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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就是為了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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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Vy老阿姨
善良一些就大家認識一下,養老呢就讓他們死了心
非說是爹媽養的必須要給他們養老,那就把自己從小大到大,開支費用讓他們算給你養母,包括帶孩子的費用。多半是跑的比什麼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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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希勒在中國
首先養父母把你扶養成人,恩比天高,給他們養老是你的責任;其次看親父母的家庭情況,家境好,你用你負擔養老,你大可盡孝,但是家境差,認你就是為了給他們養老,你如果自身條件好,能負擔得起也可以盡孝,反之,讓老人兒子去養老吧,他們把你送人不說是為了養兒防老嗎,該是他兒子盡孝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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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湘平你楊大哥
畢竟是她生的,你能不無視
你自己的養父養母才是第一位,要認清楚現實,不要動搖
所以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當做親戚走動。這樣也不至於斷了血脈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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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萬束梅花
就憑你這個提問,就說明你這個人很無知,自古以來生恩沒有養恩大!
你提這個問題就是想再認回去的意思,對吧?
做人得厚道,只要養父母能夠接受一切都可以,反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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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爭渡
我老婆跟你一樣的人生經歷,我們婚後沒多久她就認了親生父母。
在我看來世上沒有不愛自己孩子的父母,退一萬步說雖然沒養你,但是父母賦予了你生命不是嘛?
我老婆生下來一看是個閨女,直接就被送到她姑媽家了,也沒跟人家打招呼,大夏天炎熱酷暑就那樣在襁褓中放在家門口好幾個小時...
我們結婚那年,丈母孃聽說了找人捎口信相見見面,後來娘倆吵了一架不歡而散!再後來慢慢的還是認了,血濃於水不只是說說而已!
我現在兩個丈母孃,有時候會跟老婆開玩笑的說,別人都是一個丈母孃一個老婆。我倒好,兩個丈母孃一個老婆。是不是哪裡不對?是不是應該兩個老婆才對呀
我老婆的姐姐我們還是同班同學,一直都不知道她還有個妹妹以後會是我老婆
我們認識是在一個公司上班認識的,當時真不知道她的身世,後來戀愛了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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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愚弱智
在不會讓養父母心寒的前提下,
可以去看看,
畢竟是生物學上有血緣關係。
到不要輕易同意相認,
因為養父母的心理感受,要照顧到。
認下生身父母是為“了他們的心結”
這是做善事。
永遠把養父母放在第一位,
為其養老送終頤養天年,
這是人的本性。
也是為了“不給自己打心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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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首席程式碼執行官
每個人想法不一樣。這得看你自己。他們給了你生命,應該感謝。但又不養你,禽獸不如。所以怎麼看待這件事,取決於你。如果是我,我會毫不猶豫的讓他們滾,滾的遠遠的。這麼多年幹嘛了?現在長大了想起我來了。另外就是,那麼多年沒見,還有所謂的親情嗎?正所謂生父不如養父。這些都要考慮清楚。如果是你走失,你親生父母多年一直找你,那還情有可原。
說一下我表妹吧。她就是我舅舅從遠房親戚抱來的。長大後,她也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有時候走個親戚啥的還能碰到她親生父母。我表妹升學婚事啥的她親爸親媽也會過來送點錢。但我表妹從來沒理過她親生父母。我表妹上大學的時候她親生父母過來看她,她奶奶(我姥姥)也在,說:妮兒,你親爸媽來看你了。我表妹不高興了,說誰爸媽,誰爸媽?摔門而去。
你要是認了,你如何處理這種關係呢?你養父
養母什麼態度?你怎麼處理和你親生兄弟姐妹的關係?把你棄養,枉為人父,你這麼容易就原諒他們了嗎?有沒有一點選擇。從法律層面來說,你親生父母也涉嫌違法。你認了他們就是在縱容他們犯罪總之吧,看你自己的態度,想清楚就好。我的態度是名義上的親情和血緣關係沒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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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響水流沙44018101
可以認,但有個先決條件,生父母的位置,將永遠擺放在養父母位置之後,在取得養父母的同意的情況下,再結合自己的實際情況,平時也可以走動走動,但有一點必須要注意,這個走動得掌握個度,以免會影響到養父母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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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黃昏孤燈
可以認,但是你要知道養你的是你現在的父母,恩情大於你親生父母。另外想要認親拿出點誠意來。想空口白牙,想送就送,想要就要,你還是別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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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葉上風荷
首先要明確:養恩大於生恩。
養父母是和你一體的親人。是你該報答的人。不管你和親生父母的關係怎麼樣,這一點始終不變。
親生父母那邊,認或不認都可以,完全在於你的意願。
如果親生父母的生活比較困難,有可能還等著你來幫扶。那就……不認了吧。
如果親生父母的經濟條件比較好,他們抱著補償的心態來認你,那認或不認都可以,收東西的時候也不用客氣。
因為你收了親生父母的東西,他們減輕了對你的愧疚感,你也得到了實惠。雙方都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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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笑看人生98809
我有一個同學也是為了生兒子把第二個女兒送人了,以後想認這個女兒不認,現在這個女兒37歲了,加了這邊小妹微信非要認父母,說我以前不懂事,現在懂了,我要在父母跟前撒嬌,我要孝敬父母,父母高興的和家裡的姐弟都買的禮物,小妹和弟媳開車去把她接來,一家開開心心都請假在家陪她兩天,帶她去玩,回家四個姐弟又開車把她送回,都買的禮物,臨走這個女兒說如果每次都有這個待遇就好了,回去後九天就開始問父母姐弟借錢而且問誰借都不叫說,她這是什麼心裡?真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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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文康絮語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既然如此,不想回頭。
不會再有任何留戀,也不該再有任何留戀,畢竟當初的你,無法決定自己的出生,畢竟後來的你,無法決定你的去留。既然一切都成了定局,既然已經有了這樣的結果,何必改變?改變了結果又能如何?還不是你走你的橋,我走我的路。
生命中,有太多的空缺,生活中,有太多的離別,已經這樣了,難道想認就能認,難道再勉強的走到一起,就可以彌補當初的缺失?如果真的可以重來,或許你的父母還是會把你送出去,因為根深蒂固的重男輕女的思想。
所以若是我,我不會相認,知道他們是我的父母,就可以了,沒有必要再有什麼瓜葛,已經一切按部就班了,已經有了自己的人生,忽然之間就改變一切,真的無法接受,相認了之後,難道真的還要再回歸到當初的家庭嗎?生而不養,那麼當初又何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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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任性啊belan
堅決不要相認,這時候相認能有什麼好事嗎? 無非是讓你養老或者捐贈器官什麼的!你不會以為他們良心發現,給你幾百萬人民幣吧?
回覆列表
那取決於你自己呀,認不認都可以,想認就認,不想認也可以不認,如果你過不了這個坎,那麼就不要認,如果認為已經過去了,讓它就過去吧,那麼你就認自己的親生父母。但有一點,認了沒必要改變現在的生活,養父養母才是你的親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