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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九層望樓筆記

    總督大於巡撫,一般總督負責兩三個省、巡撫只負責一個省,比如兩江總督大於安徽巡撫;巡撫大於提督,提督大於總兵!

  • 2 # 耕讀醬酒公社

    總督,就相當於現在一些公司設定的大區總監,一般負責2-3個省的軍政、民政、財政,但總督一般都有各部院尚書、都察院左右都御史這些加封的虛銜,以示身份尊貴,表示他們是中央直接派出的天子近臣,需要說明的是,總督一般不管所在區巡撫的人事任命。就好比一些公司,雖然在各省設定有分公司和總經理,但老闆又把信得過的一些身邊人,如部門長、模組負責人等,派出去當總監,讓他們直接扛任務,督促地方各分公司按照總部指引開展工作完成指標。

    巡撫,相當於以省為單位的分公司總經理,只管一個省的軍政民政財政,受總督領導,但一般沒有其他京官的加封,是純粹的地方幹部,幹得好的可以升總督,成為老闆倚重的身邊人。之所以讓總督不管巡撫的人事任命,就是讓巡撫作為總督的一種權力制衡,不要徹底淪為總督的屬員。

    提督,提督相當於分公司下面的一種專職經理,專門管軍的,一般分水師提督和陸路提督,清朝的時候提督一般是所在省綠營兵的最高統帥。也有特例,就是一個提督管著兩個省的兵,吃兩個省的財政,受兩個省的巡撫領導。

    總兵,在明朝時,是具體駐防某個地方,防備某類敵人,或者具體統帥某個兵種的軍官,看具體需要,有的權力很大,有的權力一般般。在明朝的時候,總兵的品級、編制、屬員都不固定的,出戰的時候佩將軍印,戰畢歸還將印。清朝的時候總兵成為常設官,受當地提督統轄,相當於具體負責某個小片區或者具體某個客戶的小區域經理。

    一般來說,比較這幾個官的大小的話,總督>巡撫>提督>總兵。

  • 3 # 榮耀歷史

    官職大小很好區分,看品級就可以了。

    提督:從一品

    總督:正二品

    總兵:正二品

    巡撫:從二品

    所以簡單來說,提督>總督=總兵>巡撫。

    但是,如果僅僅這麼比較那是大錯特錯的,就把封建官制想得太簡單了。

    首先,提督和總兵是武官,總督和巡撫是文官,兩者不是一個系統,根本沒有可比較性,如果按品級來看,提督在總督之上,但是一般來說,總督節制提督,這就是文官節制武官,但是武官品級比文官高,皇帝的平衡之術!

    另外清朝的軍隊編制不僅僅是這些,還有我們經常聽到的各種將軍等等,今天就為大家梳理一下。

    總督與巡撫

    兩者都是中央官員,都是皇帝派到地方管理軍政的大官。總督通常是督查節制數省的軍務,而巡撫是一省的軍務,巡撫受總督節制,但是巡撫的頂頭上司不是總督,這就是說如果出了事情,巡撫可以聽總督的,但是巡撫的升遷、安排、具體工作等等都不是總督安排的,而是皇帝安排的。

    兩人相當於皇帝的左右手,相互制衡,同時管理地方。

    清朝軍制

    提督、都統、總兵、將軍,清宮劇裡常常看得到,他們代表的到底是什麼意思。

    將軍:一共有14位,分別是盛京將軍、 吉林將軍、黑龍江將軍、烏里雅蘇臺將軍、伊犁將軍、綏遠將軍、江寧將軍 、 成都將軍、西安將軍、寧夏將軍、荊州將軍、杭州將軍、福州將軍、廣州將軍,他們是負責轄區內八旗官兵!其中前五個號稱五大將軍,在他們的轄區內不設督撫,軍務全部由將軍管理,所以他們都是皇帝心腹中的心腹。

    都統:則是清朝駐紮在各地的八旗兵中某一旗的統帥,受節制於各地將軍。

    提督:掌管數省的綠營兵,綠營就是漢軍,與八旗兵相對。

    總兵:掌管一省的綠營兵。

    所以簡單地說,八旗兵和綠營兵是兩個系統,互相獨立,同時也獨立於督撫為代表的文官系統,但是他們都受督撫節制。

    將軍、提督、都統品級相同,都是從一品,但是將軍、都督掌管八旗,由滿人擔當,提督掌管綠營,由漢人擔當,所以實際上將軍、都統的地位要在提督之上。

  • 4 # 舒琰

    總論: 總督、提督官銜都是從一品。

    巡撫、總兵官銜都是正二品。

    總督和巡撫是文官,總督可以節制巡撫。

    提督和總兵是武官,提督可以領導總兵。

    文官可以節制武官,但不是領導武官,真正的軍事大權在皇帝手裡。

    一,巡撫是一省之長而總督是區域最高行政長官,誰的權利更大??

    1、總督:清朝時對統轄一省或數省行政、經濟及軍事的長官稱為“總督”,尊稱為“督憲”、“制臺”等,官階為正二品,但可透過兼兵部尚書銜高配至從一品。

    2、巡撫是中國明清時地方軍政大員之一。又稱撫臺。巡視各地的軍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撫主管一省軍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撫軍安民”而名。

    巡撫,從二品:加兵部侍郎銜,正二品。總督官銜略高於巡撫。

    與只掌握一省行政事務的巡撫不同,總督兼管數省,同時在政務之外也兼掌軍務與經濟。

    有直隸總督、兩江總督、四川總督、閩浙總督、雲貴總督、湖廣總督、兩廣總督、東三省總督和陝甘總督。此外明清也有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等專管某項政務的總督官職。

    總結:從品階和權利看,總督明顯品階和權利均高於巡撫。

    二,那麼這總督和巡撫都是是什麼關係?上下級還是各司其職?

    1、總督(通常要兼兵部尚書銜,方便管理地方軍務)品階從一品。巡撫(通常兼兵部侍郎銜),品階正二品。

         從職責來看,總督對巡撫有節制權力。如此說來品階較高的總督不就成了巡撫的上司了嗎?其實不然,因為總督對巡撫只有“節制”權,而無“管理”和“領導”權,這節制和管理差了不少層。

    既然並非上下級,那麼這督、撫之間是否有明確之分工呢?應該說有分工,但是實際上很不明確。總督主要是督轄區之軍務,督了軍務就要督地方財政。

    因為職責模糊,督對扶又沒有絕對的領導權,所以督扶之間鬧矛盾便是家常便飯,而皇帝通常是扮演泥瓦匠的角色,或者惹急了各打50大板。

    關鍵是這督撫之爭必然會對地方隸政產生極壞之負面影響,為什麼皇帝還要設計兩個職責重複的官職呢?

    其實很簡單。目的就是為了督撫之間互相制約,避免一人在地方獨大而形成外強中乾、尾大不掉之勢。至於地方吏治廢弛等些許之代價,對於統治者們來說,非常值!

    三,提督和總兵都只是軍事幹部,屬於武官,誰領導誰?

    1、總兵:

    14世紀-17世紀初明朝時期,總兵為無品級之武官官名,統轄兵士、編制定員、位階不固定,通常為公侯或地方都督兼任。

    清朝後,軍權歸為各省巡撫提督文官,而聽從巡撫提督之總兵武官為正二品,總兵之間統轄兵員多寡相差甚多,大約一萬五千名至數百名之間。一般來說,清朝在全中國設有總兵定員83名。

    明朝末年,總兵是明朝的高階將領,全國不過二十人左右,用今天的話說,相當於軍區司令員。權力是非常大的。

    清代總兵為綠營兵正,官階正二品,受提督統轄,掌理本鎮軍務,又稱“總鎮”。其直接統轄的綠營兵稱“鎮標”。

    2、提督:

    提督為古代軍隊中官名,明清時多為一省之最高武官。

    全稱為提督軍務總兵官。負責統轄一省陸路或水路官兵。提督通常為清朝各省綠營最高主管官,官階從一品,稱得上封疆大吏。

    值得一提的是,清朝還有一個特別的提督,那就是負責京師衛戍、警備和治安工作的九門提督(全稱“提督九門步軍巡捕五營統領”)。九門提督相當於現在的北京衛戍區司令員兼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長。

    總結:提督和總兵是武官,提督可以領導總兵。

  • 5 # 那樣的歷史挺有趣

    在電視劇中,有很多情節都是說領軍打仗,而很多時候面對五花八樣的官職我們完全分不清。那麼今天就來說一說統軍人物的職位以及官職大小。

    首先是總督,總督在明朝時期第一次出現,明英宗的時候出征麓川,兵部尚書王驥出任總督一職,這是中國首次出現“總督”的職位。而當時的總督是短期處理軍務大事,在出徵結束後就會被撤職。在隨後的幾次任務中,“總督”這個職位經常有出現,但每次都是短期職位。在明憲宗時期,“兩廣總督”被第一次設立出來,成為正式職位。

    明朝時期,總督的位置舉足輕重,在朝廷內是一方大員,而在軍事上是所在地的最高行政官。而在清朝,總督是掌管一省或兩省的最高級別官員,官位是從一品、正二品。在清朝期間,總督的位置在各個省份設立,從開始的直隸 、兩江、陝甘、閩浙、兩湖、兩廣、四川、雲貴等地的八大總督,到後來新設的掌管水路事宜的漕運總督、東河、南河總督。在光緒年間,還設立了東三省總督。

    與總督相似的就是巡撫,二者都是朝廷派往各地的管轄事務的官員。巡撫也是中央派往地方的軍政大官,仍然是每個省份的最高官員,但是職位是從二品官員,比總督稍低。每個省份只設一個巡撫,而有的總督只掌管一個省份,那麼該省就不另設巡撫。總督著重管理的是軍務上的事情,可以被稱為“帥”,而巡撫的職能則著重於地方的政治、經濟和民生等問題,不能被稱之為“帥”。總督所住的地方叫“督院”,巡撫所住的地方叫“撫院”或“撫衙”。

    從宋朝起就已經有“提督”的存在了,但是一直不是正式編制,直到明朝萬曆年間才成為正式官職。在清朝的時候,政府在各地建立地方武裝,叫做“綠營”,而綠營的長官便是提督,官居從一品,是實打實的武官,但是要受總督和巡撫的監管。此外不僅僅有地方性綠營,還有京城和水軍的軍隊,那裡的提督叫做“九門提督”和“水師提督”。

    而總兵一職第一次出現在明朝,在明朝時期,總兵掌管當地兵營的的訓練和操作,在邊境的總兵是可以領取將軍令來操縱軍隊戰爭,若是發生了大規模戰爭,那麼朝廷會派出另外的總兵來領導軍隊,但是總軍沒有軍級。為了防止總兵擁兵自重,朝廷派出巡撫來監管他們。到了明朝末期,總軍作為軍事首領手中的權力達到了頂峰。但到了清朝,總軍被改為綠營中的官員,受提督管轄,官位為從二品。

  • 6 # 折緣

    總督

    總督這個官位,一開始只是一個差遣的職位,屬於非固定的臨時職位,發端於明代正統末年至景泰初。而明朝時官制,地方是沒有名義上的地方官,小到一個知縣,其實也屬於中央官,這是中央將地方權力牢牢握在手中的表現。

    明初時,管理一省的最高行政長官是布政使,但他管不到刑名,這是由按察使管的,也管不到軍務,這是由總兵官管理的。在朱元璋的制度設計中,布政使對中央直接負責,管地方吏治和財賦,按察使管一個省的案件刑名,向刑部負責,而總兵隸屬五軍都督府,不在文官序列中。

    然而這一套制度等到老朱死後,就玩不轉了,文武之間的平衡,隨著本來只是秘書性質的內閣崛起,徹底凌駕在了武官之上,五軍都督府成了勳貴喝茶看報的地方,兵事完全收歸兵部。

    地方政務與軍務的事權分開其實存在極大的問題,因為這三個官員之間互不統屬,上級都是中央部委,導致省一級的行政機構,居然沒有一把手,這就比較坑爹了。三個人誰也不聽誰的,這怎麼辦?

    於是乎,為了解決這種問題,朝廷增設了一個臨時性的差事,即巡撫,從字面上就可以看出來,這個職位是巡視督撫地方的,屬於救火隊員,哪裡有布政使、按察使、總兵之間扯皮,就派個巡撫去統一事權,畢竟巡撫的官階要大於這三個人,而且巡撫的官階都不屬於這三個職位的系統,而是來自於督察院,一般會掛個左右副督御史的官銜。

    巡撫制度運作下來,明廷發現效果很好,於是中央大佬們默契地選擇把這個臨時性的職位逐漸變成了地方常駐職位。朱元璋設計得地方分權制度,徹底崩潰。

    但有的時候,政務,特別是軍事涉及的並不是一省之地,特別是戰事頻仍,或者邊關地區,這種問題尤為明顯,為了統一事權,加強兩省或及其以上的省份之間的行政協調,軍事統一排程工作,朝廷再次增加了“總制”這個差遣,一般會掛尚書銜,統轄一省乃至幾省的軍政大權。

    雖然明廷一度上將總督變成定製,但並沒有像清廷那樣將全國劃分為固定的總督區,而且總督因事而設定,事情辦完了就撤銷了,同時他們之間的職權也不一樣。比如“三邊總督”只管得到陝西三邊的軍務,宣大總督管宣大、陝西的軍務和糧餉。

    到清代,總督正式成為地方最高行政長官,兼管兩省之地的軍政大權,巡撫、提督、總兵都要受其轄制。

    巡撫

    前文說過,巡撫這個職位的產生,是明朝地方分權導致事權不一的結果,巡撫管理一省之地的軍政事務,它的府衙起初與布政司合署,之後陸續開府建衙。

    在軍事方面,起初總督與總兵是平級的,明中後期後總兵地位下降,這時候起總兵才開始受總督節制,而至於清朝時定製的總掌綠營的提督,跟巡撫是平級,提督對總督負責,根據情況不同,有時候也受巡撫節制。

    提督

    提督最早見於明朝嘉靖時期,北京設有提督總兵官,後來改為總督京營戎政,各省巡撫、鎮守總兵官經常都會加提督軍務;提督等銜。明朝的提督並不是一個固定的官職,而是為了表明巡撫或者總兵官具備提督一省軍務職權的表稱。

    到了清代,清廷在全國設立了12名陸路提督,3名水師提督,是一個省綠營兵的最高長官,同時,在一些省份,比如江南、浙江兩省,巡撫兼任提督。內陸省份的提督管水路兩師,而外海、內河、長江、福建、廣東水師提督卻不受陸路提督管轄。

    總兵

    總兵這個職位,發端自明時的總兵官。一開始明朝的總兵官並不是一個固定職位,跟總督一樣屬於屬於差遣,主要負責戰事時期統一指揮所有排程來的軍隊,這個權力大小,看這次戰爭的規模。

    後來才逐漸發展為鎮守地方的最高軍事長官,從而改變了練兵將領不指揮作戰,指揮作戰的將領不管練兵的問題,有利提高了軍隊的戰鬥力。在明代,總兵就是一省最高軍事長官,但其權力隨著朝廷削弱,巡撫、總督的出現,使得在軍務上權力不斷銳減。

    清朝的總兵,屬於綠營的一個軍職,總兵為綠營兵正,官階正二品,掌管一鎮軍務,大體相當於個軍長級別,而非軍區總司令,其直接統轄的綠營兵稱之為“鎮標”。跟明代總兵有極大的區別。明代總兵全國不過二十幾個人,相當於就是軍區司令員了,然而清代總兵至多大概就是個軍長,受到提督的轄制。

  • 7 # 歷史守望者

    應該說總督、巡撫、提督和總兵並不全是統軍武官,嚴格來說這四者裡面只有提督和總兵是純粹的武官,總督則是一省或幾個省的軍政長官,也算是有涉獵軍隊的官員,但是屬於文官的範疇,巡撫一般是一個省的行政長官,是純粹的文官。討論這個問題需要區分兩個概念:品級和權力

    官員的品級和權力應該要分開看待的,因為這兩者之間不一定是正向對應的,也就是說品級高的官員職權未必一定比品級低的官員大,尤其是文官和武官對比的情況。

    自唐宋以來,很多歷史時期都是重文抑武的,武官的地位遠不及文官,所以品級高的武官職權不如品級較低的文官的現象並不少見,這種情況在明清時期也不例外。

    擁有總督、巡撫、提督、總兵這四個官職的朝代只有明清兩代,而且明代的總督和巡撫制度並不是很完善,督撫只是朝廷臨時委派到地方的官員,到了清代總督和巡撫才真正是固定的地方官員。

    以清代的情況來分析下這四者的官職情況:

    品級:提督≥總督≥總兵≥巡撫

    權力:總督>巡撫>提督>總兵

    清代的提督分為陸路提督、水師提督,當然還有個九門提督,他們都是從一品的高階武官,應該說品級已經很高了,幾乎到了最高的品級。提督的職權主要是統領一兩個省的陸軍或水師,而且主要只負責轄區的軍事。

    清代的總督品級起步就是正二品,如果有加尚書或督察御史銜的為從一品。總督一般是一到三個省份的最高長官,是權力最大的地方官員。

    清代的總兵品級是正二品,清代的總兵數量是固定的,70名陸路總兵,13名水師總兵,共83員。總兵也是駐守一方的武官,屬於提督的下屬,受提督統轄,可見總兵的職權肯定在提督之下。

    清代的巡撫品級一般為從二品,有加侍郎等銜的為正二品。巡撫的職權類似如今的省長,是一省的最高行政長官,權力次於總督,但也是封疆大吏的範疇。

    雖然提督的品級和總督不相上下且在巡撫之上,但是在重文輕武的清代,提督的實際權力其實是在總督和巡撫之下的,理論上提督無權插手總督巡撫的事,但是在一定情況下總督和巡撫是可以節制提督的。

  • 8 # 四川達州人

    當然不是。

    自宋代開始,中國就是以文制武。總督、巡撫不是軍官,而是中央派遣大員。雖然總督巡撫都有軍事管轄權力,也都有直屬軍隊的督標撫標,但他們不是軍人。

    說那些品級都沒啥意思。簡單些,以1949年藍黨體制為例:

    總督,大片區軍政長官公署長官。

    巡撫,省綏靖公署主任。

    提督,省保安司令。

    總兵,主力師師長兼省內區域警備司令。

    提督總兵理論上歸總督巡撫雙線管轄,具體就要看總督巡撫誰更強勢。

    不過,除非總督兼任駐在省巡撫,否則巡撫控制軍隊的能力遠超總督。通常情況下,巡撫不受總督令,作為巡撫明確下級的提督總兵也不能越級去接受總督命令。

    最後,提督地位最高,但權力很小,事實上是個空頭,巡撫一般透過控制總兵的方式直接掌握綠營體系,也多將提督作為替罪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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