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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果果奶奶7069

    需要認,因為母親是受害者,也是苦命人。血濃於水,你們都是母親的親骨肉,沒有那個母親不認自己孩子的,她想回來認你們,你們一家人應該原諒和理解她,所以你們一定認母親。

  • 2 # 使用者和言悅色

    老了,瘋夠了,該指望兒女了,她看見你存在的價值了。但你小的時候需要靠父母的時候,她在哪兒?瞧不起這種人。雖然她對你有生育之恩,但卻沒有養育之恩。她負了你們父母四個人,她還有臉回來?她配嗎?當你你小時候需要媽媽的時候她在哪?爸爸需要老婆的時候她又在哪?你爸死了她才想回來,沒有你爸爸,哪來的你們呀?你們混的比她強了,她才看上你家的好生活,可有感情嗎?有多大恩情?家是你爸爸創下的家業,他不承認她,你們隨著才不違揹他老人家的遺願。

    何況她也有家有孩子,你們更沒必要招惹她。

  • 3 # 老漢侃社會

    30年未見過面的母親突然想回來認親,需要認嗎?

    我的觀點是需要認這個母親。

    從親情方面來說:骨肉情深,所有的孩子都是母親懷胎十月生下來的,是父母身上掉下來的血肉。天下父母沒有不喜愛自己孩子的。很多的父母為了孩子吃苦耐勞、辛勤奔波,付出了大量的心血。

    你們的母親為了養活這個家,為了改變家庭貧困的困境,讓你們生活的好一些,孤身一人外出打工,忍受著與親人分離的煎熬。更讓人感到惋惜的是,在打工期間,竟然被人販子販賣到外地。在這種情況下,你的母親忍受了多大的痛苦、遭受了多麼大的折磨和欺凌。三十多年了,你的母親和你們沒有見過面,這對於你母親來說是多麼的殘酷。

    你的母親沒有撫養你們,並不是她的本意,而是她被犯罪分子販賣到了外地,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從法律層面來說: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你的母親從你們出生,到出去打工掙錢,都是撫養你們的具體表現。後來你的母親被人販子販賣到外地,你母親是受害人,並不是她個人的本意,是不可抗拒的原因。

    現在和你們聯絡上後,要求和你們見面,失散多年的母親就要回來了,這是一件值得高興的事情,母子團圓,對於母親來說也是精神上的一個安慰。

    我希望你們不但應該和母親見面團聚,如果母親不能勞動的時候,應該主動贍養自己的母親,來彌補當初和你們分離遭受到的心靈和肉體創傷。

    具體你母親另外的子女,你們可以和他們溝通一下,針對自己母親年齡比較大,徵求母親的意見,看看母親是願意在哪裡居住,並對贍養母親的費用問題達成一個協議,讓老人好好地安度晚年。

  • 4 # 說真話的普通人

    我個人覺得不需要!不需要!不需要!

    30年了

    一個母親能不問不顧孩子30年心也夠狠的!

    不管你遇到何種困難,你只要想聯絡孩子總歸有辦法的,人家孩子失蹤了幾十年母親尋找幾十年

    為母則剛

    孩子需要母愛!但母愛缺席30年不能忍

  • 5 # 秋實66227939560

    有三個女兒的母親出門打工,被人販子拐賣又有了家庭,還生下了二個女兒,想回又放不下那二個女兒,所以三十年沒回來了,而你們可憐的爸爸,三十年沒近女色,象個和尚一樣,又當爹又當媽照顧你們長大,從一個青壯年直到老年,他只有默默的付出和等待,最後老而病逝,我同情你那可憐忠厚的老父親,他的一生可以用悲壯本份來形容,他無怨無悔的為你們及你那個好母親付出一輩子,臨死都沒說那女人一句壞話,我佩服他的忠誠和忍耐,真的……

    夲來你們的命運可以改寫,別人家都是父親出去打工,母親在家照顧孩子,夲來三個女兒媽媽帶方便些,我想是你媽不安份,受不了家庭窮困,想逃離這個家,現在你父親死了,她想怎麼編沒關係了,無數個版本由她說,我認為,為了你可憐的爸爸,你們不應認她,讓她在另一個家庭中去從一而終吧,必竟那裡還有二個妹妹,你們三十年沒她也過來了,現在有沒有她無所謂了!對嗎?

  • 6 # 寒江獨釣940

    還是別認了,這方面我有發言權,我爹媽在我一週歲的時候離婚了,從此以後我那個爹就沒看過我,我長大以後跟他在一個城市,我上學他沒資助過一分錢,我結婚他沒隨過份子,我年輕的時候是白手起家,日子過得很難,他也沒有給我孩子買過一分錢的東西,到了現在我家的日子過得很好,孩子考上了北大研究生,他託人來說要認我,我是不會認的。我感覺有的人就不配為人父母,我小的時候他不管我,現在他老了也別指望我伺候他。

  • 7 # 快樂12248

    這個問"題旁人無法評論認或不認處決於當事人,因為她生過你卻沒養你,如果用道德來綁架又說生大於天,如果不認又可以說只生不養不如沒母,但我見過村裡幾個孝道的母親生下他幾歲就改嫁了,後他自成家立業後把無依靠(改嫁的母親後夫先死又沒生養了)母親接回蟾養。

  • 8 # 潤潤熊

    30年未見過面的母親突然回來要認親,需要認?

    首先,從養育上,思想上,情感上從沒有任何交集,也從來沒有想過,突然有一天從天上掉下來個媽媽。如果換作是我,我是不會認的。事情過去了30年,30年裡從未露過面,要想認早些年幹什麼去了,30年時過境遷了。有些事30年可以原諒,但心裡的那道坎坎邁不過去,30年來有很多機會去看看當年的孩子過得好不好?如果是30年來一次都沒有去看過,從情理上是說不過去的,所以我不會認。

    再來說一件事,就是我的一個親屬,在那個醫療比較落後的年代,我的這個親屬,不知道他們身上是誰的原因沒有生育能力,當年左思右想之後就抱養了一個女嬰,這個女嬰很幸運,遇到一對非常疼愛自己的養父養母,日子就這樣幸福的過著。

    過了大約幾年,女孩上小學了,也就是在女孩上學期間,這個女孩不知從哪裡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同學們都笑她是沒人要的野孩子。從此這個孩子就變了,變得內向不愛說話了,心理開始糾結,開始仇恨,日子就這樣不緊不慢的過去了。

    在她20多歲的時候,一個自稱是她大姐的人上門來找她,說什麼她們的爸爸留著最後一口氣要見她最後一面。你能想象她當時激烈分化的情緒嗎?她搞清楚了自己的身世,自己是家裡排行的老二,下面還有一個妹妹和一個弟弟,當時家裡條件不怎麼好,父母想要一個兒子,於是就把她送人了。

    此時,女孩知道事情的原委後,再也不能釋懷。哭著吼著說;為什麼當初不把姐姐或者妹妹送人,偏偏把我這個老二送給了人,生了養不活幹嘛要生,想要我回去看他(親生爸爸)門都沒有。

    最後弟弟妹妹都來了幾次,女孩很絕情就是不回去,她說這個坎她一生都邁不過去,直到她的親爸到死她都沒有露面。

    哎!人自己犯的錯都要付出代價的

  • 9 # 丁小米Amy

    如果當年你母親是拋棄你們30年不來看你們,我認為不需要認。但是現在的情況是被拐賣!

    被拐賣是種什麼情況?電視裡、網上去了解下,很慘、很可憐!

    一般被拐賣的婦女在被賣掉之前,就有可能被控制了人身自由,還可能遭受欺凌、虐待。而被賣掉那天起,她的人生就充滿了痛苦。被關押、被看管、被打罵、被強迫,直到她生下孩子才會放鬆一點警惕,但依然不是你想走就走的。可以說,被拐賣的婦女在那些暗無天日的日子裡,生不如死!

    有人說逃。有那麼容易嗎?凡是買媳婦的地方都是貧窮落後交通不發達的山旮旯,而且窮山惡水的地方,人都愚昧野蠻而無知,他們會全村一個鼻孔出氣。身上沒錢,不認識路,沒有車,你拿什麼跑?還沒跑幾步就被捉回來打個半死。

    有人說生了孩子就逃。但還是沒錢,不認識路。人家雖然可以允許你小範圍活動,但也不是讓你想去哪就去哪。那可是人家花了可能幾代人積蓄買回來的傳種接待的工具!

    所以,姑娘,別糾結她為什麼沒來看你們,雖然她曾經有機會回來,但也並沒那麼容易。雖然你們和你父親受了不少苦,但想想你母親這些年來受的罪,那已經不是苦能描述的。同為女性,設身處地的想一想。

    你的母親真的不容易,雖然你腦子裡對她沒印象,但她給了你生命,這些年也並非忘記你們了,作為女兒,心疼一下她吧。

  • 10 # 天天曼舞

    真的很心疼你的遭遇,我可以想象得出,在單親家庭里長大的你們三姊妹吃過常人從沒有吃過的苦,在最需要母愛的時候,母親卻從沒謀面。

    你們三姊妹和父親相依為命直至成年,也許長時間母愛的空缺讓你們對母愛早就沒有期待了,可就在父親去世後,三十年不見的母親突然要認親,這在你們三姊妹心裡激起了陣陣漣漪。

    也許你們三姊妹心裡對母親的渴盼已轉化成怨恨,你們會在心裡想,我們需要母親呵護的時候你在哪裡?如今你老了就想來認我們,憑什麼我們就要認你呢?

    你們有這樣的想法也可以理解。可是你們想過嗎?你們的母親並不是成心要拋棄你們,也許她和你們父親結婚的時候,日子過得並不寬裕,所以她才會想著要去打工改善生活。若是你父親是一個真正有責任有擔當的男人,他應該自己外出打工掙錢,讓你母親留在家裡照顧你們三姊妹。

    可你們的母親還是自己外出打工,並且非常不幸地被人販子販賣,這時,她也是一個受害者啊!不知道你們母親沒有訊息以後,你們的父親是否尋找過她。如果你父親真的在乎她,就算大海撈針也會去尋找一番的。

    終究你們的母親被販賣後還是和別人組成了家庭,並生了小孩。以至於在後來可以回來找你們了,她因為捨不得她後來生的兩個小孩,沒有回來找你們。在你們看來,是她對你們無情無義,可她也身不由己啊!畢竟,手心手背都是肉,無論她做什麼選擇,都要辜負人。

    不管怎麼說,沒有你們的母親,就沒有你們三姊妹。雖然她沒有把你們養育大,但她卻給了你們生命,她是你們在這個世界上最親的親人,我勸你們還是認親吧!只有這樣,陰陽差錯造成的悲劇才可以彌補。

  • 11 # 早春記憶

    如果真是你的母親,為什麼不能認呢?從你介紹來看,你媽媽也是經歷過不幸,這都不是她的錯!雖然你們從小就失去了母愛,現在媽媽要回來認親,這絕對是一件好事!我認為你們必須認她!一家人團聚那該有多好!

    無論是什麼原因造成的你們之間的隔離,她總是你最親近的人!

    世上只有媽媽好!

  • 12 # 常流水4

    透過提問可以想象,你母親在你年輕的時候離家出走,現在因為很多原因又回來找你。首先你母親30年沒忘你,心裡還是有你的,你母親當年離家是否有難言之忍,做為了女的還是應與母親相認。

  • 13 # 彭水春2

    30年未見面的母親實然想回來認親,需要認不?出題的人講母親在外打工被人泛子賣到很遠的地方而成了家,而且還生了兩個孩子,但後有機會回家看先前的三個孩子,可母親又捨不得後生的兩個孩子,就一直30年才又突然想回家看看三個孩子。

    這個母親30年,一肩挑著兩個男人的家庭裡的屬於自己一個母親的親生孩子,真的是一個家庭的孩子在撕母親的心,另一個家庭的孩子在撕母親的肺,撕心裂肺多痛多要,母親兩頭l兒女都是自己的身上掉下來血肉。

    母親在有機會回家看自己的前生兒女而沒有回來看前生的兒女,要具體看是個什麼樣的機會,如果是有偷跑的機會來看兒前生的孩子,母親最後沒偷跑來看是對的,是正確的,因為你來了這個家,以後就難偷去那個家,那個家的孩子更小,更要媽媽。如果是那個家的老公同意她回來看前生的孩子,而這個母親都不來看前生的孩子,這個母親當年就是喜歡後生的孩子。現在突然想回家看前生孩子,前生的孩子不認你這個母親,也是正常的,兒女沒有過錯,任何一個兒女在最小的時候最要的人不是爸爸而是媽媽。

    當然,如果前兒女能原諒母親的過錯,同意接受媽媽回來看看,那就是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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