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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華繼善

    是呀?我陷害了你、挖了你路、拆了你橋,給了你教訓、你應當以厚德報答我、你怎麼能用重怨之毒.來還擊我……你這……不是自己找死嗎?怨誰呢、你說是嗎?顛倒呀?不是早巳說明(儒學傳統文化)受(勢力.權.利)地操控、而滲進了汙穢和糟粕嗎?你、還有心嗎?

  • 2 # 湖城小李哥

    如今某些媒體和社會主流輿論總是不厭其煩地斷章取義鼓吹“以德報怨”,其實與“防衛過當”主要想抑制暴力氾濫一樣異曲同工。說白了,是社會的現實需要,是權.力穩.定的需求!

    試想,如果民不順,民風悍,動不動就四處起亂事,那江山如何穩,社會如何安?所以除了需要一個法制上的規範,也要一個道德上的約束,於是“以德報怨”粉墨登場,媒體爭相引用。但這話絕不是孔子說的,真實的孔子實際並不支援“以德報怨”,這些媒體真是冤枉了孔子,給孔子抹黑。

    其實,這話的連慣版本出自《論語·憲問》,較完整內容為:

    或曰:“以德報怨,何如?”

    子曰:“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

    是有人問孔子:“哪怕別人傷害我們,也不計較恩怨得失,要以善良德行去對待感化傷害過我們的人,這樣做對嗎?”

    孔子回答說:“如果是這樣,拿什麼來回報正直的人和善良的心?就應該受到傷害勇敢的還回去,有恩必報,恩怨分明,善惡有辨”。

    我們在社會新聞中常常看到某某人被誰怎麼樣了,但沒有記恨,沒有報仇,反而犧牲自己利益去幫助這個仇人。然後輿論大肆吹捧這種“高尚”,說最後得到社會讚許,精神上得到慰藉,不遺餘力的引導人們崇尚學習這種“無私”和“忘我”。可是,傷害已成事實,讚揚也回不到過去,卻便宜放過了惡人。

    如下圖,網上一則2015年的新聞說,一位學生騎車上學,見一老太摔倒,就停下去扶,卻被反咬是她撞的,多虧交警努力終於還她清白。最後她不計前嫌,向這位“困難”的詐騙者捐獻千餘元。

    看看,詐騙者什麼事也沒有,被騙者反倒“自願”幫扶千元,媒體贊其“以德報怨”傳為“佳話”。這說明什麼?說明媒體不光鼓勵善良,還向罪犯傳遞一個訊號——困難者犯罪不會被追究,大膽去騙,騙得好就賺了,騙不好也不會有什麼事。於是,爭相效仿,至今碰瓷氾濫。

    就這樣,人們被這種社會風氣逐漸帶偏了方向,許多人以“以德報怨”為榮,大談其談這種“高尚”,以輿論的力量淡化甚至消滅了受害者的權利。還順帶讓孔子背了幾千年的黑鍋,成為社.會.維.穩的“替罪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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