也可以叫突擊炮(準確的說是突擊加農炮,以區別支援步兵的突擊榴彈炮)。這些名稱,共性都是把反坦克加農炮放置在裝甲底盤上。至於固定火炮還是旋轉炮塔,輪式還是履帶,並不是區別。二戰時、除了美國的大部分國家,基本都是把火炮安裝在固定的戰鬥室裡,因為這樣既輪廓低矮利於隱蔽,又便於生產造價便宜,以此作為昂貴坦克的補充,正適合這些打得精疲力盡的國家。只有財大氣粗產能充沛的美國,採用了旋轉炮塔。一方面是美帝不差錢,另一方面是戰術需求,畢竟美軍幾乎沒有持續防守的需求,九成都是在進攻。低矮的固定戰鬥室長於防守,旋轉炮塔和高大的車身更有利於在進攻中發現敵人和應對各個方向的伏擊。所以二戰以後碩果僅存的少數自行反坦克炮都採用了旋轉炮塔,這一方面是和平時期無物資匱乏之虞,另一方面是追求主動進攻的精神。至於輪式和履帶,二戰時期的技術輪式車輛扛不起大威力反坦克炮,現在技術發展了,又追求快速反應和遠距離機動部署,輪式坦克殲擊車自然大行其道。另外,坦克殲擊車是Tank Destroyer,自行反坦克炮是Self-Propelled Anti-tank Gun/cannon。destroyer是驅逐者、破壞者的意思。Anti-tank的英文釋義an anti-tank weapon is designed to destroy enemy tank s ,Anti-tank就是destroy enemy tank,這也可以側面反映二者是一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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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戰略論
自行反坦克炮和坦克殲擊車其實就是同一種武器,只不過有兩種不同的叫法而已,指裝備中、大口徑反坦克炮並具有有較強的裝甲防護的戰車,和同等噸位的坦克相比,坦克殲擊車的火炮威力更大,正面裝甲防護甚至超過了坦克,這主要是因為坦克殲擊車為了安裝更大口徑的坦克炮而取消了炮塔,使得坦克殲擊車擁有較多的空間和動力來加強裝甲的厚度。而且由於沒有了炮塔,坦克殲擊車的高度大大降低,增加了隱蔽性,使坦克殲擊車能夠在和坦克的對決中佔據先機。
問題描述中提到的“大麥克斯”自行反坦炮露天式的設計和較薄的裝甲與坦克殲擊車顯得格格不入,這個也情有可原,因為“大麥克斯”在研製之初並不準備當做一種執行反坦克任務的殲擊車,而是定義為“自行火炮”,旨在執行摧毀堅固工事的戰鬥,原計劃是對付馬奇諾防線的。由於它並不用來和坦克對決,只是遠距離射擊那些固定的碉堡等工事,所以對於防護上的要求並不高。只不過和其他安裝短身管榴彈炮的自行火炮相比,由於“大麥克斯”安裝的是長身管的加農炮,具備較強的穿甲能力,在當時德軍承受很大反坦克壓力時,所有可能擊毀蘇軍先進的T-34中型和KV系列重型坦克的武器都被投入了反坦克作戰中,實際上,“大麥克斯”並不適合執行反坦克任務,只不過當時德軍手裡唯一高效的反坦克武器就是高炮部隊的88毫米高炮,相比於這些毫無防護的高射炮,具備機動能力和一定防護的“大麥克斯”反而更勝任這一任務,於是便被作為反坦克殲擊車使用了。
“大麥克斯”自行火炮並沒有量產,這也說明它存在嚴重的缺點,無法擔負反坦克作戰的重任。德軍大量生產的三號突擊炮、四號坦克殲擊車和獵豹坦克殲擊車都是封閉式的艙室,這使其可以避免來自蘇軍榴彈炮、迫擊炮等曲射火炮的彈片殺傷,這在戰爭後期至關重要,因為相比於初期,蘇軍的炮兵已經越來越強大,加上德軍防禦地幅一般都較淺,德軍的坦克殲擊車經常要穿越蘇軍的火炮轟擊地域前往阻止蘇軍坦克的推進,所以大部分的坦克殲擊車都是全封閉的,只有執行遠端火力掩護的自行火炮才是露天的。
坦克殲擊車由於沒有炮塔,對付兩翼的目標時只能停下來原地轉向,這種停頓極易遭到對方反坦克火力的打擊而被擊毀,所以只能用於執行防禦任務,無法勝任進攻任務,無法做到像坦克那樣360度自由的射擊。當然在坦克數量不足的情況下,也是可以將坦克殲擊車編入進攻佇列的,但是僅限於執行火力支援的任務,直接投入進攻中往往會遭到嚴重的損失,得不償失。二戰德軍在阿登戰役中就曾將坦克殲擊車投入進攻中,效果並不好,很容易被美軍從側翼擊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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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紅色手電筒
坦克殲擊車從字面上看就是一種以反坦克作為主要作戰任務的裝甲車輛,而自行反坦克炮就是把反坦克炮放在了一個車輛的底盤上。這兩種裝甲車輛在大部分時候是一回事,尤其是在二戰中,但是二戰以後由於反坦克導彈的出現,出現了一些以反坦克導彈為武器的坦克殲擊車,比如在西德。這是西德的rjpiz-1坦克殲擊車,在上個世紀五六十年代,隨著導彈的出現,也出現了一種導彈萬能論的說法,以後什麼都是用導彈了。類似的東西蘇聯也幹過,不過沒找到照片,是用坦克底盤上邊一下子放了4發導彈。
不過,這種用導彈的坦克殲擊車透過演習發現實際的作戰能力十分一般,而且很多時候會被支援坦克的炮兵火力首先打掉。而後出現的反坦克殲擊車還是用各種火炮作為主要武器。隨著導彈的成熟,使用導彈作為反坦克主要武器的裝甲車輛就不再叫坦克殲擊車了,一般就是叫自行反坦克導彈發射車了,而不叫坦克殲擊車了。
在大部分場合下,坦克殲擊車和自行反坦克炮是可以劃等號的,同樣的車輛還可以叫做突擊炮,不過如果叫自行反坦克炮或者坦克殲擊車是突出了它的反坦克任務,而突擊炮是執行的任務更加繁雜一點,因為突擊炮本來的任務就是支援步兵突破對方堅固設防陣地,後來反坦克成了主業了。三突是為突擊炮打出來了江湖地位,三突的成功使對面的蘇聯把一大堆各種口徑的火炮放在T-34或者KV的底盤上邊,這些可以說都是模仿三突的做法,沒有旋轉炮塔,這樣前裝甲可以更厚,防護效能更好,不過由於沒有旋轉炮塔,火力的反應速度慢,不適於執行近戰任務,進攻中只能是在步兵後方提供火力支援,不過這東西便宜,便於大量生產。我覺得德軍在後期處於防禦階段應該是把這種反坦克兵器下放到步兵師,每個步兵師固定配屬一個突擊炮連,作為穩定自身防禦的救火隊,而不是把這些突擊炮集中到集團軍,這樣子讓突擊炮部隊疲於奔命,反而是不利於自身防禦的穩定。蘇聯和德國的自行反坦克炮在二戰中大都是固定炮塔,這樣的設計是很典型的戰時應急設計風格,當然蘇聯人管這東西叫自行火炮,這個和我們現在通常意義上的自行火炮不是一個概念,當時蘇聯的坦克和自行火炮是算在一起統計的,蘇聯的自行火炮有時候就是直接編入步兵師,這些步兵師通常是精銳的近衛步兵師。
這種固定炮塔的設計有個大問題就是全車的全長太長,在複雜地形特別是林區行動的時候不方便,後來的突擊炮很少在採用這樣的總體佈置了。象M-10這種相對設計時間要求不那麼高的自行反坦克炮,還是會使用旋轉炮塔。最近毛子的自行反坦克炮。中國的89式自行反坦克炮。
不過自行反坦克炮有個最大的問題是自身的定位,如果是專門執行反坦克任務,那麼自己和坦克有什麼區別?裝甲比坦克薄,火控系統其實也是差不多的,而二戰時期的美軍和九十年代的解放軍都遇到過這樣的尷尬問題,就是裝甲師裡邊反坦克火力最強的不是坦克而且反坦克營裡邊的那些自行反坦克炮。
二戰後,各國的坦克首要的作戰目標就是對方的坦克,既然自行反坦克炮的威力比坦克炮要大,那麼就把這根管子直接放到坦克的底盤上,這就成了一種新坦克了。而這樣一來反坦克炮原來造價便宜的優點就沒有,而且由於反坦克導彈的成熟,反坦克炮的任務大量被反坦克導彈取代,自行反坦克炮也就慢慢的退出江湖了。不過,突擊炮倒是幹回了老本行,回到快速反應部隊去支援步兵了。美華人還生產過這樣的自行反坦克炮,一下子用6門無後坐力炮,現在日本陸軍好像還有這個玩意,原來這個東西只有美國海軍陸戰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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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匡排
坦克殲擊車與自行反坦克炮的區別:
很多人都把自行反坦克炮和坦克殲擊車這兩種武器混為一談,甚至有些所謂的專業資料也是如此。的確,雙方極其相似,都有能夠機動的低盤,都有裝甲防護,都有一門反坦克炮,但事實上兩者是有差別的。
從語法上來說,“自行反坦克炮”的關鍵字是“炮”,其含意即能夠依靠自己的力量機動的反坦克炮;而“坦克殲擊車”的關鍵字是“車”,其含意即能夠殲擊坦克的車輛。
雙方的具體區別集中體現在底盤上。通常來講,自行反坦克炮的底盤效能較低,且裝甲防禦較弱,只能為反坦克炮提供基本的機動和防禦能力。如前文提到的德國的T1型自行反坦克炮,採用的是1號坦克的底盤(在30年代中期該型坦克就已經落後了);蘇聯的SU76用的是T70輕型坦克的底盤;美國的M3,則用的是M3型半履帶裝甲輸送車的底盤。
而坦克殲擊車的底盤效能要高得多,往往採用現役中型甚至是重型坦克的底盤(少數採用專門研製的底盤)。如美國的M10,採用M4中型坦克底盤;德國的獵豹和獵虎,分別採用豹式中型坦克和虎王式重型坦克的底盤;蘇聯的SU85和ISU122,分別採用T34中型坦克和斯大林重型坦克的底盤。這類底盤,不僅能夠為坦克殲擊車提供高效能的機動能力,而且還有可能為其提供甚至超過本型坦克的防禦能力或火力。M10裝備的76毫米炮和M36裝備的90毫米炮威力遠遠大於M4的75毫米炮;豹式坦克的主炮是75毫米炮,獵豹的主炮是88毫米炮;虎式的主炮是88毫米炮,獵虎的主炮則達到驚人的128毫米。
從外觀上看,自行反坦克炮多為敞開式戰鬥室,而坦克殲擊車多為封閉式戰鬥室。這是兩者一個比較明顯的區別。
從戰術使用來看,兩者都能夠有效地執行反坦克任務,但自行反坦克炮只能執行防禦任務,因其薄弱的防護能力在對方火力面前實在不堪一擊。而坦克殲擊車則可以執行一些進攻任務,在攻勢中獵殺對方的裝甲目標。
簡單的歸納一下:
自行反坦克炮:主要使用輕型或中型坦克底盤,裝甲防護較薄,裝備長身管高初速火炮,以坦克和裝甲戰車為主要作戰物件,主要在防禦作戰中使用。
坦克殲擊車:主要使用中型或重型坦克底盤(個別有輕型底盤),接近甚至超過同期坦克的裝甲防護能力,裝備長身管高初速火炮,以坦克和裝甲戰車為主要作戰物件,既可在防禦中使用,也要以在進攻中使用。
坦克殲擊車
自行反坦克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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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hsl810
一般來說,對於坦克殲擊車和自行反坦克炮不作區分。
Self-propelled anti-tank gun和Tankdestroyer似乎在外國也不怎麼區分。
不過也不是完全沒有區分。
一般來說,像我們萌萌噠的黃鼠狼(Sd.Kfz.139)這種裸奔狂,算是自行反坦克炮。
也就是說這貨就是一門反坦克炮加個地盤讓他丫能動而已。因為自然採光,通風良好,很多時候一個燃燒瓶就能報銷……(* ̄︿ ̄)
而類似於德軍象式,就算是坦殲了——
顯然其防護能力大大提升(然而傳動emmm……德國工程師真是啥都敢用……)
坦殲和自行反坦克炮的主要作戰物件都是敵軍坦克,也往往在採取在預定陣地迎擊敵軍的作戰方法,不斷加強防禦也是趨勢,故此坦殲和自行反坦克炮一般不做區分了。
比如——
大力出奇跡,一炮遮百醜之八九式自行反坦克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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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好奇而已716
坦克殲擊機車與自行反坦克炮這種武器裝備廣泛在二戰中使用,都是加裝了反坦克炮,用於摧毀敵方坦克的車輛。有時候大家都把坦克殲擊車與自行反坦克炮混在一起,認為都是一種裝備,都有相同的作用,只是叫法不同。自行反坦克炮
其實這種說法也正確,都是加裝了門反坦克炮,你的加裝了護甲,防護力強些,我們沒有那麼多護甲,防護弱一點。就跟現在的坦克、自行火炮、步兵戰車等我們都可以叫做裝甲車一樣。
當然兩者再細分下還有有所區別,側重不大一樣。從字面意思就能看出兩者的區別,自行反坦克炮,關鍵在於“炮”字。我們知道反坦克炮由於固定在地面,缺乏一定的機動能力,對於可以快速移動的坦克來說,這是一個缺點,那麼有人就想了我可以把反坦克炮搬到車上,這樣我也能機動,對付坦克不就靈活的多。所以在一些坦克底盤的基礎上加裝了反坦克的,自行反坦克炮就出現了。由於是加裝的,所以自行反坦克炮的裝甲防護能力較弱,只能提供基本的機動與防護能力。但這也就足夠了,因為反坦克強調的是炮,主要用在防禦作戰中,用自身強大的反坦克給來犯的坦克予以痛擊,同時自身還能擁有一定的機動能力,能夠彌補反坦克炮不能移動的一個缺陷。所以自行反坦克炮強調的是炮,對防護、機動等方面不是很重視。坦克殲擊車
而坦克殲擊車的關鍵字就是“車”字,從字面意思理解,就是能追殲敵方坦克的車輛。為了完成追殲敵人的任務,所以坦克殲擊車的地盤一般採用效能較高的地盤,這樣可以為坦克殲擊車提供較高的機動能力。同時坦克殲擊車也強調防護能力,因為需要和坦克對攻啊,再加上一門強力的反坦克炮,那在與坦克對攻和追擊坦克的路上可以說是橫衝直撞,唯一的缺點是大部分的坦克殲擊車沒有炮塔,炮口不能像坦克那樣轉動。
最後總結下:
自行反坦克炮:主要使用普通坦克底盤,裝甲防護能力較弱,強調火力,裝備反坦克火炮,以坦克和裝甲車為主要作戰物件,多用於防禦作戰。坦克殲擊車:主要使用效能較高底盤,裝甲防護能力較強,接近甚至超過同期坦克的裝甲防護能力,裝備反坦克火炮,以坦克和裝甲車為主要作戰物件,機動性較好,既可在防禦中使用,也要以在進攻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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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飛行的魯斯蘭
關於這兩種武器,主要是指二戰期間的那些自行反坦克武器。現代戰爭中只有突擊炮這一種專門的自行反坦克武器如:中國的02式突擊炮或者是義大利裝備的半人馬座突擊炮。
二戰期間最早的坦克殲擊車起源於德國的三號突擊炮F型,而最早的自行反坦克炮則世界各國都有,就是採用一款老舊的坦克底盤,配裝有一門大威力反坦克炮改裝的一種致命武器。
二者的主要區別就是,坦克殲擊車擁有一定的防禦能力,有些甚至可以媲美坦克的裝甲,如獵豹坦克殲擊車。並且這種型別的裝甲車都有低矮的外形,與坦克採用相同的底盤,並且裝配有一門大威力反坦克火炮,有些則直接採用大口徑坦克炮(75mm以上口徑的坦克炮)。
而自行反坦克炮就是一門移動的火炮,近乎於裸奔的裝甲,敞篷的設計方便直接裝備一門炮兵裝備的帶有炮盾的反坦克炮以及裝有更多的彈藥,這樣的設計導致外形十分高大。因為裝甲薄所以整車重量比較輕,機動性會比採用同樣功率發動機的坦克要好,不過駕駛員並不會開的很快,因為高大的外形,導致整車重心不穩,開快容易翻車。除此之外自行反坦克炮還有著相當好的觀瞄裝置(直接搬用炮兵用炮隊鏡,而不是坦克裝備的潛望鏡)。
再說說他們的戰法,坦克殲擊車一般是利用自己低矮的外形埋伏在路邊的溝裡,或者是藏在建築物裡偽裝起來,在敵軍坦克經過時發動近距離的突然襲擊,利用掐頭去尾的方法,消滅整個坦克縱隊。坦克殲擊車很少叢集出動,因為大部分坦克殲擊車是固定式炮塔,在面對裝有旋轉炮塔的坦克時,有著明顯劣勢,很容易被從側面擊毀。
而自行反坦克炮的使用方法是部署在斜坡上,利用自身大俯角和看得遠的特點,從遠處精確摧毀敵軍裝甲部隊,同時,相比牽引式反坦克炮,自行反坦克炮具有打了就跑的優點,使用方法與牽引式反坦克炮類似,不過相比於牽引式反坦克炮機動性更強,生存能力也更好。
不過美華人將坦克,坦克殲擊車和自行反坦克炮的優點和三為一。特點是自身有一定的防護能力,裝備有一門大威力反坦克炮,並且還裝備了坦克的旋轉炮塔。這樣一來,美國的坦克殲擊車,既能伴隨坦克部隊衝鋒,又可以埋伏起來充當坦克殲擊車(不過這麼做很危險,因為有炮塔,所以沒有低矮的外形,因此很容易被敵軍發現),還可以像牽引式反坦克炮一樣部署在遠處,精確擊毀敵軍坦克。不過缺點也很明顯,既沒有坦克的高防護,也沒有坦克殲擊車那低矮的外形,而且還是敞篷。二戰期間除了美國,其他坦克大國,都是將自行反坦克炮和坦克殲擊車分別研發,並且都沒有旋轉炮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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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老槍與戰線
坦克殲擊車(tank destroyer)和自行反坦克炮(Self-propelled Antitank Gun)實質上是可以互換的概念,在很多場合下兩者在混著用,不光是中文環境下如此,在我看過的不少外文資料中其實也是如此,作者寫著寫著興奮了,前後句名詞就換著用了。
當然你要硬要區分一下這兩個名詞,只能從詞意上區分,坦克殲擊車似乎更強調主動進攻的能力,而自行反坦克炮則可能更強調防禦性一些;或者坦克殲擊車應該更為完備,防護良好,而只要把反坦克炮裝在可以機動的底盤上就能叫自行反坦克炮。如果這樣分類,那麼類似黃鼠狼這種敞篷薄殼的車就是自行反坦克炮,類似SU100這樣全封閉戰鬥室的就是坦克殲擊車。但像美軍的M10、M36這種帶炮塔的,其實兩種稱呼都叫著;或者德軍犀角這種,雖然殼薄,但是炮狠啊,叫坦克殲擊車也沒問題。
比如這樣的肯定就是自行反坦克炮
這類可以看成坦克殲擊車
這種告訴你隨便怎麼叫都沒問題
另外還有個驅逐戰車的叫法Jagdpanzer,這個明顯是從德語詞源過來的,拿獵豹來說,Jagdpanzer、tank destroyer、Self-propelled Antitank Gun三種用法都不為錯,它都是。並且德軍基層部隊還有管它叫突擊炮(Sturmgeschütz)的。
這位說以上叫法隨便你選,選哪個都沒人打你
所以這些詞除了突擊炮在當時算是特指,其他並沒有明確標準,至少沒有通用、被廣泛認可的標準,怎麼叫其實都不為錯。自己用來歸類,加深下理解和記憶可以,但非要逐個車型鑽牛角尖那大可不必,也分不出個結果。
回覆列表
人們說的沒錯,其實就是一種東西。
自從英華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發明了坦克,坦克就成了戰場上的猛獸,一時風頭無倆。自然,各種反坦克武器也就應運而生。用什麼打坦克最好?當然是大炮了,於是各種反坦克大炮問世。初期的坦克,裝甲並不厚,所以打起來很容易,一般的小口徑輕型加農炮就可洞穿坦克了。(比如小日本的這種“鉚釘坦克”,一般的火炮打它就像筷子戳豆腐,輕鬆得很)
但後來,坦克的裝甲就越來越厚了,於是,打坦克的大炮口徑也越來越大、越越來越重,運輸也越來越困難。一天,有人發現給這些反坦克炮裝一個類似坦克底盤的東西,讓它們可以自己行走,運輸效率、作戰效能都可以大大提高。於是,自行反坦克炮或坦克殲擊車就誕生了。
(二戰時德軍的“獵虎”重型坦克殲擊車)
這種東西的個頭與坦克很相似,不注意看的話,還真分辨不出來的,但作戰功能卻有千淵之別,一種是用來進攻的(坦克),一種是用來防守的(自行反坦克炮或坦克殲擊車)。
(中國的88式自行反坦克炮或坦克殲擊車)
這些自行反坦克炮或坦克殲擊車,雖然叫法不同,設計上也各有不同;有的車體是封閉式的、裝甲很厚、炮塔還可以旋轉,幾乎與一輛坦克無異,但它們的確就是一種武器,只是各國的叫法不同罷了。就像歐美將戰鬥機就叫戰鬥機,而我們則叫殲擊機(殲七、殲十),其實是一種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