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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魯北非遺尋蹤

    蕭放

    糖瓜祭灶,新年來到,

    閨女要花,小子要炮,

    老婆子要吃新年糕,

    老頭子要戴新呢帽。

    這首北方廣大地區流行的年節歌謠,生動地傳遞著舊時民眾盼望新年的熱切心情。

    新年在傳統社會有著重要的時間意義,是一元復始、永珍更新的時刻。無論朝野貴賤、男女老少,都要回歸家庭,團聚在祖宗牌位前,共享新年。依照傳統習慣,新年是一個時段,它包括初一到十五,在中國北方地區甚至到二月二才結束。這裡我們依照新年節序敘述正月初一至元宵節俗。

    一 迎年賀歲

    正月初一,漢代稱為正日,宋代稱為元日,明清稱為元旦,俗稱新年。元旦是一年之首,作為歲首它在年度生活中具有特別重要的地位,明清歲首民俗也極為豐富。我們以北京、蘇州為例,兼及其他地方,分別介紹南北歲首習俗。北京是首都,習俗具有代表性,因為在地域上處於北方,生活習慣上具有北方特色;蘇州在長江三角洲,是明清最富庶的地區,人們的生活習俗豐富,代表了南方民眾的生活習性。下面我們按新年民俗程序來談:

    迎年。送舊年、迎新年是歲末年初人們生活中的大事,在送走舊年的同時,人們積極地為迎新年做準備,清掃房屋,置辦年貨,在門上貼對聯、門神像等。大年除夕全家團聚守歲迎歲。午夜交子時,或五更時,明清有迎接新年的習俗。

    明朝人在五更時起,焚香,燃放爆竹,開門迎年。北京皇城宮內人將門槓向院內地上拋擲三次,稱為“跌千金”。然後飲椒柏酒,吃扁食(劉若愚《酌中志》卷20)。扁食即後來的餃子,這種餃子是應時食品,清代北京人稱為“餑餑”,後世稱為更歲“餃子”,諧音更歲“交子”,在新年到來的子時食用,有著慶賀與祝福的意義。有的餃子內包著一二枚銀錢,吃到這樣的餃子就表示得到吉兆,此人新年大吉。明朝北京人也有不吃扁食而吃年糕的。明朝年糕已經是新年的時令佳品,早上起來盥洗完畢後,就要吃黍糕,曰“年年糕”,諧音“年年高”。明朝北京元旦食品還有不少,如有百事大吉盒兒,裡面裝的是柿餅、荔枝、龍眼、栗子、熟棗等,還有驢頭肉,用小盒包裝,稱為“嚼鬼”(《酌中志》卷20)。明朝北京人在元旦守歲時,還有許多禁忌,忌諱睡著打噴嚏,如果打噴嚏,要趕緊起身,否則會給人帶來疾病。屋外如果有人喊你的名字,不能答應,因為那是鬼在作怪(劉侗、於奕正《帝京景物略》卷2)。

    明代蘇州除夕夜守歲,到子夜時分,要祭祀瘟神,換門神、桃符,更春帖,並在道路上以白灰畫弓箭射祟。元日,飲屠蘇酒,作生菜、春盤、節糕(嘉靖《姑蘇志》)。

    清朝北京元旦迎新食俗更豐富多樣,在清朝中期,伴隨著朝野上下如擊浪轟雷般的迎新爆竹,是賣瓜子的叫賣聲、賣江米白酒擊冰盞聲、賣合菜細粉聲,悅耳美妙。人們獻椒盤,飫蒸糕,呷粉羹,出門“迎喜”(潘榮陛《帝京歲時紀勝》)。到晚清時,吃餑餑成為迎年的第一食品,“是日,無論貧富貴賤,皆以白麵作角食之,謂之煮餑餑,舉國皆然,無不同也”(富察敦崇《燕京歲時記》)。

    清代蘇州稱元旦為歲朝,家家戶戶在堂屋中懸掛祖宗神像,陳設几案,燃香點蠟,“以祈一歲之安”。天明時,開門放三聲炮仗,說是驅趕疾疫鬼邪,稱為“開門爆仗”。男子出門必迎喜神方位而行,婦女頭飾松虎、綵勝。男女都要穿上新衣,鞋子一定要乾淨,打扮光鮮。相見則舉百果相互饋贈,各人都道吉利的祝福語,稱為“開口果子”。元旦忌諱掃地、乞火、汲水,禁止動針剪,禁傾倒穢物,忌諱吃粥或以湯茶淘飯(顧祿《清嘉錄》卷1)。

    賀年拜年。清晨迎來新年後,接著是賀年、拜年。順序是先家內,後家外。明代北京元日拜年盛行朝野上下,“京師元日後,上自朝官,下至庶人,往來交錯道路者連日,謂之拜年”(陸容《菽園雜記》卷5)。明代京城拜年有兩種形式,一種是見面跪拜,如果人們在路上見到親友也會下車,在路中叩頭拜年。明北京宛平人,晨起由家長率家人奴僕,拜天地、祖先,給上輩祝壽,然後互拜。並用三牲熟食祭祀,紙錢供於祖先牌位前。然後打扮出門給親戚朋友拜年。人們用烏金紙作飛鵝、蝴蝶、螞蚱之形狀,大如掌,小如錢,呼曰鬧嚷嚷。男女老幼各戴一枝於首中,富貴者有插滿頭的(沈榜《宛署雜記》卷17,民風一)。這是古代戴勝習俗的沿襲。士庶人等向親友拜年,多是實心實意。另一種拜年是一種虛套的禮儀形式,明朝中期京師有所謂“望門投帖”之俗,一些朝官之間的往來,講求禮儀形式,如東西長安街,朝官居住最多。至此者不問識與不識,望門投帖;有不下馬,或不至其門,令人送門帖者(《菽園雜記》卷5)。

    歲首朝賀,始於漢朝,明朝亦重視元旦朝賀之儀,不僅京官要早朝朝賀,地方官也要拜賀,杭州“正月朔日,官府望闕遙賀,禮畢,即盛服詣衙門,往來交慶”(田汝成《西湖遊覽志餘》卷20,熙朝樂事)。明代杭州特別重視元旦,“今海內士庶鹹重歲首,而慶拜往還,舉酒相祝,惟吾杭最盛”。當時有諺曰:“老子回頭,不覺重添一歲;孩童拍手,喜得又遇新年。”(張瀚《松窗夢語》卷7,時序紀)可見民間年節老少歡娛情景。有一首小詞道盡明代杭州民間元旦風俗:“接得灶神天未曉,爆仗喧喧,催要開門早。新褙鍾馗先掛了,大紅春帖銷金好。爐燒蒼朮香繚繞。黃紙神牌,上寫天尊號。燒得紙灰都不掃,斜日半街人醉倒。”(郎瑛《七修類稿》卷30,詩文類,除夕元旦詞,引沈明德元旦《蝶戀花》詞)

    清朝中期,北京人賀年、拜年之俗,沿襲明朝。清晨,士民之家,著新衣冠,肅佩帶,祭神祀祖,焚燒紙錢,闔家團拜後,出門拜年賀節。有“具柬賀節”,有登門揖拜,即使路上親友相遇,也要下車長揖,口頌“新禧納福”。北京拜年賀節的節日食品十分講究:有“鏤花繪果為茶,十錦火鍋供饌。湯點則鵝油方補,豬肉饅首,江米糕,黃黍飥;酒餚則醃雞臘肉,糟鶩風魚,野雞爪,鹿兔脯;果品則松榛蓮慶,桃杏瓜仁,慄棗枝圓,楂糕耿餅,青枝葡萄,白子崗榴,秋波梨,萍婆果,獅柑鳳桔,橙片楊梅。雜以海錯山珍,家餚市點”。即使不是近親密友,也要舉酒三杯。當時俗話說:“新正拜節,走千家,不如坐一家。”(《帝京歲時紀勝》)晚清“接神之後,自王公以及百官,均入朝朝賀”。然後,百官走謁親友,謂之“道新喜”。親者登堂,疏者投刺,道路人員往來交錯,真有車如流水馬如游龍之盛(《燕京歲時記》)。

    清代蘇州賀年、拜年習俗,《清嘉錄》記載甚詳。放過開門炮,就是拜年。男女按輩份給家長拜年之後,由長者率家人晚輩出門拜謁鄰居親友,也有的指派子弟代家長前往慶賀,謂之拜年。就是終年沒有往來的,這時也互相往拜於門。人家在門首設一記事簿,專記拜年客姓名,這種記事本,號為“門簿”。當時還有“飛帖”拜年的習俗,家長大多並不登門拜年,而是讓僕人將拜年紅帖送到親戚朋友家,回拜的人同樣遣僕人送帖,這種往來送帖拜年的習俗,稱為“飛帖”。人們為了接帖方便,新年時就在門上粘一個紅紙袋,寫上“接福”二字,或者稱為“代僮”。送帖拜年的習俗,據說在宋代江南就有了。拜年帖,在清初用古簡。康熙中,則換成紅單,只書某人拜賀。《文待詔集》有《拜年》詩云:“不求見面惟通謁,名紙朝來滿敝廬。我亦隨人投數紙,世情嫌簡不嫌虛。”(顧祿《清嘉錄》卷1)拜年的時間一般不得過初十,過了初十,就有慢待的意思。喪家拜年要遲五天開始,否則就是不知禮。

    二 燒門神紙與接財神

    正月初三小年朝。正月初一到初三是一個年節的時間段落,明朝北京的男男女女這幾天要到白塔寺繞塔,求好運。清代蘇州稱初三為“小年朝”,這一天如同元日,也不掃地、不乞火、不汲水。吳俗在這天早晨祭祀家堂神,晚上接灶神。民間這天有一個祈蠶事豐收的習俗,買簸箕四枚,懸於四壁,說是可以“田蠶倍收”(袁景瀾《吳郡歲華紀麗》卷1)。湖北等地民俗與蘇州不大相同,初一、初二都不能掃地,不能潑水,至初三日,在大門外點燃香燭,將屋簷所插的松柏枝與門神紙等一起燒掉,稱為“燒門神紙”,也稱為“送年”(乾隆《荊門州志》)。

    正月初五破五、送窮、接財神。正月初五在明朝尚未作為重要的時間點,根據明人文集與地方誌,一般沒有說到初五,只在福建有初五“得寶”之說。“閩中俗不除糞土,至初五日,輦至野地,取石而返,雲‘得寶’”(謝肇淛《五雜俎》卷2)。清朝中期以後,初五逐漸得到重視。在北京,初五之內不得以生米做飯,婦女不得出門,至初六婦女才可以往來祝賀。初五稱為“破五”。正月初五在清代還是送窮日,山西解州“正月五日,縛紙婦人,寅夜出之街衢,曰‘送窮’”(康熙《解州志》)。在山西翼城將窮視為鬼,人們“破五”早上起來,取少許爐灰放在筐裡,剪五個紙人,送至門外,焚香、放花炮,稱為“掐五鬼”。這天,必以刀切面,煮而食之,名為“切五鬼”。婦女竟日不作針線活兒,擔心刺了五鬼眼(光緒《翼城縣誌》)。

    初五在南方是財神日。清代蘇州初五祭祀路頭神,說初五是財神五路的誕日。初五這天人們爭先早起,敲起金鑼,燃響鞭炮,擺上犧牲供品,迎接路頭神。誰先接神,誰就得到利市。蔡雲《吳歈》雲:“五日財源五日求,一年心願一時酬。提防別處迎神早,隔夜匆匆搶路頭。”(《清嘉錄》卷1)路頭神來源於古代行神,將行神奉作財神大約是清朝江南人的創造。江南城市商業發達,商品貨物的往來流通無不倚重交通,物暢其流,也就財運亨通,所以傳統的道路之神,也就變化為主管財運的財神。“五路者,為五祀中之行神,東西南北中耳。求財者祀之,取無往不利也”。在蘇州無論貧富貴賤初五都要祭祀財神。這天市井開市貿易(《吳郡歲華紀麗》卷1)。上海,初五接財神,有人挑擔上街賣鮮鯉魚,稱為“送元寶魚”,晚上喧鬧喝酒,名曰“財神酒”(同治《上海縣誌》)。初五,在南北有著不同的習俗表現,無論是送窮,還是祭祀財神,都表達著人們乞求生活富裕的願望。

    人日。正月初七稱為人日,這天天氣清明,就預示著人丁的興旺。明清時期人日不大被人重視。

    三 元宵燈會

    正月十五元宵節,漢魏時期形成,唐宋有了明顯發展,道教將它視為三元節之首,為上元節,為天官賜福之辰。明清時期成為新年期間與元旦呼應的重要節日。元宵在清代稱為“燈節”。元宵張燈習俗大約由漢代祭星與佛教燃燈禮佛儀式融合而成,唐宋時期的元宵燈會繁盛,明清元宵的燈會雖然從規模上不及前朝宏闊,但其張燈時間更長,燈具品類更多,燈會設計更精巧,元宵張燈習俗也更為豐富多采。

    元宵燈會,北方以京城為代表。唐宋時期的京城燈會一般三夜、五夜,明朝永樂年間延至十天,京城百官放假十日。正月八日至十八日,在東華門外,形成燈市,賣燈的商販、買燈的顧客、觀燈的遊客,絡繹不絕,人物齊湊,熱鬧非凡。明代燈市十六更盛,“天下繁華,鹹萃於此。勳戚內眷登樓玩看,了不畏人”(《酌中志》卷20)。婦女身著白綾衫,結伴夜遊,名為“走橋”,也稱“走百病”,說元宵夜走一走沒有腰腿病。人們到各城門偷摸門釘,以祈子嗣,名為“摸門釘兒”。太平鼓徹夜喧鬧,有跳百索的,有耍大頭和尚的,有猜謎語的,不分男女聚觀遊樂。民間觀燈時間各地不一,一般三夜、五夜、十夜不等。京郊鄉村人在十一日至十六日,用秫稈佈置燈陣,人們進入稍不小心,就會迷路,稱為“黃河九曲燈”。十三日,各家用小盞一百零八枚,夜晚點亮後,遍置井、灶、門、戶、砧石之間,稱為“散燈”。富裕人家點四晚,窮人點一晚,赤貧者也就不點燈了。明代京城還有放煙火的助興節目,煙火用生鐵粉雜硝、磺、灰等做成,“其名不一,有聲者曰響炮。高起者,曰起火。起火中帶炮連聲者,曰三級浪。不響不起,旋繞地上者,曰地老鼠”。還有砂鍋兒、花筒、花盆等名目,總名為“煙火”(《宛署雜記》卷17,民風一)。

    明代南方元宵燈會熱鬧繁華,福建人尤其重視燈會,明人謝肇淛說:“天下上元燈燭之盛,無逾閩中者。”閩方言以燈為丁,每添設一燈,則俗稱為“添丁”。有人自十一夜開始燃燈,至十三日晚,則家家燈火,光照如同白晝。“富貴之家,曲房燕寢,無不張設,殆以千計,重門洞開,縱人遊玩。市上則每家門首懸燈二架,十家則一綵棚。其燈上自彩珠,下至紙畫,魚龍果樹,無所不有。遊人士女,車馬喧闐,竟夜乃散”。直至二十外,薄暮,市上兒童即連臂喧呼,名為“求饒燈”,大約至二十二夜燈火方息。福建元宵如同京師有十夜燈會。富人家庭的婦女乘轎出行,貧者步行,從數橋上經過,謂之“轉三橋”(《五雜俎》卷2)。

    杭州為明代元宵燈會繁盛之區,明人張瀚說燈會除京師外,“若民俗最盛於杭”(《松窗夢語》卷7)。杭州正月十五前後張燈五夜,在元宵前,燈市即開,出售各色華燈,其像生人物,則有老子、美人、鍾馗捉鬼、月明度妓、劉海戲蟾之屬;花草則有梔子、葡萄、楊梅、柿橘之屬;禽蟲則有鹿、鶴、魚、蝦、走馬之屬;其奇巧則琉璃球、雲母屏、水晶簾萬眼羅、玻瓶之屬,難以列舉。元宵節時,有燈謎,有祭賽,有社火,有臺閣戲劇,滾燈煙火,無論通衢委巷,星布珠懸,皎如白日,喧闐徹旦(《西湖遊覽志餘》卷20,熙朝樂事)。明人張岱記述龍山放燈的情景:“山無不燈,燈無不席,席無不人,人無不歌唱鼓吹。男女看燈者,一入廟門,頭不得顧,踵不得旋,只可隨勢,潮上潮下,不知去落何所,有聽之而已。”(《陶庵夢憶》卷7)

    紹興元宵燈景在明代知名海內,因為這裡竹賤、燈賤、燭賤。賤,所以家家都能置燈,賤,所以家家以不能設燈為恥,“故自莊達以至窮簷曲巷,無不燈,無不棚者”。城中婦女多相率步行,往鬧處看燈;否則大家小戶雜坐門前,吃瓜子糖豆,看往來士女,午夜方散。鄉村夫婦,多在白天進城,東穿西走,“鑽燈棚”、“走燈橋”,四處看燈。可見當時江南燈會之盛。江南才子唐寅《元宵》一詩,寫出了元宵燈月相映之妙:“有燈無月不娛人,有月無燈不算春。春到人間人似玉,燈繞月下月如銀。”

    清代的元宵燈市依舊熱鬧,只是張燈的時間有所減少,一般為五夜,十五日為正燈。北京元宵的燈火以東四牌樓及地安門為最盛,其次工部、兵部,東安門、新街口、西四牌樓“亦稍有可觀”。花燈以紗絹、玻璃製作,上繪古今故事,“以資玩賞”。冰燈是清代的特殊燈品,由滿人自關外帶來。這些冰燈“華而不侈,樸而不俗”,極具觀賞性。放煙火是清代北京元宵燈會的專案之一。圓明園宮門內,正月十五按例放煙火盒子,煙火盒子懸在大架上,每盒三層:第一層“天下太平”四大字;二層鴿雀無數群飛,取放生之意;三層小兒四人擊秧歌鼓,唱秧歌,唱“太平天子朝元日,五色雲中駕六龍”一首(姚元之《竹葉亭雜記》卷1)。北京煙花品類繁多,有盒子、花盆、煙火杆子、線穿牡丹、水澆蓮、金盆落月等,“競巧爭奇”,焰火施放時呈現出一派“銀花火樹,光彩照人”的豔麗場景(《燕京歲時記》)。

    蘇州燈在宋代就著稱於世,元夕張燈“以蘇燈為最”(周密《武林舊事》卷2)。清代燈市貨郎出售的各色花燈,“精奇百出”,品類如同明代杭州。“今俗,市上所賣諸燈未改古制,而鄉鎮別邑,又皆買自郡中,以是元宵前後,喧盛尤昔”。蘇州元宵用松枝竹葉在通衢扎棚,白天懸彩,晚上燃燈,閶門之內,“燈綵遍張,不見天日”。除街道張燈結綵外,家戶店鋪、神祠會館都燃燈慶祝,平民人家在中堂點燃兩根大蜡燭,安排宴席,互相觀賞。當時“華燈萬盞,謂之燈宴”。遊人以看燈為名,結伴閒遊,通宵不絕。

    清代蘇州除燈火色彩的繁華外,還有“鬧元宵”的節俗,“元宵前後,比戶以鑼鼓鐃鈸,敲擊成文,謂之鬧元宵,有跑馬、雨夾雪、七五三、跳財神、下西風諸名。或三五成群,各執一器,兒童圍繞以行,且行且擊,滿街鼎沸,俗呼走馬鑼鼓”(《清嘉錄》卷1)。小戲表演是元宵節節俗專案,北方鄉村耍社火、唱秧歌、打太平鼓,南方鄉村演花鼓戲、唱採茶調。清代湖北黃安正月十五前後舞燭龍,俗以此“壓災驅疫”。還有采茶燈,以十二個童男扮女妝,各人帶燈一具,稱為“茶娘”,唱採茶調,每月一曲,每曲以“採茶”二字起興。城鄉婦女十五結伴同遊,稱為“蕩元宵”(道光《黃安縣誌》)。

    猜燈謎是蘇州元宵節俗之一,人們將謎語貼上在燈上,“任人商揣,謂之打燈謎”。猜中者可獲得巾扇、香囊、果品、食物等獎品。城中懸燈謎之處,常常是人群集中之地,“連肩挨背,夜夜汗漫”,時人有詩為證:“一燈如豆掛門旁,草野能隨藝苑忙。欲問還疑終繾綣,有何名利費思量。”(《清嘉錄》卷1)

    吃元宵。元宵是一種節令食品,明清正月十五吃元宵成為時尚。明朝京城在初九之後,就開始吃元宵,元宵用糯米細粉製成,圓形,內包核桃仁、白糖為餡,大如核桃。江南稱為“湯糰”(劉若愚《酌中志》卷20)。清代蘇州人稱為圓子,杭州人稱為“上燈圓子”。在祭祀祖先之後,家人老鄉一起享用圓子,取其團圓的意義。

    燈會求子,也是明清時期常有的習俗。如前述明代福建的添燈(丁)之俗,北京的摸門釘祈子俗等;清代廣東北流,一般人乞求生子者,要禱於社壇,生子後,在正月初十日獻花燈一盞,懸於壇簷,所以只要數數社壇上的燈數,就知道本街區去年添了多少人丁。到十六晚,望子心切的人,偷走社壇上的燈,去照內房,以祈子嗣(楊恩壽《坦園日記》卷4)。在廣東海豐元宵夜有“拾燈”之俗,元夕在江上放水燈,人們競相拾取,得白色燈者為喜得男子之兆;得紅燈者為得女之兆。當時有人詩詠其事:“元夕浮燈海水南,紅燈女子白燈男。白燈多甚紅燈少,拾取繁星滿竹籃。”(《廣東新語》卷9)

    明清時期,新年時節各地有許多的廟會。廟會是歲時節日的補充形態,它與城市民眾生活有著緊密的聯絡。明代北京較多的是香會。元旦日,到東嶽廟燒香;元旦到初三,男女到白塔寺繞塔;十九日聚集白雲觀,“耍燕九”。“是日天下伎巧畢集,走馬射箭,觀者應給不暇”(《宛署雜記》卷17,民風一)。清代北京廟會更多,有大鐘寺廟會,從正月初一開始,開廟十日,“遊人坌集,士女如雲”。白雲觀廟會最為甚大,每至正月,自初一起,開廟十九日。遊人絡繹,車馬奔騰。十九日這天最盛,稱為“會神仙”。廠甸廟會,從正月初一開始,列市半月,兒童玩好,集中在廠甸。東西廟(隆福寺、護國寺)是京城的兩大商業集市,從正月起,每逢七、八日開西廟,九、十日開東廟。開廟之日,百貨雲集,“凡珠玉、綾羅、衣服、飲食、古玩、字畫、花鳥、蟲魚以及尋常日用之物,星卜、雜技之流,無所不有”(《燕京歲時記》),是京城有名的商業廟會。江南蘇州新年逛廟會成為習慣,“諸叢林各建歲醮,士女遊玩琳宮梵宇,或燒香答願”。其中蘇州城中的圓妙觀,是遊人最集中的地方。觀左右門名吉祥、如意,人們穿行二門,以取新年吉兆(《清嘉錄》卷1)。

    明清新年民俗生動和諧、情趣盎然。“百日之勞,一日之蠟”,新年是休憩的日子,是民眾身體與精神放鬆的機會。豐富多彩的新年民俗展示著民眾的生命律動與精神渴求。新年充滿歡快,也充滿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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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父母為了生兒子把我送人了,現在我長大了,他們想認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