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陽城導航

    被流放地肯定是苦寒的地方,或者炎熱的地方,讓你受不了,到這個地方能幹什麼?首先一條,自求多福,讓你生存下去。有些犯人,原來是作威作福的人上人,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到這地方後沒有可供使喚的下手,一切都得自已動手,自已勞動。有些身體弱的頂不住了,很快會自己患病。這裡醫療條件差,你得靠自己的身體硬撐著,心裡想著,千萬不敢讓自己倒下去!

    流放地也不是法外之地,有人看管著。就象水滸中的林沖,到流放地後還得被打軍棍,給你一個下馬威,告訴你,來到這地方後,你得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不得活動小心眼,做出任何危害流放地領導的事。

    在流放地,死亡率是挺高的,犯人在流放地死了就死了,生命沒有任何保障。所以說,被判流放與被判死刑,區別不是很大。有一位官員聽說自己要被流放,就唸叨說,蘆葦河不知深淺,小尖山萬萬丈高,把他流放到什麼地方也不能流放到這個地方。朝廷聽說後說你不想去這地方,偏要讓你去!其實朝廷不知道,那是他的家鄉。

    不過,一般犯人沒有這麼幸運!被流放是一種災難,能活著回來更是一種幸運!

    以上情況僅是聽說,從書本上與影視劇中得知!我不是古代人,更沒有被流放,對流放地沒有親身體驗!

  • 2 # 蘑菇雅說

    這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流放是什麼?流放是將罪犯放逐到邊遠地區進行懲罰的一種刑罰。它的主要功能是透過將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遠離鄉土的地方,以對案犯進行懲治,並以此維護社會和統治秩序。而且古代雖然經常說流放三千里,但實際上也是不是每個地方都是三千里之遙,這裡只是說是邊遠城市,遠離政治中心而已。

    高頻流放地點

    在歷朝歷代,有幾個地方一直是高頻的一個流放點,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房縣(現位於湖北省西北部、十堰市南部,南臨神農架林區)海南島(主要是崖州),豐州(豐州鎮現位於福建省東南沿海南安市東部,與泉州市區接壤),伊犁(現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地處祖國西北邊陲,成立於1954年),當然還有寧古塔,但那只是清代一朝而已。流放說白了就是讓你這輩子都回不到京城,不能到處亂走而已。而從國家的角度它是為了邊境鞏固和開發的一種手段,也是對人力資源的合理再利用。

    在流放地幹什麼?

    幹苦力活的。被流放的人們,很多每天都是要進行高強度的體力活,還要被皮鞭抽打,常年累月都是開荒種糧,修橋鋪路,還要挖山,修築城防。實際上說白了就是為王朝建設邊疆。而這裡的自然環境是非常的糟糕,土地也比較貧瘠,幾乎種不出什麼糧食,經常吃不飽,穿不暖也是正常的。

    刺配充軍。相信大家對這個就比較熟悉了,在《水滸傳》中可是一天到晚都提到了刺配充軍的故事。刺配充軍,顧名思義就是去當邊疆士兵了,當然,能夠在邊疆充軍的人,在發配前大多也是軍隊中的人物,不然怎麼可能隨便可以為兵呢?而且這類人去到,雖然是充軍,但是當地主管軍官也會給他們一些小官職,如伍長之類的,畢竟沒點能力的早就被砍了,你以為誰都可以充軍嗎?

    異地軟禁。能夠有這種待遇的,一般就是政治鬥爭失敗後的官員了,朝廷既不忍心殺他,但是又深有重罪,所以一般就發配到遠方囚禁,讓其無法回到政治中心以及無法聯絡自己的黨羽便罷了。

    不是誰都那麼好運

    雖然說流放邊疆是懲罰,但是有很多人在流放的路上便已去世了,因為流放路上跨越大山大河,穿越密林沼澤,有很多人還沒到達流放地便在中途死亡了,所以說,去到流放地還留得性命一條已是非常好了。

  • 3 # 歷史漫談君

    古人被流放三千里,其受懲罰程度介於被打和被殺之間,被流放的地點多處於荒涼無人煙之地,大多在祖國的大西北或者大東北,比如新疆,黑龍江等地。

    流放與發配其實差不多,流放是驅逐到一個地方,具體做什麼,沒有做什麼要求。而發配一般是配到軍營,也叫充軍。比如《水滸傳》中林沖,有人家罵他“賊配軍”。而且發配時,在臉上還會被刺字,“發配某某州”,甚至另一側臉上還刺上“強盜”或“殺人”等字。

    但不論是發配還是流放,目的地均環境惡劣,生活條件差。單是帶著枷鎖,徒步幾千裡,已經是難事。有記載稱:

    明宣德八年,一次有一百七十名犯人流放到東北,死在路上的就有三分之二,到東北只剩下五十人。

    不論是文官還是武官,都有被流放的例子。被流放之人去了流放地幹什麼?據被流放的吳兆騫記述,

    “官莊人皆骨瘦如柴”、“一年到頭,不是種田,即是打圍、燒石灰、燒炭,並無半刻空閒日子”。

    一句話,就是做苦力,為奴。如果是女性或被糟蹋,被賣到青樓也有可能。今天我們來了解下風流才子紀曉嵐和吳兆騫都流放的故事。

    一,風流才子被流放

    紀曉嵐生於清雍正二年(1724年6月),卒於嘉慶十年(1805年2月),是經歷雍正、乾隆、嘉慶三朝的元老。紀曉嵐被流放新疆,歷盡磨難兩年後返京,又建立功勳,最後壽終正寢,終年82歲。

    1、事情的起因

    公元1768年,兩淮鹽運使司虧空1000萬兩白銀。而此時告老還鄉的兩淮鹽運使之一盧見曾,也在追查之列。紀曉嵐通風報信,使得盧見曾及早轉移家財。

    紀曉嵐明白,可不能白紙黑字地給親家寫信,這可是殺頭的罪名。那他是如何送信的呢?

    傳說一,紀曉嵐將少許鹽和一撮茶葉一起裝進一個空信封裡,封好信封口,沒有寫一個字,打發最忠心的人送到盧見曾家中。盧見曾揣測良久,終於明白:鹽案虧空查(茶)封!

    傳說二,紀曉嵐當面將訊息告知了盧見曾的兒子盧謙,盧謙又寫信將此事告知了父親盧見曾。

    不論怎樣,盧見曾雖然轉移了家產,但是最後還是被查入獄,且沒有活著出來。在此案中,除有20多人被殺外,其他所有受牽連的人也都落得個流放邊疆,贖罪的下場。

    2、紀曉嵐被流放

    紀曉嵐被流放時,並沒有帶著家眷,是一個人。他知道如果不小心翼翼,否則還想回到京城?

    就這樣,紀曉嵐被押解著,長途跋涉,歷盡艱辛到達烏魯木齊。在路上,每到一處驛站,紀曉嵐幫他們代寫一些公文和私人信件,在荒郊野外甚至還準他坐在馬車後面,也有人還送給他許多的柴火、瓜果、野味之類的東西回報他。

    對紀曉嵐,家喻戶曉,所以受到當時烏魯木齊最高軍政長官辦事大臣的禮遇,任為秘書官,負責起草奏摺檄文,處理一般政務。

    升遷福建巡撫的溫福走時,把奴婢“夏荷”送給了紀曉嵐,據說後來兩人還生了一個兒子,回京時留在了新疆。

    紀曉嵐由於自己的聲譽和特長,一路受到照顧,工作輕鬆有趣,有送東西的,也有送美人的。相比而言,真是不錯。

    3、回京

    紀曉嵐走後兩年,乾隆帝委婉派人從京城專程送紀曉嵐一個玉環。收到此物後,紀曉嵐可樂壞了。紀曉嵐何等聰明,“環”即“還”也,這是乾隆皇帝在暗示他可以回京城了。

    1770年12月,紀曉嵐休息調養了一陣,回京!此時,距離自己被流放已經有兩年的時間了。

    紀曉嵐幾乎是閃電似的迴歸,得益於皇帝對自己的寵愛。某一日,忽然被想起,缺少了此人可不行,於是一念之間,就被恩准回去。如果換做他人,估計就難上加難了。

    下面看一下這位被流放23年之久之人的悽苦吧!

    二,顧貞觀營救流放寧古塔的吳兆蹇

    在清代,有很多“犯人”的判決書上寫著:“流放寧古塔。” 寧古塔今何在?就是位於今天的黑龍江境內,在祖國的大東北。

    1、吳兆騫何許人

    吳兆騫(公元1631~公元1684),清初詩人,於明崇禎四年(1631)生於江蘇省官宦之家。少有才名,九歲即能作詩詞,有"江左三鳳凰"之號。他的詩作慷慨悲涼,獨奏邊音,因有"邊塞詩人"之譽。

    2、吳兆騫被流放

    順治十四年科場案,無辜遭累,遣送到寧古塔。

    據說在科考複試中,有帶刀士兵兩側站立,吳兆騫害怕的發抖,沒有完成考試。最後遭人誣陷,被打四十大板後,被流放。

    順治十八年(1661)吳兆騫在《上父母書》信中說,

    "寧古寒苦天下所無,自春初到四月中旬,大風如雷鳴電激咫尺皆迷,五月至七月陰雨接連,八月中旬即下大雪,九月初河水盡凍。雪才到地即成堅冰,一望千里皆茫茫白雪。"

    讀讀上面的信件,我們能看到什麼,想到什麼?那就是環境惡劣。

    康熙二年(1663年)吳兆騫之妻葛採真和妹吳文柔從蘇州來到關外,兆騫即教書為業,生活漸有改善,生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

    康熙十三年(1674年)秋,黑龍江將軍巴海聘吳兆騫為書記兼家庭教師,教其兩子讀書,對他禮遇有加,非常不錯。

    3、因好友努力被救回

    康熙十五年(1676),吳兆騫的好友顧貞觀結識納蘭性德,為吳兆騫向納蘭容若求助,最終得以回還。歸來後,僅僅三年,就去世了。

    其一:

    季子平安否?便歸來,平生萬事,那堪回首!行路悠悠誰慰藉,母老家貧子幼。記不起,從前杯酒。魑魅搏人應見慣,總輸他,覆雨翻雲手,冰與雪,周旋久。淚痕莫滴牛衣透,數天涯,依然骨肉,幾家能夠?比似紅顏多命薄,更不如今還有。只絕塞,苦寒難受。廿載包胥承一諾,盼烏頭馬角終相救。置此札,君懷袖。

    其二:

    我亦飄零久。十年來,深恩負盡,死生師友。宿昔齊名非忝竊,試看杜陵消瘦。曾不減,夜郎僝僽。薄命長辭知己別,問人生到此淒涼否?千萬恨,從君剖。兄生辛未吾丁丑,共些時,冰霜摧折,早衰蒲柳。詞賦從今須少作,留取心魂相守。但願得,河清人壽。歸日急翻行戍稿,把空名料理傳身後。言不盡,觀頓首。  

    顧貞觀因思念吳兆騫而寫的詞作《金縷曲》二首給納蘭容若看,就是上面的兩首。

    同樣詩詞歌賦方面特別有成就的納蘭容若。或許是文人惺惺相惜,納蘭容若感同身受,讀完後聲淚俱下,對顧貞觀說:“給我十年時間吧,我肯定盡力去辦,就像是自己的事情一樣”顧貞觀長嘆一聲:“十年?太長了,五年為期,好嗎?”於是期限定為五年。

    還別說,距離約定時間恰好五年整,康熙二十年(1681),經納蘭容若等諸多友人盡力營救,吳兆騫才內贖罪放還,前後歷經二十三年。

    吳兆騫被流放時間如此之長,身體受到重創,得了很多病,雖然也發揮了自己文學的特長,給人做家庭教師。但是心中的那股憤懣,被冤屈之情,如何釋放?發生在他身上的冤假錯案,如何能被翻案,那真是太難太難了!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但值得慶幸的是,最終,他還是回去了。

    其實,被流放之人,大多生於官宦之家。錦衣玉食,榮華富貴之人,突然一夜間拖家帶口一起被流放。那種絕望,哀嚎之情又有幾人能解?而被流放後,大多客死他鄉,永遠為奴。但也有例外,比如上官婉兒一家被流放後,幸運的是她和母親雖然也為奴,但是在自己十幾歲時,被武則天看中,最終卻活出了人生的精彩!

    但值得慶幸的是,無形之中,被流放的這些文人給邊疆做出了自己的貢獻,送去了知識,送去了文化,輸送了新鮮的血液,促進了當地的發展,也是一大幸事。

    流放,被放置荒涼之地,或為奴,或為娼。中間歷經人間磨難與滄桑,即使不死也會脫好多層皮,能活著回到原來生活的地方就相當於奇蹟。從這個角度來看,這二人起碼能活到回去,沒有含冤而亡,也算幸運之人了。

  • 4 # 瀚海說史

    在古代,三千里可不僅僅是個數字,代表著路途遙遠,其中險惡不是一般人承受得來的,到達流放地就又是另一種折磨了!既然說是流放,那就不會是體驗生活、享受生活!

    犯人到達流放地一般有以下幾種結局!

    ①苦力!

    這種犯人沒有絲毫人格可言,生死完全由人掌控,在看護者眼中,其就是一群人形的勞作者,下等低賤!幹著最苦的活,比如開荒種地,修橋築路,採礦劈山,或者給當權者打雜!沒有特定的住所,需要自己解決衣食住行,一般可能都是住在自己搭建的茅草屋內,吃著被施捨的殘羹剩飯,最後悲慘的死去!

    ②充軍!

    這種犯人到達流放地被吸收到地方軍隊,淪為士兵中的一員,生死交給老天決定,只願不要成為陣前探路的炮灰!

    這樣的流放地一般均為邊疆地區,戰事頻繁,被流放過來的犯人能極大緩解兵源的緊張。這也就能給這種犯人有了一個洗脫罪名的機會,甚至還能因軍功獲得一官半職,否極泰來!當然,大多數的犯人長眠在了戰場!

    這種犯人在犯事前有著一定的社會地位,由於種種原因被流放,卻仍有著一定的政治價值,因不能打不能殺,只好讓其遠離政治中心,流放到此關押起來。

    這些人生或死完全由政治漩渦決定,失去了價值不外乎上面兩種結局!也有的會東山再起,再次走上人生巔峰!

    這就是流放三千里的犯人在流放地的結局!其實,流放的過程充滿變數,往往在這三千里的路途中,流放的犯人到達流放地時早已死傷一半!有的死於病患纏身,有的被押解人員打殺,總之就是,流放就是人格尊嚴、生命流逝的過程!

  • 5 # 小鎮月明

    在古代,流放可以說是一種非常嚴厲的處罰。一般被流放的人,都是犯了死罪或者罪大惡極、罪惡滔天的罪行,一旦被流放三千里,所到之處,自然是那些寸草不生的不毛之地,至於被流放到此,肯定不是來坐等享福的,大多數罪犯到此便開始了“勞動後半生”的“贖罪”過程,但是古代被流放的人不像現代,他們只是最終勞動致死,並沒有因為表現良好或者享受“勞動改造”的過程。

    所以說,在古代的大多數人面臨著被”刺配流放三千里、永世不得回家鄉”的罪名後,有些人會選擇這樣的後半生過著。但是也有一些人會直接選擇自盡。由此可見,古代被流放的罪名不亞於死亡,也可以說是痛不欲生。更有甚者,在接受流放的途中就發出了“悔不當初死,恨做今日生”的感嘆。

    在生產力落後的古代,之所以自秦漢時期就有了流放千里的制度,一直到晚清,這上下兩千五百年,流放制度沒有被取締消失而是逐漸歷經朝代更替而日臻完善,一小部分是因為這些人尚且罪不至死;但是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古代缺乏勞動力去鎮守邊陲或者建設邊境。

    古代被流放的人,大都回去這三個地方:大西北、遠嶺南和深東北。這三個地方一旦被人提起,也都是令人談之色變的。那麼古代那麼多的接受流放的罪犯,他們除了在流放路上就死得了,剩下的安全抵達流放地點的罪犯都幹什麼了呢?

    第一,秦漢以來的大西北和東北地區,尚未經過大規模開發,而且這裡連年戰亂,西北邊境的匈奴常年混戰侵擾中國大西北,當時陝西為國之重都,黃河以北的地區,尤其以燕雲十六州為主中原地區,長時間飽受侵擾之苦。的西北以匈奴為首的各少數民族爭相侵襲,令西北邊境常年處於危險的狀況,所以被流放者大都到此充軍,以增加邊境地區的兵力,更好地鎮守邊陲,保衛國家。

    第二,大家都熟知西漢武帝時期張騫出使西域吧!在漢武帝之前,中國西北內陸的河西走廊通往中東一帶,皆數荒漠和大戈壁灘。但是秦漢時期水上交通尚且不方便。所以在西漢初年的時候,西漢統治者為了“通商來往經濟”的要求,便派人對河西走廊一帶大規模開發。其中也就不乏這些流放千里的罪犯,他們抵達這裡,便成為現成的勞動力,將自己的後半生貢獻在這些邊陲經濟建設的開發上。

    第三,被流放的罪犯裡邊有一部分是政府官吏,在古代,以往這些官員因為政治上的失誤而釀成大禍或者是因為種種言語行為惹惱統治者才會被處以“流刑”。

    皇帝之所以讓他們流放而不是讓他們直接接受死刑,那是因為皇帝並不想讓他們直接去死,那是因為他們只是一時犯錯,本身卻是國之棟樑。皇帝流放他們,其實只是一個名義上的懲罰,實則讓他們自我反省。等到這些官員認錯或者國家需要時,會再度重新被召回京師並委以重任。比如,北宋時期的歐陽修、蘇軾;清朝的于成龍、紀曉嵐等等。

  • 6 # 如今方知我

    三千里太遠,一根麻繩足矣。

    流放是中國帝王社會刑法五刑之一。以下是古代五刑和現代五刑參照表:

    刑法是社會文明發展最直接的體現。

    要知道被流放的“犯人”到流放地做什麼事情,首先要他們為什麼會被流刑,以及流刑適合的人群?

    1、對於普通百姓,罪不至死;

    2、對於“特殊”百姓,對社會發展有突出貢獻,罪大至死,但又功抵過,降死刑為流刑;

    以前的天涯海角是真的遠,有的被流放的死於半途,有的到了流放地,會被安排“合適的工作”。例如:

    1、種地的老百姓會被安排,開荒、開山、挖礦;

    2、醫生可能還是會行醫救人;

    3、工匠可能會被安排到邊境修築防線;

    4、讀書人可能會被安排做筆錄文書之類的事情;

    流放地雖說是歸國家管,但是天高皇帝遠的,縣官不如現管,他們就是一個獨立於大社會外的小社會。當地人、被流放的人、被髮配的“現管”就是這個社會的主要成員,這個社會需要維持下去,那麼每個人就要各司其職。

    在古今對照表裡,可以發現流刑對應的是無期徒刑,那麼為什麼古代沒有呢?

    古代什麼最重要?糧食,一個荒年要餓死很多人,哪裡還有閒糧養“犯人”。

    流刑的意思:你給我滾遠點“死”,不要浪費我的糧食,讓你心存生存希望,而不至於引起暴亂。

    刑法的制定,量刑的標準,量刑的執行,要考慮方方面面,但是它最終的目的都是維護統治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你有沒有培養邏輯思維的好方法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