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美玉的光彩

    好像一人一個好,這樣壓力均擔。(協議 離婚的,不是感情破裂,沒有懲罰性,只是兩人不適合在一起了。還要看能力大小,由誰帶更利孩子成長。)另一方要支付相應的撫養費,視能力不是固定的。若是有過錯,由無過錯方撫養,過錯方支付費用,做好預算,把成長過程中可能出現的意外寫進協議,以備依法維權。

  • 2 # 四季——花開

    跟誰都不一定是最好的選擇,誰有能力跟誰,如果孩子小了跟媽媽好點,如果孩子大了就得看孩子願意跟誰,一人一個也是很好的選擇。如果媽媽再婚的話我覺得女孩跟爸爸要比跟媽媽強,男孩就不一樣了,男孩可以跟媽媽,但是通常親爸都會搶著要兒子。畢竟繼父不是親爸,誰知道孩子的媽媽找個人還是畜生?如果萬一繼父道德有問題那可就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了,但是跟親爸就不一樣了,繼母頂多就是厲害點只要親爸加以保護孩子就會沒什麼大問題,當然了也有繼母是狠心角色的,那比例也是相當小的,所以,最好是誰有條件誰要,要不然就一人一個。

  • 3 # 夾江狠角色

    這個要分情況看。雖說離婚也是一個巴掌拍不響,但還是有很多具體情況。

    首先還是要注意一下經濟情況,不能讓孩子受苦啊!不論跟誰,都要先落實好孩子的撫養費。如果家裡很窮,那可以作為次要考慮因素。

    其次看性格脾氣。如果一方是遊手好閒,根本不能照顧好孩子的,最好交給會照顧孩子的一方。如果雙方都很好,建議交給父親一方,我主要擔心母親改嫁後遇到那種變態繼父,說實話,那是不可承受之重。

    當然,還有個辦法就是聽聽孩子的意見,如果孩子有明確的意見,也可以作為考慮因素。

    以上說的基本都是協商原則之下的事情,如果是法律判決,那最大可能是一人一個。

    總之,孩子已經因為你們的原因成長受到很大影響了,為了孩子,希望你們好好商量妥善解決。

  • 4 # 農村地瓜哥

    根據你的問題提示,相信你已經做好了離婚的打算,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兩個孩子你都不捨得,但是你又沒有撫養兩個孩子的能力,你現在很糾結!

    其實在我看來,離婚不管孩子跟了誰到頭來受傷的總是孩子,但是往往一些家庭原因促使夫妻倆不得不離婚,例如:男人外遇、男人不作為沒責任心、女人強勢、婆媳大戰、男人黃賭毒、等等從以上證明來說多數都是女人先提出離婚,而男人的不作為是離婚的根本原因。我始終相信離婚後孩子跟著母親比較好,第一孩子本來就是母親身上的一塊肉,第二母親比父親更會照顧人,第三父親的不作為往往會帶壞了孩子,第四你也不想讓孩子管別人叫媽吧,第五女人都是感性的,如果你前夫在娶一位那痛苦的只有你的孩子!

    也許你說沒有能力撫養兩個孩子,那麼我告訴你,往往女人的潛力比男人都要大,女人能夠忍受痛苦生孩子,可以說明女人比男人更拼,女人的抗壓能力超過男人。換另一個角度說,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只要你正確的引導孩子,我相信待你大女兒15歲左右她就已經可以獨當一面替你分擔家務!

    最後祝你幸福!希望我能幫到你!

  • 5 # 嚴文兵

    有兩個女孩離婚跟著誰最好?

    謝謝邀請,離婚後,我推薦女孩子跟著媽媽好。不要讓一人一個,兩個女孩一起成長,撫養費協商好。離婚後,有些父母都不願要孩子,就算經濟條件好對孩子沒有愛,也不利於孩子成長。孩子有12歲,可以聽聽孩子的心聲,無論跟著誰,撫養費費是基本,主要是對方一定要行動關愛孩子,在孩子的生日,家長會等等關鍵點,要有實際行動,讓孩子得到父愛和母愛。

    “父母是什麼樣的人”遠比“父母為孩子做什麼”更重要!這個結論是科學調查得到的,意義遠比看上去深刻得多。與其為孩子,學會在婚姻裡隱忍,不妨解脫自己,也解脫孩子;與其為孩子的成績殫精竭慮,不妨審視一下自己,是否在孩子身上押注,傾注全部了心血,而放棄了自我成長和追求。與其逼孩子看書,監督孩子寫作業,不妨先逼自己一把,以身作則,用環境影響孩子。記住,還是那句老話,育兒先育己,要不然你的付出,99%是無用的。

    我一直不贊成,在孩子18歲之前再婚,

    離婚了,不再是夫妻了,但是永遠是孩子的父母。除非沒有孩子!

    為人父母是一生的修行。陪伴孩子成長是父母義不容辭的責任!幫助孩子Sunny,開朗,積極面對生活,請務必盡到為人父母,好好愛孩子。培養好孩子是父母最大的社會責任和擔當!

    是否單親不是取決於父母是否離婚,而是取決於父愛和母愛,是否缺失!多少孩子報復社會,傷害無辜,違法犯罪,都與孩子的成長經歷密不可分。

    孩子爸爸不能阻止媽媽去陪伴孩子。看望孩子。父母離婚,給不了孩子一個完整溫馨的家,已經很虧欠了,作為父母不能再自私,阻止孩子見媽媽或者爸爸。不能因為大人的選擇,去繼續傷害孩子的自信心。

    結婚是為了在心理上有安全感,不至於一個人孤單面對。擁有自己的家庭,內心會比較踏實,身邊有個人和你同舟共濟。對於離婚的女性,如果有了孩子想要再婚,就要想清楚到底是為了什麼,是為了孩子的將來,還是為了給自己一份安全感。再婚的家庭,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現狀是女方一般不會負擔家務開支,如生活費,水電費,穿衣,化妝品,人情客往,共同生活都是花男方的錢。女方家裡有點大事小情也會要求男方拿點錢,女方孩子結婚,添孫,都是逃避不了的生活實踐,男方工資有限,可以說也攢不下什麼錢,孩子怎麼支援?將來一旦年老,生病了,女方估計也不會管,到時候能怎麼辦?我想的很自私,可是現實就是如此啊。有孩子的請不要再婚,因為窮了,婚不起!

  • 6 # 優雅的強女人

    如果說是從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講,女孩子跟著母親比較好。因為女孩子以後會面臨生理的教育,性教育,同性比較方便照顧。有的父母離異,男性長輩容易洩私憤,對於自己的女兒虐待,性虐待,或者發脾氣的很多。在生活過程中,這樣的事件也不在少數。

    但是,為了有經濟實力,最好是父親必須給撫養費,因為孩子的成長,愛是基礎,經濟條件也不能少。

    但是,很多地方,一般離婚了不願意支付撫養費的也很多,這都是不負責任的。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孩子和母親的關係特別差,考慮給男方撫養。就看雙方的經濟狀況,人品,健康狀況,一般來說法院會充分考慮。但是,私底下協商的話,最好是保持理性。

  • 7 # 丁香88577228

    我說的很殘酷,請你要“扛得住”!

    (1)任何成年人都知道,無辜的孩子們是“父母親離婚”的終極受害者。

    (2)但是,所有自私的成年人一心只想到自己,都完全無視無辜孩子們的“真心意願”,完全將孩子們不當成“家庭成員”,而當成“空氣”一樣忽略!!!

    (3)事已至此,請不要將兩個女孩子分開:不能讓孩子們再次失去日積月累建立“手足之情”的機會!

    (4)若全部判給母親方,父親方支付合理的撫養費。...如果,母親方找了新男配偶!如果女孩子們遭到“可怕的繼父”猥褻侵犯時,至少有另一個小力量幫助並作證。

    (5)若全部判給父親方,母親方支付合理的撫養費。...如果,父親方找了新女配偶!如果女孩子們遭到“可怕的繼母”毆打虐待時,至少有另一個小力量幫助並作證。

    (6)不是我“危言聳聽”!!!死傷在“繼父繼母”手中的無辜孩子們已經不是個例。...

    (7)所以,慎重結婚!慎重離婚!!!...因為,“結婚”“離婚”都關係著自己“家族的興衰”!別讓自己最後落得“斷子絕孫,後繼無人,老無依靠”的地步!!!...

  • 8 # 趙志軍001

    家庭的婚姻實在維持不下去了,只能走到這一步。

    作為有良心的人,孩子問題確實成為牽掛,最好的辦法每人一個來撫養,如果離異二人都能組成像樣的家,可以說是找到了生活的港灣,大人幸福,孩子自然也會幸福的,可以說這是一個圓滿的結局,也是一個幸福的開始。

    最令人擔心的就是兩個女孩還幼小,而他們組成的家庭,又是一個不盡人意的股份制,而成盒這生活著,特別是在遇到一個道德敗壞的配偶,對孩子的傷害,那是極有可能的,虐待摧殘這樣悲劇就會落到孩子的頭上,給孩子造成心理上的陰影,影響她們的一生。

    這樣的例子在現實生活當中比比皆是。

    這並不是危言聳聽,不論現實生活當中,還是媒體爆料出的事件,雖然是少數,但其危害是相當大的,希望這樣的家長,你的生活不論多麼艱辛,一定要把你的孩子的安全放在首位。

    切勿讓她們受到傷害。

    大人為了生活奔波,無暇照顧自己的孩子,是必孩子的成長將受到嚴重的干擾,如果有條件,把他們送到別人那裡撫養了才是上策,比如孩子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或是自己的兄弟姐妹,這樣你可以放心的去經營你這個家,打工賺錢撫養你的孩子,盡你應該盡的義務。

    還有一點我想提醒孩子的父母,在你離異後的生活,不論遇到什麼樣的坎坷,什麼樣的不順,都要保持良好的心態,千萬不要把孩子當成累贅,自暴自棄,本身對孩子虐待毆打,發洩自己的情緒,讓可憐巴巴的孩子心靈上受到傷害。

    更不能對自己生養的孩子不管不顧。

    狗還能護崽,況且人呼?

  • 9 # 午夜陽光9275

    二次離婚一方起訴,另一方沒有法律意識也不接法院電話,也不收法院傳票,開庭也不去。開庭的時候原告去,兩個人的婚姻能離得了嗎?假如被告不去原告是不是三次起訴?

  • 10 # alisa29449

    為什麼不能一生一世在一起,全他媽都是為離婚爾準備,那幹嘛要結婚,中國的女人為何變的如此不值,沒有人氣與尊嚴,

  • 11 # 滄海一粟175840637

    我看提這個問題的人是毫無主心骨的人,這樣的問題都問人,自己不會拿主意嗎?問人家,各人的想法不一,你信那個?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勇士打敗雷霆收穫杜蘭特,打敗鵜鶘收穫考辛斯,你覺得這樣的NBA還能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