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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星座度

    情感障礙 和雙相障礙是同義詞,已合併雙相障礙是一種常見的精神障礙。西方發達國家90年代流行病學調查顯示,雙相障礙終生患病率5.5%-7.8%(Angst,1999),Goodwind等(1990)報道雙相I型患病率為1%,雙相I型與II型合併為3%,若加上環性心境則超過4%。發病年齡高峰期15-19歲,首次多為抑鬱發作,往往一至數次抑鬱發作後再出現躁狂或輕躁狂發作。目前,中國尚缺乏系統的雙相障礙流行病學調查,香港特區(1993)男性1.5%、女性1.6%。 西醫學名:雙相障礙其他名稱:雙相情感障礙,雙相心境障礙 主要病因:生物學因素,遺傳學因素,心理社會因素 傳染性:無傳染性 疾病簡介心境是指強度較低但持續時間較長的情感,是在一段時間內精神活動的基本背景。情感是指人們感知客觀事物時所伴隨的相應態度和外部表現,如喜、怒、哀、樂、悲、恐、驚等體驗和表情。 心境障礙(Mood disorders)既往稱為情感障礙(Afective disorders)是指以心境或情感異常改變為主要臨床特徵的一組精神障礙,表現為情感高漲、精力旺盛、言語增多、活動增多,稱躁狂狀態;情感低落、快感缺乏、精力下降、興趣減少、活動減少,稱抑鬱狀態;嚴重時伴有幻覺、妄想、緊張症狀等精神病性症狀。 雙相障礙是心境(情感)障礙的一種型別,也稱雙相心境(情感)障礙,指發病以來,既有躁狂或輕躁狂發作、又有抑鬱發作的一種心境障礙。躁狂發作需持續一週以上,抑鬱發作需持續兩週以上,躁狂和抑鬱交替或迴圈出現,也可以混合方式同時出現。一般呈發作性病程,每次發作後進入精神狀態正常的間歇緩解期,大多數病人有反覆發作傾向,部分可有殘留症狀或轉為慢性。編輯本段發病病因和發病機制生物學因素①神經生化,精神藥理學研究和神經遞質代謝研究證實,患者存在中樞神經遞質代謝異常和相應受體功能改變,大腦神經突觸間隙5-羥色胺等神經遞質含量異常;②5-羥色胺(5-HT)功能活動缺乏可能是雙相障礙的基礎,是易患雙相障礙的素質標誌;③去甲腎上腺素(NE)功能活動降低可能與抑鬱發作有關,去甲腎上腺素功能活動增強可能與躁狂發作有關;④多巴胺(DA) 功能活動降低可能與抑鬱發作有關;⑤γ-氨基丁酸(GABA)是中樞神經系統抑制性神經遞質,有研究發現雙相障礙患者在血漿和腦脊液中水平降低;⑥第二信使平衡失調,第二信使是細胞外資訊與細胞內效應之間不可缺少的中介物;⑦神經內分泌功能失調,主要是下丘腦―垂體-腎上腺皮質軸和下丘腦―垂體―甲狀腺軸的功能失調。遺傳學因素家系調查發現,雙相I型障礙先證者的一級親屬中雙相障礙的發病率,較正常人的一級親屬中發病率高數倍,血緣關係越近,患病率越高。分子遺傳學方面,不少學者探討了與雙相障礙可能有關的標記基因,但尚無確切可重複驗證的結果,雙相障礙的易感基因尚需進一步研究。目前,有關雙相障礙遺傳方式傾向為多基因遺傳。心理社會因素不良的生活事件和環境應激事件可以誘發情感障礙的發作,如失業、失戀、家庭關係不好、長時期高度緊張的生活狀態等。遺傳因素在情感障礙發病中可能導致一種易感素質,而具有這種易感素質的人在一定的環境因素促發下發病。 總體來說,發病原因尚不十分清楚,目前傾向認為,遺傳與環境因素在其發病過程中均起重要作用,遺傳因素的影響可能較為突出。[1]編輯本段疾病分類目前在臨床上常用的精神疾病診斷分類標準:中國精神疾病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CCMD-3),精神疾病的國際分類法系統(ICD-10),美國分類法系統(DSM-Ⅳ)。 《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CCMD-3)中關於雙相障礙,根據發作時所處的狀態分類如下:雙相障礙 目前為輕躁狂;雙相障礙 目前為無精神病性症狀的躁狂;雙相障礙 目前為有精神病性症狀的躁狂;雙相障礙 目前為輕抑鬱;雙相障礙 目前為無精神病性症狀的抑鬱;雙相障礙 目前為有精神病性症狀的抑鬱;雙相障礙 目前為混合發作;其它待分類的雙相障礙;雙相障礙 目前為快速迴圈發作。環性心境障礙。 另外,根據躁狂抑鬱發作的輕重進行分類,是目前臨床經常使用的分類。雙相障礙分為:雙相Ⅰ型:躁狂發作明顯且嚴重,又有重性抑鬱發作;雙相Ⅱ型:躁狂發作一般較輕,其抑鬱發作明顯而嚴重;雙相其它型:躁狂或抑鬱發作均不嚴重;環性情緒人格:具有躁狂抑鬱雙相情緒波動人格特徵,其情緒波動幅度輕。[2]編輯本段臨床表現雙相障礙,指發病以來,既有躁狂或輕躁狂發作,又有抑鬱發作。分別敘述如下:躁狂狀態異乎尋常的心情高興,輕鬆愉快,無憂無慮,笑容滿面,興高采烈,沒有難事(情感高漲),有人表現為一點小事或稍不隨意就大發脾氣(易激惹),在嚴重的易激惹情況下可能出現衝動行為。 思維聯想加快,言語增多,一句接一句,出口成章,滔滔不絕,內容豐富,詼諧幽默(思維奔逸),患者自身感到腦子變得非常靈敏、聰明、反應迅速。自我感覺良好,誇大自己的能力、財力、地位,認為自己有本事,可以做大事、掙大錢(誇大妄想)。 患者活動多,好交往,好管閒事,要幹大事,要做許多事,不停忙綠(意志行為增強)。精力旺盛,睡眠需要減少,不知疲倦。做事有頭無尾,易被周圍發生的事吸引而轉移注意力(隨境轉移),對結局過於樂觀、行為草率、不顧後果。好花錢,追求享樂,隨意揮霍。易與周圍發生衝突,產生衝動行為。性慾增強、性行為輕率。 躁狂狀態時,患者自我感覺良好,通常對自己病情沒有認識能力,即對自身疾病無自知力。 情感高漲或易激惹是躁狂狀態特徵性表現,伴隨思維奔逸、意志行為增強。表現為協調性精神運動性興奮,即情緒、內心體驗、意志行為之間協調一致,並與周圍環境相協調。嚴重時可表現出不協調症狀,言語凌亂、行為紊亂,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抑鬱狀態核心症狀 ①情緒低落,心情低沉、鬱悶、悲傷、不開心,對今後感到沒有信心,沒有希望,甚至悲觀絕望,出現自傷自殺觀念和行為。②興趣缺乏,患者對什麼都沒興趣,對以前自己感興趣的事物也失去興趣,整日生活懶散,行為被動,離群索居。③快感缺失,患者內心沒有輕鬆愉快的感覺,不能從生活中體驗到樂趣。疲乏無力,精力下降。 伴隨的其他心理症狀 ①焦慮是抑鬱症非常常見的症狀,表現過度的擔心多慮,膽小害怕,緊張不安,猶豫不決,心情煩躁,感到心悸、胸悶、憋氣等軀體不適。②精神運動遲滯時表現思維遲緩,行為遲緩。③激越時表現腦子不停地想事,極度煩躁,坐立不安,不能自控。④自責自罪,自我評價過低,認為自己有許多過錯,什麼都做不了,是一個沒用的人,是家人的負擔。⑤嚴重時悲觀絕望、自傷自殺觀念和行為、幻覺和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⑥注意力下降,記憶力下降。 軀體症狀 睡眠紊亂,嚴重失眠(入睡困難、早醒、睡眠淺、多夢),食慾紊亂,沒有食慾,精力不足,疲乏無力,性功能下降,體重下降,多種軀體不適感,症狀在晨間加重。混合狀態指在同一時間段內(至少持續兩週),同時存在躁狂和抑鬱的表現,如抑鬱心境下表現出言語和活動增多,躁狂狀態下表現煩躁不安,精力不足等,有時躁狂和抑鬱在一天內快速轉換。快速迴圈發作指過去12月中,至少有4次情感發作,發作形式不限,可以是輕躁狂或躁狂發作、抑鬱發作、或混合發作。病程特徵和典型表現發病年齡早,多在45歲以前發病,15-19歲是首發高峰。首次躁狂發作多發生青年期,起病較急,可在數日內發展到疾病狀態,抑鬱發作起病緩慢。成人發病者需仔細詢問既往是否有不典型的、輕度而短暫的抑鬱或躁狂發作。躁狂和抑鬱發作沒有固定順序,可連續多次躁狂發作後有一次抑鬱發作,或反過來,先一至數次抑鬱發作後再出現躁狂或輕躁狂發作。也可躁狂和抑鬱交替出現或反覆迴圈,以混合方式存在。 典型發作表現:為發作性病程,間歇期正常。躁狂發作時,情感高漲,言語增多,活動增多,即協調性精神運動性興奮;抑鬱發作時,情緒低落,思維遲緩,活動減少等,即協調性精神運動性抑制。編輯本段疾病危害雙相障礙如不治療,易反覆發作,長期的反覆發作,導致患者疾病慢性化、人格改變和社會功能受損。由於病前的人格和疾病症狀的影響,患者酒依賴、物質濫用、藥物依賴發生率高。抑鬱時由於情緒低落、悲觀厭世可出現自傷自殺,自殺發生率高,激越時由於情緒極度煩躁,衝動控制能力弱,有可能出現傷人、毀物。嚴重躁狂狀態時,由於易激惹、衝動控制能力弱,判斷力受損而做出非理智行為,有可能出現行為輕率、不顧後果,隨意揮霍、盲目投資,亂交友、亂性行為,傷人、毀物。無論抑鬱發作還是躁狂發作,在發作時,患者的工作、學習、生活、交往能力都可能受到損害。因此,一旦確診雙相障礙積極治療,避免不良的後果發生。編輯本段疾病診斷與很多其他科疾病不同,由於雙相障礙目前病因未完全闡明,至今還沒有確切的實驗室檢查或者化驗結果支援臨床進行診斷。一些量表的評估和實驗室檢查,可作為醫生輔助診斷和確定嚴重程度參考,並可作為鑑別診斷的依據,不能作為確切的診斷依據。診斷的確定仍然依據病史、精神症狀檢查,及結合病程進展的規律綜合考慮。 根據中國精神疾病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CCMD-3),關於情感障礙(心境障礙)的診斷,臨床診斷主要依據4個方面:症狀、嚴重程度、病程和排除標準。無論雙相障礙、抑鬱症、躁狂症,甚至環性心境障礙和其它心境障礙的診斷,首先必須分別符合躁狂發作和抑鬱發作的診斷標準。 雙相障礙指發病以來,既有躁狂或輕躁狂發作,又有抑鬱發作。無論處於那種發作,必須分別符合躁狂發作和抑鬱發作的診斷標準。其詳細標準如下:躁狂發作的診斷標準躁狂發作以心境高漲為主,與其處境不相稱,可以從高興愉快到欣喜若狂,某些病例僅以易激惹為主。病情輕者社會功能無損害或僅有輕度損害,嚴重者可出現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 1. 症狀標準 以情緒高漲或易激惹為主,並至少有下列三項(若僅為易激惹,至少需四項): ①注意力不集中或隨境轉移; ②語量增多; ③思維奔逸(語速增快、言語迫促等)、聯想加快或意念飄忽的體驗; ④自我評價過高或誇大; ⑤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動增多、難以安靜,或不斷改變計劃和活動; ⑥魯莽行為(如揮霍、不負責任、或不計後果的行為等); ⑦睡眠需要減少; ⑧性慾亢進。 2. 嚴重程度標準 嚴重損害社會功能,或給別人造成危險或不良後果。 3. 病程標準 ①符合症狀標準和嚴重程度標準至少已持續一週; ②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狀,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診斷標準。若同時符合分裂症的症狀標準,在分裂症狀緩解後,滿足躁狂發作標準至少一週。 4. 排除標準 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或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躁狂。抑鬱發作的診斷標準抑鬱發作以心境低落為主,與其處境不相稱,可以從悶悶不樂到悲痛欲絕,甚至發生木僵。嚴重者可出現幻覺、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狀。某些病例的焦慮與運動性激越很顯著。 1. 症狀標準 以心境低落為主,並至少有下列四項: ①興趣喪失、無愉快感; ②精力減退或疲乏感; ③精神運動性遲滯或激越; ④自我評價過低、自責、或有內疚感; ⑤聯想困難或自覺思考能力下降; ⑥反覆出現想死的念頭或自殺、自傷行為; ⑦睡眠障礙,如失眠、早醒,或睡眠過多; ⑧食慾減低或體重明顯減輕; ⑨性慾減退。 2. 嚴重度標準 社會功能受損,給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後果。 3. 病程標準 ①符合症狀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已持續二週; ②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症狀,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診斷。若同時符合分裂症的症狀標準,在分裂症狀緩解後,滿足抑鬱發作標準至少二週。 4.排除標準 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或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抑鬱。編輯本段疾病鑑別雙相障礙因臨床表現複雜多樣,易被誤診為單相抑鬱、焦慮、精神分裂症、人格障礙和物質依賴等。精神分裂症①精神分裂症青春型發作與躁狂發作相鑑別,前者也在青年期起病,表現興奮、話多、活動多。但主要特徵是言語凌亂,行為怪異、雜亂、愚蠢、幼稚等怪異表現,思維、情感和行為不協調,為不協調的精神運動性興奮。躁狂發作是在情感高漲基礎上出現的協調性精神運動性興奮,情緒愉快、高漲,有感染力。②精神分裂症病程中可出現抑鬱症狀,而雙相障礙可伴隨精神病性症狀,應注意鑑別。雙相障礙是以情感障礙表現為主導症狀並貫穿於整個病程,情感高漲或低落,伴隨思維和行為改變,發作間歇期正常。而精神分裂症表現是以幻覺、妄想、思維邏輯障礙等為主要表現,與內心體驗和周圍環境不協調,發作間歇期多殘留不同程度社會功能缺損。繼發性情感障礙情感障礙可由腦器質性疾病、軀體疾病、某些藥物和精神活性物質(如酒精、冰毒等)引起,二者鑑別點如下:繼發性情感障礙應有明確的腦器質性疾病史、軀體疾病史,有藥物和精神活性物質使用史;體格檢查和實驗室檢查有相應的改變,可出現意識、記憶、智慧問題;情感症狀隨原發疾病病情好轉而好轉,隨原發疾病病情的加重而加重。單相抑鬱與雙相抑鬱鑑別單相抑鬱與雙相抑鬱因治療原則不一樣,應加以鑑別。雙相抑鬱具有以下特點:發病年齡早,病前性格具有情感旺盛氣質和迴圈氣質,情緒變化與季節相關,既往抗抑鬱藥療效差,或治療後心境快速變化及誘發躁狂和輕躁狂發作,伴精神病性症狀,睡眠增加、體重增加,進食增加,一天中病情變化規律明顯,早上重、下午和晚上漸減輕。人格障礙情緒變化是人格問題還是疾病,注意人格是一個人一貫的情緒和行為模式,而雙相障礙有明顯的起病時間,病理性情緒需持續一定的時間。編輯本段疾病治療治療原則①早期識別,早期治療,足量足療程治療,全程治療,可以減少急性期痛苦,改善遠期預後。②採取綜合治療,包括藥物治療,物理治療,心理社會干預和危機干預,以提高療效,改善治療依從性,預防自傷自殺,提高社會功能。③長期治療,雙相障礙複發率很高,需要樹立長期治療的理念;④患者和家屬共同參與治療,因需要家庭給予患者支援、幫助。藥物治療①以心境穩定劑治療為主,心境穩定劑可以治療和預防發作,在心境穩定劑基礎上,根據病情需要聯合其他藥物;②及時監測藥物的作用和副作用,根據情況調整藥物,聯合用藥時,注意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③躁狂狀態 首選一種心境穩定劑治療,根基病情需要,及時聯合用藥,聯合另一種心境穩定劑,或抗精神病藥,或苯二氮卓類;④抑鬱狀態 在心境穩定劑基礎上謹慎使用抗抑鬱劑,選擇轉躁作用小的抗抑鬱劑,治療中權衡利弊,避免躁狂和抑鬱來回轉換,拉莫三嗪、碳酸鋰對治療抑鬱有效;⑤混合狀態 穩定情緒,使用丙戊酸鹽,也可使用第二代抗精神病藥物;⑥心境穩定劑 常用的有碳酸鋰和抗抽搐劑兩類,抗抽搐劑包括丙戊酸鈉,丙戊酸鎂,卡馬西平,拉莫三嗪;⑦抗精神病藥 主要是新型非典型抗精神病藥(如喹硫平、奧氮平、利培酮、阿立哌唑、齊拉西酮等) ⑧抗抑鬱藥 安非他酮,5-羥色胺再攝取抑制劑,5-羥色胺和去甲腎上腺再攝取抑制劑;⑨鎮靜催眠藥和抗焦慮藥, 如苯二氮卓類(安定等)、丁螺環酮等。心理治療在藥物治療基礎上加上心理治療。識別和改善患者不良的認知模式、情緒和行為模式,提供危機干預,調整婚姻家庭中不利的心理因素,向患者和家屬宣傳疾病知識,以提高治療療效,提高社會適應性及改善社會功能,提高依從性、減少復發。治療流派有支援心理治療、認知行為治療、人際關係治療和短程精神分析治療。治療療程樹立長期治療的理念,採用綜合治療。①急性治療期 控制急性期症狀如興奮、抑鬱等。療程:一般6-8周;②鞏固治療期 鞏固急性期治療效果,防止症狀波動。療程:抑鬱發作4-6月,躁狂發作2-3月,藥物劑量一般維持原劑量不變。③維持治療期 防止復發,恢復社會功能。在仔細觀察下逐漸減少非心境穩定劑劑量。維持治療應持續多久尚無定論,維持治療的藥物劑量和用藥持續時間根據患者具體情況而定,因人而異,治療方案個體化。多次發作者,可在病情穩定達到既往發作2-3個迴圈的間歇期或維持治療2-3年後,邊觀察邊減少藥物劑量,逐漸停藥。在停藥期間如有復發跡象,及時恢復原治療方案,緩解後給予更長時間的維持治療期。發病年齡早,有陽性家族史者應維持治療。編輯本段疾病預後雙相障礙是發作性病程,發作間歇期緩解正常,如能積極治療,可以維持病情穩定。但是,如不進行有效的治療和維持治療,複發率高。長期反覆發作造成疾病發作越來越頻繁,正常間歇期縮短,快速迴圈,難以治療,殘留症狀,慢性狀態,人格改變,社會功能損害。因此,需樹立長期治療的理念、綜合治療的治療理念,防止病情復發。 預後良好的因素包括:病前性格良好,社會適應能力良好,急性起病,病程短,發病前存在明顯的心理社會應激或軀體疾病,發病年齡晚,獲得早期治療,治療效果好,家庭和社會支援系統好,無反覆發作史,無精神疾病家族史,沒有合併人格障礙、焦慮障礙、、藥物依賴、精神活性物質依賴、軀體疾病等。反之預後不佳。編輯本段疾病預防心理社會因素因素在發病和復發中起著重要的作用,需要注意心理調節: ①學習心理衛生知識,掌握心理除錯方法,培養樂觀、積極、健康的性格,提高對環境的適應能力,保持良好的心態;②矯正不良的認知模式,如對人、對事、對己、對社會過度從否定、悲觀、負面的角度看問題,自卑或自尊心過強,在挫折和困難面前不能對自身和周圍環境做出客觀評價,心存偏見和敵意;③矯正不良行為模式,如衝動盲目、不顧後果,孤僻離群、獨處索居,缺乏溝通和社會交往;④避免不良的社會心理因素,避免長期處於高度緊張、生活不規律、經常熬夜的生活狀態,適當給自己減壓和放鬆。 早發現、早治療,防復發 ①注意識別焦慮、抑鬱、憤怒、厭倦的情緒等不良情緒,注意識別疾病的早期表現,早發現,早諮詢,有病儘早治療;②雙相障礙易反覆發作,樹立長期治療的理念,學會監控自己的情緒變化及應對策略,掌握疾病的管理能力;定期門診複查,與醫生溝通,監測病情和藥物副反應,維持病情穩定,防復發;③避免病情反覆發作,造成疾病難以治療護理,功能損害。編輯本段疾病護理①尊重、理解、接納、關心、支援、幫助患者;②正確認識疾病,支援患者積極治療、儘早治療,反覆發作者樹立長期治療的理念,定期門診複查,與醫生溝通,監測病情和藥物副反應,維持病情穩定,防復發;③病情不穩定時,注意防止自傷自殺,衝動傷人,及早就診治療,做好心理疏導。抑鬱時讓患者看到希望,感受到關心支援,處於激越及嚴重躁狂狀態時避免衝突,避免激惹患者;④學習疾病知識和治療知識,幫助患者觀察病情,及時應對病情變化,採取正確的應對策略,避免對自己和他人造成傷害;⑤平日注意幫助患者培養良好的性格,矯正不良的認知模式和行為模式,學習心理調節的方法;⑥促使患者積極參加社會性活動,以期減少或防止發生殘疾。在此過程中,對患者多給予鼓勵、肯定,根據患者的能力,與患者一起制定切實可行的目標,不能操之過急。

  • 2 # 我是阿嘛

    精神病專家介紹。功能性精神障礙的症狀大多表現為反應性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狀態,以及癔症,等等。其中,急性反應性精神病是由於突然的劇烈的精神創傷而導致急性發病,多伴有不同程度的急性意識障礙,但其歷時短暫,預後良好,較少有殘留症狀。會出現這一症狀的患者大都有異乎尋常的嚴重精神創傷的體驗,在急劇的精神創傷後數分鐘或數小時立即發病,病程持續數小時至一週,以完全緩解而告終。本病的特點為急性意識障礙的維持時間不久,等急性期過後,或感染、中毒、精神因素等消失之後,意識障礙即消失;意識恢復後表現出來的是精神分裂症的基本症狀,即思維、情感、意志行為的分裂,整個精神活動與外在環境的不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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