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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看到一個影片,是一個潮汕女人,她偷偷錄下她被老公家暴的過程,寶寶在旁邊一直哭,那麼我想問一下,當女人遇到這樣的事情,該怎樣去維護自己,保護自己的利益,不讓男人傷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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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生命服務者8號真心

    昨天看了教父,裡面的男主人公姐夫就是家暴成性。

    蔣勁夫這樣的存在,今天也被爆出家暴,這絕對不是個案。

    正常情況下,有了一次家暴後,就在受害者心裡一次深深的烙印,如同出軌一樣。在潛意識了已經種植了一個時刻有家暴的可能。

    回看婚姻的演變過程:

    一、母系社會

    母系社會的婚姻形式是走婚。

    走婚是一種夜合晨離的關係,是傳宗接代的途徑,也是男女情感連線的主要方式,本質是臨時組合,隨時可能合和分,感情自由度較高,在走婚方面女方佔主導權。

    二、父系社會

    父系社會的婚姻模式是一夫多妻制。

    婚姻是一種社會契約,契約的雙方是夫妻,這時婚姻制度本質是產權制度。這樣的婚姻關係註定一開始就不平等,女性從來沒有當成個體來對待,她只是丈夫的私人財產。

    三、封建社會

    女性在封建社會體系下,沒有任何生產力,只能依附男性而獲得生存,此時的女性幾乎沒有作為人的尊嚴,這樣的婚姻本質是一場交換。

    只要女人精神和經濟上沒有獨立,就很難獲得尊嚴,更無法強大,在婚姻生活中很難佔據主動權,永遠是弱勢的一方。

    四、工業社會

    工業社會的婚姻方式以一夫一妻製為主,也有一夫多妻制存在,比如印度、泰國等。

    縱觀古今中外,很多婚姻情感上的糾結和困惑一目瞭然,婚姻模式的存在是因為社會需要,並不是本來事實就是如此。

    五、人工智慧社會

    婚姻由過去的社會契約變成夫妻雙方間的契約,兩人組合成一個互相尊重、彼此平等、齊擔風險、共享利益的共同體。

    女性開始更加追求獨立,“貞操”觀念開始土崩瓦解,現在的婚姻制度不再適應當前的社會發展。

    再看家暴的產生:家暴的產生就是,雙方矛盾的激化,兩個人已經不能互相感應了,用語言談判不能解決了,已經收不到對方的任何訊號了,只能透過行動來表達互相的不滿,這絕對不是一方的錯誤,華人都有“同情心”,習慣幫看似弱勢群體,女人是受封建社會的影響,更多的會被同情。一個喝醉了想休息,一個喋喋不休不是想找打捱罵嗎。一個是嘴上不饒人,一個是手下不留情。

    雙方已經對抗到了已經不可調節的地步,只能透過暴力的方式,不管是熱暴力還是冷暴力,都是情緒的一種宣洩。如果雙方沒有達成妥協,沒有共同的目標和願景。這種婚姻關係就會土崩瓦解。這種關係如果長期存在,就是對彼此的消耗。

    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 2 # 程績思寒

    家暴者往往性格是有缺陷或者成長環境有異。很多道理沒法跟他說清楚,大多時候等他清醒過來,可能又會屁顛屁顛可憐巴巴博取你的同情。

    我覺得不去學學跆拳道什麼的,主動防禦,有效保護自己。

    當然,如果很多方法都試過了,就選擇離婚吧。別管其他的任何事情。你的幸福誰都替代不了。

  • 3 # 天天法律諮詢

    我認為,女生要避免家暴保護自己,核心還是得依靠自己。

    首先,要樹立對家暴堅決說NO的意識。不管什麼原因而實施家暴,均是傷害他人身體、心理健康的行為,也是處罰法律的行為。我們都要樹立一種意識,實施家暴行為就是違反犯罪行為,會被予以法律懲處;被實施家暴行為是嚴重侵犯自己身心健康的行為,一定要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次,女生要學會識人認人,找個不會家暴的物件、丈夫。有人會說,我怎麼會知道男生會不會家暴?當然,這是沒有一以概之的標準答案,這需要你去多跟他去相處,一般來說,有良好素養、自控力強特別是能掌控自己情緒的男性家暴可能性會更低。

    再次,女生還要自己修煉內功。我記得我們村上有對夫妻,妻子家裡輩輩就是練武的,她小時候也學過。平時他們吵架只是語言上的,從未發生肢體接觸,那次夫妻吵架特別厲害,當丈夫打了她一下後,她便拿出所學,狠狠的教育了丈夫。至此,丈夫再也不敢動手了。

    最後,我想說,遇到家暴了,勇敢的報警。你不要抱太大的幻想,這是最後一次,畢竟家暴會上癮。

  • 4 # 松竹散人
    家暴很多女性不知道怎麼保護自己,其實對女性保護的法律是很健全的。

    首先肯定地說,不管女性有什麼過錯,用家暴的方式解決都是絕對錯誤的,並且是嚴重違法的。

    對女性家暴一旦發生第一次,女性就不應該讓其出現第二次,男方一旦形成家暴的習慣,很難自動停止或改掉。所以過來人說,家暴只有一次和一千次的區別。

    第一次發生家暴,女生不要認為是家務事,抱著家醜不可外揚的心理,默默承受,第一次就要報警,法律規定家庭暴力警察必須管。以前是隻要不嚴重警方一般不管,後來法律修改了,家暴發生第一時間報警,警察必須出警。

    警察出警會當場制止家暴,或者到派出所做筆錄,對施暴者進行處理。不管結果怎樣,第一次在警方就留有家暴記錄,作為將來家暴的證據。

    如果家暴構成輕傷,施暴者應當負刑事責任,女性可以要求對施暴者予以逮捕判刑。

    假如女性多次被家暴就要考慮終止樁婚姻。

    離婚訴訟期間,如果防止施暴方繼續傷害,可以到法院申請隔離令,令男方不得接觸女方,如違反,將對施暴方違法行為予以較嚴重的處罰。

    作為受害女性要勇敢面對家庭暴力,面對暴力必須反抗,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

    生活中有些女性,缺乏主見,內心軟弱,被家暴不敢報警,怕招來更嚴重的家暴。

    如我以前有個鄰居,女方經常被家暴,家暴時親人鄰居看不過去就幫助報警,等警察來了要把男人帶走拘留,女方又求情不讓帶走,還責怪親人鄰居多管閒事,後來被多次家暴,一次嚴重到住院,親人鄰居也都是如觀風景,最後女方實在無法忍受了,經常鼻青臉腫,才不得不選擇離婚。

    所以女方軟弱,沒有主見,親人幫不了你,法律也幫不了你。

  • 5 # 卿氏界

    家暴,不管情節輕重,事故的主人一定要自我防範。

    你的身體受之父母,他人不得也沒權力殘暴。

    “法律”一定要使用起來!

  • 6 # 初冬臘月

    不爭吵不代表軟弱,只是避免自身受到傷害。風雨後總能見到彩虹,臭脾氣之後總會面臨著問題,善於解決問題可以透過自身的力量也可以透過雙方家庭的力量去進行解決,還有看到其他不少朋友的答覆,操起法律的力量為自己維權,維護女性在家庭的合法權益這也是一種方式,方法總比困難多,加油

  • 7 # 加油林姐

    當女人遭遇家庭暴力時,應該好好保護自己,這些方法要知道。

    現在我們經常可以在新聞或是網上看到關於家暴的問題,這並不是個人的家庭問題,而是一種很嚴重的社會問題,所以當女性遭遇家暴的時候,不應該選擇默默忍受,不敢告訴任何人,而是要維護好自己的權益,好好保護自己,大膽的把事情說出來,以尋求更好的解決方法,不過現在仍然有很多女性很愛自己的老公,即使遇到了家暴,也是選擇原諒,這樣只會讓男人變本加厲,女人應該要好好的保護自己,不再承受這樣的痛苦和委屈。

    自愛自強

    通常被家暴的女人都比較軟弱,做任何事情都沒有自己的主見,完全不能夠自立,很多時候都很需要男人,讓男人覺得自己很強大,甚至完全不把女人放在眼裡,所以一直處於弱勢,男人也認為,這樣的女人完全離不開自己,所以不論自己怎麼做,她都不會離開的,所以在做任何事時就更加大膽了,甚至採用家暴。因此女人一定要讓自己強大起來,好好的愛護自己。

    透過法律

    家庭暴力雖然很普遍了,但也是很危險的事,因為男人在脾氣暴躁的時候,誰也不能確定他會做出什麼事,下手會有多重,所以一旦遇到了這種事情時,最好選擇馬上報警,爭取把自己的傷害減到最低。有些男人在動力時可能會控制不住自己,對女人的身體造成嚴重的傷害,甚至還會有生命威脅,如果因為這樣丟掉了自己的幸福,真是太不划算了。

    法律上面規定,對於這種家庭暴力問題,受害人可以尋求公安人員來制止,同時對施暴的人進行相應的處罰,只要報了警,公安機關必須出警來阻止這件事,如果身體上遇到了任何傷害,首先要去醫院做檢查,留下驗傷的報警,作為這次家暴的證據。任何事都是需要講證據的,如果你什麼也沒有,報警了也沒用,也不可能會處罰施報的人,如果用手機拍下來也算證據,找家人做證也可以。

    識別情況

    出現家庭暴力的原因有很多,但多數都是夫妻吵架嚴重造成的,因為大多男人的性格比較暴躁,如果女人懂得了這一點,在吵架的時候忍讓一下,這場暴力就有可能避免,但要是男人本來很生氣了,可女人完全不當回事,比男人的氣勢還囂張,怎麼能讓男人不生氣,在男人實在發洩不出來是,很有可能就會動手了,可以女人要懂得男人的脾氣,適可而止,不要把自己逼到被家暴的地步。

    選擇離婚

    雖然每個人都不願意自己的婚姻走到這一步,但真到了無法挽救的時候,這或許是結束家暴的最好方法。當男人存在家暴問題,事後也非常後悔,也表示要積極改掉,但每次脾氣上來的時候還會動手,而女人也是採取了多種方法,仍然沒有讓男人改掉,當然脾氣的問題也不是那麼容易改的,如果是疾病引起的,可以及時治療,或許病好了,家暴也不存在了,要是單純的因為脾氣不好,一生氣就暴躁,就動手了,這樣的男人也很難改正,只能選擇離婚。

    遭遇家暴的女人是很不幸的,儘管自己想要好好生活,共同維護這個家,但做了這麼多的努力,仍然讓自己傷的遍體鱗傷,最後只能選擇離開,但有些女人目前還沒有放棄,仍然在努力,畢竟建議一個家也不是那麼容易,那麼就要好好的保護自己。

  • 8 # GINKGO原創

    只有離開。

    人性,不管我們相信與否,殘忍是人性。一般家暴的人都有被虐待的成長史,作為普通人無法救治他們,唯獨逃走。更為重要的是,把自己曾經受到的傷害轉移給另外一個人,並不會被治癒。

    心理疾病遠比身體疾病要複雜得多,因為我們無時不刻都在變。

    人心似海。

    其實我一直都覺得未來(不出五年十年)咱們國家最貴人才之一,是心理學家。

    題主,看得出你的擔心,如果你遇到類似情況,一定要離開。不要相信虐戀,不要相信對方會改好。

    還有警惕自己有“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我們有個作者是心理諮詢師,我們正在求她開個專欄,講述治癒的案例,但不知道能不能開通。如果不能透露具體案例,可以以小說或者其他文體說一樣的事情。

    ——————

    保重。

  • 9 # 輕舞隨風追光者

    謝謝邀請!關於家暴這個問題,不是當今社會才開創出來的。我們不能在不瞭解事實真像的情況下,一概而論的去同情弱者,然後在口誅筆伐的去譴責施暴者。清官難斷家務事,所以我支援當事人用心,用實際行動處理自己的家事。現在法律條文有規定,如果婚內某一方遭受家暴,可以選擇報警,這樣可以記錄在案,如果受害者經常遭受家暴,在對方不知悔改,還不想終止婚姻的情況下,法律會為民做主,用法律解除雙方婚姻關係,這樣遭受家暴的人就可以完全的拿起法律武器,如果對方再進行人身攻擊,就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追究對方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在這裡希望正在遭受家暴的人,不管用什麼辦法,一定要保護好自身安全,認真收集家暴證據,可以尋求法律和婦聯的幫助。

  • 10 # 塵緣未了話江湖

    沒看過這個影片,所以不敢亂說,只能從夫妻關係來試著說明下問題吧。

    夫妻關係大概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種,因愛情而組成的婚姻。兩人相互扶持,白頭偕老,神仙眷侶,令人羨慕。

    大多數俗人,心嚮往之,身不能至,想想也就得了,當做偶像供奉起來即可。

    第二種,偶爾磕磕絆絆,小打小鬧,無傷大雅。當初互相愛戀,現在互相傷害。在一起就吵罵,離開了又互相想念。多半的人,基本上是這樣的吧。每個月都有幾天,恨不得弄死對方得啦,但是想想還是能湊合的過。

    第三種,上帝配錯了對,沒有來得及及時糾正。本來就不是夫妻,偏偏的又在一起。文明點兒的,冷處理。火爆點兒的,一方管不住嘴,一方管不住手。

    總之就是一個互相傷害啦,以為能為了孩子湊合過,結果還是忍不住。

    其實,這種還是分開的好。

    至於兩口子,弄到要維護自己利益的地步時候呢,那是自然一定要維護的。

    最該信任的應該是法律手段吧,最聰明的手段,那其實就是看準人,從根本上杜絕。

    真得過不下去,越早的分開,彼此的損失都會少一些。

    幸福沒有的時候,最大的利益該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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