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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雜談記

    《聊齋志異》中有很多離奇玄幻的故事,其中《野狗》一篇讓人看後脊背一涼,在明白作者蒲松齡的表達意思之前,我們不妨先了解一下這個令人稱奇的故事。

    據說在於七動亂的時候軍隊殺人無數,真可謂是“白骨露於野,千里無雞鳴”。

    這時有個鄉下人叫李化龍,從山中跑了出來。趕巧不巧路旁跑了許多的大兵,而那時的大兵卻非常殘忍經常濫殺無辜。

    李化龍急中生智,便藏身於旁邊的屍堆中,大兵們急匆匆的奔赴戰場,忽略了躲在屍堆中的李化龍,自此他終於是躲過了一劫。

    嘩啦啦~一陣窸窣之聲突然從李化龍旁邊的屍堆中傳來,嚇得李華龍不敢在屍堆中起身。

    定睛一看,原來是哪些殘缺不全的屍身竟齊刷刷的站立起來。

    其中一個屍體尤為嚇人,頭都斷了連在肩膀上卻支著身子顫巍巍的說到:野狗子來了,可怎麼辦啊?!旁邊的屍體們也附和著說:怎麼辦,怎麼辦啊,一時周圍人聲嘈雜如鬧市一般。

    來的突然,去的也突然,撲哧撲哧周圍的屍體竟然都倒了下去。躲在屍堆中的李化龍仔細一想莫非是那“野狗子”來了?

    果然他沒有想錯,“野狗子”這怪物向這邊走來見人頭便吃。

    不幾時怪物竟吃光了周圍屍體所有的頭顱,終於它來到了李化龍的身旁,李化龍心裡忐忑,把頭藏著在了屍體中。

    怪物心急便用手找尋他的頭顱,想讓李化龍的頭露出來以便其吸食。

    極度害怕的李化龍竟在屍堆中找到了一個碗大的石頭,看準時機李化龍跳起來狠狠的向“野狗子”頭上砸去,但是很不巧打到了怪物的嘴上。

    哇~,怪物竟發出貓頭鷹叫聲,捂著嘴跑遠了。

    “野狗子”路上吐出了很多的血,李化龍找尋痕跡,發現了怪物遺落了兩個豪牙。

    這兩顆牙中間彎曲,末端銳利,長四寸多,後來李化龍拿給村民們看,人們也不知道這“野狗子”到底是什麼物種。

    看完了《野狗》的白話文,後人可能會想蒲松齡在寫這篇故事的時候到底想表達什麼的意思?首先我們來看看“於七之亂”的經過。

    於七為漢族人,14歲習武,崇禎二年便考取了武秀才,次年便考取了武舉人。他在鄉里為人仗義,威望頗高。

    清兵入關後,各地武裝紛紛起義,於七帶領的軍隊就是其中的一支。可惜後來他被圍鋸齒牙山,雖於七英勇反抗,但寡不敵眾。

    於七帶著少量僕從突圍成功,他先是在一人家當傭人,後來看破紅塵在華嚴庵出家當了和尚。

    而於七在當和尚期間頗有威信,70歲被舉為方丈,老死於寺中,現在華嚴庵的外面還立有於七的雕像。

    總體來說當時的局勢一個字就可以概括:亂!

    其實在文中我們不難發現蒲松齡對當時社會現實的不滿和無奈,我認為可分這幾點對《野狗》的理解。

    1、“殺人無數”其實殺的反對清朝的人(文字獄期間株連很多無辜的人)

    2、在文中“斷頭”屍體先是起來說“野狗子”來了可怎麼辦啊,後來一大幫屍體也都附和。(作者在暗喻明末清初哪些起義兵,人們紛紛抵抗清朝的統治)

    3、附和著的屍體們說怎麼辦,怎麼辦啊,表現出作者對當時社會的無奈和困惑。

    4、屍體們看到“野狗子”的到來紛紛倒下,說明起義的失敗,而“野狗子”可能暗指清朝。

    5、“野狗子”食人頭,清朝統治太過於嚴酷,“活在當下被人殺,死後被“野狗子”食。

    6、李化龍用碗大的石頭砸“野狗子”,怪物逃跑。證明清朝不是無敵的,人們需要反抗其暴政,不要坐以待斃!

    不得不說蒲松齡所寫的《聊齋志異》真的很精彩,小時候讀時以為其所寫故事只是讓人驚悚的鬼故事,長大後細細品讀才發覺這些故事多為那時“血淋淋”的事實,只不過蒲松齡把這些“事實”都隱於文章罷了。

    有句話評的好:寫鬼寫妖高人一等,刺貪刺虐入木三分”,私以為這也是對《聊齋志異》最好的寫照了。

  • 2 # 歷史密探

    《聊齋志異》中,有一篇很恐怖的《野狗》,不知大家有沒有看過,我先來講一下它描述了個什麼故事。

    當時正逢於七之亂,官府殺了許多平民,有個叫李化龍的鄉人,走夜路,路過一個死人堆的時候不幸碰到一群官兵。李化龍很怕,不是怕死人,而是怕被官兵殺。於是馬上躺倒死人堆裡裝死人。官兵過去之後,李化龍剛要起身,突然發現這群死人先起來了。有一個胳膊和脖子被擰斷的人,居然開口說話了,發出低沉恐怖的聲音:“野狗子來了,怎麼辦啊?”

    其他的死人也都嗡嗡的說:“怎麼辦啊?……”,說完以後就又都倒下了,十分恐怖。李化龍知道,這野狗子必定是個厲害的主,於是也倒下了。不一會,過來來了一個怪物,專門吸食這些人的魂魄。

    李化龍忙把頭埋進死人堆裡,這個橋段和《大話西遊》黑山老妖吸人陽氣的橋段累似。那怪物還是發現了李化龍,李化龍慌亂之中抓起一塊石頭,砸向怪物的嘴中,怪物啊嗚一聲逃跑了,地上掉下幾顆怪物的牙,李化龍拿給村民看,他們都不知道這是什麼怪物。

    這個故事主要諷刺了滿清入關後的蠻橫,地上橫屍遍野便是真實寫照,野狗子指的是清政府。而地上的死人,從他們站起來可以看出,他們是有心反抗的。但是狗子來之前,他們卻又倒下了,說明了他們心有餘而力不足,缺乏起義的信心和力量,所以只能任人宰割。

  • 3 # 雄途科技1

    作者記這個故事於我的理解:人們對於事物的恐懼可至死不忘,即使人亡也仍恐懼。而實際上,你所恐懼的事物並非如你所想象那麼強大!食頭無數卻被一塊石頭打跑,充分說明行動比想象更具威力和實用性!

  • 4 # 淡漠的黑白照片

    《聊齋志異》俗名又叫《鬼狐傳》,是由清朝著名小說家蒲松齡創作。《聊齋志異》從書名意思上說是在書房裡記錄描寫奇異的故事。“聊齋”是蒲松齡的書齋名稱,“志”是指記述的意思,“異”是指奇異的故事。全書共有短篇小說491篇(朱其鎧《全本新注聊齋志異》為494篇)。從書名可看出,這是部描寫鬼神志怪的小說,這本書深刻揭露了封建統治的黑暗,猛烈的抨擊了封建科舉制度的腐朽以及反抗了吃人的封建禮教對那個環境下對人民的束縛,具有豐富深刻的思想內容。

    其中《野狗》原文是這樣的:於七之亂,殺人如麻。鄉民李化龍,自山中竄歸。值大兵宵進,恐罹炎昆之禍,急無所匿,僵臥於死人之叢,詐作屍。 兵過既盡,未敢遽出。忽見闕頭斷臂之屍,起立如林。內一屍斷首猶連肩上,口中作語曰:“野狗子來,奈何?”群屍參差而應曰:“奈何!”俄頃,蹶然盡倒,遂寂無聲。李方驚顫欲起,有一物來,獸首人身,伏齧人 首,遍吸其腦。李懼,匿首屍下。物來撥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屍而移之,首見。李大懼,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齕。李驟起,大呼,擊其首,中嘴。物嗥如鴟,掩口負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視之,於血中得二齒,中曲而端銳,長四寸餘。懷歸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簡單換成好理解的白話就是這樣:於七之亂,殺人很多。鄉下人李化龍,從山中逃回來,正碰上晚上過大兵。為以免被大兵殺害,他急切間無處藏身,便僵臥到死人堆裡佯裝死人。大兵過完後,李化龍還沒敢爬起來,睜眼一看,忽然見掉了頭斷了胳膊的屍體,都站了起來,像小樹林一樣。其中一具屍體,已經斷了的頭仍連在肩膀上,嘴裡說道:“野狗子來了,怎麼辦?”其它屍體也一起亂嘈嘈地說:“怎麼辦?”一霎時,都撲哧撲哧倒下了,隨即一點聲音也沒了。

    李化龍戰戰兢兢地才想爬起來,就見一個獸頭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屍堆裡吃人頭,挨個吸人的腦子。他害怕被吃,便把頭藏在屍體底下。怪物來撥弄他的肩膀,想吃他的頭,李就用力趴在地上。怪物幾次都沒能得到他的頭,就推去蓋在李頭上的屍體,使他的頭露了出來。李害怕萬分,慢慢用手摸索腰下,摸到一塊石頭,有碗那樣大,握在手裡。怪物找到了李的頭趴下就想啃。李突然跳起,大喊一聲,用石頭猛擊怪物的頭,結果打中了它的嘴。怪物像貓頭鷹那樣大叫了一聲,捂著嘴負痛跑了。它路上吐了一些血,李化龍就地檢視,在血裡找到了兩顆牙齒,中間彎曲,末端銳利,長四寸多。拿回村給別人看,誰都不知道那是什麼怪物。

    文章短小,故事情節確實扣人心絃,使讀者好像進入故事中那樣的情景一樣,引人入勝。按我個人的理解,蒲松齡不會就簡簡單單描寫一個鬼怪靈異的故事,文章開頭就寫了‘‘於七之亂’’,就揭露清朝順治年間山東於七領導的一次前後起伏時間長達15年,轟轟烈烈的農民起義。

    於七,於七,名樂吾,字孟熹,行七。明崇禎武舉人,山東棲霞縣人。公元1648年即順治五年,他領導起義農民佔據鋸齒山。公元1650年,攻寧海,殺死登州知州。後清政府籠絡招撫,授於七棲霞把總。順治十八年即公元1661年,於七不堪壓迫,再度起事,以鋸齒、昆嵛、鰲、招虎諸山為根據地,活動範圍及於棲霞、萊陽、文登、福山、寧海等縣。清廷命禁軍及山東總督統兵會剿。康熙元年春即公元1662年,於七潰圍逃去。起義失敗後,清廷株連興獄,對該地區人民進行血腥屠殺。

    其次也揭示了清朝封建統治階級對待農民起義者手段之殘忍。文中寫到‘‘忽見闕頭斷臂之屍,起立如林,內一屍斷首猶連肩上’’,可見清庭的手段何其殘忍,讓人看讀到此處不僅不寒而慄,又憤慨。從歷史的角度看,這個時候,清朝已經是全國的最高統治者了,於七做亂,統治者不曉得去了解正真的原因,緩和矛盾,而一味的血腥鎮壓,這樣的統治者是多麼殘酷和無情呀。清朝統治者治下的人民的生活是多麼的悲慘。

    然後,看到李化龍先由恐懼而藏身於屍海之中,當野狗挨個吸死屍腦髓,要吸到躲藏於其中的李化龍時,他感到自己的生命收到嚴重的威脅,而奮起反擊,‘‘得巨石如碗,握之。物俯身欲齕,李驟起大呼,擊其首,中嘴。物嗥如鴟,掩口負痛而奔,吐血道上’’。看到這裡人人都感覺暢快,為李化龍的勇敢反抗拍手叫好。

  • 5 # 三國水滸歷史狂

    蒲松齡寫的《聊齋志異》多短篇,以至於他沒有靈感寫不出來時,就去路口上設立一個草棚,煮豆招待路人,讓他們講個故事,蒲松齡記載下來,路人講的故事必定添油加醋,十分精彩,好聽。

    記得我小時候,我村一殺豬匠來我家殺過年豬,晚上酒醉飯飽之後就講起了鬼故事,他講某人晚上路過我鄉鎮上某處地方的墳場,遇上鬼打牆,怎麼也走不出去,還看見死去的人在墳場裡做飯,請他吃,他不知不覺吃了,到天亮才發覺這飯是丘蚓,青蛙,蟾蜍,螞蟻,螞蝗做的,而請他吃飯的人都是死去的人,而且都知道以前活著時候的名字,還是熟人,那人回家後大病一場,後來好了,活了幾年仍一命嗚呼,魂歸西去。離奇的是,那人我認識,是真人,至於是不是被鬼請吃飯就沒聽說,一定是編的。

    還講了我附近我認識的某人病了,躺床上,看見窗外有鬼伸著令人作嘔,恐怖的頭,硬擠過窗子的鋼條(那個年代還沒有鋁合金窗子,農村是木方加鋼條作的),伸著長長的舌頭,恐嚇某人,把某人嚇得受不了,當時我村那王姓殺豬匠講了好多發生在我家附近村鎮的鬼故事,講的是眉飛色舞,唯妙唯肖,煞有介事,添油加醋,似乎身臨其境,不得不佩服他臨時講故事的編輯能力,那時我才八九歲,都嚇的不敢開門出去上廁所尿尿了,怕,晚上講那麼多誰不怕呀!人又小,生怕出去黑暗中出來一個恐怖的鬼,伸出長長的舌頭,無下巴,出來嚇人。

    對了,當時還說,晚上鬼和人的區別,鬼是無下巴的,就是下巴有個洞。現在想來,都是鬼扯,我家附近鄉鎮那發生過那麼多人遇到鬼的故事。

    想象蒲松齡先生一邊聽人講鬼故事,當時或後來加工記述下來,野狗很可能就是一路人根據民間傳言加工編輯的鬼故事,被蒲松齡先生加工記錄下來,加加工,潤潤色,以更吸引人,平淡無奇誰感興趣呀!

    於七造反被官兵殺是真事,李化龍遇殺人的官兵肯定害怕,怕他們把他當於七的餘黨一併殺了,躺下裝死躲過一劫,一會死去的屍首又爬起來說話,感嘆殺他們的官兵的兇悍,不想一會兒又跑來一奇怪,平常沒見過的異類,怪物吸人腦膸,李化龍以為是野狗,但又不像,怪獸吸完了別的屍體的腦膸,就尋找李化龍那藏在別的屍首下的頭,李化龍慌了,慌亂中摸到一碗囗大的石頭,趁怪物不注意,砸在怪物頭上,怪物吃疼不過逃循而去,說明了當時人活著是多麼的艱難,不小心會被官兵殺死,官兵走了又遇上死屍復活,一會又遇上怪物吃腦膸,真的天道迴圈,驚險無比,生活在世上是多麼的不易,而李化龍勇敢,用石頭砸向怪物頭,競把威脅自己生命的東西趕走,說明鬼怪,野物都是怕大活人的,一切都不可怕,只要勇敢應對,總是會有辦法的,激勵人心的故事。

  • 6 # 幾葦渡當年

    《聊齋志異》主要講的是神仙鬼怪之事,其中大體可以分為三類:

    1.人與非人之間的愛情

    2.對社會黑暗的不滿

    3.諷刺品行

    那麼接下來我們介紹一下《野狗》的創作背景。

    “於七之亂”

    於七之亂指的是,清朝順治年間山東半島地區,由於七所領導的一次頗具規模的農民起義,歷時長達十五年之久。

    於七,是明朝崇禎武舉人出身,山東棲霞人,家世殷富。

    於七上過幾年學,從小拜師學藝,為人正義和氣,經常熱心幫助鄉親,所以很受大家愛戴。

    由於於七武人出身,又為人豪爽,身邊慢慢聚集了一些綠林好漢,成為了一股勢力。

    明末清初,於七發動了反清起義,聯絡農民和漁民,在膠東建立據點。

    後來在遭到清朝嚴重打擊下,於七接受招安。後又起義,再失敗,最後避難出家做了和尚。

    野狗

    故事大意:“於七之亂”時,很多吃瓜群眾被無辜殺害。

    其中一個村民李化龍,在山中避難回村的時候,大半夜的正好撞見了清兵。

    為了保命,李化龍靈機一動,趴在了死人堆裡。好不容易清兵過去了,李化龍還沒穩住心神之際,忽然就看到斷胳膊斷腿的屍體全都站了起來,跟小樹林似的。

    其中一具屍體,頭已經被砍的差不多就剩一點連在肩膀,嘴裡說著:“野狗子要來了,咋辦啊?”

    其他的屍體也都亂糟糟的迴應:“咋辦啊?”

    一下子,所有的屍體又噗嗤噗嗤的倒下了。

    吃瓜群眾李化龍剛想爬起來跑,結果一下看到有一個獸頭人身的怪物,正在死人堆裡吃人頭,挨個吸食人的腦子。

    李化龍趕緊縮回腦袋,把頭埋在其他屍體底下。

    結果怪物也不知道是沒吃飽還是怕浪費,非得撥弄李化龍的肩膀,想要吃他的頭。

    正在這時,李化龍忽然從身下摸到了一塊碗大的石頭。

    李化龍大喝一聲,就把石頭拍到怪物臉上。

    怪物像貓頭鷹那樣的大叫,捂著受傷的嘴逃跑了。

    李化龍膽子也肥了,從怪物吐的血裡發現了兩顆牙齒,中間彎曲,末端銳利,還有四寸多長。他拿回去給別人看,誰也不知道是什麼怪物。

    從清廷講,清軍殘忍的殺害起義兵和無辜的百姓,這方面是值得蒲松齡譴責的。

    從死屍講,生前受到刀兵之苦,死了還要被怪獸所吞食,無可奈何之感油然而生。

    切合我們開頭所講的三個主旨,自然可以得出結論,這篇《野狗》是在揭露社會的黑暗和百姓的孤苦。

  • 7 # 隨手談詩

    《野狗》一篇,在《聊齋志異》中出場較早,寫的是順治年間“於七之亂”。

    如果越往後讀,你會發現,農民qi義、朝廷鎮ya的故事,在整個《聊齋志異》中佔據很重要的篇幅,在《聊齋》第九卷中有一篇《公孫九娘》,可以結合《野狗》來讀,會對“於七之亂”有一個更深特的理解。

    先大致瞭解一下原文內容:

    《野狗》

    我在答詩詞的問題的時候,愛說某一首詩開篇定調。就是開篇第一句就奠定了整篇的基調。

    這是一種文學創作手法,《野狗》亦如是,開篇就說:

    於七之亂,殺人如麻。

    八個字,就交到了當時的背景。不管是於七軍殺人,還是官軍殺人,總之,色彩晦暗,背景沉重。

    故事主人公叫李化龍,逃難的時候,發現官軍正在掃蕩,他怕被官軍濫殺無辜,避無可避,只能躺在死人堆裡裝死。

    值大兵宵進,恐罹炎昆之禍,急無所匿,僵臥於死人之叢,詐作屍。

    官兵走後,他看到缺頭斷臂的屍體們紛紛站了起來,其中一句說:狗子要來了,怎麼辦?

    其他屍體都表示我也不知道。

    忽見闕頭斷臂之屍,起立如林。

    李化龍正要逃走的時候,來了一個怪物:

    獸首人身,伏齧人首,遍吸其腦。

    說這個怪物長得怪獸腦袋,人的身子,喜歡吃腦花兒。

    怪獸想吃李化龍,老李跟他鬥智鬥勇,最後撿起一塊板磚,拍掉了怪獸兩顆門牙,怪獸一聲慘叫,捂著嘴巴逃走了。

    李化龍撿起怪獸四寸多長的牙齒,帶回去給大家看,沒有人知道是啥怪物。

    表達了什麼

    這篇文章乍一看,就很簡單,典型的《聊齋志異》風格,講了一個天馬行空的恐怖故事。

    故事中有一個英雄,名叫李化龍,他趕走了怪獸,拯救了自己,也拯救了慘死的無辜屍體。

    這樣理解,沒有什麼問題。

    但如果把前面我加粗、引用那些內容拉通來看,似乎有一些深層的東西。

    你看,首先是時代背景:動亂、殺人如麻。

    殺人如麻的原因是官軍不給人活路:李化龍是為了躲避官軍,才裝死的。

    李化龍所處環境:各種缺胳膊少腿的屍體的包圍中。

    是以上這種種原因加在一起,才引出了“野狗”。

    換個說法,如果沒有這種恐怖慘烈的環境、沒有官兵的殺人如麻,就不會有林立的屍體,也就沒有愛吃腦花的野狗出現。

    所以表達了什麼,跟其他同類型的篇章一樣,就是批判上層草菅人命、濫殺無辜。

  • 8 # 阿才說聊齋

    我在做一個聊齋的文字內容分析,現在才做到第二卷,發現聊齋裡多次提到農民起義兵敗被株連屠殺的內容。

    比如《野狗》裡的於七之亂:

    於七之亂,殺人如麻。鄉民李化龍,自山中竄歸。值大兵宵進,恐罹炎昆之禍,急無所匿,僵臥於死人之叢詐作屍。兵過既盡,未敢遽出。忽見闕頭斷臂之屍,起立如林,內一屍斷首猶連肩上,口中作語曰:“野狗子來,奈何?”

    《鬼哭》裡的謝遷之變:

    謝遷之變,宦第皆為賊窟。王學使七襄之宅,盜聚尤眾。城破兵入,掃蕩群醜,屍填墀,血至充門而流。公入城,扛屍滌血而居。往往白晝見鬼;夜則床下燐飛,牆角鬼哭。

    《公孫九娘》裡再一次提到了於七之亂:

    於七一案,連坐被誅者,棲霞、萊陽兩縣最多。一日,俘數百人,盡戮於演武場中。碧血滿地,白骨撐天。上官慈悲,捐給棺木,濟城工肄,材木一空。

    還有《快刀》:

    明末,濟屬多盜。邑各置兵,捕得輒殺之。

    於七,名樂吾,字孟熹,行七。明崇禎武舉人,山東棲霞縣人。順治五年(1648 ),他領導起義農民佔據鋸齒山。七年(1650 ),攻寧海,殺死登州知州。後清政府籠絡招撫,授於七棲霞把總。順治十八年 (1661 ),於七不堪壓迫,再度起事,以鋸齒、昆嵛、鰲、招虎諸山為根據地,活動範圍及於棲霞、萊陽、文登、福山、寧海等縣。清廷命禁軍及山東總督統兵會剿。康熙元年(1662 )春,於七潰圍逃去。起義失敗後,清廷株連興獄,對該地區人民進行血腥屠殺。這屠殺後的慘烈場景具體體現在《野狗》一篇裡就是“殺人如麻…闕頭斷臂之屍,起立如林”。

    蒲松齡在涉及到農民起義的篇目裡,可以很微妙地看出他對清朝統治者對待農民起義者的蠻橫強暴以及血腥株連鎮壓政策進行了委婉的批評。(實際上因為清朝大興文字獄的原因,他也不敢寫得很明顯)

    PS:一直覺得《誅仙》裡野狗道人的原型就是聊齋裡的野狗!

  • 9 # 待我施為地煞變

    這個可以跟《聊齋志異》的另一名篇——促織,對比讀一下。

    《促織》講了成名一家,為了完成進獻好促織的任務,被逼的家破人亡,兒子都死了。然而沒死透,一直有一口氣在,這時出現了轉機——成名發現了一個大促織,絕對的極品,把它交上去之後,一路露臉。皇帝十分高興,賞賜了成名大量的金銀財寶,成家過上了富足的日子。這時成名的兒子也甦醒了,他說他一直沒死,只是魂魄變成了促織。錢也有了,兒子也活了,幸福美滿,皆大歡喜。

    小時候看這覺得是喜劇。現在再想起來,覺得裡面朝廷的荒淫,成名的窘迫,把促織弄壞斷了一家生路後成名兒子的緊張,失去兒子後的悲痛,寫的入木三分。但是,人真的能跳井不死,還變成促織嗎?現實生活中,顯然不可能的。

    也就是說,後面的那些故事只是種瑰麗的幻想而已,前面成名的悲慘才是真實的寫照。

    蒲松齡擅長用這種半真半假的手法,深刻地揭露現實,“寫鬼寫妖高人一等,刺貪刺虐入木三分”,決沒有誇張。

    我們回過頭來再看《野狗》。蒲松齡用生花妙筆,開頭就給我們描述了一個陰森恐怖的人間地獄:

    〖於七之亂,殺人如麻。鄉民李化龍,自山中竄歸。值大兵宵進,恐罹炎昆之禍,急無所匿,僵臥於死人之叢詐作屍。兵過既盡,未敢遽出。〗

    大晚上的,山中逃難,滿地殘缺不全的屍體,大兵還繼續屠戮。。。晚上講這情景,絕對刺激。從中可以看出當時人們生活的悲慘,朝廷的殘暴。

    但這畢竟是本朝的事啊,這樣寫是嫌腦袋多嗎。所以,後面加上一個吃屍體腦髓的野狗,讓這個故事像個鬼故事。很多人關注點都轉移到野狗到底是什麼上去了,卻不知道蒲松齡是要把於七之亂這段史實保留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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