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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香香33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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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御樗虞初
1.“令”:用在名詞或形容詞前表示對別人親屬的尊敬,有“美好”的意思。如令尊、今堂。
二、“惠”:敬辭,用於對方對自己的行動。如:惠臨、惠顧、惠存。
三、“垂”:敬辭,用於別人對自己的行動。如:垂問、垂詢、垂念。
四、“賜”:敬辭,指所受的禮物。如:賜教、賜膳、賜復。
五、“請”:敬辭,用於希望對方做什麼事。請問、請教。
六、“高”:敬辭,稱別人的事物。如:高、高論、高足、高壽、高齡、高就。
七、“華”:敬辭,稱跟對方有關的事物。如:華誕、華廈。
八、“賢”:稱呼對方,多用於平輩或晚輩。如:賢弟、賢侄等
九、“奉”敬辭,用於自己的行為涉及對方。如:奉送、奉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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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香香33619
、對帝王的敬稱有萬歲、聖上、聖駕、天子、陛下等。
駕,本指皇帝的車駕。古人認為皇帝當乘車行天下,於是用“駕”代稱皇帝。
古代帝王認為他們的政權是受命於天而建立的,所以稱皇帝為天子。古代臣子不敢直達皇帝,就告訴在陛(宮殿的臺階)下的人,請他們把意思傳達上去,所以用陛下代稱皇帝。
2、對皇太子、親王的敬稱是殿下。
3、對將軍的敬稱是麾下。
4、對有一定地位的人的敬稱:
對使節稱節下;對三公、郡守等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稱閣下,現在多用於外交場合,如大使閣下。
5、對於對方或對方親屬的敬稱有令、尊、賢等。
a、令,意思是美好,用於稱呼對方的親屬,如令尊(對方父親)、令堂(對方母親)、令閫(對方妻子)、令兄(對方的哥哥)、令郎(對方的兒子)、令愛(對方的女兒)。
b、尊,用來稱與對方有關的人或物,如尊上(稱對方父母)、尊公、尊君、尊府(皆稱對方父親)、尊堂(對方母親)、尊親(對方親戚)、尊駕(稱對方)、尊命(對方的囑咐)、尊意(對方的意思)。
c、賢,用於稱平輩或晚輩,如賢家(稱對方)、賢郎(稱對方的兒子)、賢弟(稱對方的弟弟)。仁,表示愛重,應用範圍較廣,如稱同輩友人中長於自己的人為仁兄,稱地位高的人為仁公等。
6、稱年老的人為丈、丈人。
唐朝以後,丈、丈人專指妻父,又稱泰山,妻母稱丈母或泰水。
7、稱謂前面加“先”,表示已死,用於敬稱地位高的人或年長的人,如稱已死的皇帝為先帝,稱已經死去的父親為先考或先父,稱已經死去的母親為先慈,稱已死去的有才德的人為先賢。
稱謂前加“太”或“大”表示再長一輩,如稱帝王的母親為太后,稱祖父為大(太)父,稱祖母為大(太)母。唐代以後,對已死的皇帝多稱廟號,如唐太宗、唐玄宗、宋太祖、宋仁宗、元世祖、明太祖等;
明清兩代,也用年號代稱皇帝,如稱朱元璋為洪武皇帝,稱朱由檢為崇禎皇帝,稱玄燁為康熙皇帝,稱弘曆為乾隆皇帝。
8、對尊長者和用於朋輩之間的敬稱有君、子、公、足下、夫子、先生、大人等。
9、君對臣的敬稱是卿或愛卿。
10、對品格高尚、智慧超群的人用“聖”來表敬稱,如稱孔子為聖人,稱孟子為亞聖。後來,“聖”多用於帝王,如聖上、聖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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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御樗虞初
1.“令”:用在名詞或形容詞前表示對別人親屬的尊敬,有“美好”的意思。如令尊、今堂。
二、“惠”:敬辭,用於對方對自己的行動。如:惠臨、惠顧、惠存。
三、“垂”:敬辭,用於別人對自己的行動。如:垂問、垂詢、垂念。
四、“賜”:敬辭,指所受的禮物。如:賜教、賜膳、賜復。
五、“請”:敬辭,用於希望對方做什麼事。請問、請教。
六、“高”:敬辭,稱別人的事物。如:高、高論、高足、高壽、高齡、高就。
七、“華”:敬辭,稱跟對方有關的事物。如:華誕、華廈。
八、“賢”:稱呼對方,多用於平輩或晚輩。如:賢弟、賢侄等
九、“奉”敬辭,用於自己的行為涉及對方。如:奉送、奉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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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帝王的敬稱有萬歲、聖上、聖駕、天子、陛下等。
駕,本指皇帝的車駕。古人認為皇帝當乘車行天下,於是用“駕”代稱皇帝。
古代帝王認為他們的政權是受命於天而建立的,所以稱皇帝為天子。古代臣子不敢直達皇帝,就告訴在陛(宮殿的臺階)下的人,請他們把意思傳達上去,所以用陛下代稱皇帝。
2、對皇太子、親王的敬稱是殿下。
3、對將軍的敬稱是麾下。
4、對有一定地位的人的敬稱:
對使節稱節下;對三公、郡守等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稱閣下,現在多用於外交場合,如大使閣下。
5、對於對方或對方親屬的敬稱有令、尊、賢等。
a、令,意思是美好,用於稱呼對方的親屬,如令尊(對方父親)、令堂(對方母親)、令閫(對方妻子)、令兄(對方的哥哥)、令郎(對方的兒子)、令愛(對方的女兒)。
b、尊,用來稱與對方有關的人或物,如尊上(稱對方父母)、尊公、尊君、尊府(皆稱對方父親)、尊堂(對方母親)、尊親(對方親戚)、尊駕(稱對方)、尊命(對方的囑咐)、尊意(對方的意思)。
c、賢,用於稱平輩或晚輩,如賢家(稱對方)、賢郎(稱對方的兒子)、賢弟(稱對方的弟弟)。仁,表示愛重,應用範圍較廣,如稱同輩友人中長於自己的人為仁兄,稱地位高的人為仁公等。
6、稱年老的人為丈、丈人。
唐朝以後,丈、丈人專指妻父,又稱泰山,妻母稱丈母或泰水。
7、稱謂前面加“先”,表示已死,用於敬稱地位高的人或年長的人,如稱已死的皇帝為先帝,稱已經死去的父親為先考或先父,稱已經死去的母親為先慈,稱已死去的有才德的人為先賢。
稱謂前加“太”或“大”表示再長一輩,如稱帝王的母親為太后,稱祖父為大(太)父,稱祖母為大(太)母。唐代以後,對已死的皇帝多稱廟號,如唐太宗、唐玄宗、宋太祖、宋仁宗、元世祖、明太祖等;
明清兩代,也用年號代稱皇帝,如稱朱元璋為洪武皇帝,稱朱由檢為崇禎皇帝,稱玄燁為康熙皇帝,稱弘曆為乾隆皇帝。
8、對尊長者和用於朋輩之間的敬稱有君、子、公、足下、夫子、先生、大人等。
9、君對臣的敬稱是卿或愛卿。
10、對品格高尚、智慧超群的人用“聖”來表敬稱,如稱孔子為聖人,稱孟子為亞聖。後來,“聖”多用於帝王,如聖上、聖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