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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第一奇談

    簡單來說,巴林銀行的倒閉,是典型的操作風險事件,其關鍵人物是Nick Lesson,他當年是巴林銀行的外匯交易員,負責進行外匯期貨套利交易,戰績斐然,特別在日經225指數上屬於非常牛逼的人物。外匯套期本來很正常,但是巴林銀行卻犯了個大錯誤——他們太信任這位Mr. Lesson了,竟然讓他身兼交易員和主管兩個職位(相當於既當出納又做會計),使得原本的內控機制形同虛設。此外,巴林銀行還給Lesson設定了一個事後看來過大的風險敞口,使得他的許可權放大到了一個及其危險的地步。後面的事情就順利成章了:日本阪神大地震——日經225暴跌——巴林銀行虧損2.1億英鎊——為掩蓋損失設定虛假賬戶——為了翻本繼續擴大持倉——日經繼續暴跌——爆倉,損失超過10億英鎊——訊息傳出,巴林銀行陷入危機,無人援助——倒閉。

    綜上,內控機制失效,對操作風險缺乏監管,是巴林倒閉的根本原因。

  • 2 # 小七古堂

    金融衍生工具成倍放大投資風險造成的。

    1994年下半年,巴林銀行國際金融界“天才交易員”認為,日本經濟已開始走出衰退,股市將會有大漲趨勢。於是大量買進日經225指數期貨合約和看漲期權。然而“人算不如天算”,事與願違,1995年1月16日,日本關西大地震,股市暴跌,李森所持多頭頭寸遭受重創,損失高達2.1億英鎊。

    這時的情況雖然糟糕,但還不至於能撼動巴林銀行。只是對李森先生來說已經嚴重影響其光榮的地位。李森憑其天才的經驗,為了反敗為勝,再次大量補倉日經225期貨合約和利率期貨合約,頭寸總量已達十多萬手。

    要知道這是以“槓桿效應”放大了幾十倍的期貨合約。當日經225指數跌至18500點以下時,每跌一點,李森先生的頭寸就要損失兩百多萬美元。

    “事情往往朝著最糟糕的方向發展”,這是強勢理論的總結。

    2月24日,當日經指數再次加速暴跌後,李森所在的巴林期貨公司的頭寸損失,已接近其整個巴林銀行集團資本和儲備之和。融資已無渠道,虧損已無法挽回,李森畏罪潛逃。

    事情表面看起來很簡單,裡森的判斷失誤是整個事件的導火線。然而,正是這次事件引起了全世界密切關注,金融衍生工具的高風險被廣泛認識。從裡森個人的判斷失誤到整個巴林銀行的倒閉,伴隨著金融衍生工具成倍放大的投資回報率的是同樣成倍放大的投資風險。這是金融衍生工具本身的“槓桿”特性決定的。

    1999年7月,尼克·李森因患癌症被保外就醫,他回到了倫敦。此前,他在獄中撰寫了《我如何弄垮巴林銀行》。在書中,尼克·李森描述整個事件的真實經過。當然,李森自有李森的感受,但是,比尼克·李森感受更為深刻的,恐怕就是這位彼得·諾里斯了。彼得·諾里斯說:“我認為可以從中吸取很多教訓,最基本的一條就是不要想當然認為所有的員工都是正直、誠實的,這就是人類本性的可悲之處。多年來,巴林銀行一直認為僱傭的員工都是值得信賴的,都信奉巴林銀行的企業文化,都將公司的利益時刻放在心中。而在李森的事件中,我們發現他在巴林銀行服務期間一直是不誠實的。所有金融機構的管理層都應該從李森事件中吸取教訓,意識到用人的風險所在。巴林銀行存在著內部管理機制的諸多不足,一直沒有及時發現李森的犯罪行為,而當發現時卻為時已晚。所以,我認為教訓是,應該隨時保持極高的警惕性。”

  • 3 # 老鷹觀市

    巴林銀行的倒閉是財務風險、隔離制度風險、人事風險,監管風險共同組成的綜合風險。

    巴林銀行在新加坡分行的期貨公司,由於尼克李森擅自交易形成鉅額虧損,所引發的破產。這是典型的財務風險,是總體債務超過所持有的頭寸,完全不能抵抗市場波動風險。

    而尼克李森又當交易員,又當主管。相當於又當裁判,又當守門員,這種職務任用是典型的人事風險。這在金融機構裡面是嚴令禁止的。必須加強對金融機構高階管理售貨員和重要崗位業務人員的資格審查和監督管理。

    由於裡森業務熟練,被視為有才幹的人,對其委以重任,卻疏於監管,甚至當問題隱隱暴露出來後,管理層也未給予足夠的重視,使事態逐漸擴大,導致銀行的倒閉。

    在追求交易量時不應放鬆監管。如果SIMEX和大阪證券交易所互換資訊,他們可能在早一些的時候就意識到巴林銀行頭寸的問題,可以更早採取行動。應當要求巴林銀行出具集團資產和負債管理的資訊,而SIMEX和大阪交易所在日經225指數期貨上的激烈競爭,使得雙方在監管方面的要求鬆動(有錢沒錢都能玩,只要你交手續費)。在巴林事件發生後,新加坡SIMEX進行了深入調查,並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完善了期貨交易的風險管理制度。亡羊補牢,為時未晚。

  • 4 # 孫哥之言

    巴林銀行是英國曆史悠久的銀行,其倒閉的原因是因為一名叫做李森的交易員在衍生性金融產品的超額交易投機失敗引起的,使得巴林銀行一次損失14億美元,並最終導致這一老牌銀行破產。李森是巴林銀行新加坡分行的經理,也是交易員。起因是李森因錯誤的判斷日本股市將上揚,在未經巴林英國總部允許的情況下,擅自利用鉅額資金操作當時稱作“套匯”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在已購進70億美元的日經股票指數期貨後,又在日本債券和短期利率期貨上做價值200億美元的空頭交易,以期套利,但不幸的是,日經指數並沒有按照李森的預想上揚,而卻是在1995年1月就降到了18500點以下,而降到此點位後,已經擊破了李森的盈虧平衡點,在此點位下,每下降一個點位,李森的交易盤就會損失200萬美元,在此情形下,李森又試圖透過大量購進日經股票的辦法,促使日經指數上升,但都失敗了,李森越虧越大,眼睜睜看著10億美元化為烏有,但整個巴林銀行的資本和儲備金卻只有8.6億美元,儘管英格蘭銀行對其採取了一系列拯救措施,但最終都失敗了。

    巴林銀行的破產,暴露了銀行高階管理層對自身業務缺乏足夠的瞭解,當危險訊號出現時,管理層也對此缺乏足夠的重視並進行必要的風控。也同時暴露了跨國銀行的內部管理制約監督機制和銀行內外部審計機制混亂和無序,李森即是交易員,又是交易負責人,其在新加坡分行的交易行為因沒有有效監督,導致其在沒有風控的環境下動用鉅額資金進行風險極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並最終導致失敗。

  • 5 # 小林話財經

    簡單來說,巴林銀行的倒閉,是典型的操作風險事件,其關鍵人物是Nick Lesson,他當年是巴林銀行的外匯交易員,負責進行外匯期貨套利交易,戰績斐然,特別在日經225指數上屬於非常牛逼的人物。

    外匯套期本來很正常,但是巴林銀行卻犯了個大錯誤——他們太信任這位Mr. Lesson了,竟然讓他身兼交易員和主管兩個職位(相當於既當出納又做會計),使得原本的內控機制形同虛設。

    此外,巴林銀行還給Lesson設定了一個事後看來過大的風險敞口,使得他的許可權放大到了一個及其危險的地步。後面的事情就順利成章了:日本阪神大地震——日經225暴跌——巴林銀行虧損2.1億英鎊——為掩蓋損失設定虛假賬戶——為了翻本繼續擴大持倉——日經繼續暴跌——爆倉,損失超過10億英鎊——訊息傳出,巴林銀行陷入危機,無人援助——倒閉。

    綜上,內控機制失效,對操作風險缺乏監管,是巴林倒閉的根本原因。

  • 6 # 美景美境美人

    巴林銀行事件是巴林銀行因交易員從事期貨投機失敗而倒閉的事件。

    從制度上看,巴林最根本的問題在於交易與清算角色的混淆。一人身兼交易與清算二職而且沒有嚴格的審查制度。內部控管的鬆散及疏忽。

    實質上巴林銀行事件是由操作風險引起的。

    金融衍生產品並不會增加市場風險,若能恰當地運用,比如利用它套期保值,可為投資者提供一個有效的降低風險的對沖方法。但在其具有積極作用的同時,也有其致命的危險,即在特定的交易過程中,投資者純粹以買賣圖利為目的,墊付少量的保證金炒買炒賣大額合約來獲得豐厚的利潤,而往往無視交易潛在的風險,如果控制不當,那麼這種投機行為就會招致不可估量的損失。 新加坡巴林公司的裡森,正是對衍生產品操作無度才毀滅了巴林集團。裡森在整 個交易過程中一味盼望賺錢,在已遭受重大虧損時仍孤注一擲,增加購買量,對於交易中潛在的風險熟視無睹,結果使巴林銀行成為衍生金融產品的犧牲品。

  • 7 # 瘋子和飛不過海的蝴蝶

    28 歲的尼克·裡森 1992 年被巴林銀行總部任命為新加坡巴林期貨有限公司的總經理兼首席交易員,負責該行在新加坡的期貨交易並實際從事期貨交易。

    1992 年巴林銀行有一個賬號為“ 99905 ” 的“錯誤賬號”,專門處理交易過程中因疏忽造成的差錯,如將買人誤為賣出等等。新加坡巴林期貨公司的差錯記錄均進人這一賬號,併發往倫敦總部。 1992 年夏天,倫敦總部的清算負責人喬丹·鮑塞 (Gordon· Bowser) 要求裡森另外開設一個“錯誤賬戶”,以記錄小額差錯,並自行處理,以省卻倫敦的麻煩。由於受新加坡華人文化的影響,此“錯誤賬戶”以代以“88888”為名設立。 數週之後,巴林總部換了一套新的電腦系統,重新決定新加坡巴林期貨公司的所有差錯記錄仍經由“ 99905" "賬戶向倫敦報告。“ 88888" "差錯賬戶因此擱置不用,但卻成為一個真正的錯誤賬戶留存在電腦之中。這個被人疏忽的賬戶後來就成為裡森造假的工具。倘若當時能取消這一賬戶,則巴林銀行的歷史就可能改寫了。

    1992 年 7 月 17 日 ,裡森手下一名剛加盟巴林的王姓交易員手頭出了一筆差錯:將客戶的 20 手日經指數期貨合約的買人委託誤為賣出。裡森在當晚清算時發現了這筆差錯。要矯正這筆差錯就須買回 40 口合約,按當日收盤價計算,損失為 2 萬英鎊,並應報告巴林總部。但在種種考慮之下,裡森決定利用錯誤賬戶“ 88888" "承接了 40 口賣出合約,以使賬面平衡。由此,一筆代理業務便衍生出了一筆自營業務,並形成了空頭敞口頭寸。數天以後,日經指數上升了 200 點,這筆空頭頭寸的損失也由 2 萬英鎊增加到 6 萬英鎊。裡森當時的年薪還不足 5 萬英鎊,且先前已有隱瞞不報的違規之舉,因而此時他更不敢向總部報告了。

    此後,裡森便一發不可收,頻頻利用“ 88888" "賬戶吸收下屬的交易差錯。僅其後不到半年的時間裡,該賬戶就吸收了 30 次差錯。為了應付每月底巴林總部的賬戶審查,裡森就將自己的佣金收入轉入賬戶,以彌補虧損。由於這些虧損的數額不大,結果倒也相安無事。

    1993 午 1 月,裡森手下有一名交易員出現了兩筆大額差錯: 一筆是客戶的 420口合約沒有賣出,另一筆是100口合約的賣出指令誤為買人。裡森再次做出了錯誤的決定,用“88888""賬戶保留了敞口頭寸。由於這些敞口頭寸的數額越積越多,隨著行情出現不利的波動,虧損數額也日趨增長至600萬英鎊,以致無法用個人收入予以填平。在這種情況下,裡森被迫嘗試以自營收入來彌補虧損。幸運的是,到1993年7月,“88888""賬戶居然由於自營獲利而轉虧為盈。如果裡森就此打住,巴林銀行的倒閉厄運也許又一次得以倖免。然而這一次的成功卻從反面為他繼續利用“88888""賬戶吸收差錯增添了信心。

    1993年7月,裡森接到了一筆買人6000口期權的委託業務,但由於價格低而無法成交。為了做成這筆業務,裡森又按慣例用“88888""賬戶賣出部分期權。後來,他又用該賬戶繼續吸收其他差錯。結果,隨著行情不利變化,裡森再一次陷入了鉅額虧損的境地。到1994年時,虧損額已由2000萬、3000萬英鎊一直增加到7月的5000萬英鎊。為了應付查賬的需要,裡森假造了花旗銀行有5000萬英鎊存款。其間,巴林總部雖曾派人花了1個月的時間調查裡森的賬目,但卻無人去核實花旗銀行是否真有這樣一筆存款。

    1994年下半年起,尼克·裡森在日本東京市場上做了一種十分複雜、期望值很高、風險也極大的衍生金融商品交易——日本日經指數期貨。他認為日本經濟走出衰退,日元堅挺,日本股市必大有可為。日經指數將會在19000點以上浮動,如果跌破此位,一般說日本政府會出面干預,故想一旦日本股市勁升,便逐漸買人日經225指數期貨建倉。 1995年1月26日 裡森竟用了 270億美元進行日經指數期貨投機。不料,日經指數從1月初起一路下滑,到 1995年1月18日 又發生了日本神戶大地震,股市因此暴跌。裡森所持的多頭頭寸遭受重創。為了反敗為勝,他繼續從倫敦調入巨資,增加持倉,即大量買進日經股價指數期貨,沽空前日本政府債券。到 2月10日 ,裡森已在新加坡國際金融交易所持有 55000口日經股價指數期貨合約,創出該所的歷史記錄。

    所有這些交易均進入“ 88888""賬戶。為維持數額如此巨大的交易,每天需要3000萬—4000萬英鎊。巴林總部竟然接受裡森的各種理由,照付不誤。2月中旬,巴林總部轉至新加坡5億多英鎊,已超過了其47000萬英鎊的股本金。

    1995年2月23日 ,日經股價指數急劇下挫 276.6點,收報17885點,裡森持有的多頭合約已達6萬餘口,面對日本政府債券價格的一路上揚,持有的空頭合約也多達26000口。由此造成的損失則激增至令人咋舌的8.6億英鎊;並決定了巴林銀行的最終垮臺。當天,裡森已意識到無法彌補虧損,於是被迫倉皇出逃。

    26日晚9時30分,英國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在沒拿出其他拯救方案的情況下只好宣佈對巴林銀行進行倒閉清算,尋找買主,承擔債務。同時,倫敦清算所表示,經與有關方面協商,將巴林銀行作為無力償還欠款處理,並根據有關法律賦予的權力,將巴林自營未平倉合約平倉,將其代理客戶的未平倉合約轉移至其他會員處置。

    27日(週一),東京股市日經平均指數再急挫664點,又令巴林銀行損失增加了2.8億美元,截至當日,尼克·裡森持的未平倉合約總值達270億美元,包括購入70億美元日經指數期貨,沽出200億美元日本政府債券與歐洲日元。

    在英國中央銀行及有關方面協助下, 3月2日 (週四)在日經指數期貨反彈300多點情況下,巴林銀行所有(不只新加坡的)未平倉期貨合約(包括日經指數及日本國債期貨等)分別在新加坡國際金融期貨交易所、東京及大阪交易所幾近全部平掉。至此,巴林銀行由於金融衍生工具投資失敗引致的虧損高達9.16億英鎊,約合14億多美元。

    3月6日 ,荷蘭荷興集團 (InternationalNederLanderGroup簡稱lNG)與巴林達成協議,願出資7.65億英鎊(約12.6億美元)現金,接管其全部資產與負債,使其恢復運作,將其更名為“巴林銀行有限公司”, 3月9日 ,此方案獲得英格蘭銀行及法院批准, lNG收購巴林銀行的法律程式完成,巴林全部銀行業務及部分證券、基金業務恢復運作。後經英格蘭銀行的斡旋, 3 月 5 日 ,荷蘭國際集團 (1NG) 以 1 英鎊的象徵價格,宣佈完全收購巴林銀行。 至此,巴林倒閉風波暫告一段落,令英華人驕傲兩個世紀的銀行已易新主,可謂百年基業毀於一旦。

    此案中,使巴林銀行遭受滅頂之災的尼克·裡森於 1995年2月23日 被迫倉皇逃離新加坡, 3月2日 凌晨在德國法蘭克福機場被捕, 11月22日 ,應新加坡司法當局的要求,德國警方將在逃的裡森引渡到新加坡受審。 12月2日 ,新加坡法庭以非法投機並致使巴林銀行倒閉的財務欺詐罪名判處裡森有期徒刑 6年6個月,同時令其繳付15萬新加坡元的訴訟費。 1999年4月5日 ,新加坡司法當局宣佈,因其在獄中表現良好,提前於 1999年7月3日 獲釋出獄,並將其驅逐出境。 7月4日 ,裡森回到倫敦。

    巴林銀行倒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本原因在於巴林銀行內部控制的缺失。

    (1)巴林銀行內部管理不善,控制不力,缺乏風險防範機制。巴林銀行的管理層可謂在各個層面、各個步驟都存在失職現象,外部審計師和監管者對此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在新加坡分行,裡森既是清算部負責人,又是交易部負責人,一身二職,說明巴林銀行內部管理極不嚴謹。同時,巴林銀行也沒有風險控制檢驗機構對其交易進行審計。巴林銀行管理層知道里森的作為,卻置之不理,充分說明巴林銀行管理層風險意識薄弱。

    除根本原因外,還有很多其他的原因導致巴林銀行破產。主要由以下幾點:

    (1)過度從事期貨投機交易。穩健經營的機構,都應嚴格控制衍生產品的投資規模,完善內部監控制約機制。許多投資衍生產品遭受滅頂之災的,都與超出自身財務承受能力從事過度投機有關.

    (2)管理層不執行銀行期貨交易的內部規定。對海外銀行投入其本金超過25%的限額規定。無視新加坡期貨交易所的審計與稅務部發函提示,續繼維持“88888”號賬戶所需資金的注入。

    (3)混淆代客交易和自營交易。如果代客戶交易,公司會向客戶收取一定的佣金或交易費。比如說大家熟悉的股票交易一樣,公司一般根據客戶的要求做交易,當然有時也提供一些建議。但是如果混淆了代客交易和自營交易,則不便於管理,對風險無法進行辨識,最終導致控制的失敗。

    (4)交易員權力過於集中。裡森作為總經理,他除了負責交易外,還集以下四種權力於一身:監督行政財務管理人員;簽發支票;負責把關新加坡國際貨幣交易所交易活動的對賬調節;以及負責把關與銀行的對賬調節。

    2、裡森曾說:“有一群人本來揭穿並阻止我的把戲,但他們沒有這麼做。我不知道他們的疏忽之間界限何在,也不清楚他們是否對我負有什麼責任。但如果是在任何其他一家銀行,我是不會有機會開始這項犯罪的。”

    一.總部,高層對裡森的過分信任(很主要的原因);

    二.巴林內部制度的不合理與漏洞;

    三.高層管理者管理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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