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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叫L

    從教育理論的角度看,這是一種方法;但是在實踐操作起來可就麻煩了。如果是教師身份揍孩子,法律可能認定為體罰;家長身份揍孩子,可能被告家暴。當然後者的行為被告機率還是小一點的或者認為是無罪的。所以,我們探討“教育孩子,該不該揍”,是以父母身份揍孩子的情況。父母揍孩子,不能任性而為,不能高興就揍,不能生氣就揍。講究有理有節,科學的揍孩子,尤其是原則問題上。父母揍完孩子,不能就此了結,還要讓孩子記住教訓而不是捱打的痛苦和怨恨。更不能因此影響親子關係。當然,揍只是方法之一,而且不到萬不得已,不要用。因為這是教育最後的招數了。用完了還不管事兒,就會陷入無計可施的被動局面。

  • 2 # 正在變美的胖丫

    現代父母來說,“打孩子”也許是最不被認同的教育方法,是沒有辦法的辦法。然而,從沒打過孩子的父母恐怕很少,只有“十全十美”的父母才能做到絕對不打孩子,而世上極少有如此完美的父母。父母往往在忍無可忍的情形下動了手,事後又十分後悔、自責。不打派主張:打孩子會造成不良影響

    關於體罰對孩子造成的不良影響,這方面的研究成果相對較多,簡要概括,有如下幾點:

    1、影響親子感情

    ·打孩子會導致孩子恨父母;

    ·使親子感情疏遠,孩子以後不管遇到什麼事情,尤其是做錯了事後,都不敢跟父母講。

    2、養成暴力傾向

    孩子的模仿性是很強的,一個常被父母打罵的小孩,容易從父母的打罵行為中,學得暴力和攻擊的手段。

    3、傷害自尊心

    孩子雖小,但有自尊心。大人打他,是對他所做的事情以及他整個人的否定,尤其是在同伴或外人面前捱打時,他會覺得很沒面子。

    4、造成懦弱、自卑的性格

    孩子做事時,因為害怕可能會遭到父母的懲罰,所以會思前想後、畏首畏腳;在他人面前時,也會因為害怕做錯了會招致父母的責備,不敢流露自己的真性情。

    5、導致拘束、緊張情緒

    孩子在父母面前放不開,不敢表達自己的真實情感。

    6、學會撒謊

    因為害怕捱打,很多孩子想方設法掩蓋自己的過失,費盡心思為自己的過失尋找理由,於是就有可能學會撒謊。

    7、讓孩子失去內疚感

    孩子犯錯後,如果他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父母卻沒有懲罰他,他心中會有一種強烈的內疚感。但是,如果父母打了他,反而會使孩子覺得一報還一報,挨完打便兩清了,心理也平衡了,於是失去內疚感。這種情形,在年齡稍大一點的兒童身上經常發生。因此,對一個比較自覺的孩子,犯錯後,激發他內心的道德自覺,要比外在力量的制服更好些。

    主打派主張:“打”也有積極意義

    作為一種手段,儘管打孩子看起來很不人道,但也許它本身無所謂好壞。一種看似野蠻的方式,完全可能是出自善良的意圖,也可以實現很多高尚的目的。

    1、讓孩子迅速學會遠離危險物,避免肉體的傷害。

    當孩子沒有學會避免傷害,不能理解大人所講的話,對某些做不得的事情沒有記性,父母又沒有時間每時每刻陪在他身邊的時候,就可以打孩子。這種懲戒方式,可以給他留下深刻印象,避免他被燒傷、燙傷以及受到其他肉體的傷害。

    2、避免放縱孩子做壞事。

    孩子做壞事時,是為了得到一種冒險、刺激的精神體驗。如果這時不打他,那麼他做壞事時帶來的這種體驗就會成為唯一的體驗。一旦這種“愉快體驗”成為做壞事後的唯一體驗,或者因為父母的批評不夠,以至於這種愉快的體驗蓋過了痛苦的體驗,孩子就會把做壞事當成內心十分嚮往的事情,腦海中對於“不能幹壞事”就不會有深刻的印象。於是乎,孩子的膽子越來越大,也不會認識到自己的過錯,更不會痛改前非。

    3、克服孩子自我中心的傾向,糾正任性。

    現在,由於只有一個孩子,父母及爺爺奶奶往往對孩子百依百順,真的是“要雨得雨,要風得風”。一旦孩子做錯了事情,大人想到的往往不是自己的孩子,而是怪罪他人或環境;即使知道孩子錯了,也會袒護他,認為這是一個“可愛的”錯誤,不捨得讓孩子暫時痛苦一下,不懂得“長痛不如短痛”的道理,不會透過有效方法來糾正孩子的不良行為。

    孩子犯錯後,對他進行體罰,可以讓他明白很多沒有道理的事情是不能做的,自己提出無理要求不但父母不會幫自己做,而且自己也不能做,一旦做了,就可能面臨嚴重的後果,這種後果又必須由自己來承擔,無論是誰,都救不了自己。“慣子如殺子”,這句中國古訓,值得當今的年輕父母仔細品味。

    4、學會如何克服挫折,改正自身錯誤。

    打孩子可以增強其心理承受能力,讓他有一次面對錯誤的經歷。恐怕每個人一輩子或多或少都要受到懲罰。孩子在家中學會了正確對待父母的體罰,那麼他在今後遭到懲罰,甚至受到一些不公正待遇,受了委屈之後,能夠採取正確的態度與方法來面對。不要像現在的有些被寵慣了的寶貝一樣,稍有不順,就認為世界末日到了,就學著電視裡的樣子割腕跳樓、自尋短見。

    5、讓孩子從小樹立起正義的觀念。

    在孩子做了嚴重的錯事後遭受體罰,可以讓孩子知道正義是不可改變的,犯了錯誤就應當承擔錯誤帶來的不良後果,只有做好事,才會得到積極的獎勵。在孩子做壞事後打他,可以讓他切身感受到,一種不良後果肯定隨著自己做的壞事而來,這樣可以避免孩子產生一種碰運氣的犯規賭博心理。如果不打,其他懲罰措施很難保證一定會對他產生威懾力,他會想,反正你不能把我怎麼著,只不過嚇唬我而已。一旦不良的誘惑再次出現,一旦孩子的“自律之窗”沒有關緊,下次極有可能重蹈覆轍。

    6種情況下不能打孩子

    如今,信奉“沒有不好的孩子,只有不合格的父母”理念的人應該不在少數,持這種觀念的人肯定會反對打孩子,甚至認為打孩子是愚蠢的,是父母自己無能,是不會用科學的方法教育孩子的一種表現。的確,在以下很多情況下,是不能打孩子的。

    1、孩子犯錯誤,是因為父母事先沒有告訴孩子不能這樣做,或者父母沒有把話講清楚。

    2、孩子所犯的錯誤,父母自己也在犯。

    爸爸媽媽自己都不知道這方面的事情應該怎麼做,沒有很好地在這方面以身作則時,不要急著去打孩子。等自己改正了這方面的錯誤,清楚地知道遇到這種事情該怎麼做時,再去懲罰也不遲。

    3、父母在暴怒之下不能打孩子。

    因為這時打孩子往往只是發洩自己的憤怒,懲罰時往往會失去分寸,會忽視孩子犯錯誤的原因,也很難給孩子講清楚為什麼要打他,很容易失手打傷孩子。應等自己怒氣平息了,頭腦清醒了,再實施懲罰。

    4、孩子生理與心理具有以下特殊情況者不能打:行為亢奮有神經障礙的孩子,十分敏感的孩子,曾受過情感傷害的孩子。

    5、不到3歲的孩子不要打。

    根據心理學家埃裡克森提出的人格發展階段理論,3歲的孩子處於遊戲期階段,孩子的自主感十分強烈,同時孩子的良心、道德感也有了發展,自我統一性開始出現,而3歲前的孩子,這一切都沒有出現,或者只是剛剛發展。即使是有的孩子過於頑皮,體罰他的時間也只能提前到1歲半,對於1歲半以內的嬰兒是絕對不能進行體罰的。因為在這一年齡段,孩子的活動主要是滿足生理上的需要,主要是一系列因為吃、喝、拉、撒、睡帶來的條件反射,是無意識的。在這一階段體罰孩子,會影響他們做出正常的生理與心理反應,導致孩子身心的不健康。

    在1~3歲的階段, 孩子處在自主性與羞怯和疑慮之間搖擺的階段。兒童迅速學會走、爬、推、拉和交談等許許多多的技能,學會了如何抓握和放開。他們不僅把這些能力應用於物體,而且還應用於控制和排洩大小便。換句話說,兒童現在能“隨心所欲”地決定做還是不做某些事情。父母必須按照社會所能接受的方向,履行精心保育兒童行為的任務,而又不能傷害兒童的自我控制感和自主性。如果父母使用體罰,兒童就會感到疑慮而體驗到羞怯。

    育兒小貼士:

    在孩子3歲前的這一年齡階段,面對孩子的無理吵鬧,面對孩子幫倒忙,父母往往是最頭疼的,既要管住孩子,又不能體罰他們。怎麼辦?您不妨採用以下辦法來教育犯了錯誤的孩子:

    ·冷處理。當孩子無理吵鬧時,不去搭理他,更不要給孩子以積極刺激,避免孩子在自己吵鬧和大人滿足要求之間建立條件反射。

    ·自然後果法。對於喜歡亂碰東西的孩子,在不造成肉體傷害的情況下,可以讓他碰一碰煮熱的食物,讓他直接體會到其中的危害。

    ·用生氣的表情告訴孩子他的行為不對。你可以把自己的憤怒寫到臉上去,這一階段的孩子,已經學會看大人的臉色行事。看到大人的憤怒表情,很多孩子會停止自己的錯誤行為。

    ·講明道理。給孩子講明一些簡單的道理,說清楚這樣做會給他帶來的直接傷害。比如,你亂碰開水瓶,會被燙著的,到時候會像打針一樣痛的。

    6、6歲以後要儘量少打,12歲以後的孩子不能打。

    一般而言,孩子6歲以後就應儘量減少體罰,而到了12歲就應完全停止了。6歲以後,多數孩子已經進入學校了,獨立自主意識有了較好的發展,自尊心越來越強,開始努力地做事情,渴望著憑藉自己的能力、勤奮,不斷帶來各種成就。這時體罰容易傷害孩子的自尊心,使他喪失成長所必須的成功體驗,影響人格的健康發展,養成消極、自卑的人格;而且在這一時期進行體罰,孩子能夠清楚地記住父母對自己的體罰,在心靈蒙上一層陰影。

    進入青春期後,兒童在肢體運動、認知、道德感等方面日漸完善,逐步形成完整的統一的自我。他們強烈感到自己是一個獨立的、獨特的個體,具有認識自我、表達自我、張揚自我的強烈要求。如果這時體罰孩子,他會感到這是對自己人格的嚴重踐踏,產生強烈的牴觸心理,一些男孩子甚至還會產生某種報復與逆反心理;而且,隨著知識的增多,他們會清楚知道父母的這種做法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一種違反法律的錯誤行為,因而會對父母產生不良印象,認為他們不遵守法律。

    4種情況下可以打孩子

    在中國,父母打孩子,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採訪現在的父母時發現:儘管有少數人不打孩子,但多數還是打的。如果你認為“不打不成才”,“打是親,罵是愛,不打不罵是禍害”等觀點是有道理的,如果你經常不能透過積極的鼓勵,也不能透過講道理讓孩子遵守規則,那麼你可能認為在以下情況下,父母或許可以透過“打”的方式,給孩子以威嚇,使其改邪歸正。

    1、如果孩子喜歡觸控一些危險物,喜歡到一些不安全的場所,但由於孩子年齡太小,不能理解自己所作所為的嚴重性,或者理解了但管不住自己,家裡人又沒有足夠時間看住孩子時。比如:有很多孩子喜歡撥弄電源插頭、開水瓶、玩火等,如果不及時而有效地加以制止,將會發生不堪設想的後果。

    2、當孩子某些作為、習慣、心理傾向,長大後有可能發展為違犯法律或不道德的行為時。比如:從家裡偷過錢去買自己喜歡的東西;還有很多小男孩喜歡打人欺負比他弱的孩子,並以此為樂。

    3、過於自私、自我中心傾向嚴重,心中絲毫沒有他人的位置。有些從小被寵慣了的孩子,從來不願意與他人分享自己的東西,不懂得要關心他人,長此以往,進學校後很難與同學相處,走上社會後,無法適應社會。對於流露出這種傾向的孩子,父母要及時幫他們糾正。

    4、父母或老師已多次提醒他有規則存在,但他仍然故意犯規時,或者犯規後還絲毫不認錯,下次還想再犯時,可以打孩子。簡單地說,屢教不改時,可以打他。

  • 3 # 小佛34446741

    家長教育孩子其實和國家管理公民有點類似。

    國家透過學校教育、媒體宣傳等手段在全社會灌輸、培育價值觀和道德觀,讓絕大多數人遵循有利其統治的行為準則。

    如果少數人不服教化,不遵守國家倡導的行為準則,那麼如果是比較輕微的就發動輿論進行討伐讓其抬不起頭從而自己改正。如果比較嚴重就可以動用國家暴力機構進行處罰如罰款、拘留等,強迫其改正。如果造成嚴重後果,那就可以進行行事處罰如判刑。

    家長教育孩子也可參考國家管理公民的辦法。首先培養孩子正確的三觀,讓孩子自我約束不放錯誤。如果孩子犯了錯但不嚴重可以採取談心,訓斥等措施,讓其認識錯誤並改正。如果孩子犯了嚴重錯誤並拒不改正,那麼就可以動用強制措施進行懲罰。強制措施包括不限於:不給飯吃,不給零花錢,取消娛樂,關小房間,揍一頓。

  • 4 # 嘻嘻啊啊

    “棍棒底下出孝子”這句話被許多父母當成教子的“座右銘”。但是隨著新一代教育水平的提高,很多年輕家長都有了自己的教育想法,美國有句諺語是“把你的棍子閒置不用,就會寵壞你的孩子”,就是說,孩子可以打,也應該打,但打孩子可是一門學問。

    1、打孩子不能帶情緒,因為你有情緒。這時候打孩子只是在發洩自己的憤怒,會忽視孩子犯錯誤的原因,也很難給孩子講清楚為什麼要打他,很容易失手誤傷孩子。當你憤怒過後不想打孩子的時候,卻是你應該打的時候,因為規矩不能隨便改。

    2、打孩子前要交流。讓孩子明白自己被打的原因,要讓孩子知道,不是爸爸媽媽要打你,是規矩要打你,規矩在父母之上。這個過程對父母的要求很高,父母要能控制情緒,言簡意賅,但態度要堅決。

    3、不能用手或鞋子打,要“專物專用”,需要用杖(也就是古時候所說的家法),這樣做有兩點點好處:第一給自己時間冷靜;第二產生震懾力。

    4、孩子犯錯誤,是因為父母事先沒有告訴孩子不能這樣做,或者父母沒有把話講清楚。因此孩子所犯的錯誤,父母自己也在犯。所以,依照愛打孩子的原則是,父母也要跟著受罰。比如懲罰孩子之後,父母可以告訴孩子,因為這件事過去強調得少,導致你犯了錯,被懲罰,所以爸爸也要自罰不吃晚飯。這樣會讓孩子體會到愛,而不是恐懼。

    5、孩子生理與心理具有以下特殊情況者不能打:行為亢奮有神經障礙的孩子,十分敏感的孩子,曾受過情感傷害的孩子。

    6、不到3歲的孩子不要打。3歲前的孩子由於心智發展不成熟,缺乏規則意識是正常的。打孩子對於孩子來說,沒有警示作用,反而會影響孩子的心理發展。

    7、6歲以後要儘量少打,12歲以後的孩子不能打。6歲後的孩子是懂道理的年齡了。這時,父母需要用講道理的方式與孩子進行溝通,避免打罵在孩子心裡產生負面影響。

    對孩子的教育問題,雖然我們深謀遠慮,但事實上結果卻不是我們所理想的。

    好的心態能帶來好的情緒,假如你的孩子很頑皮,淘氣,不聽話,請大人們不要急著給孩子“扣帽子”,試著調整一下自己的心態,多與孩子溝通,瞭解孩子的真實想法,孩子“不聽話”的原因之後再下定論或許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

    家長們要清楚教育孩子的目的,只有徹底瞭解教育原理、認真學習、真心付出和自我完善的家長,才有可能教出優秀的子女來。

    孩子四五歲就可以學漢字了哦~分享一個免費的識字APP。父母可以用手機下載識字軟體“貓小帥學漢字”來教寶寶認字。寶寶對電子產品感興趣,所以用手機軟體教,他不會產生牴觸心理,而且軟體的課程豐富,生動形象的圖畫和聲音,更能激起寶寶對學習漢字的興趣。

  • 5 # 久隱517

    每年都會發生多起孩子和父母因為一點小事起爭執後,就跳樓跳河的案例,幸運的摔傷摔殘,不幸的就去了另外一個世界,讓自己的父母親人痛不欲生。很多人說,一個熊孩子的產生,一定有一對熊父母,不一定絕對,但是熊孩子的出現,一定是和自己的父母有脫不了的關係。

    很多小孩子在玩耍中摔倒,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在自己的父母或者爺爺奶奶眼裡,那就是致孩子摔倒的物品發生了錯誤,是因為物品不對,才讓自己的孩子摔倒的。他們完全忽略了物品是死的,人是活的這句話的真理。還因此就有了謬論,只要孩子一出事就先找別人的錯,一定不是自己出了問題,而是他人的原因,讓自己的孩子出了事故。

    很多人在自己的孩子出了差錯時,很喜歡說一句話,他還小。他們真的不知道這句話的危害,一句他還小,給了孩子推卸責任的理由,再次犯錯時,他不會去找原因,反而會去找託詞,都是因為別人的錯誤才導致的,和自己哪有丁點的關係。

    生於我這個年代的人都知道,雖然那個時代缺食少穿,但絕不會去偷拿偷用,即使地裡長滿了可以填飽肚子的東西,都沒有人去採去摘,父母早早的就告訴了我們,那些是公家的東西,私自摘取就是偷盜。如果孩子不聽話,去偷挖偷摘,被父母知道後,一定是一頓拳頭,絲毫不會手軟。

    而目前的一些家長,因為孩子少的原因,一點都不捨得打孩子,哪怕是孩子真的犯了錯,有的父母還可能說幾句,有的父母連說教都免了,認為反正還小,他們現在不懂,以後就會懂的,就是這種思維,讓孩子越來越有恃無恐。還因為各種教育機構也在宣傳不讓打孩子,所以他們也不管孩子對錯,堅決不打就是。

    因為孩子犯錯,教育他的時候打一打,並不是讓父母棍棒交加,而是給他們必要的教訓,讓他們長記性,知道自己錯了。這種打可以借鑑以前的先生懲罰學生,使用戒尺,打手打屁股,打不傷,但疼痛難忍。一定不能傷及要害部位,我們只是象徵性的懲罰孩子,不是要和孩子拼個你死我活。

    既然定了規矩,就要學會遵守。遵守規矩,不單單只是讓孩子去遵守,如果家長自己以身試法,你的作為怎麼能讓孩子信服。只有家長良好的示範,孩子看見家長遵守規矩,自己也會守規矩。

    即使現在放開二孩,孩子依然不多,所以一定不要溺愛孩子,忽略孩子的過錯,他們的身上就會出現很多的不足。一旦離開你的視線,沒有你們的庇護,他們很難獨自前行。這樣的孩子在成長路上,波折會比其他孩子多很多,不是每一次都會那麼幸運躲過厄運,躲不過去,就將造成你們終身的遺憾。

    孩子是一個家庭的希望,每一個家長也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到老,那麼一定要從現在開始,培養他們的行為習慣,讓他們知道對與錯,明辨是非,方能茁壯成長。

    跟你分享一下我自己育兒的一些經驗心得,現在的科技發達,我就嘗試用數字產品幫助自己教育孩子,之後也試用果很多款名為“早期閱讀”或“學字”的應用軟體,都不是十分滿意,要麼是到後期課程需要交費,要麼就是說是免費,但內建廣告頻繁,影響學習效果。直到朋友向我推薦了 ,【貓小帥學漢字】應用。讓我知道孩子如果先接觸漢字,感受漢字,感受漢字閱讀帶來的樂趣,可培養孩子的初步語感,給孩子帶來更多學習興趣。後來我就抱著試一試的態度使用了一段時間,發現課程一次收費就能終生享受,可以讓孩子持續學下去,並且每一個關卡還都有複習環節,可重複學習,鞏固先前所學內容。我們家長也可在設定中設定學習休息時間,培養孩子的用眼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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