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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氧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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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元山野菊
不急!若派出所只是叫你錄口供的話,就是當年的案件還有不清楚的地方。
過去了十年現在還確認案情的話,有可能當時互毆的結果已達到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但也只是“涉嫌”,是否應擔刑責還要看公安機關確認的結果。
如果達到追究刑責標準的,即便當時雙方已經達成諒解/賠償協議,還是應當立案追究的,若有參與者(嫌疑犯)遺漏的,當然需要一併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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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披著羊皮的狼11642106
你說你們雙方當時各有5、6個人,都參與打架,從規模上來講,屬於群體鬥毆。因為這幾年“掃黑除惡”,對以往辦理過的類似案件要回頭看,看有沒有涉及到黑惡勢力參與,或者說被人舉報,該起案件當中有涉及到黑惡勢力,所以派出所必須將當時參加打架的人員,全部叫回去重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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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憂鬱典雅的瘋子
告訴你,肯定會追究,按照你說的,你涉嫌聚眾鬥毆罪,而且公安機關當時已經立案,不存在追訴期的問題,你唯一的出路就是投案自首,老實交代自己的犯罪行為,爭取寬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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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沖天一笑5
應該是你們當初打架的人當中有其他人又犯事了,派出所傳喚你去錄口供是在蒐集犯事人證據,老實交代當初打架的經過就可以了,如果沒有隱瞞其他事情,不會對你現在的生活帶來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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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手機使用者5213200240
唉,這個情況是有的,我三哥去年12月份被判了3年,原因就是2004年時案子,現在被翻出來了,定性為黑惡勢力,結果3年徒刑。掃黑除惡的案件,沒有追訴期這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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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統一郎
錄口供也就是訊問,或者用專門法律術語叫訊問犯罪嫌疑人。
訊問犯罪嫌疑人必須要立案。
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有犯罪事實,二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十年前大家已經賠償諒解,是自行和解還是被調解?還有,打架打到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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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天的那邊山的那邊
如果已經立案就不存在追溯期的問題了,而且諒解也只是民事部分,輕傷如果按故意傷害就已經可以追究刑責了,看警方怎麼定性,故意傷害,聚眾鬥毆還是尋釁滋事,積極配合儘量認罪認罰從輕,不然就請個好律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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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低調做人151582194
去吧,配合警察,這次是通知你自己去,如果你不去,派出所會拿著穿換證,去你家帶你去,去了一般沒事的情況下,詢問24小時後放人,如果有事另當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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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滴水穿石——鍥而永恆
治安派出所會經常跟蹤這些早期黑惡勢力團伙成員,犯案口供筆錄存檔後,有不實互對的早期漏洞口供再次核實,鬥毆團伙中如果有再婁教不改的繼續犯案,指以前混在一起的,可以隨時再傳喚偵查,這是針對屬於汙點尚未洗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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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咱們新一輪打黑開始了,案件無追訴期,背不住多年前的事翻出來給你定型了,當然你也不用害怕,一般沒事,但是有事會非常非常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