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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天聖說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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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雪落無聲
對於古代羅馬歷史上人口發展的堅實資料,一直闕乏。不過近代以來的西方學者透過大量細緻的研究,已使這種發展的輪廓漸趨清晰。大致說來,羅馬共和時代到帝國前期人口發展呈增勢。霍普金斯估計,前225年義大利總人口約為500萬(自由人450萬,奴隸50萬),到前28年總人口增至600萬(自由人400萬,奴隸200萬)。到公元2世紀初,羅馬人口可能達到了最高數量。此後,羅馬帝華人口開始下降。據拉塞爾估計,公元一世紀初,義大利人口總數在740萬人,到公元500年減少為400萬人,總人數減少近一半。羅馬人口的增減基本上是與羅馬帝國的興衰相應的,而這兩者的背後,是奴隸制經濟形態發展的規律。
羅馬在城邦時期是典型的小國寡民,轄地不過百里,人口不過數萬,社會生產者是土生土長的義大利部落居民,過著一種樸素、勤勉、自給自足的田園般生活。小農經濟和專門從事穀物生產是拉丁姆地區經濟生活的主要面貌。只有“在例外的情形下”,才“使用一些奴隸和一些自遠古以來由於宗教束縛而依附於貴族之家的靠客來幫助他們自己”可見,此時奴隸制經濟並未發展起來,生產力水平發展緩慢,人口數量與土地資源之間保持平衡的問題比較突出。 人口增長不僅影響經濟生活,也深刻影響著城邦的政治體制。人多地少必然會影響到土地資源的佔有和分配,而因此導致的公民因減少甚至喪失土地,這在政治對羅馬的城邦體制是一個沉重的打擊。土地是公民身份的保障,只有擁有土地,公民才能維護自由公民身份而不致淪為債奴。但如果公民人口增長過快,並因而使部分人失去土地和自由,出現同族人奴役同族人的現象,便會從根本上破壞城邦的公民體制,瓦解城邦制度的基石。在這種情況下,城邦內部爆發了平民與貴族長期而尖銳的鬥爭,鬥爭的焦點即為土地、債務與平民的政治權利問題。最終,羅馬調整了公民內部的關係,走上了對外擴張、奴役外族、發展奴隸制的道路,使古代奴隸制經濟與政治走向發展和繁榮。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首先,在人口壓力下,羅馬透過對外征服把義大利、西西里和北非等地變成了自己的“穀倉”。外部的物質財富源源不斷地流入羅馬,有相當一部分被用來養活城邦內部的相對過剩人口,包括一大批公民出身的流氓無產者。據統計公元前56年,羅馬城無費領取政府糧食救濟的無產者人數達到了32萬。 其次,對外戰爭使得大量知識少、文化低和技術落後的羅馬公民戰士以殖民者身份羅馬的殖民地和行省。而大量具有較高文化、掌握了熟練技術、擅長工商業的生產者以戰俘、奴隸、贈品和商品的身份被強迫遷入義大利和羅馬。如公元前209年,南義大利的他林敦有3萬人淪為奴隸;公元前146年,迦太基有6萬人成為俘虜。他們被廣泛使用在各行各業,成為羅馬的主要生產者,從而促進了義大利生產技術和生產效率的提高,為帝國的繁榮作出了積極的貢獻。8c1 概而言之,羅馬共和至帝國時期的人口增長是與奴隸制生產關係的發展緊密相關的。奴隸的集體勞動,提高了生產能力,擴大了生產,創造了更多的物質財富。奴隸勞動逐漸取代或者排斥了自由公民的勞動,使這些公民更多地置身戎伍,以掠奪戰爭、軍事擴張為業,形成了“對外擴張——加劇奴隸制發展——更進一步的對外擴張”的互補性迴圈。這種迴圈,一方面使得羅馬多於威臨四方,一方面帶來了隱患。 這種隱患在人口運動上,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①人口數量減少 ②人們的生產積極性下降 ③人口構成複雜化。` 制約羅馬人口發展的因素殊多。除當時生活水平低下導致的死亡率較高外,主要是人為的節制生育。首先,,羅馬之興盛,一個是征戰四方之結果,其軍隊規模甚至與17世紀法國軍隊不相上下。如此眾多的羅馬公民常年在外服役打仗,使用其生育能力處於閒置狀態,而對於男性士兵的重視又使得丟棄女嬰的行為增多,致使人口比例嚴重失調。拉塞爾認為,公元1—6世紀,地中海地區男女性別比率為181:100。而當時羅馬又堅守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態,這就使得許多人不得不獨身而居,限制了人口的增長。其次,奴隸制的發展使大量自由小農經濟破產,許多人在缺乏養家餬口的經濟條件下,選擇了獨身。而上層統治階層則因富有而過上奢華糜爛的生活,因為有大量女奴存在,他們儘量要以不要限制地尋歡作樂,又要省卻家庭責任和束縛,故而也多選擇獨身。再次,不少不獨身的人,雖然處於婚姻關係中,但對生育卻實行著不同方式的控制。古羅馬一般的家庭規模顯示了這一點。在古羅馬歷史上,單子式小家庭是佔主導的家庭形式,超過了3個孩子的家庭十分少見。 -
3 # 江南太邑小張
在當時正常情況下很少有個人被授予公民權,因為這一特權一般只授予那些為羅馬人提供服務的忠誠於羅馬的當地的貴族。
羅馬公民權可以透過:1:擔任自治市的官員,2:奴隸被主人釋放,3透過加入輔軍並服役期滿25年等方式獲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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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始於終
羅馬帝國持續時間很長,中間有幾次重要的政策變化,殖民地人民獲得公民權手段並不單一,以下具體分析
帝國早期(公元前33年-公元前212年),殖民地人民如果要獲得羅馬公民權,最重要的途徑是參軍。除禁衛軍以外,羅馬軍團都駐紮在帝國邊境。軍團駐地周圍同盟國居民,可以加入軍團成為輔助軍,編制與羅馬軍團相仿,數量相當,約15萬左右。
共和國末期,凱撒征服高盧地區,軍中有相當數量的當地居民,同時高盧部落中大量臣服他,並在之後內戰中追隨他征戰。戰後,羅馬元老院凋敝,大量家族滅絕,為了彌補元老數量,凱撒引高盧部落首領進入元老院,當然他們家也獲得羅馬公民權,但數量非常有限。
輔助軍可獲得正規軍一半的軍餉,免行省稅(稅率理論是十分之一,但實際徵收更多),共用羅馬軍團駐地的公共設施(浴室,劇院等)。他們從軍25年便能退役(正規軍20年退役,並領有退役補助金),同時獲得羅馬公民權。奧古斯都到馬克·奧勒留時代約200年,羅馬軍團戰力驚人,勝多敗少,有相當數量的同盟軍士兵獲得羅馬公民權。但因為軍團駐地(皇帝行省)幾乎不變,只有他們周邊居民才有機會從軍。
除此之外,元老院行省居民此時幾乎沒有手段獲得羅馬公民權。
羅馬帝國早期形式圖取自《羅馬人的故事Ⅸ》
公元192年,康茂德皇帝死於刺殺,之後羅馬秩序大亂,禁衛軍肆意廢立皇帝,引起其他地方駐軍嚴重不滿,各地方軍團推舉領袖,亂戰,193年,多瑙河駐軍領袖塞維魯在軍團的支援下,成功擊敗其他競爭者,成為皇帝,從多瑙河入主羅馬。為了統治,他擴張羅馬軍團,多引用同盟軍,大肆賞賜軍隊。
到他兒子繼位,卡拉卡拉皇帝為了拉攏軍團,於公元212年左右,釋出安東尼努斯敕令,賜予帝國境內行省所有居民羅馬公民權。
城邦時代,羅馬草創,本身也是起源移民,對於願意加入他們的人,幾乎一視同仁,都能獲得公民權,部族長者甚至能獲得元老院席位。
取自《羅馬人的故事Ⅰ》中信出版社
共和國時代,羅馬趨於穩定,三百元老,經營拉丁同盟。同盟國不能獲得羅馬公民權。
羅馬擁有奴隸,部分奴隸為主人家經營商貿或從事工商,為了安撫他們,主人會給奴隸部分報酬,當奴隸擁有一定量報酬之後可以為自己贖身,成為自由奴隸(還有部分是在奴隸年紀大了之後會有機會獲得釋放,主人為他出贖身錢,羅馬法律,不能無償釋放奴隸)。自由奴隸子女可成為羅馬公民,擁有公民權。自由奴隸本身,需要擁有一定數量財富(五萬阿斯),和一個五歲以上的的子女之後,才能獲得公民權。但因為自由奴隸除了少數年老以外,大多從事工商,在原主人的關注下,積累財富並不困難。
羅馬公民在馬略改革(前104年)之後,發展了職業軍隊,從軍有軍餉且不用自備裝備;而同盟國沒有相同待遇,引發了同盟國在前91年的叛變,雙方兵戎相見,也促使羅馬於前90年頒佈 尤利烏斯公民法,賦予拉丁同盟羅馬公民權。
取自《羅馬人的故事Ⅱ》中信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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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姚山人
1.加入行省,獲得公民權
2.爭取進去羅馬元老院
3.擔任殖民地官員
4.加入輔軍並服兵役期滿25年
5.獲得戰功
最靠譜的辦法就是加入軍隊,透過戰功積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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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羅申克
羅馬公民權是一種特權,因此很難獲得。很少有人被授予公民權,因為這一特權一般只授予那些為羅馬人提供服務的忠誠於羅馬的當地的貴族。羅馬公民權可以透過擔任自治市的官員,奴隸被主人釋放,或者透過加入輔軍並服役期滿25年等方式獲得。對於那些渴望成為羅馬公民的外來者而言,服軍役是至關重要的第一步。
在羅馬帝國兵源緊缺時,自願加入羅馬軍團的非羅馬人在入伍時即被授予羅馬公民權。如凱撒的第五軍團就是於公元前53-52年在高盧人中召募的,被用高盧語命名為“阿絡黛”(意為“有頂羽的雲雀”)後被授予羅馬公民權。
最初公民權的授予並非是對老兵服役期滿的一種回報,而是給予在戰鬥中表現勇敢的現役士兵的一種榮譽。但只是在例外的情況下。有文獻記載一些西班牙輔軍士兵因在公元前89年的阿斯庫倫戰役中表現突出而被授予羅馬公民權。據統計,每年有近5000人從輔軍退役並獲得羅馬公民權。如果加上他們的妻子和家人,羅馬公民的總數在100年內至少增加了兩倍或三倍。軍隊使公民增加了300萬。因此,輔軍構成了帝國羅馬化了的人口中最重要的增加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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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蘑菇雅說
這是個有趣而且值得探討問題,我們都知道,羅馬最開始僅僅是一個小城邦,但是經歷了羅馬共和國,羅馬帝國後,最終成為了橫跨亞非歐的大帝國,還頒佈了《十二銅表法》《萬民法》等等影響深遠的法律,因此在當時若是能成為羅馬的公民,一定是一件非常榮耀的事,那麼我們下面就來聊聊羅馬公民的問題吧。
羅馬的公民羅馬公民是羅馬國家的主體和基礎,所以羅馬公民權的價值變化關係著羅馬國家的興衰。一開始羅馬公民權是指羅馬共和國內原屬羅馬統治且年滿十八週歲的成年男性。但是隨著羅馬征服的地區逐漸增多,在後來羅馬甚至建立了帝國之後,原有的羅馬公民權已經不再適用。於是開始讓更多人可以獲得公民權,把被征服者逐漸轉化為羅馬帝國公民。這一政策從公元前4世紀開始推行,它是羅馬首先把義大利半島、最終把整個地中海四周地區成功地併入共和國中的原因之一。這一過程在公元212年最終完成。此時,幾乎所有帝國境內的自由民都被賦予了羅馬公民身份。
那麼,殖民地的人又是怎麼獲得公民權的呢?實際上非常簡單,在前期加入羅馬軍隊,獲取軍功,就有可能獲得公民權,或者是對羅馬的發展有重大的貢獻,但是透過這樣得到公民權的人還是非常稀少,所以此時羅馬公民的身份還是很昂貴的,直到……
公元3世紀初,羅馬境內自由民的公民與非公民的區別開始消失,212年頒佈了《卡拉卡拉敕令》,授予帝國所有被征服者公民權,享有羅馬公民的法律地位,但這樣一來,公民法與萬民法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被征服者獲取羅馬的公民權,有利於增強對羅馬的歸屬感,故有利於穩固帝國的統治,但這樣一來,也讓羅馬公民變得相當普通,原羅馬地區的人民所擁有的特權和優勢就會減弱,引起了一部分人們的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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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91246856
參軍當輔助軍團士兵,服役滿25年退役後可以獲得羅馬公民權並可以傳代,另外當醫生和教師可以立即獲得羅馬公民權,但是不能傳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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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馬帝國前期的統治者為擴大統治基礎,不斷擴大公民權的授予範圍。
一、羅馬公民權向行省人擴充套件
越來越多的行省人獲得羅馬公民權也是羅馬化的一個重要特徵。公民權是羅馬將帝國5000多萬人聯絡在一起的政治手段之一。
凱撒、奧古斯都、克勞狄等皇帝都遵循擴大公民權授予範圍的政策。如克勞狄在位時,不但廣泛地把公民權授予行省居民,而且還接受高盧人進入羅馬元老院。他在元老院發表的講話中將羅馬人與希臘人對於授予公民權作法的態度進行了如下對比:
二、獲得羅馬公民權的意義
獲得羅馬公民權不僅意味著獲得了一種新的政治身份,而且還伴隨著在經濟、法律和社會地位上的提高。
羅馬公民所享有的特權包括公權和私權兩部分。作為羅馬公民可以在稅收、司法、婚姻、遺囑、繼承、簽訂契約等方面享有許多的特權。獲得羅馬公民
三、羅馬公民權是一種特權,因此很難獲得
很少有個人被授予公民權,因為這一特權一般只授予那些為羅馬人提供服務的忠誠於羅馬的當地的貴族。羅馬公民權可以透過擔任自治市的官員,奴隸被主人釋放,或者透過加入輔軍並服役期滿25年等方式獲得。對於那些渴望成為羅馬公民的外來者而言,服軍役是至關重要的第一步。
最初公民權的授予並非是對老兵服役期滿的一種回報,而是給予在戰鬥中表現勇敢的現役士兵的一種榮譽。但只是在例外的情況下。有文獻記載一些西班牙輔軍士兵因在公元前89年的阿斯庫倫戰役中表現突出而被授予羅馬公民權。
此外,在羅馬國家兵源緊缺時,自願加入羅馬軍團的非羅馬人在入伍時即被授予羅馬公民權。如凱撒的第五軍團就是於公元前53-52年在高盧人中召募的,被用高盧語命名為
在偶爾情況下,如公元前32年和公元88/89年,羅馬政府還授予老兵的父母、妻子和孩子以羅馬公民權。
四、服役期滿的輔軍士兵及其後代被授予羅馬公民權
克勞狄統治時期,不斷提高行省人的地位,擴大公民權授予範圍,給予帝國行省居民以更多的關注,鼓勵行省人廣泛地參與羅馬的政治生活,甚至接納長髮高盧人進入元老院。行省人受到了更多的尊重和平等的對待。來自行省的輔軍士兵的服役條件也有了很大的提高。
自克勞狄時代起(約公元52年),服役期滿的輔軍士兵及其後代被授予羅馬公民權,其在服役期間已締結的婚姻或未來將締結的婚姻也獲得了合法化。
在服役期間所生的孩子的父母通常草擬一份非正式的出生證明,由證人簽字,以便在士兵退役並被授予公民權後為確定孩子的公民身份提供依據。克勞狄這一改革措施的動機在於:一是鼓勵非公民入伍,增加兵源;二是獲得軍隊的好感,保證軍隊的忠誠。因為,與增加軍餉相比,
儘管羅馬皇帝在繼位時往往對士兵進行賞賜,但卻很少提高士兵的軍餉。公元1-2世紀,羅馬軍隊的軍餉只提高了3次,分別是在奧古斯都、圖密善和塞維魯時期。還有學者認為,羅馬政府授予退役輔軍及其後代以羅馬公民權,而沒有對他的妻子予以考慮,這表明了
安東尼·皮烏斯時期(約公元140年),授予退役輔軍士兵及其後代以公民權的規定有所修改。此後羅馬公民權只授予服役期滿的老兵本人及其在退役後所生的孩子。而那些在他們服役期間所生的孩子只有其本人加入軍隊才可獲得羅馬公民權。
五、克勞狄和安東尼時期頒佈的立法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首先授予退役老兵及其後代以羅馬公民權的制度是士兵入伍的一個重要的誘因,它極大地促進了羅馬公民權在行省的擴充套件,增加了羅馬公民的人數。有學者認為,
據統計,每年有近5000人從輔軍退役並獲得羅馬公民權。如果加上他們的妻子和家人,羅馬公民的總數在100年內至少增加了兩倍或三倍。軍隊使公民增加了300萬。因此,
其次,授予退役輔軍士兵以羅馬公民權
授予退役輔軍士兵以羅馬公民權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瞭,自克勞狄皇帝時期以來羅馬統治者對輔軍士兵的日益尊重和對行省的非羅馬人態度的逐漸改變。克勞狄時期在軍事和民事方面均進行了改革,他鼓勵行省人更多地參與羅馬國家的政治和軍事事務,將長髮高盧人引入元老院。輔軍士兵的服役條件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
這些措施表明,羅馬統治者對其行省的臣民給予了更多的關注,羅馬人越來越平等地對待行省的非羅馬人。而向行省人擴充套件羅馬公民權和不斷提高行省地位的做法贏得了更多的行省人對羅馬政權的支援和忠誠,從而也減少了許多對羅馬統治不滿的因素。
六、公民權為融入羅馬社會,改善社會地位提供了機會
授予羅馬公民權不但提高了退役老兵本人的政治地位,使他們獲得了從未享有過的特權和聲望,而且還為其後代融入羅馬社會,改善其社會地位提供了機會。
退役老兵可以享有各種經濟和法律特權,如減免稅收,免除各種強制性的公役。同時,作為羅馬公民他還可以在羅馬充分地參與政治生活,他們還擁有某些其他人所沒有的刑法特權。
在犯罪懲罰方面,他們可以免除殘酷的刑罰,如獸刑或鞭打等等。涉及到有關判處死刑的案件,他們可以在當地法庭向羅馬上訴。通常僅僅因為擁有羅馬公民的身份就可使地方當局不敢草率審判。退役輔軍之子因隨父親獲得了羅馬公民權而有資格加入軍團,當選為地方官員或進入城市議會,進而為擔任更高級別的軍官或文官,升入到騎士甚至元老階層創造了條件。
七、授予羅馬公民權的政治目的
授予羅馬公民權主要是出於明確的政治目的,是羅馬政府控制和統治帝國臣民的一個重要的工具。對一些人來說,所謂認同或身份是
獲得羅馬公民權在一定程度上也改變了輔軍士兵的政治認同。來自行省和蠻族計程車兵在獲得羅馬公民權的同時,他們也
對某些輔軍士兵來說,長期遠離家鄉,生活在軍營當中,並在軍營周邊地區組建了家庭,這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他與原來所在氏族或部落的親緣紐帶,他們與軍隊之間的密切聯絡,以及與其他士兵之間的同生死、共生活的親密夥伴關係代替了其原有的社會關係和家庭紐帶。輔軍士兵在服役期滿之後很少有人返回到他們被召募的地方。
這一事實也證明了,在輔軍中服役在很大程度上能夠切斷士兵與其家鄉的聯絡。那些獲得羅馬公民權的退役輔軍士兵及其家人
八、加入羅馬軍隊是輔軍士兵實現羅馬化的一個重要途徑
長達25年的軍旅生活使許多士兵脫離了其原來的社會,獲得了更多的接觸羅馬文化的機會,受到了一系列羅馬物質文化、生活習俗和價值觀念等的影響,改變了他們的文化和思想認同,透過在服役期滿後被授予羅馬公民權而獲得了新的身份和關係,在政治認同方面實現了羅馬化。
羅馬政府在西部行省當地的部落中廣泛招募輔軍士兵,在長達25年的軍事生涯結束後,這些退役的輔軍士兵或返回故鄉的部落或村落或留在軍隊駐地附近定居。他們構成了一個多少有些羅馬化的土著貴族階級,作為當地的上層分子在部落生活中負領導之責。他們來自行省的貴族甚至出身低下的人成長為騎士乃至元老,並擔任軍隊指揮,有助於羅馬軍隊指揮行省化,以及行省上層的羅馬化。
參考文獻:
王鶴《羅馬軍隊與西部行省羅馬化關係研究》
任炳湘《世界史資料叢刊初集·羅馬共和國時期》
王建吉《古羅馬共和國軍事史》
陳劍《試論高盧地區的羅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