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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浪哥愛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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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鄭公子莫走
中小企業如何進行智慧財產權管理?
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應考慮自身資源條件、合理規劃,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著手:
一、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設立
(1)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企業,智慧財產權所佔的位置和比重也有所不同,智慧財產權管理體制的要求和側重點也應有所不同。
如高新技術,自主品牌出口型等大中型企業,年專利申請量在100件以上,涉及的智慧財產權業務型別和業務量都較多的情況下,就有必要設立獨立的智慧財產權部門。而一些小型企業,年專利申請量幾件或者幾十件,而不必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
(2)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應與企業規模相適應。
規模較小的企業,可以設立直屬於企業最高管理者或企業研發部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規模較大的企業,可借鑑國外跨國公司的做法,將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劃分為若干個職能子部門,以確保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的嚴密性和靈活性。
(3)一些小型企業沒有必要建立獨立的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但這並不意味著它們遠離智慧財產權,小型企業也不可避免地涉及智慧財產權問題。小型企業勢單力薄可以考慮參加行業保護聯盟,對侵害所屬企業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採取聯合對抗,使知識產權制度行業化、社會化。
二、企業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
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的建立要突出三項:
(1)激勵制度
激勵制度是調動員工從事知識創造的重要機制,企業透過不同的激勵制度,鼓勵員工創新,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競爭力。如有的公司設立直接的專利申請的現金獎勵機制;還有的公司將專業技術人員的資歷考核、晉級和技術人員專利申請數量和質量進行掛鉤。
(2)約束和責任制度
約束制度則是規範企業員工的行為,避免企業智慧財產權透過員工洩露或流失。如企業可考慮與員工簽訂《智慧財產權及保密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明確職務發明創造智慧財產權歸屬,列舉企業商業秘密的範圍,以及員工所應承擔的保密義務等。
(3)教育培訓制度
智慧財產權意識是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基礎。企業員工智慧財產權意識的培養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個長期的、持續的工作。因此只有建立一個長期有效的教育培訓制度,才能將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工作開展的更加深入。
三、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的管理
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的開展,離不開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的代理服務質量的好壞,從一定程度上可以直接影響著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的質量。
截止到2011年2月底,中國專利代理機構已達801家,如何從眾多的代理機構中選擇一個適合企業自己的代理機構,是所有開展智慧財產權工作的企業都要面臨的問題。解決這個問題至少應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
1、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的選用
(1)代理機構資質
企業在選擇代理機構時,需根據自身的智慧財產權代理需求進行選擇。若僅僅涉及國內部分,則對代理機構不用過分地關注代理機構的涉外經驗。而企業產品、技術涉及國外市場,應重點選擇涉外經驗較豐富的代理機構,可以幫助企業選擇合適的申請路徑並節約申請費用。
(2) 代理機構軟體條件
A、體系條件
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多個方面的內容,代理機構只有具備良好的流程管理,才能從真正的意義上完成好客戶委託的案件。
如專利代理業務,一項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一般要經歷2~3年的時間,期間可能涉及新申請的撰寫、補正、答覆OA、駁回、複審、授權等類似的中間環節,僅時限一項就會涉及50個左右,如果沒有好的流程進行控制,極可能會出現遺漏時限的情況,而導致申請被駁回或視撤,致使權利喪失的情況。
眾所周知,代理行業人員流動率大,在這種環境下如果沒有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代理機構的質量完全掌握在代理人手中;一旦出現代理人的流失,案件質量就可能會有較大的起伏。
B、人員條件
因為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的實施者即代理人,因此代理人專業素質的高低是影響代理質量好壞的關鍵因素之一。企業在選擇代理機構時,應對代理機構中將要代理本企業案件的代理人的專業背景、工作經驗和代理經驗進行了解。
(3) 代理機構的硬體條件
A、代理機構業務系統
客戶委託代理機構的實施案件,不單是撰寫或準備檔案的工作,需要涉及到後續內容還有很多,如專利案件基本資訊的管理、客戶資訊的管理、案件時限的管理、客戶特殊要求的管理等等;因此,完善的業務系統也是代理機構向客戶提供優質服務的基礎之一。
B、代理機構的資訊保安
眾所周知,專利申請、商標註冊都可能直接涉及到企業的核心技術和商業秘密,對於企業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因此在選擇代理機構時,代理機構的資訊保安的保障能力也應是企業考察的內容之一。
(4)代理機構的發展理念和歷史
中國目前發明專利授權後維持週期一般是在4~5年,這樣計算的話,一個“發明專利”從申請到授權,再到權利週期結束,一般需要6~8年的時間。因此,代理機構的存活週期對於企業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代理機構如果沒有長期服務於企業智慧財產權的理念和發展計劃,必定不能為企業提供長期的、穩定的並保證質量的智慧財產權代理服務。
2、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的評價
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評價週期包括:月份評價、季度評價和年度評價
月份評價:適合企業有大量案件委託某個代理機構時進行。企業可以對整體案件的流程和實體質量做總體評價。
季度評價:企業可以彙總每季度代理機構在代理業務處理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反饋給代理機構,由代理機構針對問題提出整改計劃實施內部改進。
年度評價:企業可以彙總整個年度中代理機構的服務提供資料,包括處理的案件量、案件按時交付率、賬單的準確性等等,進行綜合的分析和評價。
3、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的溝通
(1)企業與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的溝通方式
面談:適合企業遇到典型與重點案件處理。
電話溝通:適合就個案中的具體問題或比較緊急事宜的處理。
電子郵件:適合諮詢類/告知類的事宜。
(2)企業與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有效溝通渠道的建立
企業與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之間應建立一種聯絡的立體架構,以方便企業在遇到智慧財產權代理方面的問題時,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聯絡到相關負責人進行處理和解決。其宗旨就是最大限度的降低因溝通上的問題,而延誤案件處理的可能性。
四、智慧財產權服務外包
對於一些中小型企業而言,在自身還不具備智慧財產權管理能力的情況下,透過智慧財產權管理的外包來實現對企業自身智慧財產權的管理,也不失為一種很好的辦法。
智慧財產權外包服務一般包括:專利申請撰寫、OA答覆、專利檢索、專利侵權訴訟、商標註冊和異議等等;如果一箇中小企業對於類似問題都要自己處理的話,除了要配備專業的智慧財產權人員,恐怕還需要成立一個智慧財產權部門,建立一套智慧財產權管理流程和制度,這對於中小型企業來說有時是不現實的。
因此,企業可以透過對自身智慧財產權事務外包的方式,即把自身涉及智慧財產權的事務委託給合適的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來進行(如專利申請、商標註冊、專利侵權訴訟等等),這樣企業既能獲得比較完備的智慧財產權管理服務,也能節省一部分為設立智慧財產權部門所需要投入的資金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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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遠方人小張
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應考慮自身資源條件、合理規劃,可以設立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機構;
不同行業、不同規模的企業,智慧財產權所佔的位置和比重也有所不同,智慧財產權管理體制的要求和側重點也應有所不同。
如高新技術,自主品牌出口型等大中型企業,年專利申請量在100件以上,涉及的智慧財產權業務型別和業務量都較多的情況下,就有必要設立獨立的智慧財產權部門。而一些小型企業,年專利申請量幾件或者幾十件,而不必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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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鏈信區塊鏈
在“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引領下,中小企業已成為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的生力軍。隨著國家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智慧財產權業已成為企業競爭發展的核心要素,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開始重視智慧財產權,並開始設立專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崗或者部門,期望站在企業全域性角度系統化、規範化管理智慧財產權工作。
以往談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常以大企業案例居多,為何?
一、在IP1.0、2.0時代,中國企業智慧財產權主要需求或者典型糾紛主要集中在率先走出國門、開展國際化業務的一批大企業,比如:華為、中興、聯想等;
二、這些企業經營者非常重視智慧財產權,將智慧財產權管理上升到企業戰略高度,並設有專門的智慧財產權部,有專門人員研究、探索如何提升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水平,中國企業智慧財產權研究院的創立者們就是這樣一批先行者和引路人。
今時不同往日,我們可以看到現在中國的中小企業中,正逐步湧現出一批擁有國際化視野和很強的創新能力的企業,這些企業經營者們富有遠見,從創立之初就非常重視智慧財產權,不僅將智慧財產權上升到戰略高度,並在早期設立了專門的智慧財產權部門,對智慧財產權工作開展系統化、規範化管理。
那麼如何做好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呢?
我們先來分析看中小企業的經營特點:
1、成長快,有一定的科技創新能力
在“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時代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身創業,其中不乏許多海歸、高校、大企業的科研人員以技術為本開始創業,他們經常集經營者和發明者於一身,對新的技術發明創造很敏感,透過商業化運作將新技術產業化、市場化,並在短短几年或十幾年裡,迅速成長起來。
2、機制靈活,對市場變化的適應性強
中小企業自身規模小,人、財、物等資源相對有限,往往將有限的人力、財力和物力投向那些被大企業所忽略的細小市場,專注於某一細小產品的經營,走以專補缺、以小補大,專精緻勝的成長之路。比如智慧交通行業的金溢科技,一直專注於ETC行業,並在這個細分領域逐步做大做強而獲得成功的。
3、資金薄弱,抵禦經營風險的能力差
中小企業因為缺少固定資產,經營規模小,現金流不穩定,很多銀行不願意給中小企業貸款。儘管目前資本市場越來越發達,給很多企業提供了新的融資渠道,但畢竟“僧多粥少”,還是有大量的中小企業面臨著“融資難”的問題,企業抗風險能力差。
基於以上幾個特點,要做好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需要從以下幾個維度出發:
維度一:戰略支援
企業戰略是對企業各種戰略的統稱,其中既包括競爭戰略,也包括營銷戰略、發展戰略、品牌戰略、融資戰略、技術開發戰略、人才開發戰略、資源開發戰略等。企業智慧財產權與營銷戰略、品牌戰略、融資戰略、技術開發戰略、資源開發戰略密不可分。
智慧財產權戰略一定要圍繞著創造商業價值的目標來進行。智慧財產權滲透在企業經營的營銷、研發、產品、市場、品牌的各個環節。中小企業往往忽略了,智慧財產權隱性的作用,很少把智慧財產權作為企業寶貴的資源站在企業核心層面去規劃。
首先智慧財產權戰略分析要了解企業自身所處的相對地位,具有哪些資源以及戰略能力;瞭解企業有關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期望,在戰略制定、評價和實施過程中,這些利益相關者會有哪些反應。
其次戰略選擇階段要是“企業向何處發展”,應該匹配相適應的智慧財產權戰略:最後,根據不同層次管理人員介入戰略分析和戰略選擇工作的程度,由企業最高管理層制定企業的總體戰略,然後由下屬各部門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將企業的總體戰略具體化,形成系統的戰略方案。
在智慧財產權戰略實施和控制階段就是將戰略轉化為行動。主要涉及以下一些問題:
1、在企業內部各部門和各層次如何分配使用現有的智慧財產權資源?
2、為了實現企業目標,還需要獲得哪些外部資源以及如何使用?
3、為了實現既定的戰略目標,有必要對組織結構做哪些調整?
維度二:組織結構與管理機制
傳統的中小企業很少設定專門的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一般在研發部分管部門專利申請管理職能,或者在法務部分管部門職能,甚至還有的歸屬行政部門。智慧財產權管理的問題牽扯到企業內部的組織機構與管理機制,應該是形成體系化的。
1、首先是確定管理人員的設計。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本身設計和規範設計,都要以管理者為依託,並由管理者來執行。因此,按照組織設計的要求,必須進行人員設計,配備相應數量和質量的人員。企業作為一個經營單位,要根據其智慧財產權戰略任務設計經營、管理職能。如果企業這部分職能不合理,那就需要進行調整,對其強化。
中小企業往往缺失這部分職能,在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應該匹配不同的組織結構。對於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的中小企業或者研發密集型的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應該獨立設定部門,在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也應由核心高管主導與分管。
2、規章制度與全流程規範設計。一般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包括商標權、專利權、版權,而商業秘密、技術秘密往往缺失規章制度與流程管控。首先中小企業應該制定智慧財產權全方位管理規範和制度。管理規範保證了各個層次、部門和崗位,按照統一的要求和標準進行協同。
流程管理涉及到智慧財產權管理的安全、有效、有序。用一個什麼樣的核心業務流程運轉,才能最大限度地高效運用智慧財產權?企業有多少個具體的工作流程,流程須經過多少組織模組,每個流程是如何確定的?在工作的流程中,責權利如何清晰?資源如何被分配?中小企業知識管理流程先於、重於和大於部門的設定。
建立公司各系統業務流程,以協調部門間工作銜接,規範公司各類專項業務流程,協調部門內業務活動。制訂公司的管理流程、管理制度、管理表單。管理標準設計——按照系統的業務管理流程,指定相應的管理標準。包括管理工作內容、要求完成的時限、責任人、要求傳遞的管理檔案和表單。
智慧財產權數量較多的企業必要時還應引進管理資訊化系統。在管理流程設計、管理標準設計、管理表單設計的基礎上,進行電子計算機軟體設計和硬體連線,實施企業管理資訊化系統的全部電子化。
維度三:人力資源管理
1、設計全面激勵制度。對管理人員、對智慧財產權創造人員也要進行激勵。很多企業會有發明人激勵機制,但是還不夠全面立體真正有效促進全方位工作。激勵制度既有利於調動管理人員的積極性,也有利於防止一些不正當和不規範的行為。
具體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加強相關激勵機制建設:
一是建立激勵企業創新型人才投身於技術開發、技術創新的機制;
二是建立獎勵企業員工創新成果的獎勵制度;
三是貫徹實施關於智慧財產權權屬和獎勵方面的規定,以調動職務發明人從事發明創造的積極性;
四是建立智慧財產權管理人員的考評考績制度,將工作職責與成果掛鉤。
2、加大對智慧財產權人才教育培訓的投入,培養複合型人才。由於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依賴專業性知識,對從業人員的要求比較高,不僅要求具備基本的智慧財產權法律知識、企業管理常識、本企業技術領域知識。
隨著中小企業更多的參與市場競爭,對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深知法律,既要掌握技術,又要擅長管理,還要求精通國際規則。因此必須加大對人才培訓教育的投資,既能滿足企業發展需要,又能滿足人才智慧財產權管理能力成長需求,這種投資會獲得比物質更高的回報,而且這種回報具有長效性和超成本性。
3、加強外部供應商管理。這裡定義的供應商包括不限於智慧財產權代理、智慧財產權諮詢、智慧財產權維權、智慧財產權投融資、科技中介等有關專業服務機構。由於智慧財產權工作高度依賴專業性知識,對從業人員的要求比較高。因此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離不開外部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的支援。
現階段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大部分集中在傳統代理、糾紛訴訟解決等方面,在智慧財產權價值評估、智慧財產權預警等技術壁壘較高的服務方面尚處於起步階段,難以為企業提供全方位服務。因此需要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管理人員調動外部與內部甚至政府主管部門的資源。所以外部的人力資源管理也是中小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的一個重中之重。應該建立一個外部供應商的業務合作標準,以及完整的評價體系也是非常重要的。
總之,中小企業轉型升級、科技創新很大一部分依賴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對於中小企業又是一項非常薄弱的工程。它既是系統工程又是長期工程,中小企業要抓住核心管理維度,才會真正意義上提升核心競爭力,支撐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綜上所述,相對於大企業,中小企業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因企業經營特點有些獨特需求和模式,然中小企業與大企業的界限並非完全清晰,大企業也是從中小企業發展起來的,因此,以上的也並非中小企業所獨有,也並非不適用大企業。最重要的是,作為企業智慧財產權管理者,應根據企業的經營特點、實際需求、智慧財產權工作規律去設計適宜的管理模式,“適合的才是最好的”。
回覆列表
企業保護自己的智慧財產權主要有兩種方式:一:作為商業秘密保護 ,公司與知道核心技術的工作人員簽訂保密協議等方式 進行保護 二:申請專利的方式進行保護,就是取得專利權。
第一種保護方式能最大限度的獲得商業利益,但是容易使商業秘密洩露出去從而被他人知曉,由於第一種方式沒有專利權,因此發生糾紛的時候,需要證明的難度很高,而且對於被洩露的商業秘密不能有效的保護。
第二種方法的缺點是保護年限是固定的,你不能永遠佔有這個智慧財產權。因此,不能牟取最大的商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