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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哨兵小虎

    崤山小虎第108條回答。

    戰友,你好。我也是一名服役12年退役的老兵。雖然我選擇的是自主就業,但對於12年士兵的轉業安置,我想我或許能幫你解答些疑惑。 一:國家對士兵的退役安置是有明確的規定的。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條明確規定: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可以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而且用人與用工單位要依法與你簽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

    所以國家賦予了你參加政府工作的權利,但政府也有自己的權利:

    1.政府只保障安排退役士兵的第一次就業。

    2.士兵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安置的,視為放棄工作待遇。

    上面一大段話就兩個意思:

    第一,你簽署的是正式的聘用合同,所以不是臨時工。

    第二,你要是不想幹,或者被下崗,那政府不會安排你二次就業。

    二、打鐵還需自身硬,是金子在哪裡都會發光。

    作為過來人,大家都懂得,士兵的轉業安置和幹部的轉業安置是不可同日而語的,當然了,有的地方幹部安置都費勁,更別提我們普通計程車兵了。

    所以,只要有能力,肯學習、肯吃苦,照樣可以過得很好。利用在部隊的時間多學點有用知識,自學法律、維修、考個會計證啥的,12年的兵也就30~32歲,出來照樣闖出一片天地,尤其是在部隊學廚師的、學汽修的,有技術,根本用不著國家給我安排工作。

    現在社會競爭這麼強,正式工被淘汰的可能也是非常大的,90年代下崗的多了去了。你指望一個士兵,國家給你安排個副科級公務員?白日做夢。

    三、自主就業才是王道。

    上面的話看似心痛,實則也是對我們自己的不爭氣的無奈。畢竟這麼大的國家,我們也沒有優秀到國家離不開我們,所以才復原的。

    我15年退役拿了14萬多,再加上平時攢的7萬多,在市郊買了套100平的房子(六七線小城市房價1200多),簡單裝修,剩下的包片荒地,養點牲口。現在老婆小孩都有了,日子不富裕但還能過去,自己又和老婆學了會計,考了證,在一個小醫藥公司做點帳,每年和老婆下來也有15~20萬的收入,也不見得比安排工作的差。

    相反有些安排工作進了事業單位的,反而因為能力差、業務弱而不受待見,很難融入群體。

    總之,國家不會給你安排個臨時工來糊弄你,那樣廣大的退役士兵就太心寒了。但是,不管是自主就業還是安排工作,都需要自己好好幹,才能奮鬥出自己的一片天地。習主席說:幸福是奮鬥出來的。

    題外話:靠別人吃飯始終會很心酸,我們應該自信Sunny一些,走到哪裡,都應該是我們照亮別人。必經,12年的風雨都過來了,怕什麼?

  • 2 # 元芳有看法

    不會安排安排臨時工。

    根據國家安置要求,不管是農村還是城市士官,都符合地方安置要求,由當地政府按照接收配額進行安置,要透過檔案打分和文化考試進行排序選崗。2018年各地出臺規定,改變由原來以文化考試為主為檔案綜合評分為主,這對於兵齡長、部隊工作表現出色的退伍軍人來講不失為一大利好。

    士兵安置,主要以企業安置為主,同時還會安排少量的機關事業類單位,錄用後都必須簽訂合同,成為正式員工,工齡和社會保險等按要求接續,不存在臨時用工一說。

    其它地區不知道,但從青島當地的安置來看,有少部分安排進機關事業單位,身份為事業工勤身份,這是相對比較理想的安置。而大部分安排進國有企事業單位,身份為企業編制。

    退伍安置工作,雖然大政策都是一樣的,但具體到各地區時還會有一些差異性的區別,這個在實際當中並非全國一盤棋,一些地區可能會出現偏差,甚至是比較大的出入。

    總體而言,退伍安置工作趨向是在慢慢變好,隨著退役軍人事務部的成立,相關工作越來越正規化,也越來越重視退伍安置,較之以前都有了很大的改觀。

  • 3 # 鐵血哨位

    首先退役軍人符合轉業安置的不會安排臨時工作,不過我現在都沒有以前的所謂鐵飯碗!

    現在的退役軍人工作安排基本上都是國企事業單位,但進去就可以安穩度日了嗎?

    不是的,現在的都是合同制。但是軍人有最低的勞動合同簽訂,相對還有保障,除非你自己不願意幹,或者說單位工作不好自己不願意繼續幹了!

    除非退役後考試進入公務員序列才是鐵飯碗,但是想進去太難了!

  • 4 # 一心唯公

    肯定不會,請放心。

    12年是指三期士官,退役後可以選擇自主擇業,也可以選擇退役安置。按照安置《條例》規定,地方政府必須妥善安置。安置方向一般是事業單位,或者是行政部門使用工勤編制的工勤崗位。

    安置在事業單位的,使用事業編制,屬於工勤身份,在工勤崗位就職。在實行崗位聘用制管理的省份,符合條件的,可以競聘管理崗位或者專業技術崗位,享受該崗位的工資待遇、福利津貼和相關規定。

    在機構改革之前,退役軍人在事業單位就業的,多被安排在自收自支事業機構,或者是差額事業單位使用自收自支編制,雖然也是事業編制的一種型別,但無論單位的穩定性,還是工資收入等,都比全額正式職工差了一大截。現在事業單位的自收自支機構和編制都要被撤銷,不用擔心會安排在這類單位,在改革的時候還需要二次安置,甚至直接下崗。

    安置在行政部門工勤崗位的,隨著機構改革,也成為過去式。隨著會計制度改革、公車改革等,行政部門的工勤崗位基本消失,工勤編制也是隨著自然減員隨空隨銷,只用來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不再增加新的編制和工勤人員。在不久的將來,行政部門就不會再存在工勤崗位、工勤編制和工勤人員。

    退役軍人安置,目前基本上都是工人身份,這對於高學歷、高技術等級的退役士兵非常不公平。隨著退役軍人相關機構的改革,安置政策也會發生根本性變化,會綜合考慮個人學歷、技術等級、立功表現等,確定個人身份,不再是一刀切全是工人。

  • 5 # 古道鎧甲

    題主的問題:士兵2012年轉業,地方安排會不會是臨時工?自己可以有哪些發展?

    我的回答

    臨時工,顧名思義就是用人單位非“固定”的正式用工。

    “臨時工”這種稱謂,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總會給人一種不穩定、低人三分的感覺。

    但題主屬於政策性安置的退役士兵,安置崗位絕對不會是“臨時工”。

    一、如果放在國營企業試行勞動合同制之前,臨時工是相對於國營企業的固定工而言,過去志願兵轉業安置屬於“固定工”,如今士官安排工作,怎麼可能是臨時工?

    題主不是過去意義上的“固定工”,因為在改革之後就已經剔除了“固定工”的稱謂,

    九十年代之前,“固定工”是當時全民所有制及集體所有制單位的主要用工形式,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計劃經濟時代的勞動、人事、分配政策已經成了國企成長髮展的障礙,為此,國家開始推行國營企業三類改革。

    在改革之後一定時期內,實行以新人制度(即新招工人實行勞動合同制)、老人老制度(即原有固定工仍實行現行制度,但也要本著打破“鐵飯碗”的精神,逐步加以改革)的用工形式,最終全部實行勞動合同制。

    從2015年頒佈的《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深化用工的表述來看,老人老制度的現象還有所存在。但至少從表面看,如今已經看不到“固定工”的官方稱謂。

    當時的士兵稱之為志願兵,其雖然是士兵身份,但現役期間的政治待遇、隨軍待遇及退役後安置待遇都等同於幹部。

    在國發〔1983〕16號檔案中,明確了轉業安置到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應保留全民所有制職工的身分。

    而全民所有制職工的身份就是曾經的“固定工”。

    曾經的“固定工”,被如今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用人和國有企業勞動合同用工形式所取代。

    對於退役軍士,今年又新增了逐月的退役方式。

    改革的目的,當然是越來越好,過去和如今的趨勢都是如此,

    上世紀轉業的志願兵尚不會安置為臨時工,

    2012年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又怎麼可能是臨時工呢?

    二、如果放在實行勞動合同法之後,臨時工是對應和事業單位簽署聘用合同、國企簽署勞動合同的用工而言,比如勞務派遣、勞務輸出、非全日制等形式的用工。從現如今頒佈的系列政策來看,也斷絕了所謂臨時工的可能

    如今符合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官,主要有三個方向,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財政支付工資的工勤輔助崗位。

    對於安置用工的基本形式, 《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如此表述:

    “與退役士兵依法簽訂期限不少於3年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由此可見,合同制用工是符合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和用人單位之間基本的契約形式。而且在退役軍人部發〔2018〕27號檔案中,還有杜絕用人單位採用偷樑換柱勞動形式的可能的如下表述。

    “任何部門、行業和單位不得出臺針對退役士兵的歧視性措施,嚴禁以勞務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

    而且,在中發〔2016〕24號檔案和2021年《退役軍人保障法》中有關於保障崗位質量的表述:

    “對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透過優先利用空編接收。。。。。。”的表述。

     “機關、群團組織、事業單位接收安置轉業軍官、安排工作的軍士和義務兵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編制保障。國有企業接收安置轉業軍官、安排工作的軍士和義務兵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保障相應待遇。”

    由此可以看出,在2012年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不管是安置到上述三類中的哪一個崗位,都不會是勞務派遣、勞務輸出、非全日制等形式的臨時用工!

    但要注意的是,即便籤了聘用合同,或者有了事業編制,也不一定就是鐵飯碗,如果違反事業單位人事聘用政策中的八類規定事項,則有可能被解除聘用合同。

    同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更不是鐵飯碗,不僅《勞動合同法》中有關於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在《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中也有“合同存續期內單位依法關閉、破產、改制的,退役士兵與所在單位其他人員一同執行國家的有關規定。”的表述。

    因此,雖不是臨時工身份,但也且不可大意。

    因為合同制用工,遠不如曾經的“固定工”那麼穩固。

  • 6 # 嶺南通途

    士兵2021年轉業,地方安排會不會是臨時工?自己可以有哪些發展?現在已經進入了2021年,很多轉業計程車官也已經離隊,現在在家裡等待安置,對於未來安置到什麼崗位還是比較忐忑的,今天我們就這個話題一起交流一下!

    一、士官安置的崗位是事業編居多,不屬於臨時工

    首先必須要給大家普及的一個基本的知識,就是士官轉業安置的崗位都是正式的事業編並不是說臨時工。

    當然各地也會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拿出一部分國有企業的崗位出來安置轉業士官,甚至有的地方可能會拿出一些鐵路這些大國企的單位出來安置轉業士官。

    但是不管是事業編還是國有企業的崗位,都不屬於是臨時工,都是正式崗位的編制,正式崗位的人員。

    以我所在的地區為例,我所在的地區屬於全國雙擁模範城,每年拿出來安置轉業士官的崗位,總體來說還是非常不錯的。

    一般情況在我所在的地區拿出來安置轉業士官的崗位,都是屬於事業編,有的年份拿出來的還是參公待遇的事業編,以及一部分的國有企業的崗位。

    像這樣的崗位全部都是屬於正式的員工,並不是說到了那裡上班,是一份臨時工的工作,大家這一點可以放心。

    二、事業編分為哪些型別,轉業安置一般是哪種崗位

    很多人都對事業編的崗位並不是特別瞭解,接下來我給大家普及一下事業編的崗位分為哪幾種類型,同時不同型別之間的差別是在哪裡。

    總體來說,事業編的崗位可以分為三種類型,首先第一種是技術崗,第二種是管理崗,第三種是工勤崗,這三種崗位就是事業編的大的型別。

    技術崗一般都是在技術含量比較高的單位,比如說醫院,像這樣的單位的事業編基本上都是屬於技術崗的事業編。

    管理崗的事業編是一般普通事業編單位的編制,現在新招錄的事業編人員基本上都是屬於管理崗的事業編。

    工勤崗是屬於事業編裡面第三種類型,這種型別一般情況都是由原來的工人崗位編制轉變而來的,同時轉業士官也大多數是安置在事業編的工勤崗。

    除了前面三種大的型別以外,事業編裡面還分為另外兩種情況,那就是是屬於參公待遇的事業編還是非參公待遇的事業編。

    如果是屬於參公待遇的事業編,那麼就能夠享受公務員一模一樣的待遇,基本上能夠比一般的事業編崗位每個月到手的錢都要多30%左右。

    如果是非參公待遇的事業編,那麼享受的就是一般事業編人員的待遇,相對來說要比參公待遇要低一些。

    三、事業編崗位的發展前景如何

    轉業士官一般情況都是安置在事業編工勤崗的崗位上面,那麼事業編工勤崗崗位的發展前景怎麼樣呢?

    我個人認為發展前景還是非常可以的,但是想要走到非常高的等級也是需要付出一定的時間和耐心的。

    事業編工勤崗晉升等級是這樣的,一般情況是從初級工,中級工,高階工,一直到最後的技師等級。

    每一個等級的晉升對於職業技能鑑定有一定的要求,同時對於任職年限也有一定的要求,只要你符合相關的條件,同時你單位也有相應的空缺,那麼酒能夠申請更高等級的待遇。

    在前段時間我就認識有兩個已經轉業很多年的朋友,他們就是在事業編工勤崗上面工作的已經二十多年了。

    前幾天剛好他們同時晉升到了事業編工勤崗的技師崗位等級,可以說他們每個月現在到手的工資要比一般的公務員還要高。

    我個人認為事業編工勤崗還是屬於非常不錯的崗位,因為它的晉升是非常明確的,只要求你有相應的技術等級以及相應工作時間,那麼你就可以申請晉升到更高的等級。

    但是如果你是技術崗或者是管理崗,那麼相對來說就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約,很少有人能夠晉升到比較高的等級。

    四、想要成為公務員,自己備考是最簡單的方式

    那麼如果自己對於安置到事業編的崗位不是特別滿意,那麼怎麼樣才能夠改變自己的身份?怎麼樣才能夠讓自己成為一名公務員呢?其實最簡單的方式我個人認為就是自己去備考,最後成功考上公務員。

    雖然說事業編的崗位確實是非常不錯,也可以在這個崗位上面一直幹到退休,但是不可否認,確實也有不少人對於身份是比較敏感的,想要未來更大的發展空間,想當領導,那麼去當公務員,毫無疑問未來能夠想象的空間要更大一些。

    但是想要從事業編直接轉為公務員是存在非常大的難度的,甚至可以說基本上不存在這樣的情況。

    但是如果透過自己的努力去報考公務員,最後成功考上,那麼你就能夠順利成為一名公務員。

    想要報考公務員,首先要注意自己必須要符合兩個條件,第一個條件就是年齡的條件,通常來說,公務員要求的年齡年限都必須是在35歲以下,如果是一些比較艱苦的地區,那麼可以放寬到40歲。

    第二個條件就是對學歷和專業有一定的條件,對於想要報考公務員的人來說,最少都要擁有大專的學歷,但很多崗位還需要擁有本科的學歷。

    如果你自己確實想要報考公務員,提升自己的身份,那麼就必須要透過公務員的考試,那麼你就要自己的學歷和專業以及年齡都符合相應的條件才能夠成功報考。

    五、在選崗的時候要把握住這幾點原則

    在前面給大家介紹了很多關於士官轉業安置的有關知識,以及事業編和公務員的一些情況,最後我給大家幾點比較中肯的建議,那就是在選崗的時候要注意的幾個原則,只要把這幾個原則把握住了,那麼你肯定能夠選到一個比較理想的單位。

    首先第一個原則就是自己一定要去提前瞭解相應崗位的資訊。

    很多人自己在待安置期間是不太有追求的,自己是不太主動去跟地方各個單位對接的,如果你不去主動了解各個單位的情況,最後你對各個單位的情況就不太瞭解,很有可能就選不到自己想要去的單位或者時候選不到適合自己的單位。

    第二個要注意的就是能選參公待遇的崗位,就不要選非參公待遇的崗位。

    在前面我也說了,參公待遇和非參公,在待遇上面差別是比較大的,如果自己有機會選擇參公待遇的崗位,那麼一定要選擇參公待遇的崗位。

    第三個就是要注意能選縣城的崗位,就不要選鄉鎮的崗位。

    如果在縣城和鄉鎮之間的崗位猶豫的話,那麼我建議你一定要選擇縣城的崗位,因為縣城的崗位相對來說資源更加集中,同時也更加方便生活。

    第四個就是要注意能選事業編就不要選企業,在很多地方轉業安置的時候,都是有事業編的崗位和國企的單位的,相對來說這些崗位都非常好,但是我個人建議還是選擇事業編更加有保障一些。

    在我的主頁當中發表了很多關於當兵的小知識和科普文章,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到我的主頁當中翻看一下,看完以後我相信會對你有非常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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