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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由於《長安十二時辰》熱播,唐朝文化政治民俗都被大家都熱議。好的影視作品帶來的正面效應
唐朝採取的是群相制度,三省最高長官都被成為宰相。設立之初是為了加強中央集權鞏固皇權。
中書門下尚書三省,由於李世民擔任過尚書令,所有臣下沒人敢擔任。所有尚書省最高長官是左右僕射。一個管理左三司吏戶禮三部,一個管右三司兵邢工三部。
本來三省六部制就是中國封建王朝最出名的管理制度,後世也一直沿用,萬變不離其中。唐代門下稱左相,中書稱右相。本來是右升左的,左相才是首輔。《長安十二時辰》中李林浦(林九郎)架空了左相,右相成了首輔。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再完美的制度,在人面前都顯得有點脆弱,何況朝堂上的一群肉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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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儒風
你是如何看待唐代宰相制度?
唐代宰相人數之多,制度之完善、成熟,在加強中央集權過程
中作用之顯著,對國內、,國外歷史影響深遠。但唐中後期,由於政局不穩,任相標準不斷變更,使中唐以後的相權大為分散,也對唐王朝的國家機制、政治制度產生了不良的作用。
“貞觀之治”的形成,除隋末農民戰爭的巨大推動以及唐太宗個人的傑出作用,唐太宗的輔臣,特別是他的宰相集團,對“貞觀之治”所起的作用不容忽視。武周朝宰相的特點是庶族多於士族,科舉多於門蔭,任期短者多於長者,復相人數增加,任貶辛相取決於是否有利於建立和鞏固武周,宰相與獨掌大權的武則天配合默契。
開元年間政局得以長期穩定與當時宰相政治密切相關係。開元前期,玄宗勵精圖治,擇相時注意協調宰相之間的關係,任用姚崇、宋曝等賢者,保證了決策效率,政治穩定;開元中期以後,採取“制衡”政策,利用宰相之間的矛盾使其互相牽制;。
天寶危機是唐代由勝轉衰的轉折點,玄宗統治,先治而後亂,用人特別是對宰相任用的得失是其中一個重要原因。隨著天下承平日久,天寶以後,玄宗政治上安於現狀,用人方面受到後庭、宗族和姻戚的影響,吏治方面開始倒退,先後任用奸相李林甫、楊國忠,使開元以來良好的政治綱紀破壞殆盡,玄 宗政權隨之瓦解團,唐胡統治從此衰落。玄宗政權隨之瓦解團。
唐肅宗朝的宰相政治具有人數多且更替頻繁的顯著特點,杜絕了宰相專權,但客觀 上造成宰相內部紛爭不斷,行政效率低下以及宦官專權等政治弊端。
唐代的宰相制度有其本身的弊端。宰相手握重權,在較長時間把持朝政、獨斷專行,飛揚跋僱,對 於唐王朝的政治秩序產生了惡劣的影響。如李林甫致相達十九年之久,獨柄朝中大權,勾結中官,排賢嫉能,跋息朝野上下。“面柔而狡計,能伺候人主意,故驟歷清列,為時委任”。此外宰相間為爭權奪利,大樹朋黨。 在高宗、武則天時期,唐初的門閥豪族遭到打擊,出身低微的寒族地主登上政治舞臺,中唐後,大行科舉取土,一批寒族知識分子攫取高官顯貴。雙方在爭奪宰相的位置中,大樹朋黨,互為攻擊。如最為嚴重的憲宗朝的牛李黨爭,對唐王朝的政治、經濟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
唐中期以後宰相制度的演變。
1、三省長官被擠出幸相階層,徒有殊榮,實無其權。中唐以後,唐初所實行的以他官加同中書門下三品的現象日漸少用,到天寶年間,唐初所盛行的掛參知政事、參預朝政等名號行宰相事的現象已幾乎絕跡,帶同中書門下三品入相的也絕無僅有,只有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漸漸多起來,凡以他官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俱為真宰相。在唐初曾為宰相的左右僕射,到開元以後,被摒棄於宰相之列。中書令和侍中,在進入中唐以後,雖然曾-度被授於宰相,但安史之亂後,也基本上停止了行使宰相的特權。
2、宰相員少任重。唐初的宰相大多為兼職宰相,除行宰相事外, 還行本司事務, 因而是“午前議政於朝堂,午後理務於本司 ”形成一股衝擊皇權的政治勢力,然而,“開 元以後,宰相數少,始崇其任,不歸本司”,於是宰相就成了專職,政事堂也就成了宰相日常辦公的機關。
3、相職分散,出現使相。所謂使相就是指出使在外而掛相職的人。儘管唐初曾以遙領邊睡的有功大臣兼任相職,參決謀議,如武德二年以涼州都督楊恭仁遙領納言,但這種現象卻並不多見。中唐之後,出使在外的節度使大量出現,並形成危及朝廷的一-股 強大勢力,唐王朝對之又無可奈何,為了籠絡節度使,便讓他們兼任相職,參預朝政,使相這一官職在中唐以後的宰相制度中就成為極為普遍的現象。
4、其四,翰林學士干政,時謂“內相”。唐中後 期的最高統治者對翰林學士尤加信任,因而此時的翰林學士實際上已成為進位宰相或執掌宰相之權的護身符,而真正的宰相則流於形式,權力大大削弱。唐太宗時,“精選天下賢良文學之士”, 唐高宗時出現“北門學士”,“密令參決,以分宰相之權”。進入中唐後,唐玄宗特設翰林院來安置這些文人,故出現“翰林待詔”以及“翰林供奉”。後玄宗改翰林供奉為翰林學士,地位極尊“獨無所屬”。“專掌內命”,“凡拜免將相,號令征伐,皆用白麻”。其後,選用益重,而禮遇益親,至號為“內相,又以為天子私人”。德宗時,翰林學士的地位更加尊崇,“時人謂之內相”勻, 而真正的宰相,只是“備位而已”。憲宗時,“大凡大浩令、大廢置,垂相之密畫、內外之密奏,上之所甚注意者,莫不專受專對,他人無得而參”。
5、為解決財政危機,出現大量計相。所謂計相,就是主管財政歲收的度支使、鹽鐵轉運使等入銜為相。在中唐以後的宰相制度中,出現計相這- -階層,與唐中後期的社會經濟凋敝有著一定的關係。由於連年戰亂,唐王朝的財政收入日益告罄,入不敷出,為了改變這種困難,唐王朝被迫起用大量的理財人員出入為相,以期改變財政拮緊的窘迫局面。
6、宦官、樞密使侵蝕相權,而成為超越宰相之上的實權宰相。重用宦官,侵奪百官之權,始於中唐,盛於晚唐,成為中唐之後政治制度中的一個怪現象。
唐朝宰相是什麼制度唐代承襲隋朝的三省六部制度,一般中書省管決策,門下省管審議,尚書省管執行,三省的長官都是宰相。中書省長官稱中書令,下有中書侍郎、中書舍人等官職;門下省長官稱侍中,下有門下侍郎、給事中等官職;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下有左右僕射等官職。
關於尚書令, 唐朝有李世民這個特例,臣下避而不敢居其職,所以,唐朝想做到尚書令,除非你是太子,其他人基本不可能。所以尚書省的長官就是左右僕射,一個管左三司(吏部、戶部、禮部),一個管右三司(兵部、刑部、工部)。毫無疑問,左僕射比右僕射要大。從德宗朝開始,明確規定左右僕射不能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的銜,這就與宰相徹底拜拜了。
門下侍中,理論上是三省省長之一,應該和尚書令差不多高。但是實際上,是與左右僕射平級,從尊榮來說,甚至還略微低一些。這個職位,後人通俗的稱呼為“左相”。 中書令,,後人通俗的稱呼為“右相”。表面上和門下侍中平級。但是,從尊榮來說,是比門下侍中低的。所以從右相調到左相,應該用“升”字。不過從玄宗時代開始,皇帝為了加強皇權,同右相李林甫合作,架空了左相。從此右相成了首輔,政事堂(同中書門下)第一實權人物。楊國忠接過李林甫的位置後,再次鞏固了右相對左相的優勢。於是便出現一個頗為諷刺的情況——某右相因大功於國家,皇帝特升其為左相,表面上是升了,實際上是降了。這個手段,成為皇帝不讓右相專權而削其權力最常用的一招。 政事堂(中書門下)。政事堂是大臣們討論國事的最高機構和官署。它其實也可以被理解為內閣的萌芽吧。當然,這個新生的內閣的權力,遠沒明朝內閣之強大。如果從宰相的職能分析,那麼,政事堂成員,都應該算宰相。政事堂有一個“首席執筆”(執政事筆),我們不妨看成是政事堂的執行長。這個執筆,通常是右相——這就是右相權力比左相大的根源。在唐朝,如果判斷一個人,是否宰相,看官名——是否有“同中書門下”(“同中書門下三品”或“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也可能會是“參知政事”或“參與軍國重事”)幾個字。由於六部尚書的官名,從玄宗開始,已經作為慣例,後面加上“同中書門下”幾個字。所以,六部尚書,百分之百,是可以當成宰相看的。發展到宋朝,“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和“參知政事”,更是成了正相和副相的官方名稱。唐代也因宰相品位尊崇,人主不肯輕易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職,並假借他官之稱。
從玄宗開始,六部尚書基本上成為官員遷轉之資,其官稱只代表一種身分——可以進入政事堂參知政事,而不一定說明所任的職務,也不能具體處理本部事務,而實權則掌握在六部侍郎的手中。記得 《神探狄仁傑2》上面,武則天關於與契丹的戰役,說如果戰勝戰功首推 兵部侍郎李昌鶴,當時很奇怪,不是還有兵部尚書嗎,查了一下原來侍郎才是兵部一把手,當時是玄宗之後的事情了,武周時期怎麼也是侍郎一把手?我想可能是編劇的失誤吧。
這樣一來,從玄宗朝開始,大唐帝國宰相班子的組成,應該是——中書令領銜,攜手門下侍中,帶領六部尚書。大家一數,哦,原來唐朝宰相有八個人啊~~~但是,實際上,往往只有七人。少的那個人是誰??從頭說,六部之間的地位也不是完全平等的。六部之首,自然是——別說是戶部,那是你掉到錢眼裡去了。六部之首,當然是組織部——額,說錯了,應該叫吏部。吏部尚書這個東東比較敏感,所以通常這個人的全稱,是中書令,吏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也就是說,右相和吏部尚書,很有可能是一個人(當然,也有可能不是一個人)。也有人提醒我,不是說吏部尚書不管吏部事麼?嗯,沒錯,實際上,朝廷管用人的,是吏部侍郎。然而,吏部侍郎在名義上,好歹是吏部尚書的下屬。吏部尚書是誰,是右相!
唐代宰相制度的基本特徵有哪些唐代相制的創設精神,一方面在謹慎大政;另一方面在使君主與權臣俱不能獨斷,因此,一切政令,由中書進擬,經門下審議後,天子不得輕易改動,而「不經鳳閣(中書)鸞臺(門下)」,未得為敕(資治通鑑唐紀)充份,顯示上述的設制精神. 三省權責分明凡有單國大事,先由中書全人草擬,經中書令,待郎決定了審議後,進呈畫押,敕旨即下;送門下省駁止;然後送尚書執行.故君主、權臣無由專斷.
唐代的宰相制度對唐代君主專制制度的發展有何意義第一,使封建官僚機構形成完整嚴密的體系,提高了行政效率,加強了中央的統治力量。
第二,使宰相的權力一分為三,三省長官的品級又較低,這就削弱了相權,加強了皇權。在秦漢,丞相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事,處於“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地位。每當皇帝無能,丞相就可能專權。三省六部制的設立,三分相權,有利解決皇權與相權的矛盾,加強了皇權;同時擴大了議政人員的名額,收到了集思廣益的效果; 第三,各部職責有明確的分工,有利於皇帝的集權與政令的貫徹執行,提高了行政效率,充分發揮了國家機構的效能。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官制史的重大變革,它標誌著封建政治制度的成熟。此後,歷朝基本上沿用這種制度。
唐朝選拔宰相制度有什麼特點每一個皇朝均有皇室及政府之分。皇室以皇帝為代表,而丞相則是政府的第一把手。丞和相都是副的意思,所以丞相也是一個副官,在先秦時代他實際上是王或諸侯等貴族的副官。在內管家稱宰,在外理事稱相。秦統一天下以後,所有的貴族都倒臺了,只剩下一家貴族,那就是皇族,所以他們家中的丞相就變成既要管理國家,又得管理皇帝的家事。這就是丞相的由來。
唐代宰相採取的是委員制而異於兩漢的領袖制。共有三個衙門:中書、門下、尚書,此三個部門的職能外加御史臺才等於漢代丞相的職權。可見唐代丞相的分權。
1、中書省----發令。這些命令唐代叫做“敕”,雖以皇帝的名義發出,卻不由皇帝擬定,而由中書省擬訂。其程式如下:由中書舍人草擬聖旨多份,稱“五花判事”,再由中書令(中書省長官)或中書侍郎(中書省副官)選出一份並稍加潤飾,成為正式詔書,接著由皇帝畫一敕字成為皇帝的命令,最後下達門下省。
2、門下省----複核。由中書省發出的皇帝命令,至此須經過複核。若複核不透過則由給事中(有封駁權的官)批註送還中書省,稱“塗歸”,意思是要求中書省重擬。若複核透過,還需侍中(門下省長官)或門下侍郎(門下省副官)簽名,詔書才正式生效,然後下達尚書省執行。若由皇帝直接發出命令,而沒有中書、門下的印章,在唐代這被認為是違法的。
3、尚書省----執行。尚書省長官叫尚書令,李世民在做皇帝前曾任此職,所以其後朝臣無人敢再當尚書令,常虛懸其缺。尚書省實權遂在其副官,稱左、右僕射者。左僕射管吏、戶、禮三部,右僕射掌兵、刑、工三部,六部職能見zxc789兄《唐代中央管理制度小考》。每部下有四司,共二十四司。
政事堂----由於一道詔書要經過中書、門下兩省才正式生效,為了方便就在討論重大事件時,由中書、門下兩省長官召開聯席會議,會議所在稱“政事堂”。若一人身兼左右僕射,稱“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也有權進入政事堂議事(由於尚書省的長官是虛設的)。但在開元以後,僕射就不能進入政事堂議事了,尚書省變成一個純粹的執行機關。因此在唐代中書、門下的長官才是真丞相。
再介紹一下御史臺。它分為左、右御史,左御史監察中央政府官員,主要是尚書省六部官員,而中書、門下省不在監察之列;右御史檢查各地方官員,全國分十道,每道一個,稱“觀察使”。這“觀察使”本是中央的監察官,在各道巡查,後來就變成常駐地方的中央官了,無形中成為地方的最高長官。假使他的任務是巡視邊疆,在邊防重地停駐下來,中央又賦予他全部權力以應付地方事宜,這即成為“節度使”。節是當時一種全權的印信,有了它就可以排程一切,故稱“節度使”。由於其權力極大,所以逐漸演變成“藩鎮”。
唐代分九品官,一、二品官處以元老,不實際負責政治事務,即“三公”等銜。以上所述的“三省六部一臺”的第一把手都為三品官。
1激太常寺----“常”,本作“嘗”,取以食物供奉祖先,讓其時時嘗新之意,故太常寺管皇帝理祭祀之事;
3、衛尉寺----漢本是皇家衛隊,至唐變為僅管皇帝依仗帳幕等;
4、宗正寺----掌管皇帝的宗族之事;
5、太僕寺----僕,是趕車人的意思,故太僕寺掌管皇帝的輿馬;
6、大理寺----源於漢代廷尉,為中央審判機關;
7、鴻臚寺----臚,是傳呼之義,源於漢代之大鴻臚,掌管皇帝的待人接物,等於皇帝私人的外交部;
8、司農寺----源於漢......
唐代的丞相制度的作用?漢朝承秦朝的三公九卿制,唐朝則承隋朝的三省六部制。關於丞相制度,三公九卿則有丞相,御史大夫,太尉。三省六部則有門下省,中書省,尚書省。三省六部制採用分權制訂,提高了辦事效率,加強了君主專制,削弱了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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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向青山
唐朝是群相制,入政事堂者即為宰相。
群相制,以三省長官皆為宰相,源於隋朝,至李世民時期正式制度化。三省之中,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
李世民時期還常常指定一些並非三省長官的高官參預朝政,如參知機務、參掌機密、參知政事、參謀政事等,凡以這些名義進入政事堂的也是事實上的宰相。
政事堂最初設在門下省,自永淳二年(683年)移到中書省,由於唐朝宰相官居三品,所以宰相又稱“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
唐朝的宰相制度反映了相權的稀釋秦漢時期是獨相制,極易產生權臣,導致篡位。為了限制相權,從漢朝至唐朝期間相權不斷轉移,比如漢武帝時期設立的中朝、東漢魏晉時期的加“錄尚書事”方為真宰相。
皇權需要宰相的扶持,但權力不能威脅皇權。千年來,皇權與相權便此消彼長,群相,便是稀釋相權,使行政權力不再只屬於一個人。
與皇權相比,群相制其實反映了相權的衰落。
唐朝宰相制度反映了相權之間的制衡中書省掌決策、門下省掌審議、尚書省統領六部負責執行,這其實可以算中國版的三權分立,也是中國政治制度成熟的體現。
唐朝的政事堂與明朝的內閣不同政事堂與內閣形式上有相似之處,都是多人組成。
但政事堂統領六部,是宰相;內閣自始至終只是皇帝的秘書處,並不得執掌六部事務,並非宰相。
中國的宰相制度,經歷了相權轉移(漢魏)、相權稀釋(隋唐)、相權分割(宋),最終在朱元璋時被廢除,從此皇帝統領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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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要搞清楚的是,在唐朝並沒有宰相這一名稱,在中國古代隋唐時期中央機構分為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三省,長官可稱為宰相。中書省負責定旨出命,長官中書令二人,正三品,門下省掌封駁審議,長官侍中二人,中書、門下透過的詔敕,經皇帝裁定交尚書省貫徹。尚書省職責為執行,長官尚書令一人,副長官左、右僕射各一人。尚書省下轄吏、戶、禮、兵、刑、工六部,長官尚書,六部分理各種徵政事務,每部又領四司,計24司。三省長官共議國政,執宰相之職,他們議政的場所叫政事堂。由於尚書令位高權大,自隋以來,基本不設(煬帝曾封楊素為尚書令),加之唐太宗曾任此職,故此後,唐朝不再授人以尚書令之職。左、右僕射代領尚書省事,亦職為宰相。唐太宗在貞觀年間常以品位較低的官員同三省長官共議國政,加以"參知政事"、"參預朝政"、"參議得失"等名號,執行相職。以後又出現"同中書門下三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宰相名號。從唐太宗開始的這些做法,表明皇帝任用宰相的範圍擴大了,已不限於三省長官;宰相成員增多,既便於集思廣益,又使之互相牽制,從而避免出現權臣專權的局面。這樣,大大加強了君主專制,防止了皇帝大權旁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