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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有出處。從書中可推測出一個大概的時間段。應該是公元373年到公元377年這段時間之內的事。

    王獻之休郗道茂是因為新安公主司馬道福想嫁給王獻之。司馬道福,原先是桓溫次子桓濟的妻子,而桓濟因為和桓熙合謀,想殺桓溫指定的繼承人、他們的說說桓衝,事敗後被徒長沙。司馬道福於桓濟離婚,同年,桓溫病逝。這一年是公元373年。所以說,郗道茂被休,至少是公元373年以後的事(晉書列傳第六十八)。

    而至於為什麼說是公元377年之前。因晉書列傳第五十中對王獻之的描述有這麼一段話“起家州主簿、秘書郎,轉丞,以選尚新安公主。”這意思是說,王獻之剛開始的時候,是任了家所在州府的主簿、秘書朗,然後轉為府丞,以尚新安公主。這裡還是沒有說具體什麼時候,但是,後文中又有這麼一段話“謝安甚欽愛之,請為長史。安進號衛將軍,復為長史。”這是說,謝安請王獻之為長史,到了謝安進衛將軍的時候,又請為將軍府的長史。也就是說,王獻之在被謝安徵辟為長史之前,就尚了公主。即,至多是到王獻之第一次被謝安徵為長史前,就尚了公主。

    我們再看謝安,謝安是在376年領揚州刺史、中書監、錄尚書事,這個時候,他應該不會徵王獻之為他刺史府的長史,因為這個刺史長史和王獻之任的那個府丞地位是相當的,讓一個尚了公主的人平級調動,似乎不太可能,不說司馬家族面子上不好過,王獻之家族也是沒面子的事。而中書監等等的屬官裡也沒有長史這個配置。(晉書列傳第四十九、晉書志第十四(晉書之職官志))。

    然後,謝安在太元二年(公元377年)升為侍中、都督揚、豫、徐、兗、青五州及幽州的燕國諸軍事、假節。然後在公元380年,進號為衛將軍。那麼,377年這個時候,謝安徵召王獻之為長史最合適。那麼,相應的,王獻之休郗道茂最晚不會超過377年。(晉書列傳第四十九)

    於是373年到377年之間,王獻之休郗道茂,尚了新安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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